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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一)放射性污染的定义和特点在自然界和人工生产的元素中,有一些能自动发生衰变,并放射出肉眼看不见的射线。
这些元素统称为放射性元素或放射性物质。
在自然状态下,来自宇宙的射线和地球环境本身的放射性元素一般不会给生物带来危害。
50年代以来,人的活动使得人工辐射和人工放射性物质大大增加,环境中的射线强度随之增强,危害生物的生存,从而产生了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的特点:1.绝大多数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按致毒物本身重量计算,均高于一般的化学毒物。
2.按放射性损伤产生的效应,可能给后代的遗传带来隐患。
3.放射性剂量的大小只有辐射探测仪才可以探测,非人的感觉器官所能知晓。
4.射线具有穿透性,特别是r射线可穿透一定厚度的屏障层。
5.放射性核素具有蜕变能力。
6.放射性活度只能通过自然衰变而减弱。
凭借以上特点,放射性污染深深地吸引了公众的眼球,有关放射性污染的每一次报道都有可能引发公众的恐慌。
因此,治理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免受放射性元素的危害,也成为当今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
(二)放射性污染的来源及危害想要治理放射性污染,先要对其有大致的了解。
放射源包括天然放射源和人工放射源。
天然放射源包括宇宙辐射、地球内放射性物质和人体内放射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为2.4mSv(1sv相当于每克物质吸收0.001J的能量),而人体每年能接受的最大辐射剂量为100mSv。
由此可见,天然本底辐射对环境的危害微乎其微。
人工放射源包括原子能工业排放的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医疗放射性以及科研放射性。
由于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主要是人工放射源,因此对人工放射源的处理及预防就成为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主要方面。
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四大污染源,它们的影响方式也不尽相同:一、原子能工业中核燃料的提炼、精制和核燃料元件的制造,都会有放射性废物产生和废水、废气的排放。
这些放射性“三废”都有可能造成污染。
由于原子能工业生产过程和操作运行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废”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对环境的污染并不十分严重。
放射性污染及防护ppt

C
D
辐射防护 最优化
应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辐射, 在考虑经济和社会条件下, 所有辐射都应保持在可合理 达到的水平。
放射性的防护
内照射防护
外照射防护
①时间防护 ②距离防护 ③屏蔽防护:α射线的屏蔽
β射线的屏蔽 x射线和γ射线的屏蔽 中子的屏蔽
注意: 上述屏蔽方法只针对单一射线的防护。
内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和措施是切断放射性物 质进入体内的各个途径
放射性评价方法
评价整体模式
确定整体模式的目的 绘制方框图
鉴别和确定位移参数 预示体系的响应 模式和参数的检验
03
放射性废物与防护标准
放射性废物
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
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所污染,其浓 度或比活度大于审管部门确定的 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会再被利 用的废弃物。
放射性废物的来源: 按使用方法分,放射性废物主要 有核设施、伴生矿和技术应用三 个来源。
按放射性核素半衰期长短分: 长半衰期(大于100天) 中半衰期(10~100天) 短半衰期(小于10天)
放射性污染防护的基本原则
在施行伴有辐射照射的任何
实践之前,必须经过正当性 判断,确认这种实践具有正 当的理由,获得利益大于代
辐射实践限值对个人所受的照 射加以限量
个人剂的 量限值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技术
固化技术
固化是指在放射性废物中添加固化剂,使其转变为 不易向环境扩散的固体的过程。
固化的一般技术: 水泥固化、沥青固化、塑料固化、玻璃固
化。
减容技术
固体废物减容的目的是减少体积,降低废物 包装、贮存、运输和处置的费用。 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
压缩或焚烧
放射性废液、废气处理技术
放射性污染和防护ppt课件

(3)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原则 • 国际原子能机构(1AEA)在放 射性废物管理原则中提出了九条 基本原则: (1)保护人类健康:工作人员和公 众受到的照射在国家规定的允许 限值之内。 (2)保护环境:确保向环境的释放 最少,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 的水平。 (3)超越国界的保护:保护他国人 员健康和环境影响。及时交换信 息和保证越境转移条件。
2.放射性废液处理技术
•
核工业放射性工艺废液一般 需要多级净化处理,低、中放 废液常用的处理方法有絮凝沉 淀、蒸发、离子交换(或吸附) 和膜技术(如电渗析、反渗透、 超滤膜)。高放废液比活度高, 一般只经过蒸发浓缩后贮存在 双壁不锈钢贮槽中。
处理技术 絮凝沉淀、 吸附 蒸发 离子交换 反渗透
去污 系数 1~10
(4)保护后代:后代的健康。 (5)给后代的负担:不给后代造 成不适当的负担。应尽量不依赖 于长期对处置场的监测和对放射 性废物进行回取。 (6)国家法律框架:放射性废物 管理必须在适当的国家法律框架 内进行,明确划分责任和规定独 立的审管职能。
(7)控制放射性废物产生:尽可能少。 (8)放射性废物产生和管理间的相依性: 必须适当考虑放射性废物产生和管理 的各阶段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9)设施的安全:必须保证放射性废物 管理设施使用寿期内的安全。 据此原则我国制定了放射性废物管 理的40字方针: 减少产生、分类收集、净化浓缩、 减容固化、严格包装、安全运输、就 地暂存、集中处置、控制排放、加强 监测。
•
1960年2月,发布了我国第一个放射 卫生法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 定》。依据此法同时发布了《电离辐射的 最大容许标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 卫生防护细则》和《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 康检查须知》三个执行细则。1964年1月, 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 办法》;1974年5月发布了《放射防护规 定》(GBJ8-74)集管理法规和标准为一 体;1984年9月5日发布了《核电站基本 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8年3月11 日发布《辐射防护规定》(GB 8703 88);1989年10月施行《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2003年10 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 • 我国现已发布实施的辐射环境管理的 专项、标准等计50多项。
预防放射性污染的措施

预防放射性污染的措施放射性污染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它对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预防放射性污染,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
下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分别介绍一些预防放射性污染的措施。
一、加强监测与预警为了及时发现和应对放射性污染事件,必须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
这包括建立良好的监测系统和预警机制,提高监测设备和技术水平,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减小放射性污染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二、加强源头管理预防放射性污染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源头管理。
这包括加强核电站、医院、实验室、工厂等放射性物质管理,建立健全的放射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定期检查放射性设备和材料的安全状况。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避免其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即使做到了充分的预防和源头管理,放射性污染事件仍有可能发生。
因此,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专项预案和措施,开展演练和实训,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配备。
同时,还需要加强应急响应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
四、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是预防放射性污染的重要保障。
因此,必须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放射性污染的认识和理解,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此外,还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支持和配合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监测、预警、应急和源头管理工作。
总之,预防放射性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只有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放射性污染对我们生存环境和健康的危害。
放射性污染的防护和治疗

02
采取隔离措施
将放射性物质与人员隔离,防射防护材料
使用辐射防护材料,如铅、混 凝土等,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屏
蔽和隔离,降低辐射水平。
03
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响应流程制定
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和条件
根据放射性污染事件的性质、严重程 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 级别和启动条件。
总结经验教训
对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为今后
的工作提供参考。
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总结的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 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处置能
力和水平。
加强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提高其应对放射性污染事件的能 力和素质。
持续改进提升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对放射性污染 应急处理方案进行不断优化和提升 ,确保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和 需求。
行业标准规范介绍
01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发布的放射性物质安全标 准,制定适合本国的行业标
准。
02
遵循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放 射性污染监测规范,确保监 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3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不断完善本国放射性污染防
治技术规范和标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建立健全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明确各 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
对于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应实施作业 许可制度,即在作业前需经过许可审批, 确保作业过程符合防护要求。
加强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
开展防护知识培训
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加强公众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放射性污染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 防护意识和能力。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放射性污染及防治2011-02-26 17:49地球上存在着各种天然射线的辐射,有的来自宇宙射线,有的存在于土壤中、岩石中、水中和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
这些称为本地辐射,人类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进化发展的,它们对人类不构成危害。
近几十年以来,由于核技术的发展,随着放射性物质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放射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
1.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核工业产生的废弃物;核试验;人工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
2.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放射性物质释放的辐射能被牺牲体吸收以后,会导致生物细胞的损伤。
这种损伤既有瞬间发生的,也有长期的损伤。
人体对放射性辐射最敏感的组织是骨髓、淋巴系统以及肠道内壁。
大剂量辐射造成的伤害可使人发生急性伤害。
核爆炸或核反应堆发生意外事故,其产生的辐射可使人在几小时或几天内引起死亡。
放射性核物质排入环境后,由于大气扩散和水流输送不断在自然界迁移,可造成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动物、植物受到污染后,放射性物质在生物体中富集,其体内的浓度可达到周围环境的10万倍。
放射性物质可以通过空气、食品、接触等途径进入人体,使人受到伤害。
这种伤害直接作用于人体细胞内部,而且持续的时间长。
一般放射性物质在人体的持续作用的时间按6个半衰期时间计算长达50年左右。
此外,放射性污染看不见,摸不到,早期很难察觉。
人一旦受到污染,无法隔离。
即使受到小计量的辐射污染,也会造成不良后果。
放射性污染的长期后果是可诱发肿瘤、白血病和遗传障碍等疾病。
3.放射性污染的防治主要应着重于预防,控制污染源。
一旦发生,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核工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杜绝核物质泄漏事故。
核工业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要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无害标准后排放。
对放射性强的废物要放置在封闭的专门场所,并禁止人进入。
生活中的放射性污染也不容忽视。
居室中的一种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氡气。
高剂量的氡可导致肺癌、白血病和呼吸道疾病,氡已经成为仅次于吸烟的第二大致辞肺癌的因素。
放射性污染及其防治

专用单位 居里(Ci) 1居里=3.7×1010·秒-1 (1Ci=3.7×1010s-1) 伦琴(R)
1伦=2.58×10-4库伦·千克-1 (1R=2.58×10-4C·kg-1)
戈瑞(Gy)
1戈瑞=1焦耳·千克-1=100拉 德(1Gy=1J·kg-1=102rad)
希沃特(Sv)
拉德(rad)
例如在数千拉德(rad)高剂量照射下,可以在几分钟或几小 时内将人致死;受到600rad以上的照射时,在两周内的死亡 率可达100%;受照射量在300~500rad左右时,在四周内死 亡率为50%。
三、放射性对人类的危害
在急性放射病恢复以后,经一段时间或在低剂量照射 后的数月、数年、甚至数代后还会产生辐射损伤的远 期效应,如致癌、白血病、白内障、寿命缩短、影响 生长发育等,甚至对遗传基因产生影响,使后代身上 出现某种程度的遗传性疾病。
除了在核反应条件下,任何化学、物理或生化的处 理都不能改变放射性核素的这一特性。
注: SI,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 国际单位制,来自法语
二、辐射量及单位
(一)放射性活度 放射性活度(radioactivity)简称活度,指
单位时间内放射性元素衰变的次数。
一、环境中放射性的来源
环境中天然辐射源主要由宇宙射线、宇 生放射性核素和原生放射性核素这三部 分组成:
1、宇宙射线
宇宙射线主要来源于地球的外层空间。由外 层空间射到地球大气层的高能粒子称为初级 宇宙射线,主要由高能质子组成,具有极大 的动能;这些粒子与大气中的氧、氦原子核 碰撞产生了次级宇宙射线粒子。
rem。1Sv=1J/kg=100rem。1rem=10-
2J/kg。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针对放射性污染问题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法规。
该法律的出台,旨在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放射性污染的定义、原因、危害以及法律的相关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放射性污染的定义与原因放射性污染是指人为或自然的活动导致环境中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正常水平的现象。
这些放射性物质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如铀、钛、镭等,以及放射性辐射,如阿尔法射线、贝塔射线和伽玛射线等。
放射性污染的产生与核能开发利用、医疗诊断治疗、核工业生产等活动有关。
核能开发利用是放射性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核电站的运营、核试验的进行,以及核能武器的制造与使用都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和扩散。
另外,医疗诊断治疗中使用的放射性药物和射线疗法,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导致放射性污染。
此外,核工业生产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的不当也是放射性污染的来源。
二、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放射性污染对人类和环境都产生着巨大的危害。
首先,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组织具有辐射损伤作用,可导致放射病和癌症等疾病的发生。
其次,放射性物质可以影响遗传基因,导致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出现。
此外,放射性物质还会影响环境中的生物链,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对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与内容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年前在我国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系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为,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该法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放射性污染防治活动,并明确了对环境保护、健康保护、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保护原则。
2.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3.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对涉及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