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收筹划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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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


是在偿还了轮胎厂债务后,尚有10 000元的收入。虽然
比方案一多缴纳消费税500元,但是却增加了企业的净 收入9 500元。

该方法的前提是,销售市场应是卖方市场,对于卖
方有提高商品价格的可能性。
•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 共有三种价格,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500元 的单价销售10辆,以4800元的单位销售5辆。当月以 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 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 消费税税率为10%。 •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 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 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应纳消费税为:4800×20×10%=9600(元)
• 销售数量的确定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 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金 银首饰除外),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低,可 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 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价格 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 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立核算 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增值税,不缴 消费税,因而,这样做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一 目了然,增值税税负保持不变。
• (3)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 • 如果生产者购入原料后,自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其税负如 何呢?仍以上例,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70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700×45%+150×0.4=375(万元) • 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75×(7%+3%)=37.5(万元) • 税后利润:(700—100-170-375-37.5)×(1-33%)=11.725 (万元) • 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与 半委托加工方式税后利润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的费用通常大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通常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对于企业来说,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消费税纳税筹划的例题:假设某企业在一年内销售了一批商品,销售额为1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

企业在税前成本为80万元,税前利润为20万元。

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应该如何操作,使得税负最小化?首先,我们来计算企业的税前利润为20万元,销售额为100万元,税前成本为80万元。

按照消费税税率5%,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100万元 * 5% = 5万元。

然后,我们来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在消费税的筹划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降低税负:1. 合理调整销售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销售价格来影响税负。

如果销售价格较高,税负也会相应增加;如果销售价格较低,税负也会相应减少。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税率和税前成本来调整销售价格,以降低税负。

2. 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税前成本来影响税负。

税前成本越高,税负越低。

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税前成本来降低税负,例如通过降低生产成本、采购成本等方式来增加税前成本,从而降低税负。

3. 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在税收方面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政府可能会给予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综合上述筹划方法,针对这个例题,企业可以通过调整销售价格、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以及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税收最小化的目标。

消费税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税负影响非常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税收政策和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筹划方法,实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第一篇: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1.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

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

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

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

2012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

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甲委托某酒厂乙为其加工酒精10吨,委托方甲企业提供粮食,成本为800 000元,委托加工的加工费为72 000元,缴纳增值税12 24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受托方乙企业无同类酒精销售价。

甲企业将收回的全部酒精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 000元,当月全部销售。

计算委托加工方式下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甲企业的税负。

4.红叶卷烟厂是一大型卷烟生产企业。

2013年3月接到一笔7000万元,计2 000标准箱的卷烟生产订单,原材料(烟叶)价格1 000万元。

如何生产这批产品,公司管理者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全部卷烟各生产流程均由企业自行完成;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700万元。

第二,委托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后本企业再进一步加工成卷烟;双方协议加工费680万元。

加工烟丝收回后,红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020万元。

第三,全部生产流程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委托加工费用1 700万元。

红叶卷烟厂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售价7 000万元。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5%=52.94(万元) • (3)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20)÷(1-15%)×15%= 21.18
(万元) • (4)委托出口应缴纳的消费税=0(万元) • (5)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57.4÷(1+13%)×15%-
21.18×80%=17.23(万元)
第5题
• (1)销售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 单位出厂价大于3000元,所以,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 销售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00×250=100000(元) • (2)自产粮食白酒广告样品和赠送均视同销售,其销项税额=[35000×0.4×
项目三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讲教师:林松池
内容提要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委托加工、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 习题P37-38 • 第3题或第5题 • 二选一
热身题
第3题
• (1)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200×50%=100万元) • (2)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00+100] ÷(1-15%)
A.汽油和柴油
B.烟酒
C.小汽车
D.鞭炮、焰火
问:某手表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某 款手表每只定价1万元。请问:这个定价合适吗?
一、消费税纳税人身份与非消费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做中学3-1-1】某公司现有1000万元的空闲资金,经过 市场调研,拟投产粮食白酒或者果汁饮料,两种产品的总投 资额1000万元,年销售额200万元,增值税税负约6%;从节 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应当投产哪种产品?(假设该公司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考虑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白酒的从量消费税)
1.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消费税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进行合理的筹划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纳税人可以利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筹划,如税基式、税率式及税额式,其中基于计税依据(即税基式)的税收筹划具有更大的现实可行性。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篇1: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

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

例如,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物物交换”或者改变和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

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

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1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8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应纳消费税税额=1000×100×50%=50000(元)卷烟厂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00×50%=40000(元)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50000-40000=10000(元)转移价格使卷烟厂减少10000元税负。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篇2:消费税条例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算征收消费税。

如果想在包装物的纳税上作文章,其做法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一并销售,而应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并且押金应单独开发票和计账,这样包装物就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 ①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 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贷:原材料
8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00

贷:应付账款
230000

借:原材料
9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950000
• ②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企业应 作会计分录如下:
80000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11
• 税负比较: 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 (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 负: (120+40+60)×30%=66(元) 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 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 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 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1120×40%—120=328(万元)

自行加工方式下:

长江公司应缴消费税=1120×40%=448(万元)。

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重120万
元。
案例二
•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 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 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 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 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 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 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从税务筹划角度, 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税收筹划(第六版)》第3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六版)》第3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因此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比其他两种方式更有利于 节税:一是企业先以押金的形式签订合同,待逾期不退 还时再计算消费税,实现递延纳税;二是企业收取押金 时应注意合同签订的退还时间要尽量控制在12个月1)筹划原理。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 例》所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 界定,而且是固定的。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包 括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2)筹划要点。企业可以通过确定不同的销售方式 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例如, 企业面临赊销和直 接收款销售两个选择。若企业选择直接收款销售, 则应在当期确定销售额并按时缴纳消费税;若企业 选择赊销,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收款日期,则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不仅能够 递延税款缴纳,还能节约大量流动资金。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 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 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 费税。
(4)批发应税消费品。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 环节加征一道税率为5%的从价税。从价税税率11%,并按 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 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消费税 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此外,对消费税的纳税人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对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人或其 代理人为纳税人。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案例:青山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5年6月、7月青山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青山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青山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由卷烟厂生产出的烟丝。

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

青山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

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青山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50(万元)(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50%=15(万元)(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50%=30(万元)对此,青山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分析:1.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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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收筹划作业1
1.简述消费税的概念与特点。

2.简述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有哪三种方法?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如何计算和缴纳?
4.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5.2013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

2013年1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6.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2月销售粮食白酒3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
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该企业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货物已经发出。

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

7.美美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60元)、一瓶指甲油(20元)、一支口红(3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共50元)、一瓶摩丝(16元)、一块香皂(4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2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及小工艺品不纳消费税。

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计算应纳消费税。

若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计算应纳消费税。

(提示:只对前三种征税),说明任何销售少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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