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切割(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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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58720

金属切割(气割)安全操

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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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切割(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气割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

2、气割作业人员上岗时,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防护鞋、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与切割点、明火安全距离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乙炔瓶)安全距离5米以上;

4、气割作业点10米范围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电石)胶管为黑色或绿色,二者不准错接;

6、严禁把氧气、乙炔胶管挂在肩上或放在高温(高热)设备上,严禁用物件压住胶管;

7、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乙炔瓶)不能沾有油污,不准撞击、滚动和曝晒;

8、氧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要留有余压1-2公斤;

9、乙炔发生器的防爆膜必须使用合格的铅箔片,严禁用铁皮、胶皮、铅皮等代替;

10、乙炔发生器在使用时,其水位应保持在规定高度上,防止因缺水致回火窜入发生器内引起爆炸;

11、气割作业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割炬的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若来不及时应立即拔掉或弯折乙炔胶管;

12、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不明的封闭容器时,先要报告厂公司安全员同意;然后将容器清洁干净,经测爆员测试合格,并打开所有孔、盖后,才能进行切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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