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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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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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于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执法工作意见与建议一、概述执法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等多个方面。

而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为了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当前执法工作的问题1. 执法行为不规范目前,一些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违规使用职权、滥用暴力、胁迫威胁等,严重损害了公民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

2. 执法力量不足在部分地区和领域,执法力量不足,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3. 执法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执法制度存在漏洞,容易被一些违法分子利用漏洞逃避执法;一些执法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 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务社会、保护公民权益的意识,提高执法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纠正,及时查处执法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维护法律和秩序的权威。

3. 提高执法力量配备加大对执法机关的人员和物质保障力度,确保执法力量充足、装备精良,提高执法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4. 完善执法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简化执法程序,增加执法灵活性,提高执法效率。

5. 加强公众参与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执法工作的格局,共同维护社会安宁和秩序。

四、结语执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不仅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需要。

希望有关部门和机构能够认真吸纳上述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除了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外,还需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要求执法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出了具体部署。

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厘清执法责任,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仍存在执法责任不明确、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03•【字号】苏政办发[2005]119号•【施行日期】2005.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进一步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机制1.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实行双重管理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部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协助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2.成立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

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

市、县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以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做好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要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水平。

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省政府将于2006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03•【文号】人社部发〔2017〕81号•【施行日期】2017.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有关单位,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新格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服务民生、以人为本。

围绕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要民生领域,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尊重群众权利、保护群众利益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职权法定、程序正当。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结合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作风转变年”四个年活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执法价值取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普遍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下理念:1.职权法定。

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程序正当。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正确运用合法、正当的执法手段进行执法。

3.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重执法目标实现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做到执法措施必要、执法手段适当,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4.教育指导为先。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5.权责统一。

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对有过错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28•【字号】湘政办发[2005]46号•【施行日期】2005.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5]4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一)梳理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不作为执法依据梳理。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

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法定授权组织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

接受委托的组织由委托机关负责梳理执法依据依据工作。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梳理执法依据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具体编排格式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规定。

二是要注意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

三是下级人民政府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人民政府相应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同时要注意使用上级的梳理成果,减少重复梳理。

四是以前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而且已经做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要根据近几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和《若干意见》的要求,进行调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陕政办发[2005]100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5]10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抓好法定职责的分解落实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清楚行政执法部门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承担的执法责任。

(一)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和法制机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1、清理执法主体,主要是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性质,即确定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执法机构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以下通称执法部门)。

2、要梳理的执法依据包括2005年10月底以前颁布实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既包括本部门所执行的专业法律规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规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实施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规范。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一般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3、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主体,要注意执法主体与执法依据相对应,下级部门与上级有关部门相衔接。

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要按单独执法、共同执法、配合执法三种情形,依照法律位阶要求进行分类排序。

做到目录明确,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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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治国方略,推动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增强县直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执法的职能,明确各执法机关的执法地位、执法范围、执法权利和义务,使县直机关的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我县的正确实施,依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将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被授权、委托的组织(统称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定职责确定为内部考核目标,通过落实责任、评议考核和实施奖惩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法的一种监督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目标,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全县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体和执法依据
1、执法责任制的主体是。

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被授权、委托的组织(含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

2、行政执法的依据。

(1)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决定、决议;(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行政规章。

三、主要内容
1、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其主要职责:(1)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方案;(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3)组织宣传、培训、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4)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其他工作职责。

2、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主体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明确本单位各执法人员和办理许可事项人员的任务、权限、程序、标准和责任等。

年度实施方案和上年考核结果于每年元月底上报县法制办。

**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于**年5月底前上报。

3、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单位须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内容、范围、权限、依据、程序、收费标准、责任和结果等向社会进行公示;(2)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各单位须先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各执法人员须先培训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或《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审核、监督检查按省政府的规定执行;(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量化考核制度;(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5)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执法行为中出现乱执法、滥执法等现象,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6)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核制度;(7)行政决策听证制度;(8)执法情况报告制度;(9)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

4、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含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

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进行,按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达标(80分—90分,含80分)、基本达标(60—80分,含60分)和未达标(6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考评中(垂直单位的考核结果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全县进行通报(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方式见附件一),并对不达标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执法机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各行政执法单位应采取措施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制度。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各项制度,做到主体明、依据准、关系顺、责任实。

3、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考核奖惩。

各单位要建立相配套的严格的评议考核制度,不能让执法责任制形同虚设,评议考核工作应当把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评议考核要奖惩分明,责任追究。

4、强化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在全县营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每年底前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一份县法制办)。

县法制办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和杜绝各类违法行政行为。

5、多方配合,齐抓共管。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一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工作。

为保证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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