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生产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建立的原则和实施的措施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意义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企业和相关部门对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并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2. 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制度,可以及时识别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制度的建立可以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降低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的原则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行为合法合规。
2. 预防为主:制度应重点关注预防工作,加强事前防范,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要强调事中事后的处理和整改工作。
3. 全员参与:制度的建立需要全员参与,各级管理人员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员工要积极参与排查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4. 周期性评估: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不断提高治理效果。
三、实施的措施为了有效地实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专门的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制定明确的排查标准和方法:制定明确的排查标准和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识别,为治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3. 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 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于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挂牌督办,追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挂牌督办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和岗位。
三、责任分工1.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总体协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挂牌督办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引导各部门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定时完成任务,并搭配安全生产部门的引导和监督。
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程1.订立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安全生产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年度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2.隐患排查:各部门依照计划,对本部门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防护、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
3.隐患整改:安全生产部门收到隐患报告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订立整改方案。
隐患整治责任人应依照要求订立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
4.整治验收:安全生产部门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看法。
5.挂牌督办:对于重点隐患或整改未完成的隐患,安全生产部门将其列入挂牌督办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督办期限依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期满后必需完成整改。
五、挂牌督办制度1.挂牌督办名单:安全生产部门依据整改优先级和隐患的严重程度,订立挂牌督办名单,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
2.督办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必需立刻成立整改小组,并订立整改方案。
同时,必需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部门,包含整改计划、进展情况等。
3.督办期限:督办期限依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而定,但不得超出规定的整改期限。
4.督办记录: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记录,包含督办事项、整改计划、进展情况等,并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流程矿矿矿矿矿矿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为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 号)执行(见附件1)。
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内部责任体系(一)成立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领导组:组长:矿长成员: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领导组(简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矿长兼任主任,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矿长对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重点督办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总工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图纸作假、隐瞒采剥工作面的。
3、生产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4、安全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掘、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5、机电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三、督办通知、督促治理、移交级别、验收销号、公示公告等工作机制(一)督办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确认后,领导组成员应当及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督办,向治理单位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通知书。
督办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及产生原因;②治理方案;③治理进度定期报告要求;④治理完成期限;⑤停产区域或治理期间的安全要求;⑥督办销号程序。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范本(3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一、引言生产安全隐患是指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已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
为此,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以某企业为例,通过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分析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效果,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 排查对象范围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对象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环境条件以及员工的操作行为等方面。
首先,要对企业的各类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其次,要对工艺流程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同时,还要关注生产环境的安全条件,比如通风、消防等设施的功能是否完善;最后,要对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排查方法与工具为了高效地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
首先,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巡查,仔细观察和检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潜在危险。
其次,可以利用现代化设备,如红外线摄像头、测量仪器等,对设备和工艺进行精确测量和分析,并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还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方便隐患的登记、跟踪和治理。
3.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隐患排查完成后,需要对检查结果进行合理的处理。
首先,要对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区分出重大、较大和一般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其次,在整改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最后,在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收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1. 挂牌督办的目的和意义挂牌督办制度是对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种监督和管理方式。
通过将隐患挂牌公示,可以增加监督的透明度,提高治理的效果。
同时,挂牌督办还可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隐患的整改工作。
此外,挂牌督办还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使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3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制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组织、责任、程序和要求。
2.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标记和记录。
4.制定针对各类隐患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
5.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二、挂牌督办制度:1.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挂牌督办的原则、范围和程序。
2.挂牌督办应包括隐患整改目标、责任单位、督办要求和整改期限等内容。
3.明确挂牌督办的反馈和监督机制,确保督办工作的及时跟进和有效实施。
4.建立挂牌督办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督办情况和整改进展。
5.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2)生产安全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各国普遍实行了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排查对象: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针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场所、工艺流程、人员行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排查方式: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检查人员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
3.排查内容:在排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各类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如工艺流程不合理、设备老化、消防设施不完善、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认真记录和整理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5篇)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一、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组织开展本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二、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三、本矿在技改井井口人员下井的通道及本矿领导办公室设置隐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安全管理负责对本矿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在隐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内进行公告和提示。
四、要对录入后的信息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安全管理要对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五、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本矿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组织各专业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安全管理负责下发“五定”表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
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整改隐患,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本矿调度室汇报。
七、一般隐患由本矿主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矿主管领导审核。
八、重大隐患由本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九、本矿有关部门收到重大隐患后,应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是指在企业、单位或组织中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用于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督办。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隐患,采取预防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隐患排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机制,通过检查、巡视、检测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
可以由专门的隐患排查小组负责,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排查。
2. 隐患治理: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并确定责任人进行整改。
治理涉及到工艺改进、设备维修、操作规程修订等方面,要全面、系统地进行改进,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排除。
3. 督办措施: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设立督办机制,追踪、监督整改进展情况。
督办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未整改的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4. 后期评估: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评估,检查治理效果,并进行记录和反馈。
评估可以包括巡查、检测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单位或组织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
全。
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形象和信誉,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监管部门负责人
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挂牌督办工作进行督促和指 导,并确保整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专家
专家应当参与评审和验收工作,提供专业意 见和建议。
挂牌督办期限与解除
期限
挂牌督办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若整改时间较长 可以适当延长。
解除条件
当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可以解除挂牌督办 。
特殊情况
若整改期间出现新的重大安全隐患,可以重新进行 挂牌督办。
公示与公告
经审批后,监管部门应当将挂牌督办信息公示,并在必要 时进行公告,以便更好地进行社会监督。
解除与撤销
在验收合格后,监管部门应当解除挂牌督办,并将解除信 息公示或公告;若验收不合格,监管部门应当撤销挂牌督 办,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挂牌督办责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是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应当对挂牌督办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 负责整改工作。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 牌督办制度》
2023-10-28
目录
• 制度背景与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 •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 挂牌督办制度 • 制度执行保障措施 • 制度附则与解释权
01
制度背景与目的
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全 社会关注的焦点。
治理措施与责任人
治理措施
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如技术改造、维修维 护、更换设备等。
责任人
明确治理措施的实施责任人,确保治理措施的及时、有效落实。
跟踪与反馈机制
跟踪检查
01
对已采取治理措施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治理效果。
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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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是指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管理,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的一种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具体的排查内容、时间和责任部门,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 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确定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包括实地勘察、资料查阅、设备检测等,以确保排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组织,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协助配合等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隐患排查结果的整理和分析:对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明确隐患的原因和隐患等级,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5. 隐患整改的督办和跟踪: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督办和跟踪,设立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6. 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通过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可以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提高整改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生产、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