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传册稿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篇一: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劳动者应如何保护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职业病防治标语1、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4、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5、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
6、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7、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8、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9、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篇二: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职业病防治宣传稿件范文

职业病防治宣传稿件范文
《职业病防治宣传稿件》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那个特别重要的事儿——职业病防治。
你说啥是职业病呀?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人因为工作的原因,长期接触一些有害的东西,结果就得了病。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哦!
咱就说那些在工厂里干活的大哥大姐们,要是整天接触那些有毒的化学物质,时间长了,身体能好吗?还有那些长期坐在电脑前的白领们,脖子呀、腰呀,能不疼吗?这都是职业病的表现呢!
那咋防治职业病呢?这可得好好说说。
首先呀,老板们得重视起来!不能光想着赚钱,也得关心关心员工的健康呀。
给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该有的防护设备都得有,不能小气哦!
然后呢,咱自己也得注意。
工作的时候,该戴口罩戴口罩,该穿防护服穿防护服,可别嫌麻烦。
累了就休息休息,别硬撑着。
再就是,公司得定期给员工做体检。
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早早治疗呀。
还有哦,我们自己也得学一些职业病防治的知识。
知道啥对自己身体不好,就能尽量避免啦。
你看,要是不小心得了职业病,那多难受呀!不仅自己遭罪,家里人也跟着担心。
所以呀,职业病防治真的超级重要!大家都得重视起来,老板们要负责,我们自己也要上心。
这样我们才能开开心心工作,健健康康生活呀!
总之呢,职业病防治可不是小事儿,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和幸福呢!大家都行动起来吧,一起把职业病赶得远远的!让我们都能在健康的工作环境里,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文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文案
宣传守护健康,共创美好未来
在这个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宣传的契机,更是我们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深切关注与守护。
让我们共同行动,为每一个劳动者的健康与福祉而努力!
【守护劳动者,共筑健康防线】
职业病防治,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它不仅是一份法律责任,更是我们作为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义务。
让我们携手共建,为劳动者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
【知法懂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了解《职业病防治法》,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预防为主,提升健康素养】
预防职业病,重在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通过加强健康教育、提升防护意识、改善工作环境等方式,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关爱生命,共创美好未来】
每一个劳动者都值得被关爱与尊重。
让我们共同努力,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守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关爱每一位劳动者,共同守护他们的健康与福祉。
愿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工作岗位上收获健康与幸福!。
工厂预防职业病稿件范文(必备3篇)

工厂预防职业病稿件范文(必备3篇)工厂预防职业病稿件范文第1篇1、加强知识培训:让接触噪音、粉尘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危害方式、防治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提高职业卫生防治意识。
2、改善工艺设备:例如清洗中用纯水清洗替代环保清洗,或研磨抛光设备上设计安装合理的通风装置,确保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佩戴防护用品:在特别环境(噪音、粉尘等)工作一定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噪音环境中佩戴防护耳塞,粉尘环境中佩戴KN90防尘口罩,接触三氯乙烯环境中佩戴防毒口罩及防护手套,以此来减少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
4、做好应急在清洗岗位配置冲淋洗眼设备,确保劳动者受到化学品伤害后,能够就近使用洗眼设备进行冲洗。
5、做好监护对接触粉尘、噪音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检查规定,组织做好岗前、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调岗、早治疗。
6、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做好通风除尘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督促接触人员每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职业病具有可防可控特点,只要做好以上六个方面的防治工作,就可以预防职业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工厂预防职业病稿件范文第2篇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
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病防治宣传范文

职业病防治宣传范文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一定职业或从事特定职业过程中,由于职业所涉及的生产工艺、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等不适宜因素,使工人或劳动者的健康遭受损害的集体病。
为了宣传和防治职业病,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职业病的危害在哪里?该如何预防?,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尊敬的工友们:危害之一:粉尘职业病许多工作场所存在大量粉尘,比如建筑、木工、钢铁冶炼等行业。
吸入粉尘可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炎、肺结核等。
因此,做好自我防护是关键。
佩戴合适的口罩、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等都是减少粉尘职业病的有效方式。
危害之二:化学物质诱发的职业病许多职业中使用大量化学物质,如农药、染料、油漆等。
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巨大,患者可能出现头晕、呕吐、皮肤过敏等症状。
因此,使用化学物质时应注意保护措施,如佩戴手套、穿戴防护服等。
危害之三:噪音诱发的职业病许多工作环境存在噪音,如机械车间、建筑工地等。
长期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下,会导致听力受损。
因此,要注意工作中的噪音控制,佩戴合适的耳罩、远离噪音源等,是有效预防噪音职业病的方法。
危害之四:放射性物质诱发的职业病放射性物质是一种无形的杀手,如医学、科研等行业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的人员易患放射性病。
所以,处理放射性物质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减少人体照射。
危害之五:职业性过度劳累长时间的高强度劳动会使身体疲劳,进而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
为了减少职业性过度劳累疾病,我们要保证良好的作息,进行适度的休息和锻炼。
总之,职业病是一种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所患的疾病,它对工人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我们要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警惕,并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快乐的工作,用我们的聪明头脑和健康的身体为我们的家园贡献力量。
感谢大家的聆听!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职业病防控的意识,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谢谢!。
职业防治法宣传发言稿

职业防治法宣传发言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内容。
由于篇幅所限,我将精简而又全面地介绍这部重要法律的主要内容和宣传要点。
《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健康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2 年12 月29 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 次会议通过,自2002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推动职业健康事业的发展。
首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职业病防治法》中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该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健康权益,包括:获得安全、无害的劳动环境;接受职业卫生监护和健康检查;获得职业病防护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了解和参与职业病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等。
同时,法律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救助和保障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职业病防治法》中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包括:制定和执行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安全、无害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等等。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相关救助和补偿。
再次,我想向大家强调一下《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要点。
法律宣传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的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此,我们需要宣传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宣传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
通过讲解职业病的种类、病因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普及职业病的基础知识。
同时,向劳动者提供预防职业病的方法和技巧,为他们提供预防的知识支持。
第二,宣传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我们需要宣传相关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引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这些设施和用品。
第三,宣传职业健康监护和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三篇篇一:职业病防治宣传册“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1.为什么要重视民工卫生?20XX年6月11日,在外地打工的18岁民工梁某因职业性苯中毒导致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而死亡,花季少年,中毒夭折,留下了无尽的遗憾……一年前,刚刚高中毕业的梁某来到某塑料制品厂打工,被安排从事倒胶浆工作,接触含苯溶剂,几个月后,梁某常常感到头晕、眼花、恶心、乏力。
20XX年1月,梁某病情不断恶化再也支撑不住,送入医院被告知是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医生虽尽力施救,但终因梁某病情严重而回天乏力,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更是如遭重创,短短几个月花了10多万元医药费……无奈,梁的家人走上了漫漫的打官司维权之路。
民工外出劳动,为的是赚钱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因多种原因他们常以牺牲健康而换得报酬,这样的结果得不偿失。
民工应该自己主动地关注劳动与生活中的卫生与健康问题,既要赚钱,更要健康的生活。
2.什么是职业病,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
3.民工怀疑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民工外出打工都希望多赚钱少患病,切莫得上职业病,但假如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时,也不能有其他顾虑,应尽快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诊断机构会根据你的病情、职业史、既往健康状况、原工作场所以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查资料等作出诊断。
4.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应该怎么办?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尊敬的各位市民:大家好!我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给大家介绍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病防治法,共同保障我们的职业健康。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长期暴露于工作中的有害物质或工作条件中,导致的一系列疾病。
例如,矿工患尘肺病,化工工人患有害物中毒等都属于职业病范畴。
二、为什么需要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所以我们需要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为了解决职业病问题,从预防、治疗、赔偿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维护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有哪些重要内容?1. 职业病预防:雇主应当采取措施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劳动者工作环境安全。
同时,雇主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并向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提高工人的防护意识。
2. 健康监测与体检:雇主应当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并提供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保密。
3. 职业病诊断与赔偿:雇主在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职业病诊断和赔偿。
劳动者有权知情并保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权益。
4. 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培训:雇主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学习正确的防护措施。
5. 赔偿与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的职业病赔偿和救助机制,确保劳动者在因职业病引发的损害中获得合理的赔偿和救助。
四、如何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1.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和掌握职业病防护知识,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工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与有害物质直接接触。
2. 提醒雇主履行职业病防护义务: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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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
传册稿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月?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什么?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二、安全生产的红线是什么?
2016年12月18日,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什么是工伤?国家对工伤事故有何具体规定?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occupational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职业病也属于工伤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什么是职业病?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五、职业病有哪些?
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2002年修订为10类115种,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包括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11种、职业性传染病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分别是:
1.。
有、等。
2.职业性放射病。
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内照射病等。
3.职业中毒。
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
有中暑、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有、等。
6.职业性皮肤病。
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
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有、。
9.。
有石棉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
有、等。
六、职业病有哪些特点?
职业病有以下四个特点:
⑴、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⑵、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⑶、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⑷、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七、什么是职业病危害、职业禁忌?有哪些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2015年11月17日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一、粉尘、二、化学因素、三、物理因素、四、放射性因素、五、生物因素、六、其他因素。
八、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哪些?
1、呼吸道: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
凡是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收,如硫化氢、苯及其同系物、各种粉尘等。
2、皮肤: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破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
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吸收(如芳香族的氨基,硝基化合物,金属的有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及其同系物等)。
个别金属(如汞)、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也可经皮肤吸收。
3、消化道: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时,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进入体内。
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
九、什么是生产性粉尘?什么是呼吸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粉尘分类方法很多,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类:(1)无机粉尘。
如铅尘、水泥尘。
(2)有机粉尘。
如矽尘、木尘、茶尘、皮毛、丝、染料、农药等。
(3)混合性粉尘:是指在作业环境中,同时存在无机和有机两种类型的粉尘。
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指粒径在5μm以下的能进入人体肺泡区的颗粒物。
它是引起尘肺的病因。
尘粒在呼吸系统的沉积分为三个区域,即上呼吸道区(包括鼻、口、咽和喉部、气管、支气管区);肺泡区(包括无纤毛的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管入口、肺泡和肺泡囊)。
一般认为,空气动力径在10μm以上的尘粒为可见粉尘,大部分沉积在鼻咽部,10μm以下为显微粉尘和超显微粉尘可进入呼吸道深部,沉积在下呼吸道,长时间积累会破坏肺部细胞,不可治愈,危害生命。
十、什么是噪声?噪声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噪声是指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即妨碍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
人的耳朵可以听到的声强度范围相当宽。
为了计算方便,声音大小用几何级数来表示。
表示声音大小的单位叫“分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场所8小时接触噪声允许标准为85(A)。
噪音对人体有以下危害:
(1)对听力损害,长期接触噪声可能导致职业性耳聋;
(2)长期接触噪声会出现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脾气急躁等神经系统症状;
(3)使心跳加快、血压不稳定、甚至导致月经不调,流产等。
十一、什么是危险作业?实施危险作业前,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危险作业,也称为特殊作业,最初出自化工企业,后被其他企业借鉴推广。
2013年9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第八条: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均具有很大的风险。
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严格八大作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审查作业过程中风险是否分析全面,确认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安全措施是否足够并落实,相关人员是否按要求现场确认、签字。
同时,必须加强作业过程监督,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规定的特殊作业有: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盲板抽堵、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