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体制改革考察分析
应对老龄化:欧洲是一面镜子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综观全球,欧洲作为世界最早面对老龄化问题的地区,有关经验及做法值得借鉴。
早在1851年,法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1%,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此后,瑞典、挪威、英国等一批欧洲国家步入老龄化。20世纪90年代起,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德国、法国、意大利等率先启动养老制度改革,并将应对老龄化问题视为国家优先政策领域,经过数十年的摸索与实践,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
一是灵活调整退休年龄。自上世纪90年代起,欧洲国家陆续将法定退休年龄提至60岁以上。为维护重体力、高危行业等弱势群体利益,规定凡满足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或工龄要求者可提前退休。很多国家实际退休年龄早于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改革养老保险金制度。不少欧洲国家采取资本基金模式,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的运行效率。在养老金投资方面一般较为谨慎,注重社会效益,通常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资产。
三是改善老年人就业环境。荷兰通过立法废除了关于老年人就业的歧视性政策,立法禁止因年龄原因拒绝老年人就业。瑞典为老年人设立各类学习及培训项目,倡导老年人活到老,学到老。芬兰政府举办各类公益性主题活动,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地位。
四是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欧洲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老龄化问题,积极创新手段,从本质上改善养老环境及老年生活质量。法国推出“夕阳红”计划,倡导健康生活,注重老年人疾病防治。德国在全国建设“多代之屋”,推动代际交流与沟通。2001年,欧盟联合区域及地区层面165个组织共同建立“欧盟老年人网络平台”,致力于有关老年人政策制定。
此外,为有效提升劳动人口比例,促进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欧洲国家鼓励家庭提高生育率,并出台优惠移民政策吸引技术移民。
老龄化问题牵涉面广,属于复杂的系统性问题,也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欧洲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上有丰富经验,但欧洲与中国实际情况差异大,我们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而是必须把相关经验同国内实际结合起来,汇集社会各界智慧,群策群力地解决好老龄化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好务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题。
首先,全球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寿命都在不断延长,导致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加。
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然而,废除这一辩题并不意味着忽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而是要更加全面地思考和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
随着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加,老年消费市场也在不断扩大,这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同时,老年人群体也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知识,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宝贵的智慧和支持。
因此,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从而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最后,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题可以促使我们更加注重人口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我们需要更加灵活和全面地调整人口政策,鼓励生育,延长退休年龄,提高养老金水平等措施,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
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在名人名句方面,美国总统约翰逊曾经说过,“老年人是国家的宝藏,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他们。
”这句话表达了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也呼吁社会应该更加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而在经典案例方面,日本是一个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国家,他们通过推行各种政策,如提高养老金水平,鼓励生育等措施,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综上所述,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和应对这一问题,同时也促使我们更加重视人口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因此应该废除全球人口老龄化辩题。
欧洲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以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为例)五

四、经验与启示在工业化过程中,荷兰、挪威和匈牙利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完成了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
三个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所走过的道路不同,代表着不同的保障模式。
伴随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加快,三个国家与欧洲其它国家一道都在探索如何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
应该讲,它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基本经验、做法和改革实践,对于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提供支撑荷兰、挪威和匈牙利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初期,都是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建立养老等保障制度来积极应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新的个人和社会风险。
三个国家在建立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也都存在着地区间和城乡之间的不平衡。
随着经济走向成熟,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积累为它们采取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物质基础。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物质和社会准备之后,它们都建立了一个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为所有国民提供最低收入支持,防止出现老年贫困问题。
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大体上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也是处在走向逐步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时期。
在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和建设之后,我国社会财富积累水平和收入水平都有长足的提高。
按照“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民经济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届时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将达到3000美元以上,基本上完成了从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变为一个现代的工业化社会。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将有大量人口和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从农村移居到城市。
为了配合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变,我国在城镇基本建立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之后,应该着手开始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从政策角度看,我国首先应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制。
我国目前流动农民工有1.5亿左右,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从制度方面为推进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条件。
同时,随着他们选择城市永久地居住,也将起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
《老年社会工作》题库

《老年社会工作》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1956年联合国在研究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基础上出版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的划分,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被规定为(C)周岁A. 55周岁B. 60周岁C. 65周岁D. 70周岁2.下列哪项不属于人类个体老龄化所受因素的影响(A)A.地域因素B.生活环境C. 遗传因素D. 生态环境3. 1886年,(B)在一项调查中发现,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处于贫困线上,由此他提出了老年需要照顾的观念。
A.高登斯坦B. 查尔斯C.布特勒D.皮克4.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老年社会工作的基本技巧(D )A.生命回顾B.善于发现老年人的潜能C.怀旧D.给予老年人物质帮助5.老年社会工作的五大命题由(A)提出A.保罗·布瑞雷B.布特勒C.查尔斯D.6.糖尿病的主要特征是(C)A. 骨质疏松B.血糖过低并有糖尿现象C.血糖过高并有糖尿现象D.呼吸困难,胸闷气喘7. (B)是糖尿病治疗的基础。
A.药物治疗B.饮食控制C.体育疗法D.定期健康检查8.人生回顾理论是(C)在1963年创立的。
A.卡德B.利夫森C.布特勒D.彼得森9. 埃里克森在( B )创立了生命周期理论。
A.1960年B.1961年C.1962年D.1963年10.社会脱离理论属于(A)的观点,是1961年由卡明和亨利提出的,也是在老年社会工作中引起争论最多的理论。
A.功能派B.互动派C.批判派D.冲突派11.1999年的世界卫生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B)A.实现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目标B.“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的口号C.“应当教育普通大众消除对于老龄化的消极看法、各种不正确的说法和陈旧观念”的观点D.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草案12. 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本法律( B )A.《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C. 《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D. 《七年发展纲要》13. ( B )提出了权能激发理论。
欧盟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欧盟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与应对策略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也是欧盟面临的一大挑战。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欧洲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导致老年人口的比例逐渐增加。
这给欧盟带来了许多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欧盟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策略。
首先,欧盟通过改革养老金制度来解决福利支出增加的问题。
养老金是老年人的经济保障,但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养老金支出大幅增加,从而给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
因此,欧盟国家纷纷进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通过提高退休年龄、增加社会保险费率等方式来降低养老金支出,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此外,一些国家还推行了私人养老金计划,鼓励个人进行养老金储备,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
其次,欧盟注重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欧盟将健康老龄化作为政策的重点。
欧盟国家通过加强医疗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帮助老年人延缓衰老、改善生活质量。
此外,一些欧盟国家还推行了老年人社交活动和文化娱乐项目,以减轻老年人的孤独和社交隔离问题。
再次,欧盟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力市场。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劳动力市场中的人口减少,这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因此,欧盟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老年人延迟退休,继续参与劳动力市场。
一些国家还提供培训和就业援助,提高老年人的就业机会和竞争力。
此外,欧盟还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为老龄化社会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欧盟国家在健康科技、智能家居、数字化服务等领域进行了大量投资和研究,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安全和便利的需求。
科技创新可以提供更好的照护方案和医疗支持,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综上所述,欧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挑战,但是通过改革养老金制度、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鼓励老年人参与劳动力市场以及推动科技创新等一系列应对策略,欧盟正在积极应对这一挑战。
希望未来欧盟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
欧盟经济的人口老龄化挑战与应对

欧盟经济的人口老龄化挑战与应对随着欧洲国家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欧盟经济面临的重大挑战。
这一现象不仅对社会福利体系造成了压力,还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探讨欧盟经济面临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并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老龄化对欧盟经济的挑战1.财政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社会福利支出不断增加,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
财政赤字的增加、债务负担的加重等都成为了当前欧盟经济面临的挑战。
2.劳动力短缺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劳动力的供给将面临极大的压力。
劳动力的短缺将导致生产力的下降,进而影响经济的增长。
此外,随着老龄人口比例的提高,劳动力市场也需要相应调整,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灵活的工作机制。
3.消费结构变化老年人口的增加将对消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老年人的消费需求主要偏向于养老、医疗保健等服务类产品,而对耐久消费品的需求相对较低,这将给相关产业带来冲击,并对GDP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与方法1.提高养老金和医疗保健服务的可持续性为了应对社会福利支出的增加,欧盟国家可以通过提高退休年龄、增加税收收入等措施来缓解财政压力。
此外,还可以鼓励私人企业参与养老金制度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保险和储蓄产品,以分担政府的财政压力。
2.积极开展劳动力市场改革欧盟国家应该鼓励年长者继续参与劳动力市场,并通过合适的政策为他们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
此外,政府可以鼓励企业采取弹性工作制度,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以吸引更多老年劳动力参与到生产中来。
3.鼓励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服务创新创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政府可以鼓励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加大对老年人医疗需求的投入,在医疗技术、护理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积极的老龄人口参与社会活动对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非常重要。
欧洲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以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为例)二

一、荷兰的养老保障体系及其政策改革荷兰是欧洲大陆国家中人多地少的国家之一,人口数量为1630万人,人口规模在西欧国家中处于中等偏上。
依靠在农业、食品加工、冶金和机械制造、造船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以及大力发展旅游、运输等外向型产业,荷兰人均收入水平位居西欧国家前列。
2005年,荷兰人均收入水平为32927美元,仅次于瑞士。
荷兰人口老龄化水平在欧洲大陆国家中相对较低,2005年为14.1%,低于意大利、德国、法国。
近年来,荷兰的总和生育率下降速度较快,加上国际移民流入速度减缓,荷兰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
根据预测,荷兰人口老龄化在2015年左右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将从2035年起开始负增长。
伴随人口结构不断老化,荷兰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将从2005年的67.7%下降到2050年的59.0%,老年抚养比将从20.8%上升到43.0%,相当于每个劳动力从目前抚养五分之一个老人,上升到抚养接近二分之一个老人。
(一)荷兰的养老保障制度荷兰的养老、失业、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项目,相继形成于上个世纪五十、六十年代。
在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的背景下,荷兰建立了一套包括国家保险、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体而言,这套体系属于一种社会保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基本特征在于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负担,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旨在保证每个公民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的同时,又能保持市场竞争活力。
从养老制度来看,荷兰养老保障体系由国家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三个支柱组成。
其中,国家养老金是基础,职业养老金占主导地位,个人养老金是补充。
1957年,荷兰出台了《一般养老金法》。
该法规定,所有在荷兰居住50年以上的65岁以上的人都能获得统一的国家养老金。
国家养老金是一个现收现付的、受益金额固定的养老保险计划,国家通过税收来源为每个公民提供最低收入支持。
国家养老金提供的保障水平低,相当于最低工资水平的70%。
欧洲应对老龄化的高招

欧洲应对老龄化的高招作者:高峰来源:《出国》 2016年第10期文/中国科学院教授科普作家高峰北欧国家人口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持续上升。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北欧五国目前总人口为2660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502万,所占比重约为18.9%。
根据联合国有关指标,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是“老龄社会”,超过20%则是“超老龄社会”,北欧各国已处于“老龄社会”晚期。
为了有效应对老龄化冲击,北欧国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改革养老保险体系。
为缓解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北欧国家积极鼓励和促进个人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在确保国家养老金基础保障功能的同时,大力推动职业养老金发挥主导作用,鼓励个人自愿积累的养老金发挥补充作用,并更多地将养老金与个人一生中的总收入挂钩。
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除了传统的居家养老、日间照料、24小时看护等养老服务外,北欧国家近年来探索了一些创新养老服务。
首先是预防性养老服务。
除传统医疗保健外,要求医生为老年就诊者设计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方案并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广泛推行老年人防摔倒宣传活动,并将上门挂窗帘、换灯泡等纳入市政服务体系,尽量降低老年人意外受伤几率。
其次是监护居住服务。
规划并建设一批以行动便利、安全易用为首要目的的老年住宅提供给老年人租住,配备无障碍设施和医疗监控、电子呼叫等设备,租户可随时请求上门护理服务。
再次是互助养老服务。
在社区建立互助养老中心,并提供一定资金帮助生活尚能自理的老人共同生活,相互照料。
改革养老护理照料体系。
人口老龄化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老年人的护理和照料问题。
在北欧的福利制度体系下,绝大部分所需资金来自中央拨款和地方政府税收,只有极少部分来自老年人的个人缴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立机构改进服务,北欧国家近年来纷纷实行“养老券”制度,老年人持政府发放的服务代金券购买养老机构的服务,养老机构再凭代金券向政府领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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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欧洲各国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此后,欧洲各国又相继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各国对本国的养老体制不断改革,以保持人口、社会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欧洲各国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此后,欧洲各国又相继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各国对本国的养老体制不断改革,以保持人口、社会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为了借鉴欧洲的经验,2006年10月9日至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团以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体制改革为主题,对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三国进行了深入考察。
本报告根据考察情况和相关资料,对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三国迎接老龄化社会挑战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加以介绍,旨在通过借鉴其经验,为推进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荷兰的养老保险体系及其政策改革荷兰人口数量为1630万人,人口规模在西欧国家中处于中等偏上,人均收入水平却位居西欧国家前列。
2005年,荷兰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4.1%,低于意大利、德国、法国。
据预测,荷兰人口老龄化到2015年将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到2050年老年抚养比将上升到43.0%,几乎两个劳动力抚养一个老人。
(一)荷兰的养老保险制度荷兰养老保险体系由国家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三个支柱组成。
其中,国家养老金是基础,职业养老金占主导地位,个人养老金是补充。
1957年,荷兰出台了《一般养老金法》。
该法规定,所有在荷兰居住50年以上的65岁以上的人都能获得统一的国家养老金。
国家养老金是一个现收现付的、受益金额固定的养老保险计划,国家通过税收来源为每个公民提供最低收入支持。
国家养老金提供的保障水平低,相当于最低工资水平的70%。
它的给付按照参加保险时间长短计算,每年按照2%的比例递增。
如果从15岁到64岁都参加了这项保险,在65岁退休时可获得百分之百的国家养老金。
职业养老金制度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的,国家制定规则,由雇主与雇员签订相关协议。
荷兰的工会和雇主组织都很发达,它们对职业养老金制度的形成和改革有着重要影响。
一般而言,职业养老金计划缴费采取按照最终工资或平均工资来计算,收益按照加入时间长短来计算,每年按照工资替代率2%左右的比例增加,这样,如果集体双方达成35年的协议,工人在退休时的养老金收益收入相当于其最后工资的70%(包括国家养老金在内)。
职业养老金的缴费由雇员和雇主匹配缴费,雇员缴纳占1/3或1/2。
2003年,荷兰大约有91%的劳动者加入了各种职业养老基金。
个人养老金计划完全根据个人自愿决定是否加入商业保险计划。
这类计划有年金保险和人寿保险等方式,它所反映的是个人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关系,而不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
荷兰政府通过制定非常详细、精确的财税政策,利用税收杠杆鼓励个人加入这项计划。
(二)荷兰的养老体制改革与养老金运行管理为了减缓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体制的冲击,荷兰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97年,荷兰对国家养老金占个人养老金收益比例设置最高幅度,限制其进一步增长。
同时,荷兰也加快了对第二支柱的改革。
例如,取消80年代出台的早退休计划,将其改为灵活的职业养老金计划,让雇员在退休年龄与退休收益之间进行选择。
将职业养老金缴费计算从最终工资改为平均工资,养老金调整改为有条件的指数化,以及加强资金的财务约束和采取透明化管理等等。
荷兰不仅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来确保社会保障参与人的权益,而且也采取相应的政策手段来加强监督和管理。
国家养老金由社会保险银行对其管理。
社会保险银行的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成员由荷兰社会事务和就业部任命,其业务接受该部下属的工作与收入监测局监督。
对于各种职业养老金计划的监管,荷兰中央银行负责加强对金融市场的谨慎性监督,而金融市场管理局则对市场运作和行为进行监管。
荷兰养老与保险监管局与荷兰中央银行准备组建一个新的监管机构,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银行实行全面监管。
利用成熟的资本市场,荷兰将大多数养老基金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和股票市场,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实现保值和增值。
1980-1990年,荷兰的职业养老金平均投资收益为6.7%。
在90年代,由于利率下降、股票价格下跌、养老金给付水平上升和高风险投资失败,导致养老基金的资产负债比从1999年的150%下降到2002年的110%。
近年来,养老基金投资收益有所上升。
2005年,荷兰养老基金总资产由原来的5390亿欧元增长到6350亿欧元,增值960亿欧元。
其中,有近七成来自于股票市场,收益率为26%。
(三)荷兰的积极老年政策和养老计划荷兰政府还计划通过提高退休年龄、促进老年就业、转移养老重心以及改革卫生医疗体制等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供给、经济增长和养老体制可持续性等方面带来的冲击。
荷兰官方研究机构的一份报告建议,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领取失业金的时间缩至一年半,来减少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
到2005年,荷兰政府累计投入2100万欧元,支持鼓励老年人就业。
在未来两年内,政府还计划提供200万欧元用来进行一项关于老年劳动力部门间流动的实验,探讨老年就业的可行性和相关扶持条件。
针对人口老化过程中高龄老年人比重不断上升,荷兰采取积极措施来发展老年照料和老年护理事业。
荷兰政府大幅度修改各项养老保险法律,推行“首先是家庭、其次是社区、最后才是保险机构”的老年人养老护理原则,逐渐形成家庭、社区、保险机构共同负责的老年人护理机制,这样,社会保险机构把工作重点放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救助的对象身上,为老年病人和残疾老年人提供看护服务。
二、挪威的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政策改革挪威人口数量为462万人。
因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挪威不仅是北欧最富裕的国家,而且也是欧洲人均收入水平最高的国家。
2005年,挪威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5.0%,与丹麦相同,低于瑞典和芬兰,高于冰岛。
(一)挪威的养老保险制度挪威最初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最低的收入支持,防止出现老年贫困问题。
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初期,挪威就提出要建立一个全国的养老保险计划,但由于没有资金支持而搁浅。
当时,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则开始在本地区建立养老保险计划。
到1936年,挪威开始建立国家养老保险计划。
挪威国家保险计划是一种现收现付制度,它的经费来源依靠雇主缴费、雇员缴费和政府划拨。
其中,雇主和雇员缴费分别占37.7%和27.3%,政府拨款占33.9%,其他渠道只有1%。
挪威法定退休年龄为67岁,但可以继续工作到70岁。
在国家保险计划中,基本养老金是第一支柱。
按照规定,凡在16-66岁期间参加全民社会福利保险三年以上,并在挪威居住20年以上者,就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待遇取决于当事人加入全民社会福利保险的时间长短,与退休前收入和交税多少无关。
参保40年以上者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余者递减。
补充养老金制度是国家养老保险计划中的第二支柱,从1967年开始实施,旨在提高退休者的生活水平。
这是一项与个人收入相关联的养老金计划。
2006年,挪威引入职业养老金作为其国家保险计划的第三支柱,并通过立法加以实施,要求所有的雇员都必须加入。
实际上,公共部门雇员一直拥有职业养老金计划。
这项新的法案主要是把所有私营部门的雇员也纳入职业养老金计划。
作为最低要求,雇主必须按雇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养老费。
(二)挪威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挪威的国家保险计划属于一种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实施全民保障,保障范围从“摇篮到坟墓”,几乎无所不包,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
这种高福利制度虽然为维持退休者的生活水平均等化提供了收入支持,但也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对挪威养老体系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根据预测,从1974年到2050年,退休人口的平均存活年限从14年将上升到22年。
如果不对现有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届时国家保险计划的支出将会成倍增加。
为了减缓人口老龄化的冲击,挪威政府在2002年提交的一份初步报告中,提出了养老体系改革的三项目标:即必须能保证国家保险计划在财政上有可持续性;必须能激励人们的劳动参与率;必须能继续为退休人员提供有保证的最低国家养老金。
在具体政策上,挪威计划采取在收入和养老金之间建立明确的关联,根据预期寿命调整养老金给付水平,建立弹性而灵活的退休制度,建立与个人工资增长相匹配的养老金积累制度,建立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计划等多项措施。
三、匈牙利的经济转型与养老体制改革匈牙利是一个经济转型国家。
急进式的“休克疗法”不仅对匈牙利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而且对人口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1989年转制之前,匈牙利总人口一直呈增长态势,但此后却呈现下降态势,从1990年1037.5万人下降到2006年的998万人。
在经济增长不振的同时,匈牙利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匈牙利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5.2%。
根据预测,到2050年,匈牙利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9.0%,相当于每三个人口中就有将近一个老年人。
在计划经济时期,匈牙利建立了惠及全民的养老保险和免费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支出直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负担。
转型初期,依然维持传统模式,但由于经济衰退、失业加剧和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等问题,社会保障支出急剧膨胀。
在这种情况下,匈牙利从1996年开始,对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着手改革,试图建立一套适应于市场经济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其中,第一支柱为强制性的、由国家管理的、现收现付性的基础养老保险。
雇主缴纳雇员总工资额的20%,雇员缴纳自己工资的8%(后将雇主缴纳的20%降低到18%,将雇员的8%增加到10%)。
第二支柱为自愿性的、私人管理的养老基金,采取个人储蓄账户或职业年金计划两种形式。
第三支柱为自愿的职业年金或个人储蓄计划,主要由商业性养老保险组成。
1997年,匈牙利国会通过立法,将第二支柱改为强制性养老金,交由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支柱由个人缴费的6%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由私有养老保险基金会进行管理并支付年金。
在管理主体上,第一支柱以财政部为主监督、审核。
财政部负责做出征收目标计划,税务部门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同时征收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局负责信息管理和支付养老金,养老金主要通过邮局发放。
第二支柱由财政部和国家金融服务监管局共同负责监管。
税务部门的权威性和强制手段保证了养老金的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为抵御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匈牙利政府承诺财政承担第一支柱全部资金缺口的补偿责任,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一旦发生基金赤字,财政部门随时进行弥补。
四、欧洲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在工业化过程中,荷兰、挪威和匈牙利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完成了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