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对员工行为、工作流程、公司财产等方面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七条规章制度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第八条规章制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九条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规章制度公正、公平。
第十条规章制度应当报公司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公布后,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内容。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第十二条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或者需要完善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修改或者废止,应当按照制定程序进行,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制度前,应当对员工进行告知,确保员工了解修改或者废止的内容。
第十五条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制度后,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修改或者废止后的规章制度内容。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规章制度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负责,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规章制度制定
管理办法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制定程序:确定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哪些部门或人员参与制定、制定的时间节点等。
2. 编制草案: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需要,起草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草案,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3. 内部审查:对草案进行内部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确保草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征求意见:将草案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向公司员工、职工代表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制定出的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
5. 确定正式制度: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并最终确定成为正式的公司规章制度。
6. 公示通知:将正式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和通知,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知晓和遵守。
7. 实施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修订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总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和管理办法需要遵循科学、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需要与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
准相衔接,以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
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确保
其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征求员工意见,集中集体智慧。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程序、执行情况等予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发布。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过程中,应充分调研,结合公司实际,确保内
容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七条规章制度内容应明确、具体、简洁,避免歧义,便于员工理
解和执行。
第八条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遵守和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四章规章制度修改
第十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如需修改,应由起草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布。
第十四条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修改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程序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保障职工的权益,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程序。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在公司内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程序的修改、解释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条所有职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本规章制度程序。
第五条公司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程序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第七条职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职工在上班时应集中精力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看视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九条职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延误任务进度。
第十条公司禁止职工在工作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报告。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必须带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团队工作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部门主管应及时了解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服从部门主管的工作指挥,不得违抗或抗议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书均需经部门主管或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签署,任何职工不得擅自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书。
第十五条公司对部门主管进行绩效考核,绩效不达标者将予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职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职工进行惩罚。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设立一次荣誉榜,表彰表现优秀的职工,并对他们进行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程序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职等。
第十九条公司对恶意违反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职工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总10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维护组织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对内部各项事务和工作流程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和适时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分为起草、审查、审批、发布和宣贯五个阶段。
第六条起草阶段: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制定、修订或废止规章制度的建议,形成草案。
第七条审查阶段:草案提交给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八条审批阶段:草案经法务部门审查合格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形成正式文件。
第九条发布阶段:正式文件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渠道发布,通知全体员工遵守。
第十条宣贯阶段:公司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了解、熟悉并遵守。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按照制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修订,需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对不符合实际需要或已过时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废止,应充分评估废止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督机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有权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制度范本)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含业务流程图)

XX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根据《公司法》《标准化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企业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
本制度所称的“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子公司的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子公司为执行董事,下同)根据本公司依法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以及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等工作需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某个方面(领域)制定的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原则性、纲领性规范性文件,以及少数重点领域上级要求应当由董事会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一般称为“XX 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具体规章”,一是指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分别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某个方面(领域)的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等制定的涉及审批管理及流程的规范性文件,一般称为“XX管理办法”、“XX实施细则”;二是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根据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某个方面(领域)的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具体岗位等工作要求制定的涉及具体操作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即企业标准),一般称为“(企业标准)XX规定”或“(企业标准)XX操作规程”或“(企业标准)XX制度”或“(企业标准)XX办法”或外部评审专家认为合适的其他名称。
本制度所称的“决策机构”,是指公司、子公司的董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以及分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
第三条分公司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难以执行或不适应本单位管理需要的,可以在公司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分公司内部适用的具体规章(一般称为“XX实施细则”),但需事前经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和法务主管部门双重审核同意。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1000字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一、前言公司规章制度是企业行为规范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文化和品牌价值的重要体现。
为了使公司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健全和有效,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法律原则: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合理原则: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保障公司各项利益。
3.公正原则: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4.稳定原则: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稳定,不得频繁修改,必要时应充分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
5.完善原则: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确保规章制度完善、详尽、明确。
三、制度管理1.制定程序: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由领导班子或专门委员会拟定,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2.公示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应被明确、完整地公示在适当的场合,以便全体员工使用。
3.执行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应得到认真执行,如出现问题需及时上报,经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处理。
4.变更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的变更应由拟定部门提出,经领导班子或专门委员会复核批准后,修改相应内容并重新公布。
四、违反规定处理1.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经济赔偿:对于因员工违规行为造成公司或他人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赔偿。
3.法律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应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是公司稳定运营和健全发展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原则和制度管理流程,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稳定性和完善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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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
其中:(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制定的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原则性强、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管理制度”“X规定”。
(二)具体规章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经理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经营管理工作中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具体岗位等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管理办法”、”X实施细则”、“X操作规程”。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版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的基本流程:计划(立项)→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核、审查、审批、发布、解释。
违反本制度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七条X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各单位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和督促落实;(二)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规章制度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三)负责定期印制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本,或负责在公司内部办公信息网建立规章制度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四)负责规章制度的发文管理;(五)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六)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七)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公司律师事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协管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二)负责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内部控制审核;(三)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
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四)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五)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是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一)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二)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规章制度发布前的专业性审核;(三)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计划(立项)第十条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立项)管理,并于每年11月将下一年度拟起草、废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报公司 X部。
第十一条公司X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在汇总、分析公司各单位的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立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前报公司总经理审议。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X部负责下发执行。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立项),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立项)分
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第十三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三)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用语准确,并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模版(见附件1)和编写规范的要求;(四)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管理流程可操作性强;(五)相关规章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定义、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具体规范、违反规定的责任、批准机构、执行日期和解释部门等。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
章、节、条、款、项、目的序号,以及规章制度的标题、正文等的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执行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完成“征求意见稿”后,应当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是否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等情况,征求相关单位包括法律事务部的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
第五章审核与审查第十七条各单位起草的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前,应当提交法律事务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法律审核,其中基本管理制度还需要进行双重法律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合法性审核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角度进行审核,其中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送审稿”,需审查是否事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二)合规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要求、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三)有效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经办人根据法律事务部反馈的修改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形成“报批稿”,起草部门并据此编制议案或起草(修订)说明,提交行政事务部。
第六章审批与发布第十九条X部根据规章制度起草部门的要求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将规章制度草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其中:(一)属于基本管理制度的,应当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
(二)对于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
第二十条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决策;具体规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规章制度,由X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修改意见的,由起草部门负责修改后,再由X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负责人作汇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文号为“单位简称X〔 X〕X号”,其中第一个“X”内为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发文代号。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公司X部应当及时将其上传至公司内部办公信息系统;或每年定期编制《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本(电子并版)发至全体人员。
第二十五条省国资委(或股东单位)要求上报审批或备案的,在公司决策程序履行后7个工作日内,由公司指定职能部门将相关规章制度报送省国资委(或股东单位)履行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第七章执行与检查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向制度解释部门反馈,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制度。
第二十八条X部应当将规章制度检查纳入工作计划,针对规章制度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第八章修订与废止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第三十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一)规章制度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上级管理要求等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时;(二)规章制度主要内容被其他规章制度替代时;(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调整、管理模式调整等情
况;(四)规章制度本身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之处,对执行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时;(五)发现规章制度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导致执行混乱时;(六)其它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履行决策程序。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
新建的规章制度应当在标题后缀以“(试行)”两字,不得以正式版本发布。
试行的规章制度不设试行期,试行后取得经验、具备制定正式规章制度条件的,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正式版本。
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制定试行的或正式的规章制度的,可以制订暂行的规章制度,并设1~2年的暂行期,暂行期满后,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试行或正式版本。
第九章规章制度管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三十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由公司X部组织各部门编制,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