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习题8(含)解答

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可保利益:又称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有利害关系而产生的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
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也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必备条件。
2、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需要支付的抢救、修理费用加上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港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即为推定全损。
3、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4.共同海损:是指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等方面的共同安全,船方为了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使航程能继续完成,而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挽救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5.委付:是指被保险人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的行为。
6.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防止损失扩大,采取抢救保险标的的措施。
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保险人补偿。
7.救助费用:是指保险标的物遇到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
8.“仓至仓”条款: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时生效,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货物一经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9、出口信用保险:是对出口商按信贷条款出口商品,在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承担赔付货款的一种保险。
它是政府为了鼓励出口而实行出口信贷担保,保证贷款不受或少受损失的补偿措施。
10、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同关系的正式凭证,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或对保险人上诉的正式文件,也是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由于货物运输涉及到长距离运输及多种运输方式,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成为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分类以及一些应注意的事项。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简而言之,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由保险公司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项保险。
其目的是为了减轻货主或货运代理人在货物运输中的财务损失。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货权人的利益:国际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会遭受各种风险,如海上风浪、空运事故、火灾等,保险公司在货物损失时给予赔偿,保障了货权人的利益。
2.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存在降低了贸易风险,增加了贸易双方的信心,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 减少运输成本:通过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主可以减轻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从而减少运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财务成本。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和承保范围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1. 门到门运输保险(ICC-A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装船前、装船期间以及卸货后的整个运输过程。
2. 仓库至仓库运输保险(ICC-C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始发国仓库发货前、起运后以及目的国仓库交付前的整个运输过程。
3. 单船运输保险(ICC-B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仅包括货物在装船期间的运输过程,不包括起运前或目的港卸货后的运输过程。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注意事项在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需要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以确保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2. 需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等条款,以避免因此而导致赔偿不足或无法获得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概要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风险是否可以保险分,又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 可保风险
➢ 可保风险具备以下特征:
(1)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 (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3)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 (4)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5)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6)损失必须是严重的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 - 纯粹风险 (Pure risk)
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 - 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s) 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了第一部判决法案,也为至今世界上该领域最权威 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
3、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
➢ 由来: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一 家咖啡馆
➢ 劳合社又名劳埃德社,是一个社团组织而非保险公 司,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 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具体保 险业务由其成员(劳合社承保人)进 行交易
➢ 产生原因: 1)由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判断严重信息
➢ 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 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 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一、海上保险的起源
➢ 五种主要的海上保险: ① 船舶保险 ② 运费保险 ③ 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保险单不予承保的责
任险,对船舶营运期间各种事故引起的损失、费用、 罚款均予保险 ④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⑤ 石油开发保险:以海上石油开发全过程风险为标的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是指被保险货 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失或灭失。 2、损失按其性质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是指在同一海 上航程中遇到危险,这种危险威胁到船舶、货物 等各方的利益,为了维护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 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长有意地、合理地采取 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货物装运前,估定一定的 投保金额向保险公司或称承保人、保险人投保货物 运输险。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 率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据。被保险的 货物若在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则由保 险人负责对保险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保险金 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据的持有人。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救助费用: 是指被保险标的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 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 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 (二)其他损失
主要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按不同原因又 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和特殊外来风险 造成的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3、损失保障费用:海上货运保险的保障费用是 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主要有: (1)施救费用: 是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 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的受 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 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 救费用负责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8章物流保险业务法规

第二节物流保险业务法律规范
损失通知
索赔
申请检验 提交索赔必要文件
索 赔 与 理 赔
理赔
保险单 残损单 溢短单 提单 货运记录等 发票 检验报告 装箱单 索赔清单 重量单
查勘检验 调查取证
核赔
取得保险代位权后的追赔
第二节物流保险业务法律规范
应用 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 规则 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 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 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 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 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 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 处取得的赔偿金额
代 位 与 委 付
代位
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情形
必须为保险标的推定全损 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要求 委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 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为有效 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委付申请 被保险人必须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 转让给保险人,且不得附加条件
订立 保险 合同
合同内容
保险凭证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金额 姓名或名称、住所 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保险标的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订立合同日期 保险价值
第一节保险法基本理论 投保 保险 订立过程 合同 承保 订立 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过程 除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 合同效力 及 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效力 保险合同生效要件
第二节物流保险业务法律规范 国 内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样本2024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样本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保险单基本信息1.1 保险单编号1.2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信息1.3 保险标的物描述第二章:保险范围2.1 保险责任2.2 除外责任2.3 特别约定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保险金额的确定3.2 保险费率3.3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第四章:保险期限4.1 保险生效日期4.2 保险终止日期4.3 保险期限的延长和缩短第五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5.1 投保人的信息披露义务5.2 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5.3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第六章:保险人的义务6.1 赔偿责任的承担6.2 赔偿处理程序6.3 赔偿限额第七章: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7.1 保险金申请的条件7.2 保险金申请的程序7.3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第八章:保险标的的转让8.1 保险标的转让的条件8.2 转让通知义务8.3 转让后的保险责任第九章: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9.3 变更或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第十章: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定义10.2 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10.3 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第十一章: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的方式11.2 适用法律11.3 争议解决的地点第十二章:附加条款12.1 特殊条款12.2 附加保险责任12.3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章:保险合同的生效13.1 合同生效的条件13.2 合同备案13.3 合同公证第十四章:合同签署14.1 签署方14.2 签署时间和地点14.3 合同生效声明以上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样本的合同目录。
第一章:保险单基本信息1.1 保险单编号本保险单的编号为:______。
1.2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信息保险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保险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1.3 保险标的物描述保险标的物为:______,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
第二章:保险范围2.1 保险责任本保险单覆盖的保险责任包括:运输途中的损失或损害等。
国际实务课件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通常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种。平安险是最基本的险种,承保自然灾害和意 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水渍险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一切险则是平安险 和水渍险的综合,承保范围最广。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总结词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保障陆地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货物 损失。
保险标的物还包括被保险人在货物 运输过程中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因货物损失或延误对收货人或发 货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
单程运输保险
往返运输保险
保险期限从货物离开被保险人的仓库开始 ,至目的地卸下货物为止,只保障单程运 输风险。
保险期限从货物离开被保险人的仓库开始 ,至目的地卸下货物,再返回原仓库为止 ,保障往返运输风险。
航程保险单
航程保险单是专门针对海上货 物运输的保险合同形式,通常 采用“一切险”承保方式。
预约保险单
预约保险单是一种长期、连续 性的保险合同,适用于需要长
期稳定保障的货物运输。
0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总结词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最常见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类型,主要保障海上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 货物损失。
包括恶劣天气、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 灾害,以及船舶碰撞、航空器坠毁等意外
事故。
政治风险
包括战争、革命、政治动荡等政治事件导 致的货物损失或延误。
海上风险
包括海上船舶、航空器、陆地车辆等运输 工具在运输途中遭遇的恶劣天气、海啸、 冰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特殊风险
包括海盗、恐怖袭击等特殊事件导致的货 物损失或延误。
等。
新型运输方式具有更高的灵活性 和时效性,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 风险和挑战,需要保险公司不断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课件《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一)选择险别
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
货物的运输情况,包括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运输线路等,这些对
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和损失有很
大影响
3
4
1
货物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性 质和特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 中可能遭受的损失不同,损 失的程度也会有所差别
2
货物的包装情况,特别是一 些易损货物的包装,对货物 致损的影响很大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事故 的直接原因为船长的驾驶过失,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船舶超载和船 员不适任属于间接原因和损失扩大的原因;对于船舶不适航导致的损失,保险 公司有权在保险责任中做出相应的扣减。二审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对涉案船 舶损失承担 70%的保险责任,并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他判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三)近因原则
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4.间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在连续发生的原因中,若有一种新的、独立
的原因介入并导致损失,且能确定其是近因,那 么,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则保 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保险人不应承担 赔偿责任。但若在该原因出现之前就存在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那么,对于之前发 生的损失,保险人应按约定赔偿。
围内的原因,则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只有部分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原因,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① 若前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后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 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
② 若前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后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 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责任。
的赔偿责任。但在保险实务中,很多损失是难以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保 险人有时倾向于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有时倾向于与被保险人协商解决,按比例 分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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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险
航空货物保险险别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 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水渍险大体相同。 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 险货物由于被偷窃、短少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除外责任和责任起讫与海洋货 物运输险的责任条款基本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在适用“仓至仓” 责任条款时,如果货物运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而未运抵保险单所 载明的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 飞机后满30天为止。
三、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包 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 量、玷污、渗漏、破碎、钩损、锈损和串味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船舶被扣留而导致不能按 时交货、拒收和没收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目前中国人民 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与损失。我国 保险集团公司承保的一般附加险有 11种。 保险业中的特殊附加险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 1)战争险 2)淡水雨淋险。 2)拒收险 3)短量险。 3)交货不到险 4)混杂、污染险。 4)进口关税险 5)渗漏险。 5)舱面险 6)碰损、破碎险 6)黄曲霉素险 7)串味险。 7)罢工险 8)受热、受潮险 9)钩损险 10)包装破裂险 11)锈损险
保险索赔也称提赔,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 险而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要求赔偿的行为,而保险人处理索赔的 行为称为保险理赔,索赔和理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 索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保险人索赔时必须具有可保利 益,二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必须是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直接损失。 索赔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索赔的金额。 ②索赔通知。 ③及时提供索赔证据。 ④货损发生后对商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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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出版社
保险凭证/ 小保单
一种更简化的保险单据,实际上 是发票和保险单相结合的一种凭 证,此种作法仅用于对我国港、 澳门的部分贸易,已不再使用。
预约保 险单
是保险公司承保一定时期内多批货物 所使用的一种保单,凡属于预约保险 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启运,即 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
联合凭证
三、保险索赔
三、邮包险
邮包险是承保邮包在邮寄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 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于邮包的运输可能通过海、陆、空三种运输方 式,因而保险责任兼顾了海、陆、空三种运输工具。 邮包险的险别按其承保范围的大小,也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 险两种,在投保其中一种基本险别的基础上,亦可酌情加投一种或 若干种附加险。
第四节 海运货物保险费的计算及保险条款
投保手续及保险费的计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保险单据
本节内容 保险索赔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及实例
一、投保手续及保险费的计算
在我国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时,主要经过以下手续:投保→填制保单 保险费的计算
出 口 进 口 以CIF条件成交时: 保险费=CIF货值×(1+加成率)×保险费率 CFR货值×投保加成(110%)×保险费率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以CFR条件成交时: 保险费=
以FOB价成交时: 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率 以CFR价成交时: 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
二 保险单据
简化的保险合同,只有正面内 容,无背面内容,尽管如此, 国际上都承认其作用和法律效 力与正式保险单相同。
保险单/ 大保单
正式保险单,用于承保一个指定的航 区内某一批货物发生的损失,是保险 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确立保险合同关系 的一种常用的、正规的证明文件。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
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科学出版社
本章主要内容
1 2 3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其他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4 海运货物保险费的计算及保险条款 4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海上风险 本节内容 海上损失及费用 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自然 灾害 意外 事故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外来的、偶然的、不能预料的原因或由于不可 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产生的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 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但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所谓意外事故,并 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但海上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 不是泛指的海上意外事故,而是仅指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 爆炸、失踪及与流冰相撞、失火等事故。 洪水和火山爆发等 。
二、海上损失及费用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由 于发生海上风险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坏。 ①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又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②部分损失: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海上费用:海上风险会造成费用上的损失。 ①施救费用:属于自救费用的支出,又称单独海损费用 ②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有效的救 助措施
第二节 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基本险别 本节内容 附加险别
一、基本险别 平安险 水渍险 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水渍险其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责任”。它的承保范围除包括平安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和洪 险 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的责任范围外,还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包括船舶、火车、汽车) 搁浅、触礁、沉没、 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 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切险 3)在运输工具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情况下,货物 平安险和水渍险包括的各项责任,被保险货物在海运中由于一般外 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和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但不包括特殊外来风险损失及 部分损失。 除外责任,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 4)装卸或转运时部分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5)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6)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 方赔偿船方的损失。
第三节 其他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陆运险 本节内容 航空险 邮包险
一、陆运险 陆运险 陆运一切险 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相
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一切险相似。包括陆运险的 似,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 责任,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 电、地震或洪水等自然灾害;由于陆上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 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 出轨等意外事故;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发生意外事故等所造成 受热、发霉、串味和玷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 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风险的货物采取的一切必要、合理 施救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赔偿。
四、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及实例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因采用的贸易术语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出口 合同以FOB、FCA、CFR、CPT 条件成交,则保险由买方办理, 只需规定: “保险由买方办理” 。如按CIF、CIP条件成交,则由 卖方负责办理保险。 合同中一项完整的条款必须订明以下三项内容: ①保险金额。 ②投保险险别。 ③保险适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