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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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民利益、稳定农户收入、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实现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实施意见:1. 完善制度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确保农业保险的顺利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保险补贴和奖励机制,提供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农户参与农业保险。

2. 提升风险评估和产品设计能力:加强农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提高保险公司对农业风险的认知和把握。

同时,根据不同农业产业和地区特点,开发符合实际需求的农业保险产品,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保障服务。

3. 加强农户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宣传其重要性和收益,培养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接受和使用意识。

通过开展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户的保险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 强化监管和风险管理: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风险,防范保险欺诈行为,提升农户的保险信心和满意度。

5. 加强科技支持和创新应用:推动科技与农业保险的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核保能力。

探索使用无人机、遥感技术等进行农业损失评估,提高理赔效率和准确性。

6. 加强合作与协作:政府、农业保险公司、农户以及相关农业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合作,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建立保险资金与农业产业的联动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

总之,实现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农业机构和农户的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制度支持、提升风险评估和产品设计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监管和风险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和加强合作等措施,可以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户提供更全面、可靠的保障,推动农业的稳定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升。

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加快农业保险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拓宽保险覆盖范围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需要继续拓宽,实现保险资源和保险利益的合理配置。

具体包括:1.调整保险费率。

将高费、低保的险种调低费率,增加农民购买的意愿,增强他们的保障意识和购买能力。

2.增强保险产品的适应性。

对具有代表性的农产品或面积较大的农作物进行保险试点,开发适合保险覆盖的新品种或新产品。

3.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可成为农业保险的推广者和服务提供者。

二、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农业保险要实现健康发展,需要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快信息化建设。

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建设保险服务平台,让保险服务更贴近农民。

2.健全服务机构体系。

完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服务团队,建立较为完善的线上线下服务机构网络。

3.加强宣传推广。

以多种方式向农民推广,提升他们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认同,增强他们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

三、提高保险管理水平加强保险监管,完善保险风险防范措施,从而更有效地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

建议:1.严格监管农业保险机构。

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监管,保持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从而增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信心和保险市场的发展动力。

2.建立农业保险容灾减损机制。

通过大数据、遥感等技术手段,建立灾情信息快速传递体系,及时出具农业保险的事故出险证明,保障农民的利益。

3.加强保险评估和风险把控。

应建立农业保险的评估指标,科学设置保险赔付理赔标准,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生态。

总之,发展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加快农业保险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从完善制度、拓宽覆盖、提高服务、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为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服务保障。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与优化策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与优化策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与优化策略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发展迅速,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在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结合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探讨其优化策略。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1.政府重视,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

如: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金额、降低投保门槛等,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

2.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各大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与政府、农业部门合作,保险公司为农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了广泛推广。

3.农民保险意识提升,投保积极性较高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农民的保险意识得到了提升。

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和农业部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农民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提高了投保积极性。

4.农业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发展得到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效降低了农业风险,提高了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

在保险责任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对受灾农民进行了及时赔偿,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了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策略1.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提高保险覆盖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保险条款,降低投保门槛,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金额,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参与到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来。

2.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政府应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比例,激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同时,完善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3.优化农业保险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保险公司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创新保险产品,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农业保险产品。

如:天气指数保险、农作物病虫害保险等,满足农民在不同领域的保险需求。

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农业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农业生产面临着天气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市场波动等多种风险因素。

为了减轻和分担农民面临的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保险应运而生。

然而,如同其他领域的保险一样,农业保险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概述,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问题1. 不完善的覆盖范围当前农业保险仍无法满足所有农民的需求。

大多数地区只能提供有限种类或者范围狭窄的产品。

许多小规模或者低收入户往往无法获得合适的保障。

同时,在某些灾害频发区域,保费过高也是一个普遍问题。

2. 缺乏科学和准确的评估机制当前常用的指标主要是历史产量数据教平均值计算得出,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地方特性和环境因素对于产量的影响。

这导致实际补偿和预测不准确,并使保险公司负担过于沉重。

3. 复杂的理赔程序许多农户在面对自然灾害时,需要通过繁琐复杂的程序申请理赔,由此造成了大量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同时,农民缺乏相应技术和法律知识,难以应对保险公司常常频出的理赔拒绝情况。

三、建议1. 拓宽覆盖范围政府应推动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更广,并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相应补贴或优惠政策。

设立专门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特定地区和群体开发适用产品。

2. 提高评估精度引入先进科技,如卫星遥感、气象数据等,结合土地特征实现农作物损失定量化分析。

基于大数据分析方法改进模型并优化参数设计,制定一套可行且较为准确的补偿标准。

3. 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响应通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政府应当及时启动理赔救助项目,并采用一站式服务,提供帮助农民解决各类问题的渠道。

4. 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农民对于保险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政府可利用电视、广播、手机APP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以便加大对于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5. 积极推动市场化改革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在国内外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公司设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以一定幅度对农业生产的风险进行补偿或者分担的一种保险形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政策,旨在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风险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包括农业大灾保险、农作物保险、畜禽保险等多个方面。

虽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较窄,很多地区和农户并未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定价和精准的风险定价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导致很多农户在遭受灾害后无法及时获得保险金,这严重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信力和实际效果。

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1.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政府需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度。

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例如给予一定的购保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社等组织机构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户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2. 完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定价是其核心问题之一。

政府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起更加准确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通过科技手段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

政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资金补贴政策来降低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本,从而提高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3. 简化理赔程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是导致很多农户不愿意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程序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保险公司加快理赔速度,确保农户在遭受灾害后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

政府可以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简化的理赔流程,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效率。

4. 加强监管和评估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和评估力度,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保障农民利益而推出的一种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减少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保险覆盖面不广、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理赔流程繁琐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效果。

我们需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

1. 保险覆盖面不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通常是有限的,往往只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的一部分农产品和农业损失,导致许多农民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尤其是较为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往往无法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这给他们的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2. 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是固定的,而且往往不足以覆盖农民的实际损失。

一场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可能远远超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导致农民即使购买了保险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3. 理赔流程繁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流程通常繁琐复杂,需要农民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并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得到赔偿。

这导致许多农民望而却步,不愿意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也使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效性大大降低。

二、对策研究为了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可以通过建立农村保险服务站点,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和参与度;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的农业损失评估系统,及时掌握农业灾害的情况,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应急响应能力。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应该根据农业损失和农产品价格变化进行调整,以保障农民的实际利益。

政府还可以设立补贴机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保险金额进行补贴,让农民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加划算。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流程应该更加简化和便捷,减少农民购买保险后的后顾之忧。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可以协同发展,形成一个互补的保险体系,以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利益。

以下是建议:
1.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应该相互协调,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双向调节,形成政策性与商业性相补充的农业保险体系。

2.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引进商业性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市场竞争等手段,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创新和发展,提升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3. 商业性农业保险则可以利用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通过合理的风险定价、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和高效的理赔服务,提高农民的保险购买意愿,从而扩大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市场份额。

4. 在产品设计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分别推出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比如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偏重灾害性风险的保障,商业性农业保险则可以关注投入品及产品的损失风险。

5. 涉及到投入品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应当明确投入品使用的要求,掌握投入品的基本信息,避免在投保时产生误差和风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则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财政配置、保险机构协调和政府监管的作用,推动与征地、水土保持、发展贫困地区等政策的有机结合。

6. 最后,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应该加强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共同提高农业保险的整体水平和市场影响力。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农业保险是为农民提供一种经济补偿的制度,旨在减少农业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

然而,农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分析农业保险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业保险的投保率低。

在农民中推广农业保险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农民普遍缺乏对保险的认知和了解,缺乏风险意识,对保险的信任度低。

此外,农民还可能认为保费过高,不愿意冒险投保。

其次,农业保险的理赔难度较大。

由于农业保险理赔需要进行评估和调查,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边界模糊、信息不畅等原因,农业保险的理赔难度也较大。

第三,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

当前的农业保险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比如保险责任不明确、赔偿标准不合理等。

这给农民在保险赔付过程中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降低了他们的获得感。

最后,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不够完善。

由于农民经济状况相对较差,他们普遍认为保险公司的补贴政策不够大力,不能有效地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首先,应加强对农民的保险教育和宣传。

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度和了解度较低,需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

可以利用现有的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向农民普及保险知识,推广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好处。

其次,可以通过降低保费、增加保险种类等方式提高农业保险的吸引力。

农民普遍认为保费过高,不愿意投保。

可以通过政府出资进行补贴,降低保费,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保险。

同时,可以增加保险种类,满足不同农作物和不同地区的需求,提高农民的购买欲望。

第三,需要完善农业保险的理赔制度。

农民在理赔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加强理赔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同时,建立健全的农村信息系统,完善保险理赔的数据收集和评估工作,提升农业保险的理赔能力。

最后,政府应出台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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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湖北省启动了政策性水稻保险试点工作,沙洋县被列为试点县。

前不久,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目前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沙洋县从起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
试点,又新增水稻保险、两属两户农房保险试点。

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快速推进,两属两户农房保险顺利启步。

水稻保险73.58万亩,财政保费补贴769万元,能繁母猪保险30797头,财政保费补贴147.82万元,两属两户农房保险6448户,财政保费补贴58032元。

共承保水稻73.78万亩,占种植面积的97%,水稻保险财政将补贴1032.87万元。

这些政策的扶持,促进了全县种、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准备,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沙洋县被确定为水稻保险试点县后,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业水稻保险调研工作。

4月初,县财政局组建了水稻保险专项调查小组,一方面从农业、水利、气象、民政以及统计等部门收集相关资料,从农业条件、水利灌溉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历年农业受灾情况来充分论证农业水稻保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在全县13个乡镇中抽取3个最具代表性的乡镇,通过发放政策宣传调查表、随机走访等形式,收集、整理出了农民对此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依据。

(二)广泛宣传,切实推动三农保险
县政府成立了三农保险领导小组,农业局、畜牧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沙洋支公司等部门参加。

人保财险沙洋支公司成立了农险部,并聘请了各村书记、主任、会计为协保、查勘员,宣传资料印制了30万份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在县、镇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在县电视台设计滚动字幕,宣传保险政策和保险知识,让广大农民了解“三农”保险的作用,理赔程序,使之家喻户晓,增加农户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精心组织,大力提供优质服务
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采取政策支持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调动农民参保、财政资金投入,保险公司承保几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了农村保障体系。

一是严格承保。

严格执行“三农”保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能有选择性保险;二是诚实守信。

保险公司按要求出具保险凭证,准确及时地做好勘查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强化监督。

三农保险从承保到理赔在各村定期张榜公示,加强监督,杜绝骗赔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认识不足,农民缺乏投保积极性。

农民经常与农作物打交道,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根据地理、气候的历史变化情况,一般能够预知其面临的风险,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一是存在侥幸心理。

沙洋县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很少发生,即使财政有补贴,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是不大愿意投保。

二是把保险当投资。

大部分农民习惯于把交纳的保费作为投资,认为参保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

三是认为无所谓。

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仍有大多数农民选择由“自己承担”或“听天由命”。

目前,保险这种分散风险的管理形式还没有被农民广泛地认识和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受到影响。

(二)险种不足,与农民要求差距较大。

一是参保品种少。

现在农业保险只保水稻、能繁母猪和奶牛,许多农民希望能将油料作物、水产养殖业等更多的品种纳入保险范围。

二是保险金额低。

目前,每亩水稻的直接投入都在300-400元,个别生产条件差的,每亩高达446元。

而政策规定每亩最高200元的赔付标准,显得过低。

三是赔付比例低。

水稻保险每亩个人交3.5元,最多只能赔200元,赔付比例上限才57倍。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交15元可赔付2万元,赔付比例最高达1300多倍。

四是起赔点过高。

在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达到20%或干旱达到30%的损失程度时,保险公司才履行赔偿义务。

(三)财力不足,县级财政配套压力大。

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我省水稻保险
的保费每亩为14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0%,县级财政负担15%,我县有76万亩水稻,仅此一项保险就要负担159.6万元。

沙洋是一个农业大县,财政十分困难,如果配套资金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再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将难以为继。

(四)经验不足,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难。

一是保险条款制定难。

目前适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的险种条款太少,且相关法制建设滞后,农业保险法律保障体系薄弱,现行的《保险法》与农业保险方面的问题不相适应,在制定保险条款时比较困难。

二是保险公司展业难。

由于农业保险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开办的时间不长,大多数农民对农业保险不了解、不熟悉,保险公司直接面向农民开展业务效率较低,必须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才能开展业务,展业困难且成本高。

三是定赔理赔工作难。

农业保险的标的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标的价格在不断变化,赔付应根据灾害发生的价值计算,但要正确估测损失程度,预测未来的产量、产
品质量以及产品未来的市场价格很不容易。

四是道德风险防范难。

农业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件难以事先确定的预期收益,其标的农作物、畜牧产品的生长、饲养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管理、照料,因此农业灾害损失中的道德风险因素难以分辨。

五是专业技术人才少。

农作物保险的专业性很强,要求保险公司和人员既要掌握娴熟的保险经营技术,又要掌握广泛的农业技术(包括育种、土壤、耕作、植保、畜牧、畜禽疾病防治等)知识,目前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极度匮乏,影响了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推进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引导宣传力度。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提高对农业经营者的救济能力,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和懂得国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图,学习和运用“保险”这一经济手段转移风险,促进他们积极参加保险。

(二)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农业保险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政府与经办机构在开展农业保险中的责任、配套制度以及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等尚不明确。

建议尽快出台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保险公司责任、财政补贴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推进。

(三)调整农业保险试点方案。

一是提高保险赔付标准。

近年来,农资价格不断上涨,我县每亩水稻的平均投入已达到345元,200元的赔偿标准太低。

建议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政策时,适当调整赔付标准。

二是扩大农业保险范围。

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加强农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扩大保险范围,丰富保险内容,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逐步满足农民的需要。

三是减免困难群体保费。

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尤其是贫困户、五保户、烈军属家庭等,应该采取更优惠的政策。

比如,这类群体的农业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负担。

(四)成立较固定的工作组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协调多方利益,涉及面广,政策出台难度大,靠单个职能部门难以完成。

而且,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展业理赔、防灾防损和产品费率核定等工作,需要跨部门、跨学科的多种数据、资料和技术的研究积累,需要各方完善统计体系,共享数据资料,联合研究。

因此,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一个相对固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农业保险的发展。

(五)完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一是安排试点期间专项工作经费。

由省级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宣传发动以及补贴试点县市相关工作费用。

二是妥善解决县级配套资金问题。

中央出台的许多支农政策,都要求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

当前县级财政都还不充裕,尤其是农业大县收支缺口更为突出。

中央财政应根据不同地区实行区别对待的补贴政策,将更多的财力向贫困县或产粮大县倾斜。

三是建立政策性农业风险准备金。

对农业的风险准备金按照一定比例,建立省、市、县多级农业保险准备金,用于农业损失发生后的赔偿,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结余留存,逐年滚动积累,以实现丰年积累、平年结转、灾年调济。

资料来源:/data/xd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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