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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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试行)(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集团公司总经理职责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效能,建立规范、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有效履行公司经营班子职责,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路线、方针、政策和董事会决策部署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聘任第三条集团设总经理1名,经集团党委考察合格后,由集团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集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 1 -第三章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职责范围第七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集团董事会授权,确定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职责范围。

(一)以下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提出议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1.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方案。

2.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3.集团年度投资方案。

4.集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5.集团基本管理制度。

6.集团员工工资、福利及奖惩方案。

7.集团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8.集团单笔不超过1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资产处置、收购、抵押、担保、技改及出售等。

9.集团年度融资计划及方案。

10.研究决定由总经理提名的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

11.讨论通过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等。

12.实施董事会决议。

13.董事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方案。

1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由总经理代表集团签批(发)的集团各类经营性管理文件、合同及协议。

- 2 -(二)以下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实施,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作出决议后即可实施:1.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经营、行政管理人员。

办公会管理实施细则

办公会管理实施细则

办公会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办公会作为组织内重要的决策机构之一,对于组织的运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办公会的高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办公会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办公会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办公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决策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本细则适合于组织内所有的办公会。

三、办公会的组织和职责1. 办公会的组织(1)办公会由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通常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

(2)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担任副主持,会议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归档。

2. 办公会的职责(1)制定和审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

(2)决策重大事项,如投资决策、合作决策等。

(3)审议和批准各部门的运营报告和财务报表。

(4)解决重大问题和危机事件。

(5)审议并决定重要人事任免。

四、办公会的召开和决策流程1. 办公会的召开(1)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暂时召开。

(2)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提前通知。

(3)办公会的议程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确定,并提前发送给预会人员。

2. 办公会的决策流程(1)办公会在召开前,各部门需提供相关报告和数据,以供办公会讨论和决策。

(2)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挨次进行议题讨论和决策。

(3)决策结果由会议秘书记录,并由总经理签署确认。

(4)决策事项需要在办公会上进行表决,多数通过原则。

五、办公会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1. 办公会的工作机制(1)办公会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准备办公会议题和相关材料。

(2)办公会工作小组由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参预。

2. 办公会的责任分工(1)总经理负责主持办公会,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代理总经理职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报告和数据,参预办公会的讨论和决策。

六、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和决策执行1. 办公会的会议记录(1)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和完整。

总经理及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总经理及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总经理及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规范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1.1.2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1.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模板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模板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会的组成1.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市场营销总监、生产运营总监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

2.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

第三条办公会的职责1.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2. 总经理办公会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3.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事项,并报董事会审批。

4.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并报董事会备案。

5. 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公司目标实现。

6.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执行。

7.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公司稳定。

第四条办公会的召开1.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临时召开。

2.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3.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应提前送达各位成员,会议议题应提前准备并提交会议资料。

4.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总经理请假。

5.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议题、讨论意见和决策结果,并由专人保管。

第五条办公会的决策1.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应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2.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如需表决,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

3.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4. 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报董事会审批。

5.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结果,由总经理向下传达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办公会的监督与考核1. 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执行。

总经理与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总经理与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总经理及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规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及《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1.1.2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1.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围;(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5篇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5篇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重大问题时,可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视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一)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研究制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计划、年度预算方案等,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方案等,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讨论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研究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工作措施。

(六)研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年度预算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七)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八)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定员,审定人事任命和工作调整方案。

(九)研究制定或修订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奖惩、加薪或减薪事项等。

《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

《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

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XX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经理层。

经理层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总监一人。

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理层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经理层依照本工作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聘任、解聘、考核、奖惩。

第四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理层成员。

第二章总经理职权第五条总经理的主要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三)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组织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五)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批或授权审批公司日常经营及有关支出。

(六)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七)聘任或解聘公司内部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八)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九)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公司决算;(十)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一)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公司预算或单项追加预算范围内,审批单项价值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二)审批董事会批准预算控制比例内的人工成本支出。

(三)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三章总经理的责任、义务及有关事项第七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承担下列责任:(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二)对公司违法经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受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约束。

第八条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总经办规章制度

总经办规章制度

总经办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经办的职责和权限。

1.总经办是公司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

2.总经办有权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决策和指导,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总经办的组织架构。

1.总经办设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任命并给予相应的职权。

2.总经办设立各项业务部门,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总经办的工作责任。

1.总经办要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转顺利,确保公司的利益最
大化。

2.总经办要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第四条总经办的工作流程。

1.总经办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的有序进行。

2.总经办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总经办的工作纪律。

1.总经办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业
务符合法律法规。

2.总经办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公司的各项业
务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总经办的工作目标。

1.总经办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2.总经办要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总经办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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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及办公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规范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1.1.2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1.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1.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

1.2总经理设置1.2.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1.2.2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1.2.3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各部部长、副部长、车间主任、副主任和技术系列人员晋升等;(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对该等管理人员的任免应报备董事会;(八)决定在总经理办公会授权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审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三重一大”事项;(九)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投资(不含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向其他公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收购和出售资产、融资等事项,但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累计金额均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十)决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总经理就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若与董事会审批权限发生冲突,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本条所规定标准的,该关联交易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批准。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十一)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2.4总经理在拟定或研究决定公司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董事长和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1.2.5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总经理代行职权;1.2.6公司设副总经理3人;1.2.7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八)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1.2.8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的职权范围为:(一)监督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控制度;(二)对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意见;(三)参与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的编制;(四)审核公司资金使用的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五)对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六)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并报送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七)审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情况;(八)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情况;(九)定期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资产状况、效益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评价报告;(十)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1.3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1.3.1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

总经理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做出外,还可以总经理决定指令方式做出。

1.3.2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代其主持会议。

1.3.3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1.3.4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

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综合部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1.3.5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开会事由及会议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应不少于十年。

1.3.6总经理办公会至少应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1.3.7总经理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二)实施公司年度预算、月度计划和公司投资方案;(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四)决定公司各具体部门规章制度;(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及市场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奖惩等事项;(八)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九)决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总经理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1.3.8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最后决策。

1.4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1.4.1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经营开支及其他事项。

1.4.2总经理对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预算以内的开支具有审批权。

1.4.3总经理享有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已到使用年限应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1.4.4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对于重要事项须依照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执行。

1.4.5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1.4.6公司对外正常的业务性经营合同,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授权,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支出,由总经理提出年度预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

1.5报告制度1.5.1总经理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一)下列事项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做出报告:1.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2.公司资产、资金的使用情况;3.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情况;4.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5.重大合同或涉外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6.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7.公司经营中的“三重一大”事项;8.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下列事项总经理应向公司监事会报告: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公司在资产、资金运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3.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出现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监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1.5.2总经理报告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书面方式。

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需要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报告。

1.5.3遇有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理赔事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报告一个小时内报告董事长。

1.6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1.6.1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并制定相关的经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

除根据公司章程应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

1.6.2总经理应当建立管理人员及职工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经理应组织制定并逐步建立公司公开、公正的绩效和个人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需要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自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1.6.3总经理在拟定或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的薪酬或其他激励安排时,应当将对该等人员的业绩评价作为对其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参与本人薪酬及业绩评价的决定过程。

1.6.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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