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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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测量资源控制规定测量和试验设备仪器管理程序

监视测量资源控制规定测量和试验设备仪器管理程序

目的本办法规定了“新研发项目或技术改进项目、施工设计(制造)项目”过程中所使用的监视、测量资源的分类、使用、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封存和报废等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新研发项目或技术改进项目、施工设计(制造)项目”过程中所有监视、测量资源。

2范围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ZZZZ001保持的成文信息控制程序Q/ZZZZ002保留的成文信息控制程序Q/ZZZZ007设计输入、输出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的控制程序)Q/ZZZZ017企业档案管理办法4职责4.1质检部负责公司监视、测量资源设备的(建立台帐、标识,周期检定和报废)等日常管理。

4.2技术部负责按“新研发项目或技术改进项目、施工设计(制造)项目”的需要提出监视、测量资源设备需求。

4.3生产供应部负责监视、测量设备的购买和自制量具的制作。

4.4各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按周期检定要求的送检工作。

5要求2023-01-03批准2023-02-02实施4.1监视、测量设备的分类5. 1.1最高计量标准器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依据,通过法定计量机构传递、实施强制检定。

5.12工作计量标准器接受最高计量标准器检定,并传递到工作计量标准器的各种计量器具。

1.1.3现场制造的物项过程中所使用计量器具根据“新研发项目或技术改进项目、施工设计(制造)项目”质量特性的要求对现场使用计量器具的要求进行分类,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类。

5. 1.3.1A类计量器具对国家法规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周期规定要求送外委鉴定或校准。

5.1.3.1B类计量器具对B类计量器具按规定送外鉴定或校(B类计量器具一般用于如下范围):a)用于“新研发项目或技术改进项目、施工设计(制造)项目”控制工艺参数。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检定/校准和使用、维护及保养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适用于为证实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第二条职责(一)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仪器仪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厂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查、检验、升级、更新等工作。

(二)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管好、用好本辖区内各类监视和测量设备,按时报验、送检,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条监视测量设备分级管理。

(一)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对计量器具实行分级管理。

A级计量器具的范围: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

B级计量器具的范围: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计量器具,测量性能稳定、示值不易改变而且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C级计量器具的范围:生产中非关键部位用于检测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二)设备管理部根据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建立计量器具台帐。

计量器具台帐随计量器具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变更,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计量器具的配备(一)根据生产需求,使用部门编制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资材部负责采购;(二)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突发损坏,在无备用情况下,为不影响生产,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可以先购置、验收、使用,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计量器具入库前,安全技术部进行验收。

符合“计量器具的非工作面或包装上须注明中国计量检定标志CMC、附件齐全、资料齐全、经检定合格”条件方可入库。

第六条计量器具周检计划的编制。

(一)设备管理部根据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和计量器具台帐,编制全厂计量器具周检计划。

(二)设备管理部根据计量器具的性能、等级和用途等实际情况,负责制定确认间隔和调整间隔,执行定期检定。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

(一)设备管理部统一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管理。

工程测量设备监控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设备监控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设备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测量设备的监控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工程测量设备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测量设备指用于土木工程测量和监控的仪器仪表、软件和相关设备。

第四条工程测量设备监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设备管理责任应明确。

单位领导应组织管理人员制定设备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和监控方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第六条设备要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第七条设备报废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制定科学的报废标准和更新计划,确保设备的及时更新和更换。

第八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禁止擅自维修和改装设备。

第九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设备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做好相关记录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监控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监控应建立健全的监控体系,包括设备使用记录、设备巡检记录、设备保养记录等。

第十二条设备监控应加强现场管理,设立专门负责设备监控的管理人员,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监控要做好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保养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设备监控要制定监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防范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转。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对设备监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设备监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建立设备监控管理的督导机制,加强对设备监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对设备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监控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监测设备)进行控制,证明所生产的产品都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在用的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无论其为私有或由顾客所提供。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对用于产品和过程监测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检定/校准(校验)。

3.2各使用部门负责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存及其日常维护。

3.3 质检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管理。

4.0程序内容4.1 监测设备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本程序所指监测设备,指用于产品或过程监视和测量用的装置,如常用量具(卡尺、千分尺、电子称等)、设备仪表、试验设备(装置)等。

其中主要指测量设备,监视设备不需要检定或校准。

4.2.2 监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人员要求a)监测设备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和《生产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b)质检部和综合办负责对使用监测设备人员视情况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培训。

4.2.3当公司有计算机程序软件用于过程或产品的监测时,为保证监测值准确,质检部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2.4 质检部负责对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按MSA手册规定的方法进行,除非顾客有评价方法的要求。

质检部负责制定《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按计划对计量型或计数型测量设备进行分析,形成分析记录。

4.2.5 公司设实验室,归质检部管辖或领导,其管理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

4.2.6 监测设备检定和校准、测量系统分析的有关记录由质检部予以收集、保存。

5.0相关文件《设备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计量器具校准规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d oc《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测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xl s《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记录》通用卡尺校准记录表.xl s《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表 (2).xl s。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准确、可靠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监视和监测设备,包括温度、压力、流量、液位、重量、气体成分、电气参数等测量设备,以及视频监控、环境监测等设备。

三、职责与分工3.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校准、维修、报废等工作。

3.2 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监测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记录等工作。

3.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视和监测设备的质量控制、检验、审核等工作。

四、设备采购与验收4.1 设备采购4.1.1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设备采购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1.2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1.3 设备到货后,使用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开箱验收,确认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等与采购合同一致。

4.2 设备验收4.2.1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2 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4.2.3 质量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

4.2.4 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办理设备入账手续。

五、设备使用与维护5.1 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监测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准确、可靠运行。

5.2 使用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3 使用部门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参数、异常情况等,定期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5.4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校准与检验确保设备测量准确。

6.2 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日常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CW-031.目的为施工生产提供适宜、有效的监视的测量设备,确保其在有效状态下使用,对检测设备进行合理标识、保管,满足施工生产对监视和测量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局施工生产范围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控制;3.引用标准和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1999年3月1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6号文;4.定义或术语监视和测量设备:指为实现监视检测和测量所使用的监视检测和测量仪器、设备、软件、标准物质及辅助器具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视和测量设备:指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视和测量设备: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计量器具;5.职责财务物资部职责5.1.1建立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掌握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情况;5.1.2负责对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检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5.1.3负责对全局属固定资产的监事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审批;物资科职责5.2.1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掌握全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检定与使用分布情况;5.2.2按各工程项目或生产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置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5.2.3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5.2.4对各项目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维护、保管进行监督;项目部物资部门职责5.3.1 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进度和工作安排,按照项目监视和测量设备需用计划,会同物资科组织好监视和测量设备进场工作;5.3.2对进入本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证;5.3.3建立本项目所需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5.3.4对本项目所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临时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检测试验中心负责本部门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工作;6.监视测量设备的配置各项目部生产质检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制定本项目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由项目部物资部门会同处物资科组织按时按要求配置;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提高自有资源的利益率;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选取合格供应商合格供方;属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按机具管理办法进行供方调查评价和选取,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填写合格供方名册;不属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执行物资管理办法重要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新购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履行验收手续,属固定资产的按机具管理办法规定验收,不属固定资产的按物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验收;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时,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7.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国家规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其检定周期执行国家检定规程的规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按我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执行,也可执行国家相关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8.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经检定,在有效状态合格、准用下使用,其精度或等级应与监视和测量要求相一致;高精度等级仪器可用于低精度等级要求的监视和测量工作,低精度等级仪器不能用于高精度等级要求的监视和测量任务;对环境如温、湿度有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满足其使用环境要求,避免对监视测量设备产生不良影响和监测结果失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对其进行调整或必要时进行再调整,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但应防止会使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识,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受其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全部过程应予以记录并保存;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使用单位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并记录;9.监视测量设备的管理局财务物资部建立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掌握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台帐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等相关内容;其检定和使用保管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行管理控制;各处厂物资科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记录监视和检测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检定、分布情况等相关内容;其使用、维护、保管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行管理控制;各项目部物资部门或生产车间建立本项目部或车间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记录监视和检测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检定情况等内容;对临时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合理维护保管;监视和测量设备初进场时应对其符合性进行确认并记录;局属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局财务物资部保管说明书原件和合格证复印件,说明书复印件及合格证原件由使用单位保管使用;处属监视测量设备由各单位财务物资科负责保管全部资料;监视和测量设备半年以上不使用时,可办理封存,在封存期内如超过检定周期,可暂不检定,待使用启封时进行检定;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封存的监视测量设备,保管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满足其贮存环境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其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对不能满足精度要求又不能修复和降级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申请报废,具体操作规定见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搬运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损坏和变化,以确保其准确度和有效性;当发生碰撞、跌落、高温等影响监视和测量设备性能的事件时,应对其进行自校或比对,以确认其是否有效,结果应记录;如确认失效,应送有关部门修理,并送法定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10.监视测量设备的标识监视测量设备的检定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使用单位应按计量部门标识卡或以下方法进行标识;10.1.1“合格”标识:表示经检定合格,可以使用;10.1.2“准用”标识:表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a、法定检定机构无法检定,根据自校规程检定符合使用要求;b、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验所用功能正常,并经检定合格;c、能达到次一级标准要求而降级使用的;10.1.3“停用”标识:表示该设备已损坏或经检定不合格;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应是唯一的、易于辨识和确认;监视和测量设备无工作任务时可退库进行封存管理,挂上“封存”标识,并在台帐中记录封存起止时间;11.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计划 JCW-03-0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JCW-03-02监视和测量设备自校比对记录 JCW-03-03进场监视和测量设备验证记录 JCW-03-04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注:1、“送检”为送法定机构检定;“比对”为依据经检定合格的标准计量器具进行比较对照;2、自检为无有法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由我局自行制定校准规程进的检定;3、表中未列入的计量器具参照相近类型器具的周期;。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我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满足使用要求、量值准确可靠,并能有效运行、控制、校准、维护和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职责技术部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和维护本规定的执行,对全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用于生产经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技术部设专人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由其负责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送检工作,检查监督各项目部按本规定执行。

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的专(兼)职计量员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按周期送检工作,负责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计划、申购、领用、租借。

2.1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确定应配备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向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请。

由技术质量部审批配置具有相应量程和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2.2 技术质量部在审批时应确认所申请的设备能满足使用要求。

各管理部门所用的设备原则上应是公司自有的。

各项目部的设备可以是自有、租用或者借用。

当自有设备不够,且又无法取得相当的替代品时,可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申购单》进行申购。

2.3 对一般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及低值易耗器具的申购,由技术质量部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贵重、精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价值5000元以上)的申购应经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领用应由领用人员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领用单》,经技术质量部专管计量人员审核,由技术质量部领导审批后领用。

2.5 租借的设备进场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查验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检定(校准)证书等文件。

不在检定(校准)有效周期内的,应立即送检,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其后的管理与自有设备一致。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3.1 监视和测量设备无论是自有的、租借的、业主提供的,均应在使用前保证设备在有效的检定、校准和调整周期内,保证其量程、精度和准确度符合规定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有效地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识别必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和使用实施控制,确保其精度、准确度和检测能力满足使用要求及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为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的监测提供可靠的数据.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2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 术语和定义3.1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3.2 常用计量定义监视和测量设备:用于监控、检验和试验活动的仪器和设备,包括试验硬件、软件和所必需的资料。

计量器具: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件中的“计量器具”一词指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查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对于工作计量器具,即指确定该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全部工作。

比对:指用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类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之间的量值进行比较。

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

3 计量器具分类及分类管理要求A类: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计量器具);用于经营管理中检测产品质量,出据能源检测数据,以及考核承包指标检测用的计量器具;政府计量检定机构有能力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

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检定计划严格执行检定周期,失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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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监视、测量装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
品管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2 品管部依据监视和测量设备现状和各部门使用需求编制《设备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派专人负责采购。

4.3 品管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并负责实物及资料的保管。

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
5.1 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须经授权部门的检定或校准,并标明其合格状态。

5.2 计量员按有关法规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表》,报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并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的对外联系工作。

5.3 各使用部门根据《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表》,由具备检定资格的人员实施检定、校准,并标注状态标识。

外检的装置由品管部组织送检。

5.4 计量员负责对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状态进行检查(包括状态标识、校准精度、保管状态等),做好记录,并负责监视、测量装置检定资料的记录和保管。

5.5 对量具,品管部应明确检定周期、检定方法等。

5.5.1量具包括:卷尺、直尺、皮尺和自制量尺等。

5.5.2检定方法:
5.5.2.1量具由具备检定资格的人员实施检定。

5.5.2.2将量具与检定合格的标尺(由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进行对比,符合要求的做好标识投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撤出使用场所。

5.5.3检定周期:
5.5.3.1检验员使用的量尺每半年检测一次(皮尺每季度校准一次),并做好校准记录。

5.5.3.2操作工使用的量尺每年校准一次(皮尺半年校准一次),并做好记录。

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6.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监测装置。

6.2 在使用前,使用者应对装置进行校准和检查,对精度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停止使用。

对不在有效期内的一律不得使用。

6.3 计量员应指导和监督使用者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6.4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后应保持装置的清洁,并进行适当的维护。

6.5 使用者发现监测装置失准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检测,主动与部门负责人联系更换,并对使用该装置检测的产品进行追踪。

7.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和报废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人或法定机构进行维修。

7.2 无维修价值或无法维修的监测装置,由计量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品管部或权威人士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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