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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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法效率 ,需要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 解决 。本文 浅速 当前行政执法过程 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 行政执 法;问题 :对策
依法 治国是 我国 的一个基 本 的治国方 针 ,其中 , 依法行政是一个重要内容 , 依法 行政也是政治文 明建设的重要 内容 。 行政执 法指 的是行政 主体依据 法律法 规 的具 体 内 容, 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 响他 的权利 和义 务或者对 其权利 和义务 的行使 和履行 过程的一种监督的行为。执法的状 况对依法 行政 、依法治 国等方 面的实施 都有很 大影 响。我 国也加强了一些法律法规的完善 ,为 行政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然而 ,我国当前 的行政执法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 , 但 与具体 的要求和 目 标对 比可以看出,当前 的行政执 法还存在一些 问题 。 这些问题对 于行政执法 的效率有很 大影响 , 也使得政府形 象和人 民 的利益遭受损害 , 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带来 了一些影响。为了不断促进行政执法的规 范 化发展 , 实施依法行政和依法治 国, 需要不 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的完善。本文对当前行 政执法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进行浅述 , 并 提出

政行 为的备案 审查进行完善 , 对于不规范 的 执法行 为要及 时发现并且解决。行政执法部 门内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审计的机构要认 真地履行 自己的职责 , 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 要严格地指 出。 尽量进行解决 。 此外 。 还有实 现行 政执法部 门的执法 功能与执法 监督 功能的完善 。对于外部监督而言 。要进 步加强执法监督 的检查 ,发挥各种监督 力 量的作用 , 不断完善审判监督 、 强化司法机 关的独立地位 ,保障监督机关 的监督权力 ,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 的监督力度 。同时,还 有加强社会监督 的力度 。实行行政执法行为 的公开 , 提高 民众对行政执法的参与度 ,加 强社会 舆论 的监督作用。 ( 三)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行政执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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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

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正当程序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正当程序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正当程序行政执法是指政府机构以行政权力为基础,对社会中涉及行政事务的各种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强制性的管理、监督、制裁的活动。

行政执法依照规定程序和程序规范化的要求进行,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这就是正当程序的重要性所在。

正当程序的定义是指,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必须依据法定程序的规定规范实施的过程。

这一程序可以简单分为,立案、调查、听证、处罚、复议、诉讼等环节。

在立案阶段,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对所要处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分类、分配等必要的程序。

在调查环节,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依据规定程序对证据进行确证。

在听证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

在处罚环节,必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交付行政处罚书。

在复议、诉讼环节,必须实行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进行申请和审理,并按照法定期限规定进行作出复议决定或者行政诉讼判决。

正当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执法满足社会公正和法律公正的要求,以便广大民众的利益得到保护,防止利益冲突和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只有保证了正当程序的实施,才能有效地防范;切实维护人权和民族权利的基本观念,保护未受到侵害的权利和权益。

在执行行政执法中,如果在对当事人个人权利的依法保护上有违反,那么就是违规,是不能被允许的。

因为行政执法与个人权利保护之间是有很大关联的。

行政执法不应该损害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有重要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赔偿也有特殊的诉讼机制,就是国家赔偿制度。

因此,行政执法中对于保护个人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实际执法的时候也应该注重依法执法,以实现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在行政执法中,正当程序是防止执法不公、保障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制度保障。

通过严格遵守正当程序的规定,可以保障被处理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治理大局的和谐和稳定。

执法程序简介

执法程序简介

执法程序简介执法程序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为了实施和维护法律的正确性和公平性,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执法活动的过程。

执法程序不仅仅是一种规范和要求,更是一种保障,旨在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一、执法程序的意义和作用执法程序是维护法治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从而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

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正性保障: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使行政执法不得任意侵害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 权益保护:执法程序的设立和规范使得被执法对象在执法活动中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

例如,被执法对象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解释执法事项和程序、提供证据等,确保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 法律体系建设:执法程序为法律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实施途径和规范,推动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通过执法程序的执行,可以发现和纠正法律中的不完善之处,为法律的修正提供经验和依据。

二、执法程序的基本要素执法程序包括一系列基本要素,其中包括:1. 程序公正: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合法性保障:执法程序要求执法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依法执法,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权益保护:执法程序确保了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注重平衡执法目标与被执法对象的权益,避免非法侵害。

4. 透明度和公开性:执法过程应具有一定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执法人员应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执法活动的相关信息,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合法和有效。

三、执法程序的主要环节执法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 立案:当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时,执法人员会对案件进行立案,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明确需要采取的执法措施。

浅析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

浅析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

浅析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浅析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一:引言依法行政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方式,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在行政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服务公众,并通过行政执法等手段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履行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依据法律的依据。

2.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3. 公平正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公正、公平、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 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在办理公共事务时应高效率,确保行政行为的正当、快捷和高效。

三: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基于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

3. 透明公开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4. 有限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尽量限制行政干预,避免过分干预市场和社会生活。

五: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的关系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依法行政强调的是的行政管理方式和原则,而行政执法则是依法行政的具体操作手段。

依法行政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则,行政执法则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六:附件本文档没有涉及附件。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依法行政:是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2.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或强制执行的行为。

浅析水行政执法

浅析水行政执法

浅析水行政执法浅析水行政执法一、概述水行政执法是指依法进行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

水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水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执法职责、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二、执法机构及职责1:水行政执法机构水行政执法机构是指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一般包括水资源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等。

这些机构负责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的执法工作。

2:执法职责水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宣传水行政执法政策和法规,推进法治水行政执法;(2)监督和检查涉水企事业单位的合法经营行为;(3)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调查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的案件,收集取证材料;(5)开展执法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执法程序1:立案阶段(1)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机构应及时组织调查;(2)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立案决定;(3)如有必要,执法机构可采取强制措施,保护现场证据,确保案件的顺利调查。

2:调查阶段(1)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2)依法采取询问、讯问、勘验、检查等手段,查清事实;(3)如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合作。

3:处罚阶段(1)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决定处罚措施和金额;(2)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告知案件处理结果和权利义务;(3)对不服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附件内容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文或摘要;2:执法规范和操作指引;3:案件调查取证材料的范例;4:典型案例分析。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资源管理: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合理配置和综合管理活动的行为。

2:水环境保护:指对水体、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的活动,包括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等。

行政执法的程序

行政执法的程序

行政执法的程序行政执法是指政府机关依法对行政管理的对象履行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管理和干预的活动。

它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国家法律权威和公众利益的重要途径。

下面将介绍行政执法的程序和重要环节,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

第一步:执法准备行政执法的第一步是执法准备。

这一步包括制定执法计划、搜集执法证据、确定执法方式和制定执法标准等工作。

执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执法时间、地点和范围,搜集相关案件的证据材料,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步:执法过程执法过程是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

在进行执法活动时,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保护和固定现场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客观和文明的态度,与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步:执法决定执法决定是行政执法的核心环节。

根据执法结果和证据,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执法决定,即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执法决定应当明确罚款金额、责令改正事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

第四步:执法告知执法告知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

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决定告知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申诉途径。

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执法决定送达当事人,确保当事人了解执法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步: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

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向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和意见,共同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总结起来,行政执法的程序包括执法准备、执法过程、执法决定、执法告知和执法监督五个环节。

这些环节相互衔接,保证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浅析行政法正当程序原则

浅析行政法正当程序原则

浅析行政法正当程序原则摘要: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在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美国行政法将其发扬光大,其内容包括行政公开、主持者中立、行政参与、说明理由和案卷排他等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已成为我国行政法的重要原则,程序正義和实体正义并重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关键词:正当程序;程序正义;行政法一、正当程序原则的涵义正当程序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它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作为一项程序性原则,它是英国法治的核心,是英国法官控制行政行为及公共行为的根据。

正当程序原则在英国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听取对方的意见,因为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二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这是避免偏私的必要程序原则。

行政裁决回避制度和法官回避制度是这一程序规则的反应和体现。

正当程序原则发轫于英国1215 年的《大宪章》,它原本只适用于司法判决,直到20世纪初,逐渐被适用于行政法之中,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原则。

正当程序是指行政权力运行应当符合最低限度程序公正的标准。

具体来讲,是指行政权力的运行应当符合高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形式、步骤和时限,符合正当合理的操作规则,从而为人们提供一种体现最低限度公正的权益保障。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遵守“正当程序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二、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基础(一)程序工具主义程序工具主义认为,程序不是作为自主和独立的实体而存在,它只是实现实体法的功利手段,评价一种法律程序的好坏就是看它实现良好结果的有效性。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的创始人边沁认为:程序只是工具,程序法只是附属的法,它本身不具有任何独立的内在价值。

边沁的功利主义程序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法律程序在保障实体法目标得以实现方面的工具性价值。

但是这种理论片面地将程序作为手段的属性推到一个极端。

(二)程序本位主义程序本位主义认为,程序并不只是实现某种实体目的的手段或者工具,结果有效性亦并非法律程序的惟一价值,评价法律程序的价值标准应当立足于程序本身是否具有某些独立于结果的“内在品质”,也就是过程价值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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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浅析所谓程序,就是做事的方式、步骤、时间(限)、顺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由行政执法的方式、步骤和时间顺序等方面而构成的行为过程,由前后连接的几个阶段构成,每一阶段有其相应的要求、任务和后果及具体的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这些程度制度,这主要包括,亮证执法制度,时效制度,登记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集体审议制度,陈述申辩制度等。

执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又称行政执法。

狭义的理解,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活动。

程序本身具有不可复议和诉讼性,但它能引起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在执法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权既有行政处罚权,又有行政强制措施权,还有行政收费权、行政处理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处分权等多个方面。

因此,执法机构在实施执法时,除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各种程序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否则,将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里主要讲处罚程序,复议程序,许可程序,顺带讲一下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程序。

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两大类即现场处罚程序和立案处罚程序,又都含有执法工作程序、行政案件审批程序、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程序、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等几方面。

主要讲立案处罚程序。

立案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等程序或步骤。

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一)案件来源:行政执法不应有随意性,不能搞普遍开花,象挨户团一样收门面费。

无非有这么几种来源:1、投诉举报;2、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按规定收费)、日常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被检者承担费用)等,《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2010年4月1日施行。

3、上级交办,其它部门转办。

(二)现场检查: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制作笔录等(三)立案审批:(四)调查取证:笔录制作。

以上三个步聚有先后顺序。

二、行政案件审批程序;包括立案审批、决定审批、减免审批等,建立行政案件审批程序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行政案件审理过程的管理,明确案件办理人员的职权范围,理顺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呈报、审核等工作环节,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程序:重要性,北京公安局处罚案例。

讲常德市质监局案审制度。

审核部门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依照前述审批权限报批。

审批意见主要包括:(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同意承办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2)对适用依据不当或处罚失当的,责令改正;(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责令限期重新调查;(4)对程序不合法的,责令纠正;(5)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责令按管辖规定移送。

四、告知:哪些需要告知的,事实、证据、理由、依据、结果、权利,还包括证据质证权利,省行政程序规定所要求的。

证据质证规定(省政府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桃源案例。

①作为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的证据应当查证属实。

查证属实是指行政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以鉴别其真伪的一种活动,从两个方面:A、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

包括证据是如何形成的,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科学,证据的形成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等。

B、审查判断证据的内容:a、要注意每个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b、要注意证据的内容本身是否一致,有无矛盾。

c、要注意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②当事人有权对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异议。

包括:证据是否属实,是否有证据能力,是否有证明力,以及证据力的大小等。

③未经当事人发表意见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关证据必须经当事人质证。

五、陈述申辩:申辩不加重原则。

六、听证:条件,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许可证照等,较大额罚款20000或1000以上,七、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处罚决定确有错误需要变更或修改的,应由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作出新的处罚决定并报上级备案。

处罚决定需要变更、修改、撤销的,应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纳罚款通知书》、《缴纳赔偿(补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罚缴分离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只开具罚款决定书,由当事人持罚款决定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收缴罚款的机构缴纳罚款的一种制度。

《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对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

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处罚法》46、47、48条规定,现场处罚的现场收缴只能是20无以下或事后难以执行的。

其他的需当事人缴纳有困难并申请才能当场收缴。

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是我国行政机构改革与行政运行机制优化的重要举措。

其重要意义:有利于解决乱罚款的问题,使行政执法机关的经济利益与罚款收入脱钩;有利于防止行政执法机关产生腐败行为;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主要要求:第一,执法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法定义务。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是法定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主要义务是除依照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二,收缴罚款的法定机构必须是银行。

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网点多、分布广、拥有专门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等优势,是收缴罚款成本较小的机构,完全有能力接受政府委托收缴罚款的业务。

《行政处罚法》第46条把银行确定为收缴罚款的机构,除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不能作为收缴罚款的机构。

第三,必须遵照罚缴分离的法定程序。

除采取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可采取当场罚款当场收缴外,其余处罚涉及的一切罚款必须采取由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交,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罚款。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后,一方面应把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另一方面应把处罚决定书送达指定的收缴罚款的银行,以方便银行开展收缴罚款的工作。

被处罚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银行缴纳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这个限期为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银行收缴罚款应向缴纳人开具统一收据,并把情况及时通知作出罚款的行政机关。

银行收到罚款后,应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银行应及时把法定期限届满而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的情况,及时通知作出罚款处罚的行政机关。

按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的罚款,执法人员应自收取罚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上缴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自收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上缴。

八、结案:交强执或履行完毕,办案期为三个月应到发出决定书为止。

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两个月。

关于送达问题:送达、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由其在回执或存根上签章,并注明签收日期。

受送达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工作单位代收。

收件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由其文件收发处签收。

代收人要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不能直接送达或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按下列规定送达:(1)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章,把法律文件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2)受送达人已向执法机关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3)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4)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减免程序介绍,预防渎职复议程序一、提起复议的期限:自知道具体行为之日起60天,法律另有规定超过60天的除外。

二、复议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娈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受理行政复议的机构,按《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执行。

三、受理:五日之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受理的须书面告知;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七日之内转送有权机关并告当事人。

七日之内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十日内答复并提交证据材料。

五日或七日指工作日。

四、审理: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60天的除外,最多可以延长30日。

许可程序一、许可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实施程序1、申请:可委托申请,可现场申请,可通达信函、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行政机关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五日内一次告知制度。

2、审查与决定:重大利益关系人的告知和陈述申辩;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没有地域限制。

3、期限:一般是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联合办理、统一办理和集中办理的为45日,可延长15日;上级许可,下级受理的在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在10日送达证件或加盖标签、印章等。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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