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保安管理条例着装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提高保安员的职业形象,保障保安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员着装。
第三条保安员着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体现保安员的职业特点,展现保安员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保安员着装应当整洁、得体、统一,不得随意搭配或穿着与保安员职业形象不符的服装。
第五条保安员着装颜色应当以黑色、深蓝色、深灰色等深色调为主,避免穿着过于鲜艳、花哨的服装。
第六条保安员着装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制服:保安员应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制服应具有明显的保安标识,包括胸标、肩章、臂章等。
(二)鞋子:保安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鞋面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
(三)帽子:保安员在室外工作时,应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帽子,帽子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或破损。
(四)腰带:保安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腰带,腰带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
(五)领带:保安员在室内工作时,可根据公司规定佩戴领带,领带应保持整洁,颜色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保安员着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制服扣子应扣好,不得敞开或随意解开。
(二)制服口袋不得随意添加装饰品,如手机、钥匙等物品应放在规定的口袋内。
(三)制服领带、腰带等配件应保持整洁,不得破损或污渍。
(四)鞋子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泥污或破损。
(五)帽子应保持整洁,不得歪戴或破损。
第三章着装管理第八条保安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和归还制服。
第九条保安员应爱护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随意损坏、污渍或擅自改动。
第十条保安员不得将制服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出售或丢弃制服。
第十一条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如制服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保安员应自觉接受公司对着装的管理和监督,不得违反本规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保安员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三篇)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保安制服是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的标志性装束,对保安队伍形象的塑造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保安制服管理的规定,提升保安队伍形象,制定一套完善的保安制服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从制服选购、配发、佩戴、保洁、维护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保安制服管理规定。
一、制服选购1. 根据保安员身材特点和工作环境需求,选购适合的制服样式和尺码。
2. 保安制服颜色以深色为主,避免过于鲜艳的色彩和花纹。
3. 选购的保安制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面料要求舒适、透气,易清洗、耐磨。
4. 购买的保安制服应具备一定的防水、防静电等特性,以应对不同的工作环境需求。
二、配发制服1. 新入职的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身高、体型测量,以确保配发的制服尺寸合适。
2. 配发的保安制服必须干净整洁,不得有破损、褪色、渗漏等质量问题。
3. 保安制服的配发应及时,确保保安员按时上岗。
对于季节性制服,应提前配备,以适应天气变化。
三、佩戴方法1. 保安制服应穿戴整齐,领子要翻立,领扣要扣紧,袖口要平整。
2. 佩戴胸牌应明确,牌面不能覆盖文字和照片,不得私自更换、遮挡。
3. 保安帽佩戴要整齐,前后上下不得倾斜,帽徽要正对前端。
4. 佩戴腰带时要正确打结,尽量避免过松或过紧,保证外观整洁。
四、保洁要求1. 保安人员应自觉保持制服整洁,定期更换干净的制服。
2. 平时应避免与油污、水污等污物接触,如有污渍应及时清洗或更换。
3. 保安制服的清洗应按照标签指示的方法进行,严禁强力搓洗、浸泡或使用漂白剂。
4. 外出执勤时,应检查制服是否干净整洁,如有脏污应及时清洗,以保持外观整洁和形象良好。
五、维护规定1. 保安制服的维修由单位专人负责,担任此项职责的人员应对制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对于制服上的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确保保安员穿戴的制服整洁完好。
3. 制服的维护包括熨烫、整理等,维护前应了解面料的特性,避免对其造成损坏。
4. 制服的存放要注意通风干燥,远离任何刺激性气味,以防霉变和异味。
保安服管理规定(3篇)

保安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服的管理,确保保安人员正常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安服是指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穿戴的制式服装。
第四条保安服的管理机构为公安机关。
第五条保安服的穿戴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保安服应具备明显的标志,以便公众识别。
第七条保安服必须整洁、干净、无破损、无脏污。
第八条保安服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制作、发放和更新。
第九条保安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健全保安服管理制度,确保保安服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保安单位要负责自行制定保安服管理制度,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保安服,不得私自更换或变动。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不得私自销售、借用、转让或丢弃保安服。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不能随意涂改保安服上的标志、字样或装饰。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必须按时到专门机构进行保安服的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十五条保安服的领用、退还和更新必须通过正规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在使用保安服期间发现保安服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对于触犯法律法规或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保安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保安服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保安服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保安服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保安服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二章保安服的穿戴和标志第二十条保安服的穿戴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保安人员在正常执勤期间必须穿戴保安服;(二)保安人员不得私自改动保安服的颜色、款式和样式;(三)保安服必须整齐穿戴,不得脱衣、遮挡或随意搭配其他服饰。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的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安服上应有明确的“保安”字样和标志;(二)保安服上的标志和字样必须清晰易辨,不得有模糊、破损或变形的情况;(三)保安服上的标志和字样的颜色应醒目,不得与服装本身的颜色相混淆。
2023年保安制服管理规定细则保安制服要求优秀3篇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细则保安制服要求篇一一、服装款式与配置: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腰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皮鞋一双(自备)二、服装的使用管理:1、保安人员正式入职起,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发放保安服装。
2、保安服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应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
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三、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量身订做。
四、保安人员服装折旧费计算: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含)的,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服装自发放之日起计算,保安递交离职书时,连同保安服一齐递交到人事行政部。
服装折旧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的结算工资中扣除。
五、服装价格参考标准1、冬装:125元/套,普通蓝衬衣30元/件。
2、夏装:85元/套。
3、棉袄大衣:85元/件。
4、佩饰:大盖帽(含帽徽)35元/顶、腰带12元/条,肩章8元/对,臂章10元/对。
注: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细则保安制服要求篇二1、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各项规章制度对大厦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4、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5、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6、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安保人员着装管理制度4篇

安保人员着装管理制度4篇安保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范文1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服装。
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
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
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 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 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五) 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一、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二、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三、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一、非工作时间外出的;二、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文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保安员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公众对于社会治安的认可和信心,同时也关系到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和专业素质。
为了加强保安员服装管理,有效提升保安队伍的形象和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服装要求1. 保安员服装应整洁、整齐,颜色统一。
服装的主要颜色应为鲜艳的深蓝色或黑色,同时应注意不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服装颜色相近。
2. 保安员服装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舒适度高,灵活性好。
服装的面料要求柔软、透气,有利于行动自如。
3. 保安员帽子的样式应与服装相匹配,帽子应带有保安队伍的标志,并注意统一规格和颜色。
4. 保安员应佩戴警示性的标志,包括保安队伍的标志、姓氏和警示语等。
三、服装管理1. 保安服装的发放应由专人负责,保证发放的规范和及时性。
2. 保安服装的清洗和维护应由保安员个人负责,确保服装的干净整洁。
若发现服装有破损或脱线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补。
3. 保安服装的保管应妥善进行,个人服装应分开存放,避免混乱。
4. 保安服装的寿命一般为2-3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新的服装。
四、着装规范1. 保安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着装,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上岗。
2. 保安员上岗期间应保持服装整洁、整齐,严禁穿着脏乱衣物上岗。
3. 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着服装,严禁穿着便服或非正式服装执行任务。
4. 保安员在公众场合应保持着装整齐,不得穿着短裤、拖鞋等不适宜公众场合的服装。
5. 保安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穿着便服时,应事先征得上级批准。
五、着装监督1. 上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员的着装监督,定期组织着装检查,确保保安员的着装符合规范要求。
2. 对于着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保安员,应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并指导其改正不足,必要时,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重复着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保安员,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责令辞退等。
六、奖励机制1. 对于表现突出、着装规范的保安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保安员维护良好的着装形象。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三篇)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一、基本要求1. 保安员服装应整齐、洁净、合身,不得有明显破损、褪色或污渍等情况。
2. 保安员服装颜色应为统一规定的色彩,不得擅自更换或改变。
3. 保安员应佩戴清晰、醒目的工作标志,标志应固定在制定的位置,并保持完好无损。
二、服装类别及搭配1. 夏季服装夏季服装应为适合高温天气的款式,面料轻薄透气,色彩明亮。
上身着长袖或短袖制服,下身着长裤子,鞋子采用透气、舒适的鞋款。
2. 冬季服装冬季服装应为保暖性能较好的款式,面料厚实,色彩沉稳。
上身着长袖制服,可适时搭配外套、羽绒服等,下身着长裤子,鞋子采用保暖性能较好的款式。
3. 雨季服装雨季服装应为具有防雨功能的款式,面料防水,色彩鲜明。
上身着雨衣、雨披等雨具,下身着长裤子或雨裤,鞋子采用防水鞋款。
三、保安员服装的维护与更换1. 保安员应自觉爱护、维护自己的服装,每天上岗之前应进行全面的清洁和整理,确保服装的整洁与完好。
2. 保安员发现服装有损坏、褪色或污渍等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更换。
3. 服装的更换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更换,应事先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四、服装的存放管理1. 保安员应自行负责保管自己的服装,服装存放的地方应保持整洁、干燥,并防止阳光直射。
2. 保安员离岗期间,应将服装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乱放或悬挂在无遮挡的地方。
3. 服装存放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潮等安全问题,严禁在服装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违规处罚1. 保安员擅自更换、改变服装颜色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保安员不按规定报告损坏、褪色或污渍等情况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保安员未按规定时间更换服装或擅自延长服装使用周期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保安员存放服装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总结保安员服装的管理对于保护保安员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4篇)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员服装管理,提高保安工作效率,保证保安员安全和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单位及其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穿戴服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第四条保安员服装应符合职业特点,体现专业性、正面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保安员服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服装的要求,不得使用军用服饰、警服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服装。
第六条保安员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采购,并按照规定发放给保安员使用。
第七条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保安员证件,并佩戴明确标识身份的胸卡。
第二章服装搭配第八条保安员服装搭配应根据不同场合和任务需要,合理搭配。
第九条保安员应当穿戴整齐、干净的制服,并搭配相关配饰,如帽子、鞋子、腰带等。
第十条保安员胸卡应当与服装搭配,颜色明显,字迹清晰,便于辨认。
第十一条保安员搭配的鞋子应符合相关标准,舒适、耐磨,保证行走、奔跑的安全。
第十二条保安员搭配的帽子应符合相关标准,固定好,不得乱戴、倾斜。
第十三条保安员可以适当佩戴手套、护膝等辅助保护用具,确保安全。
第三章服装保养第十四条保安员应当做好日常服装保养工作,保证服装整洁、干净。
第十五条保安员服装应当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保安员服装应定期清洗,确保衣物的清洁度。
第十七条保安员服装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借、租、卖、损毁。
第十八条保安员离岗休假或者离职时,应当将服装交还用人单位,禁止擅自带离。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保安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罚款、调离岗位等。
第二十条保安员对于故意损毁或盗窃服装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按规定搭配、佩戴服装或损坏服装的保安员,将取消相应的奖惩、荣誉称号。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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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发放范围,收费及折旧办法等。
三、职责
1.财务部负责公司制服的采购。
2.管理部内勤负责公司制服的保管、发放及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
核实工作。
3.。
4.管理部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保安制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
帽子1顶,腰带1条,领带1条;配饰有:硬肩章、软肩章、
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春秋装包括:长袖衬衣、春秋套装。
3)冬装包括:棉衣。
2.特勤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
帽子1顶;配饰有:肩章、背章、胸号、胸徽、腰带、帽徽等
八件套。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
3)春秋装包括:春秋套装。
4)冬装包括:棉衣。
3.保安制服发放范围
1)保安制服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保安队员。
2)特勤服发放范围限于公司巡逻队及临时勤务所需。
3)新进保安办理入职手续交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后,即发放制
服。
4)制服发放由管理部内勤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4.保安员着装时间要求
1)~
2)每年6月1日起发放夏装,8月15日起发放春秋装,11月1
日起发放冬装。
3)每年11、12、1、2月份着冬装,3、4、5月份着春秋装,6、
7、8月份着夏装,8、9、10月份着春秋装,具体可根据天气
情况统一调整、统一换装。
4)上班必须着保安服装,应配套穿着,不得混穿。
5)黑色皮鞋自配。
5.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一年,春秋装二年,冬装三年;
2)特勤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两年,春秋装、冬装均为三年;、
3)其他配置使用期限均为三年,期满再发一律免费。
6.:
7.保安员服装发放要求
1)新进保安员按季节发放制服。
2)因临时勤务领取特勤服,领取人应及时清洗,于工作结束之日
起三日内交回公司管理部内勤处,逾期责任自负。
3)在职保安员按各类服装使用年限,到达使用年限后进行新服装
发放。
8.保安员服装管理
1)保安员入职时需缴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在职满一年后退还;
因其他任何原因未满一年,服装管理费不予退还。
2)保安员在职一年以上,按公司规定的服装周期免费领取服装
后,工作未满本年者(以实际领取日期为准),将从工资中扣除所领取的服装成本费,以此类推。
3)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超一个月后重新上岗者,公司
不补发其离职或待岗时所扣费用。
4)]
5)保安员离职后间隔时间超出半年再次入职的,按初次入职办理
服装管理。
6)保安员在下班或休息期间不得穿着制服。
7)保安制服因个人原因丢失、损坏等情况无法使用,由本人向管
理部提出申请,经部长、分管经理签批,按折旧费由当事人予以赔偿,同时管理部核实后可重新发放新制服,并以发放之日计算使用年限。
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申请更换。
8)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时,应交回所配置的配饰,保安
服饰包括硬肩章、软肩章、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物品;
特勤服包括腰带、软肩章、胸号、胸徽等符号全套配饰,以上
配饰未交回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人民币300元。
管理部
二O一六年十月一日
附:2016年服装价格表(价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