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劳务管理要求(参考版)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正式版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劳务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合规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并具有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内容、保障工人权益、强化安全管理等作用。
第三条分包劳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合理、安全有序、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
第四条劳务派遣工人享有与本企业直接雇佣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和待遇,不受歧视。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二章劳务派遣流程第六条劳务需求确认:本企业需要劳务派遣工人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申请,并告知具体需求。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符合需求的工人名单和劳动合同草案,经过本企业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第八条劳务派遣工作安排:本企业根据工作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制定工作安排和具体任务。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作管理:本企业负责对劳务派遣工人进行工作任务分配、考核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支持。
第二章劳务派遣工人权益保障第十条薪资待遇:劳务派遣工人享受与本企业直接雇佣员工相同的薪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工人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与派遣期限一致,不得拖延或过长。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与本企业直接雇佣员工一致。
第十四条安全保障:本企业负责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培训,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人应遵守工作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五条信息安全:劳务派遣公司应妥善保管劳务派遣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模版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分包劳务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分包劳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工程或服务的分包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包劳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条分包劳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分包劳务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并监督分包劳务单位安全施工,对劳动者进行权益保障。
第五条分包劳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经验,同时接受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流程。
第七条本制度应通过内部网络、公告栏等途径向全体员工告知,以便于员工了解和遵守。
第二章分包劳务管理流程第八条分包劳务需求提出:项目部向本单位提出分包劳务的需求,包括劳务数量、工期、劳务类型、安全环境要求等。
第九条分包劳务招标:本单位根据项目部提出的需求进行分包劳务的招标,择优选择合适的分包劳务单位。
第十条签订分包劳务合同:经招标后,本单位与分包劳务单位签订正式的分包劳务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安全责任等事项。
第十一条分包劳务施工及管理:分包劳务单位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或服务,并接受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相关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劳务验收:工程或服务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对结果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经济管理:本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报酬,并核实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本单位负责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估、监督和指导,确保分包劳务单位安全施工。
第十五条问题处理:如果在分包劳务过程中出现纠纷或问题,本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障第十六条分包劳务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劳务人员支付合理的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本单位负责监督分包劳务单位的工资福利发放,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劳务分包管理。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分包商一视同仁,确保公平竞争。
3. 安全生产原则:确保劳务分包工程安全施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 质量控制原则: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分包管理第四条分包工程的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三、分包商的选定第七条分包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
2. 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3. 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4. 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第八条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第九条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四、分包工程的确定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
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第十一条特殊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直接确定进行分包。
五、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三条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范文1.所有分包必须持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手续。
2.进场后在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
3.所有分包人员必须随时持有身份证,凭身份证办理所在项目部统一格式的现场施工人员胸卡,胸卡加盖项目部公章有效,人员离开工地时,胸卡收回。
4.分包进场后,三天内将建委备案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5.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与项目部相应的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务人员管理职责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须与所用工人签订单体合同8.所有分包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范文(2)一、前言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分包劳务,确保各类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与进度。
同时,本制度也旨在明确各方责任,并提供相关工作指导,以做到合规运行。
二、分包管理体系1. 目标确保分包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分包工作安全、高效、可控,并使其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分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力分包、设备分包、服务分包等。
3. 责任与权限(1)公司对分包劳务的选择、管理和评估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方则负责自身分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分包方在承包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如参与项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等。
三、分包劳务的选择与评估1. 选择原则(1)选择分包方应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要求,具有相应的人力、技术、财力等资源。
(2)优先选择与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相符合的分包方。
2. 分包方评估(1)对分包方的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资质、技术能力、安全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企业信誉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与分包方签订合作合同的依据。
四、分包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1)基于评估结果和公司的实际需求,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明确各自权益和责任。
劳务分包法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分包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分包行为。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二)分包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要求;(三)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四)分包工程的工期;(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力量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完成分包工程。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
第十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款。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促进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第二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工程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三部分: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第六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劳务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四部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工时,应当保证临时用工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相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方的选择第四条劳务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第五条选择劳务分包方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招标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第六条对劳务分包方的考察应包括其信誉、业绩、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能力等方面。
考察结果应作为选择劳务分包方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应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公平、完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方式、安全生产责任、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严格按照企业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存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齐全、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四章劳务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劳务分包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方应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如实记录劳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技能等级、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报项目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
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规范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
3. 劳务分包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1. 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等。
2. 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三、劳务分包单位选择与合同签订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劳务分包单位选定后,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量、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劳务分包单位进场与退场1.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人员名单、施工方案等资料。
2.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后,应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管理。
3. 劳务分包单位退场前,应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并办理退场手续。
五、劳务分包单位人员管理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备充足、合格的施工人员。
2. 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等。
3. 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应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六、劳务分包单位质量管理1. 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 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3. 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1. 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八、劳务分包单位财务管理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务分包项目,包括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合同签订、劳务人员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务分包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劳务分包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劳务分包商管理第四条劳务分包商的选定:1. 劳务分包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2. 劳务分包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3. 劳务分包商应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劳务人员和技术力量;4. 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等方式。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 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工期、工程造价、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3.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应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第三章劳务人员管理第六条劳务人员的管理:1. 劳务人员应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资格和技能;2. 劳务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 劳务人员应接受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安全;4. 劳务人员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七条劳务人员工资支付:1.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2.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不得拖欠;3.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四章工程款支付第八条工程款支付:1. 工程款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执行;2. 工程款支付应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3. 工程款支付方式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五章工程验收第九条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2. 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商方可获得工程款支付;3.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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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进场管理流程
一、分包单位进场合法手续申报、审核和备案的管理。
1、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先行到项目安监部门报到,并根据安监部门的要求准备需要申报、审核和备案的资料。
2、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将以下资料报项目安监部审核、备案。
(上报资料上报原件或扫描件审核,复印件需要加盖本单位公章)1)分包单位进场前上报分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北京市检查评分表十张表分责任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专职安全员),以上机构或体系中涉及的管理人员花名册及通讯录;
2)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签发);
3)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4)企业施工资质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5)进京施工许可证;(北京市规定,外埠项目根据地方政府要求)
6)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法人);
8)外地建筑业企业所持《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9)分包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的《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10)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文件;
11)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包含;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法人或企业负责人)、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劳务分包单位施工队长证(在京备案)、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证12)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
13)劳动力管理员资格证书(在京备案);
14)入场人员在京备案花名册(花名册必须有分包单位盖章);
15)劳务人员花名册人员需上报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和照片;
16)分包单位劳务人员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花名册(含劳动合同编号)及用工合同(项目部安监部门留存、备查);
17)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18)分包单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工人工资发放制度;
19)劳务人员入住总包单位生活区的,分包单位上报生活区管理组织机构,确定生活区专职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责任和管理规定详见《生活区安全管理规定》和《生活区安全管理协议》。
3、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所有资质进行备案,对于证件不齐或使用虚假证件情况,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施工。
4、分包单位进场合法手续申报、审核通过后,由分包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订《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管理协议》、《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协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施工管理保证金实施细则》和《生活区安全管理协议》,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5、分包单位进场前根据《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实施细则》规定必须先行缴纳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对于未缴纳的分包单位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分包单位进场管理
1)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比对入场人员花名册、用工合同花名册和“三证”(身份证;务工证和暂住证的上报根据工程所在区域要求),再确认每名劳务人员以上资料是否统一,如出现不统一的情况将不允许进场,比对合格劳务人员由总包单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和
安全技术交底,比对合格但未经教育考核或交底的劳务人员同样不允许进场施工作业。
2)教育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合格的劳务人员,由项目部根据实名制管理要求发放门禁卡、胸卡或录制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系统。
3)项目通过门禁(闸机)系统、人脸或指纹识别考勤系统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将施工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入场教育、考勤、工资发放、进退场情况等信息形成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劳务管理的全过程动态监控。
4)上报进场中小型机械清单,安装就位后申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验收记录为准)的机械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5)上报进场临电设施和电缆线清单,由总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验收记录为准)的临电设施和电缆线严禁投入使用。
三、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过程执行总包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分包单位施工过程执行《分包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能力考核评价表》的考核内容。
四、分包单位劳务人员退场管理
1)人员退场需上报退场人员花名册(签字盖章确认),并退还实名制卡(IC卡)、门禁卡、胸卡等物品。
劳务人员退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2)劳务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工资结算等手续,一次性付清劳务人员工资,并在原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明确无工伤遗留问题和工
资遗留问题等情况,同意合同终止),分包单位将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工资支付凭证上报总包单位审核,总包单位留存复印件。
五、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
1)分包单位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和日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分包单位每月将劳务人员签字确认的劳务人员考勤表、工资支付表上报总包单位审核、存档备查。
3)工资发放时总包单位现场监督、拍照,并将发放工资确认单上报总包单位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两年以上备查。
4)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需向总包单位上报与银行签订的《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每月将银行反馈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清单上报总包单位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两年以上备查。
5)分包单位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人员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班组长”或者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