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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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提高质量、确保安全、提升效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凡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创新、质量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均有资格参与奖励。

三、奖励形式1. 现金奖励:根据获奖实绩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2. 物质奖励:如奖品、荣誉证书等形式;3. 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会议或媒体上予以宣传。

四、评定标准1. 质量提升:对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改进和提高进行评定,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施工质量等方面;2. 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记录等;3. 生产效率: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进度、工程计划执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工期控制、进度安排等。

五、奖励程序1. 提名:由项目经理或监理单位提名获奖候选单位或个人;2. 评定:评定委员会按评定标准对提名单位或个人进行评定;3. 选定:评定结果交由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最终确定获奖单位或个人;4. 颁奖:颁发奖品或证书,并进行宣传。

六、奖项设置1. 突出质量奖:对在工程中表现出色、质量出众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2. 安全生产奖:对在工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3. 进度效率奖:对在工程中完成进度良好、效率高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4. 个人表彰奖:对在工程中做出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七、奖励管理1. 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项目业主或相关单位提供;2. 奖励审批:奖励程序需经过项目业主或相关单位审批确认;3. 奖励公示:公示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并在项目现场或办公室进行展示和宣传;4. 奖励使用:获奖单位或个人须按照规定使用奖金或奖品,不得私自处置;5. 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奖励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合理。

八、附则1. 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奖励标准、程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 对违规使用奖励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一、概述创优工程奖罚制度是指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对项目成员实施奖励和处罚的一套制度。

通过对项目成员进行奖惩,以激发项目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率。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对于任何一个团队或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推进项目成功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力工具。

二、奖励制度1.绩效奖绩效奖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表现出色、达成业绩目标的项目成员所给予的奖励。

绩效奖的发放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10%,奖励10%的月薪;•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20%,奖励20%的月薪;•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30%,奖励30%的月薪;2.优秀成员奖优秀成员奖是指项目中表现出色的成员给予的奖励。

优秀成员奖的发放标准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项目人力规模在10人以下,每年度推荐1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5,000元;•项目人力规模在H人-50人,每年度推荐2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10,000元;•项目人力规模在50人以上,每年度推荐3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15,000元;3.创新奖创新奖是指为了鼓励项目成员勇于创新、不断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水平而设立的奖励。

创新奖的发放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提出并成功实施的创新方案,奖励10,000元;•设计并成功实施的新工具/新方法,奖励8,000元;•创新技术的应用,奖励5,000元;三、惩罚制度1.项目违约罚款项目成员如出现以下几种违约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完成时间超时,罚款500元/天;•界面、代码规范不符合要求,罚款100O元;•延误交付给客户,罚款项目总价值5%;∙未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造成事故,罚款5000元;2.项目组织不力罚款在项目管理中出现以下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未按计划完成关键节点,罚款项目总价值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报告,罚款IoOO元;•未及时识别和解决项目困难,罚款项目总价值2%;四、优秀案例1.XX项目的奖励案例2021年,XX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完成进度和质量有显著提高,因此被评为公司年度最佳项目。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工程质检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关注工程质量,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违
规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质量管理体系。

奖惩制度的原则应当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
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

二、奖励措施
1. 个人奖励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例如,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
对于整体表现优秀的团队,可以设立团队奖励,如团队旅游、团队培训机会等,以此增强
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3. 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特定项目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应当给予特别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轻微违规
对于轻微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改正。

2. 重大违规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级、停
职反省等。

3. 法律责任
对于触犯法律的严重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
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

四、实施细则
1. 定期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2. 记录和报告
所有的检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在必要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3. 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4. 持续改进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五、结语。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激发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热情,推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和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和条件奖励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奖励条件:1. 工程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2. 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安全奖项;3.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显著成效;4.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 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条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照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分类发放: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100万元;2. 获得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50万元;3. 获得市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20万元;4.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10万元;5.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5万元。

第四条奖励评选和发放1. 奖励评选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原则上每年底组织评审;2. 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自主申报奖励;3. 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4. 奖励资金由财政拨款,奖励发放仪式在获奖工程项目现场举行;5. 获奖企业需在收到奖励资金后,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项目从业人员。

第五条违规处理1. 在建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奖励资格;2. 获奖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撤销其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3. 获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撤销其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新)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新)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为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公司鼓励工程创优,并对获奖工程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1。

基金筹集与管理奖励基金筹集采用收支平衡原则,即根据每年获奖工程所需奖励基金支出多少为基础,由分公司按比例分摊,比例为2:2:1,即建发、二公司分别出资40%,三公司出资20%。

所筹集基金由总公司办公室建立独立账户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 奖励标准及分配2。

1 质量创优奖励:获市优良工程奖励2元/m2,建筑结构“青山杯" 、“青城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奖励3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励5元/m2,“草原杯”工程奖励10元/m2,且每项工程奖励不超过50万;创国家级工程质量银奖奖20元/m2,100万元封顶;创鲁班奖(含国家级金奖)奖40元/m2,200万元封顶。

2。

2 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2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5元/m2,自治区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8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40万元;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15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60万元.创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如不能始终保持,在总公司联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该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奖金可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2。

3以上工程奖励除国家级以外奖励总额不超出上缴管理费额.2.4区内其他盟市或外省市地区,奖项称号有所不同,可参照上述标准区别执行。

如结构复杂、工艺特殊等工程获奖后,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上调,一项一定。

其它工程如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获奖,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5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获得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作重复奖励。

2.6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励:职能部门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金额的10%另行奖励。

职能部门奖金分配如下:质量奖项:技术质量部70%,工程管理部20%,安全监督部10%;安全奖项:安全监督部70%,工程管理部20%,技术质量部10%。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1为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电气工程中的有效运行,加强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激发全体员工创优意识,确保公司和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依据2.1电气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奖罚规定;2.3公司质量标准体系相关文件。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气项目工人。

4评估方法4.1评估对象各专业团队和分包商。

4.1.1考核内容a.各种施工记录和考核资料;B.工程质量;C.质量评定量表中的相关内容;4.1.2考核方式4.1.2.1项目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附件3质量考核评分表对各专业队伍进行考核,项目安全监督部审批,生产副经理/经理审批。

5奖励资金来源和5.1不确定奖励的发放(上级部门或业主发放的质量奖)。

5.2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

5.3扣款规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被罚款的专业队伍或责任人,财政部门应从工资或合同资金中扣款。

5.4预扣项目部质量保证基金和公司奖励。

5.5奖金分配程序按项目管理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奖励6.1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按时完成切割质量良好。

6.2当项目提前竣工验收时,验收项目提出的整改问题不存在重大施工问题。

6.3竣工资料齐全正确,并按时移交;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6.4项目部根据项目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组织检查。

如果检查中对中标单位进行了评估,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6.5每个团队每年都积极组织公司开展的质量活动,这些活动确实有效。

项目管理部对总部评审过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

6.5在本工程中能严格规定、规范、标准施工,遵守工艺纪律,无质量事故或返工现象,对消除常见质量缺陷的施工人员可评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由公司奖励元。

6.6经公司领导评估,各团队认定为“亮点”的子项目已达到“亮点”流程标准。

亮点项目标准见表1,团队将获得人民币奖励。

6.7在施工过程中,符合以下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领导确认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元奖励。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质量管理办法》、《XX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系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特编制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奖管理:工程质量创奖是指获得下列奖项所采取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创奖策划、项目合规性文件管理、项目必备条件管理(所创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前置条件,如专业质量奖、安全标化奖、技术奖等的获得)、其他需要的条件管理(如技术成果、概念性包装等)、必须的工序创优管理(观感质量等)、各种质量保证和管理资料、申报奖管理等。

工程质量创奖主要包括以下奖项:国家级综合奖:鲁班奖、国优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市政金奖、中国装饰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省部级综合奖:各省综合优质工程奖,如白玉兰、黄山杯、黄果树杯、扬子江杯、闽江杯、海河杯等等;冶金优质工程奖、冶金优秀设计奖等;省部级专项奖:如上海安装之星、上海金钢奖、上海优质结构、上海设计优秀奖、海河杯优质结构等;省部级以下地方奖:各市级综合奖、市级专项奖等。

第三条工序质量创优管理:是指按照下列原则,需要将某工序达到质量优质水平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优质标准以公司颁布的工序创优标准为主,若开展工序质量创优活动的项目,其当地有明确的质量创优评审标准的,可按相应标准执行。

工序质量创优管理原则:1、需要进行现场实体复查的创奖工程,应对被复查的工序开展创优活动;2、需要在当地开展观摩活动的工程,应开展相对应的工序创优活动;3、工序质量创优以观感质量优质为主,一般将项目所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屋面工程、节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作为工序创优的主要分部分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结构工序也应开展工序创优;4、体量较大的项目,一般将其中的某栋单体作为创优部位、或将主要出入楼层作为创优部位等进行策划。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工作由两级公司总经理领导、两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质量系统负责质量创奖创优的过程管理以及申报奖工作,相关系统(如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经采等等)作为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的协同管理系统、负责和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内容有关的过程管理;项目部是质量创奖创优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直接责任人。

工程创优奖罚制度

工程创优奖罚制度

工程创优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鼓励公司工程项目团队和个人通过创新和卓越表现,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同时对违反规定或未达到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团队和个人。

3. 奖罚决定应基于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由公司管理层或专门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励机制1. 质量创新奖:对于在工程质量、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效率提升奖:对于缩短工程周期、提高工程效率的团队或个人,根据节省成本的百分比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无安全事故记录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金和表彰。

4. 环保贡献奖: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促进项目顺利完成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质量不合格罚:对于工程质量未达到公司或行业标准的团队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合同。

2. 安全事故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环保违规罚:对于未遵守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团队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4. 延误工期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进度的团队或个人,根据延误时间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罚款。

5. 违规操作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程序1. 奖罚提议:由项目经理或团队负责人提出奖罚建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审核评估:由公司管理层或专门委员会对奖罚提议进行审核评估。

3. 决定通知:奖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并说明理由。

4. 申诉机制: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团队或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行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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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及“双百”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导和激励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推动分公司的创优活动,促进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以过程精品保证最终的精品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并且必须与分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附件一)。

第二章奖励条件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以分公司年度质量指标、分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标准。

第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良好受控,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有效,无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隐患,未发生经查实的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企业信誉事件。

第六条已获得优质工程证书、奖杯,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经国家、省市、部委、行业协会公布的,具有正式文件或优质工程证书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及所在地区优质工程。

1、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等。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优质工程、相当于部级的各专业协会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湖北省的楚天杯、江西省的杜鹃花杯等。

3、所在地优质工程: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市级的建筑监管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武汉市优质结构工程、黄鹤奖,南昌市的优质结构工程、滕王阁杯等。

第八条各等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执行各级建筑行业协会或优质工程评审单位的相关文件。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九条以总承包单位身份获得奖励的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标准如下:(附件二)。

第十条各等级优质工程不重复奖励,工程质量奖励总金额按获奖等级高低及顺序依次补差。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体现责任到人,奖励时项目经理所占比例
为20%;技术、质检人员奖励所占比例为50%;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为30%。

项目部人员因自身原因调出分公司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奖励。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奖项的奖励申请及奖励分配表经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分管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罚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没有实现质量目标的项目部按奖罚对等的原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罚款由责任项目部承担计入项目部成本。

第十四条因甲方或设计原因未达到合同质量目标或分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
根据分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依据《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制定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目标,本责任书落实主体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是质量创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是质量创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实施。

一、质量创优目标:
结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竣工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二、QC小组活动和科技立项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科技创新研究,致力于质量改进和通病预防和技术创新。

QC小组活动课题:
科技立项课题:
三、质量过程控制
1、依据分公司确定的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项目经理部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
标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对确定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工程分解到分项工程目标,确定所有分解指标的具体责任人。

3、加强过程控制。

体现公司先进水平,推广新技术应用,提高控制标准,重视细节处理,避免重复性问题,创新工法、提高效率;提高施组、方案、技术交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奖罚措施:依据《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第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工程质量奖罚标准
注:1、上述面积指合同建筑面积;
2、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封顶100万元;
附件三:工程质量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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