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保障工人健康和施工质量,提高施工单位的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卫生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卫生管理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估工作。
4、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卫生隐患。
5、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内容1、卫生防疫设施的设置(1)施工现场应设置洗手间、厕所等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箱和分类投放垃圾桶,做到垃圾分类、定期清运。
2、自来水供应和用水管理(1)施工现场应保证自来水供应,确保工人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2)施工单位应对用水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3、噪音和粉尘污染的控制(1)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单位应设置隔音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废水、废气、废渣治理(1)施工单位应设置合适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保证不造成环境污染。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及时清理和处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施工现场卫生检查(1)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卫生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6、员工卫生保健(1)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7、其他卫生管理事项(1)施工单位应设置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卫生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2)施工单位应建立卫生档案,记录卫生管理的相关信息和措施。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二篇)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一、施工区卫生管理(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
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
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二、生活区卫生管理(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施工现场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筑牢安全防护网络,营造健康新环境。
2. 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负责人1.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2. 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卫生人员。
第六条管理机构1. 建设、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工健康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危险因素监测和评价。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七条工作环境监测1.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工作环境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声、灰尘、有害物质等。
2. 监测结果应当公开,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个人防护设施1.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鞋等。
2. 使用个人防护设施应当指导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九条职业卫生培训1.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设施使用方法等。
2. 职业卫生培训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十条职业卫生监测1.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工人体检、职业病诊断等。
2. 职业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第十一条法人责任1. 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对职业卫生管理负有法定责任。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时进行、同步推进、相互配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 同一计划。
即在项目计划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考虑,包括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划、设计等。
通过项目计划的编制,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2. 同一设计。
在项目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要与工程设计相结合,将安全要求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纳入到工程设计中。
确保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到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3. 同一施工。
在项目施工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与施工管理同步进行。
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作业环境的监测和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
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得到有效的实施。
通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水平,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工程建设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协同发展。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同时进行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
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保护环境。
具体来说,职业安全指的是对工人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预防和控制,包括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操作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职业卫生指的是对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包括对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处理,对工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保护,以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职业环境污染治理指的是对工作场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进行治理和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包括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和排放进行监控和管理,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监督。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伤害和疾病,同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及相关工作,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技支撑”的原则,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第五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八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不同工种、作业环境和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健康监护措施。
第十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档案,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等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作场所的排放、传播和接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采样监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职业卫生培训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2、“三同时”: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危害项目: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四、职责与分工主要负责人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人员。
五、内容与要求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者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统称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和作业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单位领导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建立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三)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方案。
(四)负责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进行职业卫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责任和要求。
第九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作业环境的评估和改善措施。
(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要求。
(三)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的要求。
(四)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
(五)职业病防治和卫生保护的工作要求。
(六)职业卫生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方法。
(七)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和改善,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施工作业环境相适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要求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机制,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监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79-56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批评,严重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安全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各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文。
7、建设项目施工完后,在试运行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设项目工程部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
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
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
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
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工程部、环保安全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
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16、对施工、试生产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
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
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
18、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19、生产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
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设计;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检验部、生产准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
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
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
2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试生产准备部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25、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部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7、项目计划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资料,
交档案管备案。
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分类管理、逐一归档。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