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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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各区、县(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备案号:沈政法备字2011年第22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〇⼀⼀年九⽉⼆⼗七⽇ 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和规范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五号)、《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沈阳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8〕第7号令)及《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43号),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确认,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和资格确认等⼯作,并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执⾏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书》),并对其履⾏服务协议的情况进⾏⽇常监督和检查。

第⼆章申请与确认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认的原则:⽅便参保⼈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服务机构的作⽤,促进医疗卫⽣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医疗卫⽣资源的利⽤效率,有效地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增长,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

第六条经卫⽣⾏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向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定点。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一、前言社会保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得到了良好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的操作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履行社保缴费义务。

二、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1. 社保登记(1)新办企业社保登记新办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沈阳市社保局进行社保登记。

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已注册企业社保登记已注册企业需向社保局申报新增参保人员信息,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2. 社保缴纳(1)企业社保缴纳企业社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所在区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缴费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等材料。

缴费时,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并申报缴费。

三、注意事项1. 企业应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确保员工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 企业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切勿逾期缴费。

3.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社保缴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4.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查询社保信息,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进行查询。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推进下,我市新启用的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类社会保险集中在同一地点办理,为形成科学、高效的“五险合一”运行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水平、简化参保人员办事流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建立集中的社会保险业务资源数据库,开发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平台。

为此,从8月开始,将对我市社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一次比对核验,现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数据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清理社会保险数据库中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核心数据信息,对参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唯一性进行核验。

明确同一参保单位、个人对应不同种类社会保险之间的数据关联,实现信息化管理“同人同城同库”。

为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统一缴费基数核定、统一申报缴费以及社会保障卡发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数据环境。

二、核验范围在沈阳市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和退休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不包括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工作内容(一)单位信息比对核验1、比对原则目前我市社会保险业务分别由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三个系统”)承载。

根据“三个系统”中管理的基本项目及唯一性情况,确定比对原则为“三个系统”中登记参保信息中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完全一致,且参保人数基本一致率达到90%以上,即可自动建立此单位在“三个系统”中的关联关系,如果关联结果与本单位的信息不符,也可到社保大厦三楼指定窗口进行确认。

2、操作办法参保单位可在医疗保险管理局的网站上查看“三个系统”中单位的参保登记信息及关联情况,确认其准确性。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是新成立企业必须要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

社保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新企业要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新企业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

首先,新企业需要办理社保登记。

社保登记是指企业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报并登记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等。

企业应在成立后的30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员工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其次,新企业需要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缴费基础,一般是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收入。

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每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和缴纳社保费用。

接着,新企业要选择社保缴纳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自行办理社保缴纳,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来代办。

无论是自行办理还是委托代办,企业都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并及时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

最后,新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社保核定和申报。

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社保费用的核定和申报工作,确保社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关注社保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适应新的社保政策要求。

总的来说,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需要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来进行办理。

只有做好了社保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社保权益,也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所述的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单位⽹上办事⼤厅可以办理什么业务,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也称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是⾪属于沈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和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也称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是⾪属于沈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和推进沈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

沈阳市民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官⽹查询⾃⼰需要的信息,⽹站开设个⼈办事⼤厅及单位办事⼤厅,还对相关法律政策和新闻进⾏实时更新,⽅便群众进⾏查询和办理医保事务。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单位⽹上办事⼤厅1、⽹上业务单位登录:可随时随地上⽹办理打印核定单、⼈员新增、⼈员续保、⼈员停保、退保返还、在职转退休等。

2、普通单位登录:可打印单位本⽉医保核订单3、了解单位业务经办流程及相关内容三、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申报程序1、各参保单位⾸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站点击下载中⼼,下载《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2、在单位报盘程序模块中录⼊参保职⼯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信息请在《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模块中录⼊;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信息请在《批量续保数据采集》的模块中录⼊;3、录⼊完毕保存⾄U盘,并⽤A4纸打印⼀份加盖公章;4、填报填报《沈阳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5、每⽉1-15⽇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机构单位参保窗⼝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续;办理参保⼿续后,在各经办窗⼝打印新参保⼈员就医⼿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从2011年3月起,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调整为每月1-15日,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节假日顺延并与地税部门申报日期一致。

(二)经办流程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需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3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关于补缴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五、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设定依据】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沈劳社发〔2003〕41号)2.《关于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3〕54号)3.《关于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5〕28号)4.《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59号)5.《对市医保中心有关医保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医保处函〔2007〕1号)6.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7.《关于调整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等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6号)8.《关于将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1号)9.《关于做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7号)10.《关于回城未招工知青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5号)11.《关于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县、新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的通知》(沈人社发〔2009〕11号)12.《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9〕13号)13.《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09〕14号)14.《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15.《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3号)16.《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人社发〔2009〕55号)17.《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沈医保发〔2010〕19号)18.《关于印发沈阳市宗教神职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22号)19.《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20.《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21.《关于企业退休人员2011年度医疗保险最低划账基数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29号)【申请条件】在本市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并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是每个在职员工都需要办理的重要事项,它关系着员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保手续的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社保手续。

首先,办理社保手续的第一步是准备相关材料。

在办理社保手续之前,员工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相关材料,以便在办理过程中使用。

接下来,员工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手续。

在办理社保手续的过程中,员工需要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办理。

在社保局,员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员工需要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要按照社保局的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办理社保手续的最后一步是领取社保卡。

在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员工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社保局会将办理好的社保卡寄送给
员工。

员工在收到社保卡后,需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
准确性,同时妥善保管好社保卡。

总的来说,办理社保手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员工需要按照规
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办理,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只有
在办理好社保手续后,员工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社保手续,确保自己
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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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手续(一)提供资料
1.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在职转退休表》;
2.《退休审批表》原件;
3.《养老金计发核定表》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在职职工增加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至所属医保局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一)提供资料
1.在我市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两份或《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两份;
在我市续交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两份或《医疗保险续保人员明细》两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

(二)办理流程
1.在我市首次参保职工的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在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后,才可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录用的非沈阳市户籍人员、后转入沈阳市户籍的人员、外国人士及港澳台职工,在办理参保前,需要先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至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信息采集。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职工需采集本人照片;
(3)批量新参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上,含五人)
①单位经办员在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work.asp )下载报盘程序或在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报盘程序;
②使用报盘程序中“医疗保险数据采集”模块。

按要求输入新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补缴月份、人员状态等,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存盘,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中,同时打印《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4)个人新参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5)领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及就医手册。

参保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减少手续
已经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因解除劳动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停止在本单位缴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

(一)提供资料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或《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
1.在当前单位下存在欠费的参保人员,办理停保时需将欠费缴齐;
2.批量停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上,含五人)
(1)单位经办员在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
(/work.asp)下载报盘程序或在所属医保局的单位参保窗口拷取报盘程序;
(2)使用报盘程序中“批量停保申报”模块。

按要求输入停保人员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存盘,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中,同时打印《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3.个人停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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