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方按评估价值调整后的净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或作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准则中对于 按照购买法核算的合并事项,要求按公允价值作 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 3.原兼并办法中对于企业兼并以后,无论被 兼并企业是否保留法人资格,均要求其按照兼并 过程中评估确定的资产、负债价值重新调整其账 面价值,导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要改计有 关资产的计价基础。不符合通常意义的会计处理 原则。企业合并准则中要求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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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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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类型 1、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 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类型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 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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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定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 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是指企业集团中 的母公司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实施最终控制的一 方为有关主管单位的,企业合并是指在某一主管 单位主导下进行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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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务合并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 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 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 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例如,企 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分部等。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某分公司、分部或具有独 立生产能力的生产车间的并购均属于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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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费用
(a)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 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 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特点: 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是一种市场交易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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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3)与法律意义上合并的比较 会计: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公司法: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取得资产 承担负债
解散
由新成立企业 参与合并 持有资产负债 各方均解散
取得控制权
保持独立
体现为股权投资 成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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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吸收合并
企业合并
新设合并
控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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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控股合并
A+B
=
A
A+B
=
C
A+B
= A+B
公司合并的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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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是 非暂时控制
是 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
否 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 采用购买法
采用权益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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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 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是非暂时性的(合并前 后各1年)。 特点: 不属于交易,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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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合并的形式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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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 价的,应按所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作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确认 的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企业在合并过程中应遵循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合并各自经济资源、业务活动和治理结构,形成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的行为。
二、合并的确认条件企业在进行合并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合并:1.控制权的确立:一个企业必须获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才能进行合并。
控制权是指对被合并企业进行政策制定和经营决策的能力。
2.资产和负债的清晰界定:合并方必须能够清晰地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界定和识别。
3.考虑交换比例:合并发生时,需要考虑交换比例,即合并方支付的现金或发行的股票在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中所占比例。
三、合并的计量企业在确认合并后,需要进行合并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并成本:合并成本是指合并方支付的现金、发行的股票和发行的债务证券等的总价值。
2.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被合并企业的全部资产、负债和股权的公允价值需要进行评估,以便在合并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非控制权益的计量:合并后的非控制权益需要在合并时按公允价值计量,以反映非控制股东对被合并企业的权益。
四、合并后的会计处理合并完成后,需要对合并方和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合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和负债的合并确认:合并方需要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包括对资产的分配和计量,以及对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2.合并后的业务组合确认:合并后的业务组合需要按照现金流量确定的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3.股权的合并确认:合并方需要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股权,并根据交换比例确定合并后的股权结构。
4.利润和损益的确认:合并后的利润和损益需要按照合并发生时的交换比例进行确认和分配。
五、合并后的披露要求企业在完成合并后,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并的背景和目的:披露合并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对合并后企业的影响和预期效果。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的类型划分不同,所遵循的会计 处理原则也不同。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 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是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 母公司。但是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 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 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 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合并费用的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 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存在困难的,应于当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 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吸收合并,原子公司注销的情况不需要编制,因为 合并单位的个别资产负债表已经包括了被合并子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合 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注意事项: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2、对于被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 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 )。这笔调整分录目的在于能够在合并报表中真实反映被合并子 公司的留存收益情况。如果合并方的资本公积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都是合并 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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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如果一家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则控制方应该对被控制企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去除掉所有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和每一家关联企业所持有的其他关联企业的股份。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全体控制方持有的所有被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财务状况,以及在合并周期中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件的影响。
控制方应该对财务报表进行披露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分析。
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被控制企业:应该确认哪些企业被控制,即控制方能够对该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
2、处理差异:合并财务报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去除掉不实际的差异或恢复实际的差异。
3、处理间接持有股份:如果控制方通过其他被控制企业间接持有股份,则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4、处理少数股权:如果被控制企业中存在少数股权,则应该将其单独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充分反映控制方对该企业的控制程度。
5、披露: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必要的披露,在注释部分提
供详细解释和分析。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合并财务报表应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应该由具有合适职业资格且经过培训并且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的人员进行编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是指《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以下简称“准则20号”),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体系的一部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准则20号的颁布旨在确保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合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绩效的影响,提供有关合并事项的相关信息,以帮助用户做出与合并有关的经济决策。
准则20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合并的定义、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
首先,准则20号明确了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称为被合并方,其所有者合并企业的合并方。
合并一般表现为一个企业通过股权收购、交换股份或资产置换等方式,控制或影响了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
其次,准则20号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合并时,合并方应根据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并将合并成本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
如果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合并方应将差额作为商誉资产确认,并通过摊销方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合并方应将差额作为合并利益确认,并将其分配给合并方的股东。
此外,准则20号还规定了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在企业合并后,合并方应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企业合并的目的、合并成本、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商誉的起初产生原因、商誉的价值、商誉减值准备、合并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等。
总结准则20号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该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企业在进行合并时,应按照该准则的要求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等核算事项,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合并相关的信息,以提供给用户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此外,在商誉的处理上,准则20号强调了商誉的摊销和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有助于企业合并后对商誉的持续评估和监督,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增强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是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的一部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20 - Business Combinations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With a view to regulating the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business combinations, and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the present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Basic Standards.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The term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fers to a transaction or event bringing together two or more separate enterprises into one reporting entity.Business combinations are classified into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under the same control and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not under the same control.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rticle 3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garding business opera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esent Standard.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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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原则和关于合并会计的细则,由公认机构、编制和审核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制定的规则和准则。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涉及合并企业间及其被收购公司之间的财务报表差异,包括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转移、收购报告货币转换、股权估值计算及其他专有账户的审计程序。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主要原则主要有三个:一是财务报表分析原则,即被收购或合并的方面的变动,必须在合并的当年损益表中反映出来;二是投资者期望原则,即这类业务变更必须根据投资者能够收获其所期望收益的原则,对营业收入、费用、利润进行计量准确和实时的估算;第三个是可比性原则,即企业合并并未增加获利能力,因此企业收购后的财务报表应与企业合并前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是:一是清晰的报告标准,二是报告服务的合理以及完整的报告准则,三是对原则与实施的确认;四是企业的采用特殊准则;五是发布关于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公布,包括集团报告和被收购公司报告。
此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还应根据业务变更和重组情况,提供有效的指导信息,以利实施企业合并会计手续,更好地报告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