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住建部2016版)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住建部2016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可以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6/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委、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重庆市建委、 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 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2016 年 9 月 12 日
住建部近日对前期开展的工程建 设领域保证金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进 行了通报。其中涉及未按时返还和超额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89518.04 万元,涉 及企业 7579 家、项目 8147 个,返还 132187.61 万元。
虽然情况通报中未提及有哪些投 标保证金违规的情况,但笔者从平时的 工作经历以及与一些投标人的交流中 了解到,延迟退还保证金的情况时有发 生,一般延迟个把月属正常现象,有些 招标机构扣压投标人的保证金时间甚 至超过几年,投标人不去催要根本不会 主动退回,有时甚至要催问多次后才能 退回。虽然现在国务院、住建部和财政 部等发布了相关规范保证金工作的通 知和要求,此次又进行了全国范围的检 查,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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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勘察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定 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
0203),现印发给你们,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执 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 本的通知》(建设[2000]50 号)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2016 年 9 月份全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保证金工作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住 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 2016 年 9 月各 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 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

GF—2016—020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3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3篇篇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乙方(勘察单位):__________(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建设工程的业主,乙方为建设工程的勘察单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勘察范围及内容:1.建设工程的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方面的勘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勘察范围及内容表。
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甲方应提供勘察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完成勘察任务。
二、勘察期限: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完成勘察任务。
2.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勘察延期的,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延期时间,并就延期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次勘察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合同价款分两阶段支付,第一阶段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第二阶段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在勘察任务全部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__日内支付。
3.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具发票,并在收到合同价款后__日内寄送发票给甲方。
四、勘察成果的使用权:1.乙方完成勘察任务后,应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并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甲方对勘察成果享有排他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不得擅自对勘察成果进行复制、篡改或泄露。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勘察成果用于其他用途,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6年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样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勘察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工程勘察,乙方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勘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及内容1. 勘察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2. 勘察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三、勘察费用及支付方式1. 勘察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勘察费用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勘察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勘察报告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四、勘察工作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开始勘察工作,并在__________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a. 提供必要的勘察现场条件和资料;b. 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c. 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2. 乙方权利与义务:a.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勘察;b. 保证勘察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c. 对勘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未按期完成勘察工作或提交的勘察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对比

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对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于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将对这三份示范文本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该文本明确了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
相较于之前的版本,2015版的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更加注重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同样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该文本主要针对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等领域。
相较于2000版的勘察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文本在内容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加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是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文本仍然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
GF—2016—020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g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g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编号:GF-2016-0203合同名称: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为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1.2项目地址:1.3项目范围及要求:1.4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类型、规模等)1.5委托方式:1.6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详细说明)第二条勘察工作内容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说明)2.2勘察工作成果要求:(详细说明)第三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3.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金额)元,具体费用明细见附件1。
3.2合同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详细说明)第四条合同的履行和验收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按照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要求、合同条款等要求,完成勘察工作,并按时提交勘察报告。
4.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勘察成果进行验收。
如发现勘察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实际损失扣减相应费用或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3在勘察过程中,如需甲方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双方就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书面协商,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5.2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如因工程需求等原因导致变更或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间等,须双方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
5.3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并相互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密条款6.1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合作方案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6.2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本合同项下双方不得擅自披露或利用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g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g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引言本文档是关于g 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详细解析和说明。
通过本文档,您将了解到此合同的相关要点和内容,并了解合同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背景g f—2016—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双方就某项建设工程勘察服务达成的协议。
本合同旨在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和责任。
三、合同条款3.1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明确勘察范围、工作内容和费用支付方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勘察工作完成之日终止。
3.3勘察范围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地及地质勘察-调查勘测-工程测量-勘察报告编制-其他相关工作3.4勘察费用勘察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在附件中详细列出。
3.5乙方责任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认真、细致地进行勘察工作,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乙方还应按时提交勘察报告,并配合甲方对勘察结果的审查。
3.6甲方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所需的必要信息和文件,并按时支付勘察费用。
四、合同变更和终止4.1合同变更如因勘察范围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2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勘察工作完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约定且经通知后未改正的情况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6.1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勘察范围、勘察费用支付标准和其他双方约定的文件。
6.2适用法律和管辖权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将诉讼提交中国人民法院处理。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
GF—2016—020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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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2016—020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岩土工程设计也可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三、合同工期1四、质量标准1五、合同价款1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2八、词语定义2九、签订时间2十、签订地点2十一、合同生效3十二、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第1条一般约定31.1 词语定义3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6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61.4 语言文字71.5 联络71.6 严禁贿赂81.7保密8第2条发包人82.1 发包人权利82.2 发包人义务82.3 发包人代表9第3条勘察人103.1 勘察人权利103.2勘察人义务103.3 勘察人代表11第4条工期114.1 开工及延期开工114.2 成果提交日期11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1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2 4.5 恶劣气候条件12第5条成果资料135.1 成果质量135.2 成果份数135.3 成果交付135.4 成果验收13第6条后期服务136.1后续技术服务136.2 竣工验收14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4 7.1合同价款与调整147.2 定金或预付款157.3进度款支付157.4 合同价款结算16第8条变更与调整168.1 变更范围与确认16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17第9条知识产权17第10条不可抗力18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18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18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9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9第12条合同解除20第13条责任与保险20第14条违约2114.1发包人违约2114.2 勘察人违约21第15条索赔2215.1 发包人索赔2415.2勘察人索赔24第16条争议解决2316.1 和解2416.2 调解2416.3 仲裁或诉讼24第17条补充条款2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4第1条一般约定241.1 词语定义25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25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25 1.4 语言文字251.5联络251.7 保密26第2条发包人262.2发包人义务262.3 发包人代表26第3条勘察人263.1 勘察人权利263.3勘察人代表26第4条工期274.2成果提交日期27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27第5条成果资料275.2 成果份数275.4 成果验收27第6条后期服务276.1 后续技术服务27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28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287.2 定金或预付款287.3 进度款支付287.4 合同价款结算29第8条变更与调整298.1 变更范围与确认29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29第9条知识产权29第10条不可抗力30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30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30第13条责任与保险30第14条违约3014.1发包人违约3014.2 勘察人违约31第15条索赔3115.1 发包人索赔3115.2 勘察人索赔31第16条争议解决3116.3 仲裁或诉讼31第17条补充条款32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32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32附件C 进度计划32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3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元)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勘察人执份。
发包人:(印章)勘察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