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项目简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下)

(七)保险基金 (八)社会资本
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案例
法国通用水务公司收购入浦东自来水公司50%的 股权和50年的经营权,组建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的区 域性自来水公司。盘活国有资产,股权受让价格进 行招标一次性支付并受让2.66倍出价,转让获得20 余亿元资金。
世界银行的PPP分类表
PPP Option (PPP 类型) Service contract (服务外包) Management contract (管理外包) Lease (租赁) Concession (特许经营) BOT/BOO Divestiture (剥离) Assets ownership O&M (产权) (经营和维护) 公共部门 公共部门和私 人部门 私人部门 私人部门 私人部门 私人部门 私人部门 investment Commercial risk Duration (投资) (商业风险) (合同期限) 公共部门 公共部门 1–2 年 3–5 年 8–15 年 25–30 年 20–30 年 永久
(3)审查重点
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的范围 是否属于本级机关的备案管理范围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 和行业准入标准
(4)备案效力 对未经备案的项目或者有重大变更而未办理备 案变更手续的项目,城市规划、房地资源、环境保 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 相关许可手续 。
转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咨询评估
编制可行性 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审批
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 环评及相关配套部门意见
参与扩初概算审批
规划、土地及 有关部门手续 扩初设计审批
上年四季度
提出年度资金需求 审核年度建设财力安排
项目年度计划综合平衡
浅议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

浅议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作者:刘宇翔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1期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在未来一个时期,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将是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工作重点之一。
如何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投融资方式和相关管理运行机制,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黑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保障能力概况据亚洲开发银行两年前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开展的一项政策研究显示,近年来黑龙江省财政支出总量处于全国下游水平,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处在第10名左右。
从2000年至2010年,黑龙江省的财政自给能力系数(本级政府负责征收的收入/本级公共支出)不足0.5,平均值为0.4左右,财政收入缺口超过60%。
相对于逐年繁重的“刚性”支出任务,黑龙江省财政自给能力不足问题逐渐加大,不得不靠中央财政更多的转移支付来维持。
同时,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区域差异较大,长期以来,部分县级财政拮据,工资支出过大,公用经费短缺,仍然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
由于经济欠发达,加之财政收入占GDP比例偏低,黑龙江省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偏低,造成许多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
例如,2009年,城市用水普及率仅为86.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6.1%)9.5个百分点;全省平均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仅为301万立方米,集中处理率为54.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8个百分点,在省级排名第25位之后。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9.4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8平方米)40%;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10.1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1辆)10%,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也对投融资环境起到了负面掣肘作用。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融资途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除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外,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大体包括六个方面,即开发性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信托计划、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券。
个人信托计划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个人信托计划案例篇一:集合信托计划案例集合信托计划案例——上海外环隧道集合信托项目上海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
是当前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该工程位于吴淞公园附近,越江处的江面宽度约800米。
越江工程自浦西同济路立交主道路东接口起,向东穿越黄浦江后至浦东三岔港止,全长约2880米。
整个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17.34亿元,计划于20XX年底前通车,20XX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1.1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4%。
20XX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结合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目的是将多个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以资本金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营运,同时获取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资金的出资以受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原有股东出资和追加出资的方式进行。
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总量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共计人民币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信托期满10个工作日后,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
外环隧道项目公司从运营期开始每年可得到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约定的按项目投资余额9.8%的补贴,该补贴率与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同步调整。
按规定,资金信托不能承诺保本和保底收益,所以,“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披露,“在现行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下,扣除运营费用及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预计本信托计划资金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率”。
此外,该信托计划也具有一定的流通性,信托收益权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可办理转让手续,也可继承。
这是信托业规范后,中国出现的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业内称为“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虽然总规模达5.5亿元,原计划1个多月完成发售,实际上7天时间就销售一空,而且2/3被个人投资者所认购。
我国的地方债务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2008年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显性和隐性债务,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也开始在一些地区显现,由于其潜在的风险很大,如不积极防范和化解,将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情况、形成原因和融资渠道,并以辽宁为例着重分析了我国地方债务风险呈现的主要特征,最后提出合理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概括(一)含义及分类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引起的将会导致经济资源外流的政府现有责任。
按照债务的发生是否属于法定义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
显性债务是指建立在某一法律或者合同基础之上的地方政府债务。
它是地方政府具有法定偿付义务的债务。
隐性债务是指不以某一法律或者合同为基础的,产生于公众预期或者政治压力的,由地方政府承担偿付责任的债务,是一种道义债务。
按照债务发生是否需要特定的条件,可分为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
直接债务是指不需要特定事项的发生,在任何情况下地方政府都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债务。
这种债务的产生具有必然性,并不依赖于任何具体事件的发生。
或有债务是指基于特定事件发生的地方政府债务,由于或有债务要由未来其他事项的状况来决定,因而其发生的概率和规模往往较难预测。
(二)规模和结构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尚未有全面、真实的统计数据。
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务课题组的一次摸底显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报告也显示,按照平均数推测,200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负债总额为10800亿~12000亿元。
目前这一水平已被大大突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半月谈》记者专访时指出:西部地区的陕西省2007年底债务总额达1272亿元,相当于其当年GDP的23.2%,其中直接债务88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69.7%,担保债务1345亿元,占债务总额的27.1%,政策性挂账2约40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2%。
信托税制度存在问题与建议3篇

信托税制度存在问题与建议3篇信托税制度存在问题与建议第1篇一、我国信托课税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税制没有对信托课税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税务当局只能用现行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对丰富多彩的信托活动进行税务监管,并未考虑信托本身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及其表达方式、实践方式的多样性和新颖性,因此信托课税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1、重复征税。
重复征税是当前信托课税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其根源在于现行的税制没有考虑信托业务所有权的二元化问题。
一是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时,伴随着产权的转移,则要交纳一定的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而当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要把资产还给委托人的时候,同样发生了产权转移,还是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
这就造成了对同一税源的二次征税。
二是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的税负与受益人、受托人收到信托利益后产生的税负相重复。
这会大大提高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直接后果是压缩了投资者的收益空间。
2、税负不公。
证券投资基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典型的资金信托。
当前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不仅免征募集基金的营业税,而且还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同时由于信托税制的缺位,实际上就造成了证券投资基金税负低于其他信托经营活动的税负不公问题。
从公平税负的角度来看,既然属于信托活动,给予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应同样给予资金信托等其他信托业务。
3、纳税义务人及税目税率不明确。
从营业税角度看,目前税法对委托业务明确规定受托人(即金融机构)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而对信托业务对未做任何规定;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属于征税范围的所得分为11个税目,没有明确规定信托收益这一类所得属于哪一种具体征收范围。
虽然信托收益的性质与基金分红最为接近,但种类繁多的信托业务又无法直接套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MPA论文格式范例(1)

二○○七年三月the degree ofMar, 2007书脊(装订封面)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同济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 月 日经指导教师同意,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同济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创作的、已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
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年 月 日公共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赖以运行的基础。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 ,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作用显得日益突出,因此,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资不足、管理效率低下等现状,指出了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下,引入项目分类理论和可销售性理论,并以此理论为基础,介绍了目前我国运用于不同属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几种管理模式:包括BOT 模式、项目代建制及BT 模式,并提出BT 模式在目前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广泛的适用前景。
因此,本文围绕BT 模式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基本特征、运用意义、融资方式、运作流程、风险管理及BT 模式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方式展开进行了系统阐述。
资金信托型市政债券:市政建设融资的新渠道

具体税项用于偿还债券 。这种债券
的资信等级要低于一般 责任债券 。第
爱建信托此次推出的资金信托计 三,收益债券。发行此类债券的目的
划 ,本质上是一种 市政债券性质 的金
是对具有一定收入产出的城市基础设
融创新产品 ,我们称之为资金信托型 施项 目进行融资 ,除非由第三方提供
担保 ,此类债券 一般由项 目的收入独
证券市 场导按 20  ̄1 月号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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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债 券型市 政债券是地 方政 府筹集 市政建设 资金的重 要途径 。
中 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 ,是当前我国 预期 。
的外环隧道资金信托计划是一个比较
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 ,其规模 居亚洲第 一,世界第二。爱建推 出的
外环隧道本身建成以后是不收费 典型的一般责任型市政债券。 的,也就是说 ,项 目本身是不产生收
3 . 信托计划收益基本免除利息税
信托计划 的设立 旨在为外环隧道 工程 益的,所有 回报来 自于政府补贴。政
由于本次资金信托计划的收益不
建设提供资本支持 , 全部用于外环隧 府补 贴归根 结底 来 自于政府征 税 收 属于利息收入 ,因此不在利息税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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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爱 信 投 有限 司 出的 金 托计 本 是 种 政 券 的 融 前 建 托 资 公 推 资 信 划, 质上 一 市 债 性质 金 创 新产 我 称之 资 信托 市 券。 品, 们 为 金 型 政债
资 信 型 政 券: 政 设 资的 渠 金 托 市 债 市 建 融 新 道
资风险比一般 责任债券要大 ,利率也
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 目的建设与营 证券 ,发展
有限公司的分红 ,向受益人支付信托 收益。 这项信托计划总量为人民币5 亿 . 5 元,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评定为A 级 。按照 有关法规 的要 AA
MPA论文格式范例(1)

二○○七年三月the degree ofMar, 2007书脊(装订封面)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同济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 月 日经指导教师同意,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同济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创作的、已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
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年 月 日I公共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赖以运行的基础。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 ,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作用显得日益突出,因此,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资不足、管理效率低下等现状,指出了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下,引入项目分类理论和可销售性理论,并以此理论为基础,介绍了目前我国运用于不同属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几种管理模式:包括BOT 模式、项目代建制及BT 模式,并提出BT 模式在目前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广泛的适用前景。
因此,本文围绕BT 模式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基本特征、运用意义、融资方式、运作流程、风险管理及BT 模式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方式展开进行了系统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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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项目简析
1529696
财经论坛 (2003-07-10 15:38:28)
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项目简析 2003.06.14 [证券时报]
信托案例摘要
上海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
是当前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该工程位于吴淞公园附近,越江处的江面宽度约800米。
越江工程自浦西同济路立交主道路东接口起,向东穿越黄浦江后至浦东三岔港止,全长约2880米。
整个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17.34亿元,计划于2003年底前通车,2002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1.1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4%。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爱建信托“)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结合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的目的是将多个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以资本金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营运。
信托计划资金的出资以受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原有股东出资和追加出资的方式进行。
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总量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人民币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
外环隧道项目公司从运营期开始每年可得到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约定的按项目投资余额9.8%的补贴,该补贴率与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同步调整。
在现行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下,扣除运营费用及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预计信托计划资金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率。
“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项目”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为AAA级。
案例评价及借鉴
(一)信托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及其创新意义
1、全国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项目的策划推出和成功实施,开创了国内运用信托投融资的新渠道。
该项目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内就成功融资5.5个亿,充分显示了信托作为金融领域四大支柱之一的重要作用,展现了信托机构所拥有的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投资实业的新兴投融资渠道。
2、该信托融资新模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良好市场功效,信托的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的基本职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首先,我国资金信托的市场规模巨大。
居民本外币储畜中不乏许多闲置资金,从而决定了资金信托有着广泛的需求,而通过信托融资,来完成资金量需求巨大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无疑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其次,我国信托公司可以通过集合管理资金信托或者单独管理资金信托的形式,受托管理客户资金,以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金融市场投资等形式进行投资,不仅使客户的选择范围明显增大,而且可使信托公司的代客理财能力、金融品种(包括金融组合品种)开发及服务质量将在竞争中有效提高。
3、地方政府与信托机构的紧密合作,开创了运用政府信用行之有效地实施信托投融资的经典案例。
该案例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上海市政府针对取消收费的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出台有关扶持政策,鼓励投资,即自项目开始建设起,上海市政府将按照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投资商进行补贴。
该类政策具体到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上,政府补贴的比例是总投资额的9.8%,补贴年限是25年,之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实际上这是一种与BOT相似式的融资方式。
这个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的新创举,为各地地方政府广开招商引资思路,多渠道策划信托投融资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性借鉴。
4、该信托产品及其投融资模式,还产生了吸引广大老百姓和投资机构踊跃认购的市场效应。
加入WTO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人民的金融意识得到了相应的培育,大众的投资意识、利率意识、投机意识和风险意识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十分可喜的是,这次国内第一个信托产品问世,就在短短的时间内被许多老百经姓所认识和接受,并在上海市出现了热销的场面,这不能不说
是与我们信托机构的精心策划、认真准备和诚信服务分不开的。
作为国内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其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之处还在于:
(1)该信托产品策划和运用了吸引投资者的政府信用及优惠政策
(2)该信托产品巧妙的设计使投资者风险锁定
(3)该信托产品的投资回报率比一般存银行和买债券要高
(4)该信托产品拥有良好的流通性
(二)信托产品的设计及其创新特色
1、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选定和投向公用基础设施领域,为全国几十个大中型城市的成百上千个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托投融资成功借鉴模式。
我国"十五"期间,已将加快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
借鉴"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计划"投融资模式,开拓公用基础设施领域方面的信托投融资产品,将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
2、作为全国第一个资金信托产品,上海爱建信托公司不仅设计了一整套完整的信托文件和运作流程,而且还在信托产品中包容了金融领域(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其它三大支柱及其投资理财功能,值得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借鉴。
3、率先在信托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和设计中,引入信用评级概念,极大的树立了信托机构良好的诚信形象,有效地提升了信托投融资项目的品牌,有力地促进了信托产品的推介和热销。
4、该信托产品还在信托计划中首创设计了持续营销的概念———即在该信托机构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中,上一个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享有优先加入权。
5、该信托产品在宣传推介的策划上,也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如信托产品推介资料中的主题词设计———投资上海基础设施、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就非常具有吸引力。
(三)信托案例的参考价值和借鉴范围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率先推出的全国第一例"上海外环隧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融资项目,最终体现了国家(当地政府)、企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和老百姓(委托人、受益人)三者多赢
的局面。
因此,该信托投融资案例是值得全国各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业重视和借鉴的新型模式。
(策划湖南金正杨扬执笔杨扬周四军杨永波文承卿蔡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