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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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参考答案
6ABC 7、ABCD 8、CD 9 、CD 10、BCD 11、AD 12、AB 13、ABC14、ABC 15、ABCD
• 1.(1)翻译 • 货物描述: • 梭织女式夹克,取消原样中的胸袋,其他同原样:领子上装
1个假毛,采用古铜色纽扣,衣服前面2个插手口袋,2个无 袋盖的胸袋,里面1个暗袋和1个手机袋。 • 2.(1)翻译 • 单价:7.10美元/件FOB上海 • 数量:14400件 • 总金额:102240.00美元 • 数量和金额都允许有±1%增减。
• 3.信用证的有效期:2006年10月21日议付地 点为巴黎CIC银行柜台。
• 4.(1)支付条款:采用可转让不可撤销的跟单 信用证进行结算,在海运提单日后60天,凭提 交以下单据付款。
• 5.交单期:必须在装运日之后的21天内交单,但 必须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 开证日期:最迟在2006年9月4日开立并送达 信用证。
• 6.不可抗力条款:
• 万一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交货,装运日 期可以展延,也可以取消部分或者全部合同。 若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4周,买方 将有权取消合同。
21、ABCD 22、AB 23、AD24、BD 25、ABC 26、BD 27、ABCD 28、A
基本条款(二)
一、1-5DCBBD 6-10CADAA 11-15 CBCAB 16-20BDABB 21-25BCDCD 26-30AD-DD 31-33BDC 二、 1、ABD 2、ABCD 3、ABD 4、CD 5、BCD
• 1.装运条款:
• 装运港为任何欧洲港口;目的港为中国宁波港;最迟在 2006年9月30日装运。
• 2.(1)数量:85公吨净
• 单价:220美元/公吨CFR宁波,中国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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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录第一章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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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

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2。

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

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

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

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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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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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书后思考题部分参考答案第二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9.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釆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介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答:木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冇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乂用样品表示商站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晶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乂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牛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乂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9.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木案屮,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10.答:(1)卖方对以及时收回货款。

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彖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來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2)在实际业务中,买方可以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明向保险公司捉出索赔,以弥补货物损失。

第四章国际贸易商品成本核算与价格确定7.答:(1)不正确。

货币单位不明确。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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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习题(P64)案例分析1. (1)中、美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另外,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3)鉴于我国与美国存在12小时时差。

因此: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发盘同时达到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发盘已经生效,发盘已经生效,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但须保但须保证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且客户已接受发盘,且客户已接受发盘,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但在正式签署合同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处理方法有: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如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吸取教训了。

2、(1)双方所在国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的终止有下列情况:①受盘人将拒绝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手中;②发盘的撤回;③发盘的合法撤销;④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3)本例中中方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故5月份发盘已失效,中方发盘约束力已失,下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只能视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而此处中方没有理睬,视为不同意,故逾期接受无效;(4)因此,合同不成立,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A2. D3. B4. A5. A6.D7. B8. D9. D 10. 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C3.ABCD4.ABC5.ABCD6.BCD三、简答题1.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明订约意旨)。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必须由受盘人作出,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2.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如实质性变更属于还盘,如非实质性变更,属于接受。

3.发盘在以下情况下失效:受盘人拒绝而失效,发盘人依法撤回、撤销,有效期已过,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

4.逾期接受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

若是因为受盘人的原因使接受超过了期限,则发出的接受成为一项向原发盘人发出的新发盘,除非该“接受”被发盘人立即表示接受,若接受的通知是在发盘的有效期限内发出的,按通常情况应能及时到达发盘人,但因为其他原因,在到达发盘人时超过接受的期限的,除非发盘人及时通知受盘人不接受,否则该接受有效。

5.凡是对货物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地点、时间、赔偿责任范围、争端解决方式等添加或修改,均为实质性变更,其他条件的变更一般为非实质性变更。

6.合同书的形式:合同/确认书(sales/purchase contract or confirmation),协议(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订单/委托购单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合同成立的证据,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案例分析1.合同不成立,虽然发盘不可撤销,但可撤回,本案例中撤回通知比发盘先送达收盘人,撤回有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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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课后自测□选择(单项)1、C2、B3、D4、A5、A□判断1、√2、×3、×4、√5、×6、√7、×8、√9、×10、√□简答1、从法律角度上看, 商品的具体描述是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业务角度看,商品品名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2、实物样品表示法:包括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等;文字说明表示法:包括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等。

3、溢短装条款是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其幅度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可溢短装的百分比。

②溢短装的选择权在买方或卖方。

③溢短装的计价。

4、①应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②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适当的品质指标;③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④在进口交易中,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商品的各项品质指标。

5、①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②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③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也未在交货数量前使用“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对散装货物有±5%的机动幅度)。

■案例分析案例1本案例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品质质量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规定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助于减少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

对于样品买卖,在看样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样品,并在合同中正确表示,以避免交货时的争议。

案例2本案例分析:①在国际贸易中,凡属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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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录第一章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案例分析题:某年3月,A公司与B公司按照CIF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

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

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

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4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思考题:1、EXW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买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2、比较FCA、CPT和CIP的异同点。

相同点:第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

第二、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第三、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第四、卖方支付货物出口所需的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为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捐等。

买方支付货物进口和必要时经另一国家过境运输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捐和其它官方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第五、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出口国内地或港口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时为止;货交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后的风险则由买方负责。

3、DAT术语主要在何种条件下运用。

当买方愿意办理进口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不愿意负责卸货,愿承担运输终端交货后的风险时;当卖方愿意承担运输终端交货前的一切风险,愿意负责卸货,和办理出口手续和负责其费用。

4、具体说明DAP与CIP术语的异同点。

相同点:(1)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卖方负责出口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费用支付,买方负责进口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费用支付。

(3)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合同,承担到目的地的运费。

(4)买方不负责卸货。

不同点:(1)风险的转移:CIP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之后的风险。

DAP: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之后的风险。

(2)保险合同CIP:卖方有义务为买方订立有关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DAP: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5、案例采用DAT QINGDAO 术语标价是否合适?不合适,不应写DAT QINDAO ,DA T后应该插入具体的青岛市内指定仓库的地址。

6、采用DDP术语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1)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即不能完成进口清关,则不应使用该术语。

(2)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费用,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的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

(4)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5)除非买卖合同另行明确规定,任何增值税或其他应付的进口税款由卖方承担。

(PS:貌似采用DDP术语时会先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或者先支付一定的预付款,或者找你信得过得货运代理来控制货权。

还有去俄罗斯基本是无法做DDP的,除非自己在俄罗斯有注册的公司)案例分析题:新加坡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中国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销售白糖500吨。

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订立了一份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棚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依照惯例,货物已交给A公司代理人照管,自己已履行完应尽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 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组织人手到B公司所在地提取货物。

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照成10%的脏包。

后A公司将货物运到装运港口,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存在10%的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涵,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

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查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

承运人则依据A公司出具的保函要求A承担责任。

请问,本案中A公司是否承担C公司的损失?A公司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答:A公司需要承担C公司的损失。

原因:A公司以保函换取到了清洁提单,保函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保证赔偿的协议。

A公司也因根据保函替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吸取教训:(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是FCA合同,FCA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实在卖方(B公司)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包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

(2)A公司向承运人开据保单以换取清洁提单,但实际上卖方不仅没有获取利益,反而会面临更大的风险:①承运人管理货物的责任心降低,货损扩大。

②卖方面临被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风险。

第三章思考题1、FCA、FAS和FOB这三种贸易术语有何共同特点?A..他们的通关手续问题都是一样的。

都是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付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和从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是一致的。

都是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买方有要求,或按照商业习惯,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以按照通常情况下订立运输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2、FOB的变形是怎样产生的?常用的变形有哪几种?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

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

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

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班轮的特点之一是管装管卸,即装卸费用由船公司承担,而FOB由买方租船订舱。

所以,采用这一变形,装船费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及其他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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