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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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学科带头人是指在特定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引领该学科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对该领域的研究、教学、应用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评选学科带头人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因素。

一、学术水平1.1 学术造诣深厚作为一个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

这包括对该领域内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的深入理解和掌握,以及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深入分析和评价能力。

1.2 学术成果丰富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必须在该领域内取得过突出的成果,并且这些成果应该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这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重要奖项或荣誉、申请专利等方面。

1.3 学术交流广泛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经验,能够在国际上代表该领域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并且能够引领该领域的国际合作方向。

二、创新能力2.1 创新思维敏锐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敏锐的创新思维,能够发现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2.2 创新成果突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在该领域内取得过突出的创新成果,并且这些成果应该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这包括发明专利、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等方面。

2.3 创新团队建设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能够建立一支高水平、高效率、高凝聚力的研究团队,并且能够激励团队成员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团队合作精神3.1 团队管理能力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使得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研究任务。

3.2 团队合作精神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研究任务,并且能够为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3 团队建设成果突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能够建立一支高水平、高效率、高凝聚力的研究团队,并且在团队建设方面取得过突出成果。

这包括培养优秀的学生、吸引高水平人才加入团队等方面。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

5、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8年以上或获得教学能手称号2年以上,学历为本科(中学)或大专(小学、幼儿园)以上。

6、有教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二)各类别具体条件1、中小学学科教学类(1)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2)近三年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并且开设过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

(3)近三年在苏州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学论文至少3篇,其中2篇为本学科教学论文。

2、教育科研类(1)主持或实际承担上一年段的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圆满结题,现在主持或承担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并按规定开题实施、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汇报或结题鉴定,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2)近五年来,围绕所主持或实际承担的课题,在省级综合性教育科研刊物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或者在市级学科、学段教育研究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5篇并且取得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组织、指导本单位教育科研取得显著成效。

(4)在某一学术领域在区内外具有知名度,在区内被公认为处于领先水平。

3、职业教育类(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

(2)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1. 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科带头人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

学科带头人不仅在学术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力也日益显现。

如何选拔出具备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2. 学术造诣作为学科带头人,首要的条件是具备卓越的学术造诣。

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深入研究和广泛的知识储备。

他们应该具备与国际接轨的学术水平,表现出对学科的热忱和对知识的追求。

他们应该能够在学术界有重要的贡献,包括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参与重要的学术会议以及获得学术奖项等。

3. 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学科带头人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他们还应该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

他们应该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包括在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且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授课能力和对学生培养的关注。

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能够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并能够培养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学术团队。

4. 研究管理能力学科带头人在领导学术团队和开展研究工作方面应该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合理规划和组织研究项目,有效分配资源,推动项目的进展,并能够有效地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

学科带头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的学术和管理挑战。

5. 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在学术界,他们应该被广泛认可并受到同行的尊重。

他们应该具备在学术界发表重要论文的能力,并能够对学术领域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社会上,学科带头人应该能够通过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并能够在相关政策和决策制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6. 团队合作能力学科带头人不仅需要具备个人的学术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工作,激发团队成员的潜力,并在团队中发挥领导者的作用。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第一篇: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

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一、评选目的评选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旨在树立教学榜样,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在职专任教师,重点关注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能够引领本学科发展。

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或在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

(二)教学能手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和同事好评。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初评: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学校公示:对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学校表彰:对获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评选工作要注重实绩和贡献,突出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创新。

评选工作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六、评选结果的使用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优秀教师的重要荣誉,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是为了认可、表彰学校教职员工在学科建设、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并激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

一、评选范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员工,不限于各学科教师、教研员、教务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1.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声誉,取得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3)在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学科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4)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 教学能手评选条件:(1)在教学岗位上具有优秀的教学成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教学效果;(2)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3)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4)得到学生和同事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三、评选程序1. 学校将通过公示等方式,公示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名单,并向全校教职员工征求评议意见。

2. 学校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议意见和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筛选,并择优确定获奖人员。

3. 学校将组织隆重的表彰仪式,授予获奖者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励。

四、奖励措施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获得以下奖励措施:(1)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2)享受学校特聘教授、教研员等职务和待遇;(3)提供进修、研修、研究交流的机会和资金支持;(4)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学术会议和教学研讨活动等。

以上是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南闸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一、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并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团结协作,能为广大教师作出表率。

2、更新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努力学习钻研现代教育理论、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在教学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3、熟悉掌握课改精神、课程标准、教材和教法及本学科近三年的中考、会考、高考试卷。

4、能模范执行教学常规。

能开设有自己独特教学风格、较高水平的示范课。

5、教学效果好,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显著。

所任教的科目在各类统一考试中成绩突出,及格率高,平均分数居年级排名第一。

6、在小学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教学二年以上。

7、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学生民意测验满意率在80%以上。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高级教师职务。

2、本学科教学有专长,教育教学效果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名列全市前茅。

3、在校级以上范围上过示范课、公开课、学术讲座、经验介绍等。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提高学校本学科教师的思想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有计划地通过示范带教、课题研究等指导培养二名以上教师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承担一项教研教改课题,材料完备,阶段性总结成果得到校级以上科研机构认定。

6、撰写的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CN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教学论文或本专业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汇编、发表或获市(县)级一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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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

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

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普通中学
1.曾获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及省级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执教过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1次(不包括评比课);
②参加过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评价的命题工作;③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2次及以上讲座(不含学术主题报告);④2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堂实录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科学)、信息技术等奥林匹克竞赛(浙江赛区)的复赛中2人获一等奖或全国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②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

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劳技作品等比赛中获团体第二名或2人获一等奖及以上。

④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小论文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1人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2人获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参与由市教研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三万字以上);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职业中学
1.曾获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及省级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执教过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1次(不包括评比课);
②参加过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评价的命题工作;③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2次及以上讲座(不含学术主题报告);④2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堂实录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中2人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②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劳技作品等比赛中获团体第二名或2人获一等奖及以上;④直接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中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参与本专业的教学用书的编写(三万字以上);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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