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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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合同法

深圳市劳动合同法

深圳市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深圳劳动合同工资标准(3篇)

深圳劳动合同工资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劳动力涌入。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劳动合同工资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劳动合同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工资支付原则1. 按时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

2. 按月支付: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3. 实际工资:工资应按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数量、质量、岗位等因素确定。

4.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5. 明确工资构成:用人单位应明确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

三、工资构成1. 基本工资:指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

2. 岗位工资: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职务等因素,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 绩效工资: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绩效,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 加班费: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 补助和津贴: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补贴和津贴。

四、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公布。

以下为2023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一类地区:2400元/月;(2)二类地区:2300元/月;(3)三类地区:2200元/月。

2. 上述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劳动者。

五、工资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用人单位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确保工资支付安全、快捷。

2. 现金支付:用人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的,可采取现金支付方式,但应确保支付安全。

3. 支付凭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支付凭证,包括工资条、工资支付明细等。

深圳劳动法 离职补偿金

深圳劳动法 离职补偿金

深圳劳动法离职补偿金一、离职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员工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获得离职补偿金: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并非基于劳动者过错(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性裁员;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保、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根据深圳地方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该工资不得高于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补偿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即最多可领取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特别说明: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职补偿,例如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前述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除了依法获取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金。

四、申请与执行: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离职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根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离职补偿金额。

由于法律可能有所更新,请核实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文件以确保信息准确。

深圳平均工资标准2015

深圳平均工资标准2015

深圳平均工资标准2015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迅速,人才聚集,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

在这样一个繁忙的城市中,人们对于工资标准的关注也日益增加。

2015年,深圳的平均工资标准究竟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15年,深圳市的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6092元,比上一年增长了8.8%。

这一数字表明,深圳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在不断提高。

而在不同行业中,工资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制造业的平均工资为每月5403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平均工资为每月10635元,金融业的平均工资更是高达每月19648元。

这些数据反映了深圳不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也说明了深圳作为一个产业多元化的城市,不同行业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

此外,在不同城区,工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据统计,2015年,深圳市福田区的平均工资最高,为每月7193元,而龙岗区的平均工资最低,为每月5538元。

这一数据表明,深圳市的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差距,也反映了城市发展的不平衡性。

除了行业和地区之外,工资标准还受到个人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技能的提高,个人的工资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因此,对于务工人员来说,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经验,是提高工资水平的重要途径。

总的来说,2015年深圳市的平均工资标准为6092元,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个人经验、技能都会对工资水平产生影响。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相信深圳的工资标准也会随之提高。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深圳市的工资水平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2023劳动法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2023劳动法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2023劳动法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23劳动法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劳动法深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一)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2月1日起实施(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一)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实施(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还没有公布,根据往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趋势情况,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会继续上涨。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 18.50元/时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

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一直是深圳劳动者的一大福音,也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协议与关系的一条重要底线。

深圳市劳动法对辞退赔偿规定采取了具有强制力的形式,并且要求当事人遵守下列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赔偿标准。

根据《深圳市劳动法》,当企业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劳动行为辞退雇员时,应当给予该雇员赔偿。

赔偿金额自雇员工作期间实际工作月份的工资中扣除5%的手续费,至少支付一个工资月的赔偿金。

二是赔偿时间。

根据《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一日支付给雇员。

如果企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赔偿金,雇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给予该企业追索赔偿金。

三是赔偿用途。

根据《深圳市劳动法》,雇员可以用赔偿金重新安排生活和工作,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把赔偿金转移给他人。

深圳市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劳资关系,提供辞退赔偿,使深圳劳动者免受被违法解雇之苦。

此外,深圳市劳动法另外提供了其他福利,如失业保险等,从而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实现深圳劳动市场的健康运行。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深圳市劳动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深圳市范围内制定和执行的一部分劳动法规。

它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明确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在深圳市劳动法中,计算工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获得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基本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的工资。

绩效工资的支付应当根据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计算。

3.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时,从事加班工作的劳动者应当获得比正常工作时间更高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地方和企业的具体规定进行。

4. 加班补助:除了加班工资之外,劳动者还有可能获得加班补助。

加班补助是对劳动者在加班期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的补偿,如交通费、餐费等。

加班补助的计算方法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5. 奖金和津贴:奖金和津贴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或特殊条件额外支付的报酬。

奖金和津贴的计算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制定。

6. 年终奖:年终奖是指用人单位在每年年底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额外资金分配给劳动者的一种报酬形式。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盈利情况和劳动者的工作贡献进行制定。

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市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工资标准并非只包括上述内容,还有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深圳市劳动法还对工资支付周期、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地收到工资。

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得随意拖欠或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发生工资未支付、拖欠或欠薪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深圳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公式

深圳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公式

深圳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公式推荐文章国家标准工资怎么计算热度:浅谈计算机网络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论文热度:计算机教师期末总结报告热度:高中计算机教学工作总结与目标热度:电大计算机专科毕业热度: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其是工资总额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

那么深圳的标准工资要如何计算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深圳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希望你们喜欢。

深圳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今起执行由3%下调至1.5%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2011年3月1日起,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

今日起,深圳市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此次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据了解,深圳市目前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975多万人,其中非深户参保人约占三分之二。

深圳市失业保险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以2015年3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为例,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将从目前每月40.6元减至20.3元,职工个人的事业保险费率将从目前每月20.3元减至10.15元,足足降了一半。

按照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975万人计算,预计在缴费费率下调后,2015年12月当月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2.97亿元,2017年全年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约30亿元。

据羊城晚报报道4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去年的每月1100元上涨至1320元,同比涨幅达20%。

相对应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1.7元/小时,增长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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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2015版)
深圳企业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2015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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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工资:
2、深圳平均工资:
3、月工资折算成日、时工资标准:
4、标准工时和加班工作时限:
5、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6、停工应发工资:
7、医疗期工资:
8.工资支付周期:
9.工资扣减:
10.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的加付赔偿金1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制
1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13.年休假:
14.婚假:
15.女职工产假期和人工流产假期:
16.法定医疗期:
17.养老保险费标准:
18.医疗保险费标准:
19.工伤保险费标准:
20.医疗保险待遇:
21.职工病死或者非因工受伤死亡的丧葬费和怃恤金:
22.工伤待遇:
23.申请劳动争议处理时限:
24.申报工伤事故时限:
1小时,最长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5、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6、停工应发工资:正常经营企业非因员工原因停工应发工资(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1)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80%支付;
2)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

7、医疗期工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停工医疗期工资(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8.工资支付周期:(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1)支付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在周期满后7日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在周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在周期满后6个月内。

2)延期支付因故可以延长5日,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可以延长15日。

3)劳动关系终结时的工资支付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在劳动关系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9.工资扣减:由于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扣减工资限额(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扣减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0.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的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加付赔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应付金额部分的50%-100%
1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
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2008年1月1日之前不受此限)。

2)经济赔偿金: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前款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代通知金:企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3.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满1年不满5年者为5天;满5年不满10年者为7天;满10年不满20
年者为10天;满20年以上者为14天 .
14.婚假:(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3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
增加10日。

15.女职工产假期和人工流产假期:(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1)产假:正常产假是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实行晚育的(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

(2)看护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新规定
16.法定医疗期:(即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为24个月
17.养老保险费标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11%,个人缴纳8% 共计:19% *其中1%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按照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上线”为15654元,“下线”为3131元。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8% 共计:18%
18.医疗保险费标准:(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户籍人员(综合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7%(其中包括0.5%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0.5%的生育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 共计:9%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医疗保险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医疗保险费。


非深圳户籍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合作医疗):
住院医疗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0.2% 共计:1% 合作医疗缴纳金额:单位缴纳8元,个人缴纳4元共计12元,
19.工伤保险费标准:(依据原深圳市社保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风险较小的行业,基准费率是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中等风险行业,基准费率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风险较大行业,基准费率是职工工资总额的2%。

风险较小行业不实行浮动,其他行业的单位实行浮动费率。

20.医疗保险待遇:(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三种形式待遇比较(网址:/writ_view.asp?id=2686)。

21.职工病死或者非因工受伤死亡的丧葬费和怃恤金:(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企业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按下列标准支付:
1)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怃恤金:6个月工资。

企业已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费用由社保机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
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
1)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分别按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22.工伤待遇:((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见工伤保险待遇(2012年1月1日起)
23.申请劳动争议处理时限:(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此限,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2)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时限: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24.申报工伤事故时限:(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未按前项申报的,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后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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