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汇总
个人所得税现行减免税优惠政策

(二)第七条 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 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 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 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 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 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155号)
(八)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 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 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不计入 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 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免予 征收个人所得税。(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 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 财税[2019]23号)
(四)对于中央统战部、组 织部按规定发给民主党派有关人 士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北京市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 知》京税五[1994]375号)
(五)对按照国家规定发 给老干部保姆费(护理费), 在计税时允许扣除,不纳入应 纳税所得额。(北京市地方税 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 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 [1994]187号)
(二)对乡镇以上(含)人民 政府或经县以上(含)人民政府主 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 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 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 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 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19]25号)
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最新

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最新202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疫情防控【政策要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务,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二)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要点】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三)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要点】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要点】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

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最全总结以下是关于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的最全总结: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根据2024年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具体提高幅度待官方公布。
2.家庭支出抵扣:家庭支出方面,2024年将继续实行家庭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准确的额度待官方公布。
3.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抵扣:2024年将继续实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抵扣政策。
具体抵扣标准待官方公布。
4.赡养老人支出抵扣:赡养老人支出方面,2024年将继续实行赡养老人支出抵扣政策。
具体抵扣标准待官方公布。
5.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在2024年继续实行,具体额度待官方公布。
6.医疗费用抵扣:个人在缴纳医疗保险后的个人支出可抵扣个人所得税,抵扣比例还需待官方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仅为目前已知的减免税政策,具体的减免税政策还需根据2024年官方文件的发布来确定,因此相关具体细节还需等待官方发布。
建议您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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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一、“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例】假设数字为2 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 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 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 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 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 001元为基数缴税.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汇总(一)法定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二)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法定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第二十一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国税发〔1996〕148号《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稿酬所得以在图书、报刊上发布一项广告时使用其作品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第四条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①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②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对经营范围的免税,第二类是对特定人员的优惠,第三类是对特定情形的优惠。
我们逐一来看:一、经营范围优惠“四业”所得暂不征税四业即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
无论是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4]30号;财税[2010]96号二、特定人员优惠(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依据:财税〔2019〕21号(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行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9〕22号(三)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清单

附件1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一种税种。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税法中规定了一定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进行深入解析。
一、免税额免税额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免除的固定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共分为起征点、专项扣除和其他免税额三类。
1.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起征点金额,低于该金额的纳税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新规定,我国目前的起征点为每年12000元。
2. 专项扣除专项扣除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一些特定支出进行扣除,减少纳税人的所得额。
目前,我国的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以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为例,对纳税人的子女在国内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支出,每个学期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接受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培训、自学等形式的教育费用支出。
3. 其他免税额除了起征点和专项扣除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免税额。
例如,对我国境内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家庭生活困难、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所取得的纯公益性援助性质的所得免税。
二、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减免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法定比例减免应纳税额。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
1. 子女教育纳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子女接受学历教育期间,可以按照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国内普通和高等学校就读的子女,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比例,将其用于赞助子女教育的支出抵免纳税。
2. 赡养老人对于有赡养老人需求的纳税人,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支付赡养支出时,可以按照规定金额进行抵扣,有效减轻纳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汇总

个税所得税减免政策代码目录序号减免项目名称政策名称减免性质代码1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050116012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050116053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050117094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050118015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050118026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050118047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050127108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09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110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211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0509990112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0510290413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0512990814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0512999915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16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17拆迁补偿款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18储蓄存款利息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19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2号20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利息免税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21见义勇为奖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22平潭台湾居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23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24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25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26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27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28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29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0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1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2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3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34工伤保险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35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36横琴、香港、澳门居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37奖学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 4〕39号38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39个人出租房屋减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40拆迁补偿款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41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42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43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4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45证券资金利息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46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47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号48亚沙会税收优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号49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51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2号52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3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4保险赔款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 8号55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6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7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40158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50159税收协定减免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0513560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免双重征税安排60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70161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其他类协定等0513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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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号
24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10〕96号
个人所得税61项减免优惠政策名录
个税所得税减免政策代码目录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减免性质代码
1
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05011601
2
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33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8〕61号
34
工伤保险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35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3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31
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32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28
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29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05102904
13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05129908
14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
11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0号
05099901
12
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5129999
15
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48号
16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
05011801
5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号
05011802
6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6号
17
拆迁补偿款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45号
18
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19
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20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21
见义勇为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25号
22
平潭台湾居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
05011605
3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05011709
4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8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1
10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2
25
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12号
26
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34号
27
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05011804
7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05012710
8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0
9
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