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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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指对城市中存在的老旧、危险、拥挤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合同审查等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来指导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项目的合法、公正、顺利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1. 提供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公正,并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2. 提供拆迁安置方面的法律服务,确保拆迁安置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3. 提供合同审查方面的法律服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4. 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法律问题,减少法律风险。

三、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服务:- 提供土地征收政策咨询,解答征收程序和流程中的法律问题;- 协助申请土地征收手续,包括征收决定书的起草和申请材料的准备;- 参与土地征收谈判,确保征收补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协助处理土地征收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服务。

2. 拆迁安置方面的法律服务:- 参与拆迁安置协议的谈判,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法律审查,发现并解决协议中的法律问题;- 协助处理拆迁安置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服务;- 提供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评估,确保拆迁户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审查方面的法律服务:- 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发现并解决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提供合同起草和修改的法律指导,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服务;- 提供合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4. 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 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发现和分析项目中的法律问题;- 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减少项目中的法律风险。

征迁项目实施方案

征迁项目实施方案

征迁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征迁项目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征迁项目的实施对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目标。

本次征迁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问题,通过征迁项目的实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三、项目范围。

本次征迁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区内的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地区。

在征迁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确保征迁工作的合法合规。

四、项目实施方案。

1. 调查评估。

在征迁项目实施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工作,包括对征迁地区的土地资源、居民情况、基础设施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规划。

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征迁规划,包括征迁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居民安置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确保征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居民安置。

在征迁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安置问题,制定合理的居民安置方案,包括提供合适的居住条件、就业机会等,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4. 基础设施建设。

征迁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提升征迁地区的城市化水平。

5. 完善配套措施。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完善征迁地区的配套措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的建设,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各种需求。

六、项目实施保障。

为了保障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征迁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七、项目效果评估。

征迁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效果评估工作,对征迁地区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经验总结。

八、项目总结。

通过本次征迁项目的实施,我们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生、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的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对环古城地带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及化解房地产库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X〕2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X〕78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X〕122号)以及《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 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X〕26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切实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把我县建设成为“大美古城,小康X”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目标任务X县“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东至惠济路、南至双林大道、西至永安路、北至中都街以内的区域。

201X年度完成城南堡、干坑(部分)2个城中村,3个城市棚户区和破产改制企业零星片区改造任务。

以上片区合计投资29.611亿元,户数3805户,实际拆迁面积359704.23㎡,补偿面积541131.94㎡。

三、改造范围本方案所称的棚户区改造范围是经县政府认定的环古城地带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

四、改造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信息公开透明,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doc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doc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1蚌埠经济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城中村)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改造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我市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确保今年完成内环以里、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蚌政秘〔度目标任务。

二、计划目标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目标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2区征收任务困难较多,棚户区征收的主要问题是要尽快启动实施铁路武五七厂周边棚户区和三院邮电宿舍棚户区;城中村的主要问题是要尽快启动八七三厂周边城中村和长淮卫镇所属城中村,力争全面完成棚户区征收任务。

(二)(二)、安置房、安置房开工计划目标任务分析开工计划目标任务分析依据现状情况,我区能够完成开工30万平方米的年度目标任务,但可能存在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开工的情况,区投资集团要做好统筹安排。

为了保证季度考核名次,每季度的开工量不应少于10万平方米(破土刨槽或完成永久桩施工)。

(三)安置房竣工计划目标任务分析(三)安置房竣工计划目标任务分析依据现状情况,我区能够完成竣工度目标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各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在11月底前到达基本建成认定标准(外墙齐、门窗齐,基本达到入住条件)并尽量提前。

(四)回迁安置计划目标任务分析(四)回迁安置计划目标任务分析考虑我区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少(目前基本具备征收条3件的项目仅有东航校和三院邮电宿舍)、集体土地上项目多的客观现状,要完成货币安置或购买商品房安置量不少于40%(1000户)的目标任务非常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正常安置途径上确保完成目标任务:1、经联系九通公司和沪铁公司,上游街和沃尔玛西项目能够交付并安置;2、孙郢保障房和兰凤保障房的回迁任务也是保障房实物配租任务,区投资集团要确保按时交付,但配租工作存在很多客观因素,完成难度较大;3、要确保龙湖嘉园安置房二期1718套年底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4、滨湖安置房二期和戴湖翠微园南区两个项目至少要提供700套住宅年底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同步做好安置分配方案。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5日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要求,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主体和实施主体(一)征收主体:叶县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门:叶县国土资源局(三)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配合部门:县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文广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信访局、人防办、法制办、房屋征收办、维稳办、检察院、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通讯等单位协助配合,保障征迁工作顺利实施。

二、征收补偿范围叶县范围内列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可以分步实施。

三、征收补偿条件的认定(一)征收对象的认定叶县范围内列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享受村民待遇的村民及集体土地合法使用人。

(二)宅基地的认定依据、原则和程序1.农村村民宅基地的认定应当符合《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认定宅基地的原则:现存合法宅基地的原则、宅基地使用者享受该村村民待遇原则、一户一宅原则;3.宅基地认定程序:由村“两委”组织初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后,由改造工作指挥部审查确认,可认定为合法宅基地;4.违法占地不予认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周政办〔2017〕96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周政办〔2017〕96号川汇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沙颍河贾鲁河沿岸片区、郑合高铁片区、综合服务功能区、引黄调蓄工程周边片区、机西高速入市道路及太清路沿线片区5大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港口区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共计改造49个社区(村),征收涉及约19000多户、近8万人,征收房屋面积约640万平方米,共划分24个房屋征收点(详见附件)。

从8月25日起,房屋征收工作全部启动,争取10月底前基本完成征迁任务,新建安置房尽快开工建设。

现将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区房屋征迁目标任务下达如下:一、目标任务(一)川汇区。

15个征收点,共涉及24个社区(村),征收13198户、47532人、406.58万平方米。

设15个征收工作组。

(二)经济开发区。

3个征收点,共涉及8个社区(村),征收1657户、6020人、63.3万平方米。

设3个征收工作组。

(三)东新区。

5个征收点,共计14个社区(村),涉及征收3382户、13924人、126.3万平方米。

设5个征收工作组。

(四)港口区。

1个征收点,共计3个村,涉及征收1500户、8062人、45万平方米。

设1个征收工作组。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和管理。

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选准突破口,先易后难,稳妥求进,好事办好。

棚改拆迁 实施方案

棚改拆迁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简称棚改)成为了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棚改拆迁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推动城市更新,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

为了有效推进棚改拆迁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棚改拆迁的实施方案。

首先,要做好前期调研和规划。

在实施棚改拆迁工作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规划,了解拆迁范围内的地理环境、人口情况、建筑结构等相关信息。

只有充分了解了拆迁范围的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要合理安排拆迁资金和补偿政策。

拆迁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包括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资金安排方案,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制定公平公正的补偿政策,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补偿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再次,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

在进行棚改拆迁工作时,需要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比如,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维权活动等,都需要提前预判,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拆迁工作的平稳进行。

此外,要加强宣传和沟通工作。

在进行棚改拆迁工作时,需要加强宣传和沟通工作,做好与被拆迁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传达政府的政策和决策,解答被拆迁人的疑虑,减少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最后,要做好拆迁后的城市更新规划。

在完成棚改拆迁工作后,需要做好城市更新规划,合理利用拆迁后的土地资源,推动城市更新,提高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综上所述,棚改拆迁是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和规划,合理安排拆迁资金和补偿政策,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加强宣传和沟通工作,做好拆迁后的城市更新规划,才能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联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告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联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6•【字号】宜政秘〔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联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告宜政秘〔2017〕63号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实施百联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百联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区域:(一)德宽路155-157号原二轻局宿舍位于壕埂街以东,壕埂街3号楼以南,怡庭公寓以西,德宽路以北;(二)壕埂街东巷位于桃源山庄以东,龙门高中以南,安庆市特警支队以西,怡庭公寓以北区域。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范围内涉及的征迁、清障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土地收储、城乡规划、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设一律无偿拆除。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工程规划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杆线设施,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五、在棚户区改造工作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占道经营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碍棚户区改造工作。

六、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抢抓国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叶集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切实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努力提高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目标任务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东部新城243户、7.1万平方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确保东部新城各项重点项目如期建设。

三、工作步骤1.准备阶段(x年5月9日—5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联系服务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x年5月16日—7月20日):指挥部和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进驻开展工作,完成签约、拆除、安置等工作。

3.验收阶段(x年7月21日—7月31日):对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四、联系服务工作办法1.联系服务单位。

确定17个区直单位为联系服务单位。

2.联系服务任务。

根据各联系服务单位人员数量确定联系服务工作任务量。

3.联系服务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调查摸底、房屋登记丈量、测算复核、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验收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4.联系服务工作要求。

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后,应根据联系服务工作量,及时抽调人员组成联系服务工作组。

原则上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业务脱钩,加强与孙岗乡和区征迁事务处联系,积极配合孙岗乡,主动登门入户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征迁任务。

五、奖惩办法1.在x年7月20日前完成联系服务工作任务,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9户的,分别给予前三名联系服务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0—29户的,分别给予前二名联系服务单位4万元、3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30户以上的,给予第一名联系服务单位5万元奖励。

棚改征迁工作实施方案

棚改征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中出现了大量老旧、破败的棚户区,给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棚改征迁工作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总体目标。

棚改征迁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和有序实施,完成对棚户区的改造和征迁工作,实现城市更新和居民安置的双重目标。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尊重居民意愿,保障居民合法权益;2. 公开透明,征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科学规划,合理规划征迁区域,科学安置征迁居民;4. 精细管理,严格执行征迁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质量;5. 全面配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征迁区域的生活品质。

四、工作步骤。

1. 征迁规划,对棚户区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征迁规划方案;2. 征迁准备,组织相关部门对征迁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3. 征迁实施,按照规划方案,有序实施征迁工作,保障居民合法权益;4. 安置保障,对征迁居民进行合理安置,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指导;5. 后续管理,建立征迁区域的管理机制,保障后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保障。

1. 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2.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征迁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3.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征迁工作,形成合力;4. 宣传引导,加强对征迁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效果评估。

对征迁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棚改征迁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结语。

棚改征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科学规划,精细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和有序实施,才能实现城市更新和居民安置的双赢局面。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棚改征迁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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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抢抓国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叶集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切实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努力提高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目标任务
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东部新城243户、7.1万平方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确保东部新城各项重点项目如期建设。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x年5月9日—5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联系服务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x年5月16日—7月20日):指挥部和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进驻开展工作,完成签约、拆除、安置等工作。

3.验收阶段(x年7月21日—7月31日):对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四、联系服务工作办法
1.联系服务单位。

确定17个区直单位为联系服务单位。

2.联系服务任务。

根据各联系服务单位人员数量确定联系服务工作任务量。

3.联系服务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调查摸底、房屋登记丈量、测算复核、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验收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4.联系服务工作要求。

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后,应根据联系服务工作量,及时抽调人员组成联系服务工作组。

原则上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业务脱钩,加强与孙岗乡和区征迁事务处联系,积极配合孙岗乡,主动登门入户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征迁任务。

五、奖惩办法
1.在x年7月20日前完成联系服务工作任务,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9户的,分别给予前三名联系服务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0—29户的,分别给予前二名联系服务单位4万元、3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30户以上的,给予第一名联系服务单位5万元奖励。

在征迁任务全部结束后,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再给予完成任务的联系服务单位一定的奖励。

2.在x年7月20日前未完成联系服务工作任务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绩效经费等不得发放,区领导对联系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专司联系服务工作,本单位日常工作由单位副职主持,直至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完成。

3.由项目指挥部将对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区政府将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其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评先评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的重大意义,区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联系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深入征迁现场,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孙岗乡要及时详细了解掌握各组情况,针对不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其它乡镇办也要全力支持孙岗乡和联系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帮助联系有关人员,协调有关事宜;各联系服务单位要成立联系服务工作组,明确工作组长,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联系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联系服务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

指挥部要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宣传车、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征迁氛围,使征迁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要宣传征迁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干群进一步做好征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3.务实工作作风。

联系服务工作责任人要扑下身子,发扬“钉钉子”精神,打破常规作息时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加强与联系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做到用心、细心、耐心、恒心,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4.加强跟踪督查。

项目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强对联系服务单位执行征迁政策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征迁工作纪律的联系服务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查处。

5.严明工作纪律。

各联系服务单位必须统一政策,坚持一个口径、一个标准,严禁随意承诺、乱开口子,扰乱正常拆迁工作秩序。

要坚持阳光征迁,确保政策统一、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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