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联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抢抓国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叶集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东部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切实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努力提高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目标任务

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东部新城243户、7.1万平方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确保东部新城各项重点项目如期建设。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x年5月9日—5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联系服务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x年5月16日—7月20日):指挥部和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进驻开展工作,完成签约、拆除、安置等工作。

3.验收阶段(x年7月21日—7月31日):对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四、联系服务工作办法

1.联系服务单位。确定17个区直单位为联系服务单位。

2.联系服务任务。根据各联系服务单位人员数量确定联系服务工作任务量。

3.联系服务工作内容。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调查摸底、房屋登记丈量、测算复核、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验收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4.联系服务工作要求。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后,应根据联系服务工作量,及时抽调人员组成联系服务工作组。原则上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业务脱钩,加强与孙岗乡和区征迁事务处联系,积极配合孙岗乡,主动登门入户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征迁任务。

五、奖惩办法

1.在x年7月20日前完成联系服务工作任务,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9户的,分别给予前三名联系服务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10—29户的,分别给予前二名联系服务单位4万元、3万元奖励;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在30户以上的,给予第一名联系服务单位5万元奖励。在征迁任务全部结束后,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再给予完成任务的联系服务单位一定的奖励。

2.在x年7月20日前未完成联系服务工作任务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绩效经费等不得发放,区领导对联系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专司联系服务工作,本单位日常工作由单位副职主持,直至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完成。

3.由项目指挥部将对各联系服务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区政府将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其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评先评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的重大意义,区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联系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深入征迁现场,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孙岗乡要及时详细了解掌握各组情况,针对不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其它乡镇办也要全力支持孙岗乡和联系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帮助联系有关人员,协调有关事宜;各联系服务单位要成立联系服务工作组,明确工作组长,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联系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联系服务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指挥部要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宣传车、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征迁氛围,使征迁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宣传征迁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干群进一步做好征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3.务实工作作风。联系服务工作责任人要扑下身子,发扬“钉钉子”精神,打破常规作息时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加强与联系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做到用心、细心、耐心、恒心,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4.加强跟踪督查。项目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强对联系服务单位执行征迁政策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征迁工作纪律的联系服务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查处。

5.严明工作纪律。各联系服务单位必须统一政策,坚持一个口径、一个标准,严禁随意承诺、乱开口子,扰乱正常拆迁工作秩序。要坚持阳光征迁,确保政策统一、标准统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