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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证。

为应对中国教育发展新常态,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巩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机制创新,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完善、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精神,以“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为指导、围绕把学校建设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的思路,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整体优化培养方案,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

(二) 基本原则1.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

各专业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反映国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的同时,探索分层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处理好一般人才培养与- 1 -优秀人才培养的关系。

院校资料--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院校资料--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人事〔2006〕108号关于调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创建国家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学校工作的领导,确保迎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校人事变动和迎评促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评估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陈大克梁宏常务副组长:钟瑞添副组长:林娜王源平蓝常周刘健斌易忠白晓军贺祖斌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静王驹王霞王德明韦焕雨卢宁卢家硕帅民风何星存吴佃华李晓李善华杨永栩杨树喆苏桂发陈孟林周世中庞晓宇罗知颂姚倩查丹明唐凌唐仁郭唐汉雄(网络中心)徐坤华秦新民高金岭梁柱平梁福沛肖启明黄王乐黄小明黄瑞雄蒋邦元覃卫国覃干超蒙伟凡赖仿蔡昌卓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估办”)及综合发展规划组、特色项目建设组、师资队伍建设组、教学条件与利用工作组、教学建设改革与教学管理组、学风建设组、校园环境与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档案建设组。

一、评估办主任:贺祖斌常务副主任:杨树喆副主任:梁启谈韦冬黄万华高成伟农荣前伍锦昌成员:伍尚海周海琦林盟初罗元范冬生郑国辉柯君行黄河清秘书:郑开玲二、综合发展规划组组长:陈大克梁宏副组长:徐坤华覃卫国成员:查丹明陈雄章丁静何茂勋何星存黄王乐黄轩庄苏桂发覃干超唐仁郭杨树喆秘书:郑国辉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特色项目建设组组长:钟瑞添贺祖斌副组长:杨树喆高金岭一组成员:黄小明赖仿李善华农荣前齐佩芳帅民风孙杰远韦耀波张利群二组成员:罗星凯刘立浩耿涓涓唐凌李晓杨华陈玉秋周莹闭献树秘书:秦娟范冬生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办学特色”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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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科技〔2013〕0023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对原《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12月31日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以及广大教师、科研工作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科研层次和水平,促进科研经费增长,增强学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实现我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步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一)为深化我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学院在我校科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二)通过实施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着力提高反映学校科研工作能力、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科研经费、国家级项目、高水平成果、高层次获奖成果等的数量,切实提升学校科研实力。

(三)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阶段性科研工作目标,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各学科原有基础,注重充分调动和挖掘学科的科研潜力,力求公正、合理、科学地下达目标任务,形成健康良好的科研氛围和激励机制。

二、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以各二级教学学院为考核对象,学院科研工作的计算为当年学院全体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管理部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按人数的50%计入相关学院考核指标)所取得的科研工作之总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8 年 9 月 13 日
-3-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9 年专职教师岗位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需求人才层次及 需求人才学科专业背景情况及其他条件 人数(人) (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按附件 4 填报)
序号
其他
高级 二级学科
博士 硕士
030109
二级学科名称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逻辑学 伦理学 美学 宗教学 科学技术哲学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含∶税收学) 金融学(含∶保险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国防经济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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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9 年专职教师岗位 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9 年度行政/教辅/工勤 岗位 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9 年度辅导员岗位 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 4.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代码与名称 (仅供参考)
030405
030501 030502
030503
030504
030505 040101 040102 040103 040104 040105 040106 040107 040108 040109 040110 040201 040202 040203 040301 040302
军事法学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外交学 社会学 人口学 人类学 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中国少数民族史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桂发改社会〔2022〕180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自治区教育厅:你厅《关于报送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桂教函〔2021〕1474号)收悉。

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2018-450311-82-01-007323。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为新建20栋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85320.7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方案(一)总平面设计项目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学院总平南侧,北面是第三学生食堂,西侧为中学生宿舍,东面有教师活动中心。

建筑朝向为南北向,建筑物周边均设置有消防通道。

(二)建筑设计1.1#、2#学生宿舍楼1#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441.575平方米,2#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831.42平方米,两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6米。

一层主要布置为学生宿舍和后勤服务用房,二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

2.3#~6#学生宿舍楼3#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483.365平方米,4#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610.35平方米,5#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384.31平方米,6#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647.45平方米,四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6米。

一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

3.7#~10#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992.27平方米,8#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4121.73平方米,9#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861.49平方米,10#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4381.42平方米,四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4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章程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章程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章程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0•【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转发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章程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制定高校章程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措施。

教育部对制定高校章程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2015年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

自治区领导多次指示,强调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抓好大学章程建设,加快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全面部署了高校章程建设工作。

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作为我区章程建设试点高校,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把章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谨推进,严实把关,按时按质完成了章程建设工作,发挥了试点示范作用。

两校章程日前已经教育厅核准。

为便于借鉴经验,加快推进我区高校章程建设,现将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的章程建设工作总结材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按照教育部和我厅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章程建设,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以章程制定推进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广西大学)2.着力加强章程建设,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1月20日附件:1.以章程制定推进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广西大学)2.着力加强章程建设,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教学〔2016〕256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部)、各单位:现将《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10月11日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以下简称自考学分银行)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广西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本科(包括以上层次)学生参加自学本科考试的考生(下简称考生)。

第二章试点专业与课程分类第三条根据我校的专业优势及辅修专业的学生数,暂选定:法律(本科)、工商企业管理(本科)、会计(本科)、金融(本科),经济学(本科)、英语(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行政管理(本科)等9个专业作为自考学分银行的试点专业。

第四条专业计划的课程设置为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及毕业论文答辩。

第三章课程学分认定第五条公共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考生的公共课程学分获得与认定:1. 考生可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学分;2. 考生可通过在校学习期间取得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合格成绩进行认定并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3. 考生可通过取得认定范围内的证书进行认定并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第六条考生的专业课程学分获得与认定:1. 考生可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学分,且获得的课程数须达到专业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2. 考生可通过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合格成绩,或取得认定范围内的证书,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但兑换课程学分数不得超过其专业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一。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002]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002]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财经〔2017〕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关于印发<研究落实有关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措施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桂纪风〔2017〕13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0号)和《全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简报》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可以发放的绩效工资项目根据《关于核定区直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0-2012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桂人社函〔2012〕2000号),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批准,我校目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内可发放的项目有:基础性绩效(岗位津贴)、综合奖励绩效、学院奖酬、机关奖酬、领导职务补贴、书报补贴、教师节慰问补贴、雁山校区工作补贴、监考考务费、硕导津贴、教学奖励、科研奖励等12项,除基础性绩效(岗位津贴)外,其余11项均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绩效工资总量外保留可发放的项目有:拔尖人才津贴、人才引进津贴、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清凉饮料补贴、独生子女津贴等。

二、其他发放项目(一)通讯费根据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讯费目前没有政策依据可发放,待中央出台相关规范意见后再行处理。

(二)劳务费按《广西师范大学劳务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以下项目可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内发放,但需严格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进行使用和核算(一)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二)按规定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抚恤金等相关经费列支的补贴项目;(三)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补助等改革性补贴;(四)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报酬、临时性科研课题(项目)报酬;(五)院士、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等;(六)单位人才引进安家费、人才津贴,按有关规定批准实行的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自行配套发放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八)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兼职所得,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规范;(九)个人所得(不通过我校财务发放,外单位核发的个人劳酬);(十)职称评审、人事考试、教育考试等劳务费及其他上级文件规定不纳入绩效总量管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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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师政人事〔2006〕108号
关于调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及
下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创建国家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学校工作的领导,确保迎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校人事变动和迎评促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评估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评估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大克 梁 宏
常务副组长:钟瑞添
副 组 长:林 娜 王源平 蓝常周 刘健斌 易 忠 白晓军 贺祖斌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静 王 驹 王 霞 王德明 韦焕雨 卢 宁 卢家硕 帅民风 何星存 吴佃华 李 晓 李善华 杨永栩 杨树喆 苏桂发 陈孟林 周世中 庞晓宇 罗知颂 姚 倩 查丹明 唐 凌 唐仁郭 唐汉雄(网络中心)徐坤华 秦新民 高金岭 梁柱平 梁福沛 肖启明 黄 王乐 黄小明 黄瑞雄 蒋邦元 覃卫国 覃干超 蒙伟凡 赖 仿 蔡昌卓
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估办”)及综合发展规划组、特色项目建设组、师资队伍建设组、教学条件与利用工作组、教学建设改革与教学管理组、学风建设组、校园环境与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档案建设组。

一、评估办
主 任:贺祖斌
常务副主任:杨树喆
副 主 任:梁启谈 韦 冬 黄万华 高成伟 农荣前 伍锦昌
成 员:伍尚海 周海琦 林盟初 罗 元 范冬生 郑国辉 柯君行 黄河清
秘 书:郑开玲
二、综合发展规划组
组 长:陈大克 梁 宏
副组长:徐坤华 覃卫国
成 员:查丹明 陈雄章 丁 静 何茂勋 何星存 黄 王乐 黄轩庄 苏桂发 覃干超 唐仁郭 杨树喆
秘 书:郑国辉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特色项目建设组
组 长:钟瑞添 贺祖斌
副 组 长:杨树喆 高金岭
一组成员:黄小明 赖 仿 李善华 农荣前 齐佩芳 帅民风 孙杰远 韦耀波 张利群
二组成员:罗星凯 刘立浩 耿涓涓 唐 凌 李 晓 杨 华 陈玉秋 周 莹 闭献树
秘 书:秦 娟 范冬生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办学特色”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师资队伍建设组
组 长:易 忠
副组长:唐仁郭 查丹明
成 员:何少禄 黄万华 易锦言 刘玄启
秘 书:黄河清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的“师资队伍”和二级指标“教师风范”等的建设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教学条件与利用工作组
组 长:易 忠 刘健斌
副组长:何星存 丁 静
成 员:闭献树 曹辉景 丁家绩 高成伟 邱祖平 唐汉雄(网络中心) 闫其春 杨乃裕 姚 倩 姚良雄 周小发
秘 书:林盟初 柯君行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和二级指标“实践教学”等的建设与改革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六、教学建设改革与教学管理组
组 长:钟瑞添
副组长:杨树喆
成 员:闭献树 刘林海 韦耀波 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秘 书:伍尚海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一级指标“教学管理”和二级指标“专业”、“课程”、“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的建设与改革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七、学风建设组
组 长:林 娜 王源平
副组长:覃干超 陈湘如
成 员:何小贞 李善华 毛立刚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秘 书:周海琦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二级指标中的“学习风气”、“思想道德修养”、“体育”、“社会声誉”和“就业”等的建设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八.校园环境与后勤保障组
组 长:蓝常周 刘健斌
副组长:蒋邦元 韦焕雨 庞晓宇
成 员:黄崇波 蒋拥军 李荣林 张国良 各学院分管行政工作副院长
秘 书:谢俊锋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校园环境建设和迎评促建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以及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九、宣传报道组
组 长:林 娜 白晓军
副组长:蒙伟凡
成 员:刘玄启 毛立刚 蒙 丽
秘 书:赵 亮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迎评工作的宣传与营造氛围,对外宣传报道,教风建设,本科教学成果展览和电视片、多媒体汇报片制作,迎评工作信息上网。

十、档案建设组
组 长:贺祖斌
副组长:李殷青
成 员:丘如华 周汉华 李映葵
秘 书:邓漓虹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类档案的建档及存档进行指导和检查等工作;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学评估 领导小组 成员 调整 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12月21日印发 校对:赵晋凯 录入:贺红征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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