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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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有关规定

高大模板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1总则1.1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 方案管理2.1 方案编制2.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

高大模板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大模板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大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高大模板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第三条高大模板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高大模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高大模板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包括:1. 制定高大模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高大模板的安全状况;4. 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情况。

第六条各施工班组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高大模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高大模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要求。

第九条高大模板的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搭设牢固、稳定。

1. 搭设前应对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搭设要领。

2. 搭设过程中应使用合格的模板和支撑材料,不得使用劣质或损坏的材料。

3. 搭设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模板和支撑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高大模板的拆除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1. 拆除前应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拆除要领。

2. 拆除过程中应逐步减小支撑强度,确保模板和支撑的稳定性。

3. 拆除过程中应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高大模板工程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高大模板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定期对高大模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指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搭设的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体系。

第三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等应遵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统一规定》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外,尚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第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突出工程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内容应包括:地基处理及排水、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架体四周与建筑物的可靠连接、水平与纵向剪刀撑等构造设置、混凝土浇筑方案等,施工方案中应绘制支撑体系搭设详图,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第六条支撑体系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设计计算应包括立杆地基承载力、立杆稳定性计算等内容,荷载取值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同时要考虑混凝土浇筑顺序、泵送混凝土等不利影响因素。

钢管抗压强度设计值取205N/mm2,钢管按Φ48×3.0计算惯性矩、回转半径等截面特性。

当支撑体系落在地面时,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取值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必要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支撑体系落在楼面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整理)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整理)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指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搭设的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体系。

第三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等应遵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统一规定》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外,尚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第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突出工程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内容应包括:地基处理及排水、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架体四周与建筑物的可靠连接、水平与纵向剪刀撑等构造设置、混凝土浇筑方案等,施工方案中应绘制支撑体系搭设详图,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第六条支撑体系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设计计算应包括立杆地基承载力、立杆稳定性计算等内容,荷载取值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同时要考虑混凝土浇筑顺序、泵送混凝土等不利影响因素。

钢管抗压强度设计值取205N/mm2,钢管按Φ48×3.0计算惯性矩、回转半径等截面特性。

当支撑体系落在地面时,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取值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必要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支撑体系落在楼面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管理导则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管理导则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管理导则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高大模板使用高效和科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导则。

1.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导则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模板的准确、一致性和有效性。

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高大模板管理。

2. 模板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建设工程高大模板的管理和使用,并向上级报告模板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2)模板管理员:负责模板的维护和更新,并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模板的使用培训。

(3)项目组成员:按照模板要求使用和填写模板,并对模板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3. 模板的编制和审批(1)模板编制: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高大模板,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计划、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

(2)模板审批:由项目经理负责对编制的模板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模板的准确和可操作性。

4. 模板的存储和更新(1)模板存储:将编制的模板存储在统一的模板库中,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

(2)模板更新: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和经验总结,定期对模板进行更新,确保模板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5. 模板的使用和培训(1)模板使用:项目组成员在进行工作时,应按照相应的模板进行填写和使用,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模板培训:模板管理员应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模板使用培训,包括模板的填写要求、常见问题和使用技巧等。

6. 模板的评估和改进(1)模板评估:定期对模板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使用率、准确度和用户反馈等,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模板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用户反馈,对模板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模板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7. 知识管理和分享(1)知识管理:将模板使用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知识库,为今后的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2)知识分享:定期组织项目经理会议或经验交流会,分享模板使用中的经验和技巧,促进项目组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

本管理导则的执行由项目经理负责,各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导则的要求进行模板管理和使用。

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

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

h)
三、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高大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a)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就审批的方 案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长、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长交 底,工长就现场情况、方案实施对作业工人现场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 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 字手续,交底记录交项目安全员处存档。
c)
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立杆底部距地面200㎜处,沿纵横水平方 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的接长必 须采用对接方式。
三、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构造搭设的检查与验收
a)
高大模板支架第一步架搭设过程中,依据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及施工规范要求检查梁底、板底立杆纵横向间距、纵横向水平杆 的步距设置以及立杆、水平杆的接长方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对检查中不符合方案要求的必须现场督促搭设班组进行整改,整 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进行架体下步搭设施工。 高大模板支架第一步架体搭设完成后,由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负 责人)组织主管工长、班组长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支撑 系统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水平剪刀撑、扫地杆及基础垫板的 设置、杆件的接长方式等,并填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步验收单。 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搭设,验收不合格,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分 公司安全部经理汇报,责成班组整改。
三、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钢管进场检查验收
扣件进场检查验收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2011规定:钢管 规格为:Ø 48.3*3.6mm 外径允许偏差±0.5mm, 壁厚允许偏差±0.36mm; 标准扣件重量:直角扣件1.32kg/个,旋转扣件1.46kg/个,对接扣件1.84kg/个

高大模板工程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高大模板工程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高大模板工程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通过统一的成本管理标准和流程,能够提高成本控制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顺利进行。

2. 成本管理标准2.1 成本控制指标- 定义适用于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控制指标,包括监控预算、实际成本和成本偏差等。

- 确定成本控制指标的测量方法和频率,以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成本情况。

2.2 预算编制- 制定高大模板工程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预算编制的责任和程序。

- 定期评估和更新预算,确保预算与项目需求的匹配。

2.3 成本核算- 确定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核算方法,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分类和计算方式。

- 设立成本核算的相关档案和记录,以便对成本情况进行审计和分析。

2.4 成本分析- 建立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分析方法,分析成本的组成和变动原因。

- 制定成本分析的报告模板和频率,及时向相关人员提供成本分析结果。

3. 成本管理流程3.1 成本估算- 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估算,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等。

- 制定成本估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和参考资料。

3.2 成本控制- 建立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控制流程,包括成本预测、监控和调整等环节。

- 制定成本控制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规范成本控制活动的进行。

3.3 成本评估- 及时对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进行评估,评估与预算的符合程度和成本控制的有效性。

- 提出改进建议,优化成本管理策略和措施。

3.4 成本报告- 制定高大模板工程的成本报告标准和格式,按照预定频率向相关人员提交成本报告。

- 成本报告应包括项目成本的详细信息和分析结果,以便决策和监督。

4. 成本管理责任4.1 项目经理- 负责高大模板工程的整体成本管理工作,包括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

-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成本管理流程的顺利进行。

4.2 成本管理员- 负责高大模板工程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报告等具体工作。

深圳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工程是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大于或等于4.5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及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方案编制与论证、审批第五条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经编制、审核、审批程序,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方可组织实施.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第六条方案应当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编写设计计算书,内容应包括:施工荷载(包含动力荷载)、支架系统、模板系统、支承地面或楼面承载力计算,以确保支架体系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满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方案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内容进行编制,并应当绘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

同时,还应编写方案实施说明书,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方案应当具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结构、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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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指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搭设的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体系。

第三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等应遵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统一规定》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外,尚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第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突出工程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内容应包括:地基处理及排水、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架体四周与建筑物的可靠连接、水平与纵向剪刀撑等构造设置、混凝土浇筑方案等,施工方案中应绘制支撑体系搭设详图,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第六条支撑体系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设计计算应包括立杆地基承载力、立杆稳定性计算等内容,荷载取值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同时要考虑混凝土浇筑顺序、泵送混凝土等不利影响因素。

钢管抗压强度设计值取205N/mm2,钢管按Φ48×3.6计算惯性矩、回转半径等截面特性。

当支撑体系落在地面时,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取值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必要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支撑体系落在楼面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立杆稳定性计算应考虑架体搭设高度对稳定性的不利影响。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形成书面的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成员应是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经验或施工技术理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专家应当对方案的可靠性提出具体论证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编,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原则上不得调整施工方案。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提出是否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质量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场钢管、扣件的质量,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和检验;监理单位应严格核验。

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加强管理。

第十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使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选用外径48 mm,壁厚不得小于3.6mm。

钢管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弯曲、压扁、锈蚀严重及打孔的钢管不得使用。

钢管必须涂防锈漆。

2、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标识,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扣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第十一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

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工程,当立杆落在地面时,须增设强度不低于C10、厚度不少于100mm的砼垫层;当立杆落在楼面时,楼面下应采取可靠的支顶措施。

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底座宜采用规格不小于150mm×150mm×8mm 钢板和钢管套管焊接组成。

底座下应设置长度不少于2跨、宽度不小于15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或仰铺12~16号槽钢。

立杆接长必须对接,严禁搭接。

立杆步距不应超过1.5m。

立杆顶部应采用可调顶托受力,不得采用横杆受力,且顶托距离最上面一道水平杆不宜超过300mm。

当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立杆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500H(H为架体总高度),且最大偏差应不大于±50mm。

3、架体必须连续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架体四边与中间沿纵、横向全高全长从两端开始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一道剪刀撑。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应在45度~60度之间,跨越立杆最多根数为:45度时7根,50度时6根,60度时5根。

剪刀撑斜杆与立杆或水平杆的每个相交处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

架体两端与中间沿水平方向全平面每隔四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应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上款的规定。

架体四周与建筑物应形成可靠连接,以减少架体搭设高度对稳定性的不利影响。

竖直方向按每层楼面或沿柱高不大于4m设置一道连墙件,水平方向按每3跨设置一道连墙件。

如周边无既有建筑物或构件,可采用格构柱法或其他有效方法以提高整个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4、立杆、水平杆、剪刀撑斜杆的接头应错开在不同的框格层中设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模板支撑体系杆件不得与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连接。

5、所有的节点必须都有扣件连接,不得遗漏。

扣件的拧紧扭力矩应控制在45~60N•m之间。

第十二条支撑架体搭设场地应平整无杂物,确保排水畅通,不得出现地基积水现象。

第十三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管理人员和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施工详图进行说明,并做好书面交底签字手续。

第十四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监理单位应检查立杆地基、钢管、扣件等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搭设。

第十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应在施工员指导和专职安全员监督下实
施,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搭设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专项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底座、立杆应准确定位。

第十六条支撑体系搭设过程和完毕后,施工单位应采用扭力扳手对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监理单位应实施旁站监理。

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适当加大受力较大部位的抽检数量。

抽检的数量为扣件数量的10%,不合格率超过抽检数量10%的应全面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七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检查和验收程序,应对照有关标准、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

架体搭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到场参与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钢筋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复验,未经复验合格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浇筑混凝土。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集中堆载。

第十八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要求,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承担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的分包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单位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在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的,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监理单位提出报告的应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应将工程部位、搭设时间及经审批的专项方案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架体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筑一个工作日前通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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