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高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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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原小中高)、一级(原小高)等评审条件(1)

高级(原小中高)、一级(原小高)等评审条件(1)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一、学历及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

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

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小中高评审条件

小中高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

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㈢外语条件按照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执行。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水平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晋升的渠道。

下面将介绍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包括评审的条件和程序。

教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有一定年限的教龄等。

同时,教师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评审程序,包括材料提交、学术论文或教学设计的答辩、教学观摩、考试等环节。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组成,负责对教师的评审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其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的评估。

教师需要提交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如教学设计、学术论文、教材编写等,来证明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教师还需要提交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反馈来证明自己的教学效果。

评审委员会会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再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激励和奖励优秀教师。

评审制度设立了多个级别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职称来展示自己的成就和专业能力。

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薪资和职务上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得到社会和同事的认可,增强教师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最后,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还与教师培训和发展相结合。

评审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目标和方向,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评审过程也会给教师提供一些反馈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效果。

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还会为教师提供培训和支持,以满足他们在评审过程中的需求。

综上所述,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教师评估制度,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审制度,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同时也为中小学的教育和发展做出贡献。

领导申报小中高职称总结

领导申报小中高职称总结

领导申报小中高职称总结简介本文总结了领导申报小中高职称的重要性,申报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如何准备自己的申报材料。

重要性获得小中高职称对于领导来说非常重要。

首先,职称的获得代表着自身能力和成就的认可,可以提升领导在培养和管理下属方面的影响力。

其次,职称可以在晋升时起到加分的作用,提高职位的竞争力。

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小中高职称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 资格审查:首先,领导需要满足申报职称的基本要求,如工作年限和学历要求等。

然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申报材料准备:合格后,领导需要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培养下属的情况等。

在准备材料时,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专家评审: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专家会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考察领导的综合实力、管理能力和学术水平等。

4. 审批和公示:经过评审后,申报结果将进行审批和公示。

根据结果,领导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

材料准备建议为了顺利申报小中高职称,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申报的要求和流程,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和准备工作。

2. 认真整理材料:准备申报材料时,认真整理自己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积极培养下属:下属的培养情况是申报高职称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领导应注重培养下属,并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

4. 寻求同行意见: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可以请教一些已经获得职称的同行,听取他们的建议和经验。

结论领导申报小中高职称对于提升自身形象和竞争力非常重要。

通过了解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并合理准备申报材料,领导可以顺利获得相应的职称。

小学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含破格)

小学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含破格)
⑤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的论文3篇以上。
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及以上)。
④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有总结,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成效。
培养指导过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培养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①必备条件一: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提供原始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年限
破格要求
基本条件
破格条件
其他条件
考核测评
教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研科研工作
正常
晋升

获双学士学位
满3年
①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③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
①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工作3年以上。或负责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5、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
6、在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表彰及论文级别可降一档,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的教案可视同论文。
7、专职教科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5年。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

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

第四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聘在岗,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第八条坚持终身学习,努力实现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自觉地参加教师培训活动,培训合格,效果明显。

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一、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一)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二)具有硕士学位,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小职称评审条件

小职称评审条件

小职称评审条件
小职称评审条件是指对于某个小职称的评审标准和要求。

小职称是指相对较低层次的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教授等。

评审条件的制定是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条件应该包括对申请人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的要求。

例如,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士学位,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评审条件还应考虑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或专利,并且需要有一定的科研项目经验。

评审条件还应包括对申请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评审条件还应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工作环境的变化,并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评审条件还应考虑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责任感。

小职称评审条件应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研究成
果、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要求。

评审条件的制定需要公正、客观、科学,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特,中高职称评审)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特,中高职称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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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

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㈢外语条件按照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职免试;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才能聘用。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执行。

免试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评聘正高级职称者;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考2个模块。

㈤继续教育条件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

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考试将作为继续教育内容,申报时,提供相关依据。

㈥普通话水平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根据渝教语…2014‟3号文件精神,取消我市普通话等级证书5年有效的规定,只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就行。

㈦资历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并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3.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4.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5.近5年来,无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6.学校正、副校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二条评审条件㈠教育方面1.学生教育管理⑴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区县内得到认可或推广。

⑵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

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指导青年教师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指导、培养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

㈡教学方面具备以下条件至少5项:1.任教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⑴从教以来,在县级以下乡镇中学、中心校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⑵从教以来,在村小任教1年及以上;⑶任现职以来参加贫困边远山区送教活动或统筹城乡教育“一帮一”对口帮扶送教活动2次及以上。

2.学科专业知识。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课堂教学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⑵贯彻新课改理念;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恰当;学生积极性高;课堂驾驭能力强;使用普通话教学;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

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竞赛中获市级奖项者优先,或承担区县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者优先。

4.命题与监测。

具有对本学科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5.教研进修交流。

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

6.指导青年教师。

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开展学科日常教学工作,有明确的对象、目标、具体步骤,并取得明显效果,其成绩至少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或者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

7.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

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区县级进行交流或获奖者优先。

8.教学效果。

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特级教师、区县(学校)骨干(优秀)教师或区县学科带头人优先。

指导学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㈢科研方面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1.重点中学(示范校)教师及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公开发表论文3篇;⑵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3篇;⑶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3篇;⑷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4篇;⑸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⑹主研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

2.城区普通中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公开发表论文1篇;⑵在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⑶参加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1项;⑷参编或主编论著教材1.5万字;⑸参研市级课题1项;⑹主研区县级课题2项。

3.乡镇中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在内刊上发表论文1篇;⑵参加区县级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并获区县级奖1项;⑶参编论著教材8千字;⑷参研区县级课题1项。

4.小中高⑴主研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1项国家级或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并至少有1项结题;⑵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论文3篇;或者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

⑶作为校级领导的小学高级教师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公开发表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

并且满足上述两项条件。

第三条附则㈠本申报评审条件只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申报人是否达到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㈡教学考评方法:由学校鉴定并公示(初评),必要时由区县审核(复评)、市级抽评。

任现职以来,凡获过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市教委或委托市级教研部门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学会、全国学会二等奖及以上者,可免予区县或校级考察评价。

㈢证书认定:国家级指国家有关部委或部委的有关司局或司局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市级指市级委办局或委办局委托下属事业单位、全国二级学会、市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区县级指区县委办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市二级学会、区级学会颁发的证书。

各级学会应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㈣课题(项目)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

其它学会课题可视为下一级项目。

㈤论著论文:含译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

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包括主持、参编和审议教材教参。

内刊:《重庆教育》、《重庆教育论丛》、《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报》、《体育科学研究》。

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㈥各学科门类除有特别说明外,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高质量的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㈦论文、著作、课题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成果。

㈧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业绩成果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㈨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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