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有贵金属管理规定
贵重金属管理规定

贵重金属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贵重金属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加强对贵重金属的管理,做好贵重金属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采购管理部所属仓库贵重金属的管理。
2、职责保管员负责贵重金属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对贵重金属的库存数量准确性负责。
仓库主任负责做好贵重金属存放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定期监督保管员开展现场盘点工作。
3、管理内容及要求贵重金属接收3.1.1贵重金属到货后,保管员须到现场收货,指定卸货人员将贵重金属卸到专门的存放区域。
3.1.2贵重金属卸货后,对于小包装金属物资,要进行现场称重,核准净重数量;对于只能用地磅称重的电解铜,保管员要仔细核对送货重量及我厂过磅重量。
如发现异常,须立即反馈仓库主任及主管采购员进行处理,对该批贵重金属须暂停入库。
贵重金属保管3.2.1 贵重金属存放区应符合存放条件,仓库主任应定期检查库房结构安全系统,做好存放区域的安全与保障工作。
3.2.2 贵重金属保管员负责贵重金属的保管工作,库房及贵重金属容器须上锁,并做好钥匙的保管工作。
3.2.3公司本部贵重金属库红外线报警器接到油库值班室,值班人员上岗后,须首先打开报警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报警,立即前往贵重金属库查看报警情况,并报仓库主任。
根据警情判断,由仓库主任确定是否报保卫部。
值班人员下班前,即仓库保管员上班后,由值班人员关闭红外线报警器。
贵重金属发放电解铜需在公司本部炉料库进行裁剪加工,加工完毕后放回料斗。
铸造二厂区备料库、铸造三厂将加工好的电解铜放回各自的专用料斗内上锁,开具物资调拨单并结算完毕后拉走。
贵重金属生产投料时,保管员和车间计划员同时到发货现场。
对于需要过磅的物资,保管员和计划员进行监督, 根据过磅数量填写物资调拨单,后方可办理物料发放;不需要过磅物资,按标重进行投放。
贵重金属定期盘点3.4.1贵重金属实行日清日结,当天将收发单据录入ERP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并当天盘点帐物相符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实施日期】2011.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金银,包括:(一)矿藏生产金银和冶炼副产金银;(二)金银条、块、锭、粉;(三)金银铸币;(四)金银制品和金基、银基合金制品;(五)化工产品中含的金银;(六)金银边角余料及废渣、废液、废料中含的金银。
铂(即白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属于金银质地的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境内机构)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
第四条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第六条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二章对金银收购的管理第八条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贵金属财产管理制度

贵金属财产管理制度一、前言贵金属是一种稀有而珍贵的金属,其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更体现在商业价值和金融投资上。
贵金属的保值增值潜力巨大,因此,在现代社会,贵金属投资已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贵金属财产,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贵金属财产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贵金属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目标(1)确保贵金属财产的安全性和保值增值能力;(2)合理规划贵金属投资的方向和策略;(3)建立完善的贵金属财产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4)提高贵金属财产管理效率和知识水平。
2.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原则(1)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2)合规经营原则;(3)安全稳健原则;(4)透明度和公平原则。
3.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组织架构(1)设立贵金属管理委员会,负责贵金属财产的规划、决策和监督;(2)设立贵金属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贵金属财产管理工作;(3)设立贵金属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贵金属财产的投资、研究和风险管理。
4.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流程和方法(1)资产配置: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目标,合理配置贵金属资产的比例;(2)投资决策:科学分析市场趋势和风险,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3)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4)监督与评估:定期对贵金属财产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5.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信息披露(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贵金属财产的透明度和公开性;(2)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投资者披露贵金属市场信息和投资业绩,准确传达贵金属财产的价值和风险。
6.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内部控制(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贵金属财产管理的各项流程;(2)制定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7. 贵金属财产管理的培训和考核(1)定期开展贵金属财产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2)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贵金属财产管理工作,推动贵金属财产的稳健增长。
国库贵金属仓库管理制度

国库贵金属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库贵金属仓库管理,规范仓库工作,保障国家贵金属储备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库贵金属仓库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贵金属的接收、储存、安全保管、调拨、监测等。
第三条国库贵金属仓库遵循“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合法合规、高效运行”的原则,保障贵金属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库贵金属仓库管理实行“责任明确、权责统一、监督有力、岗位责任、信息畅通”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实行专人负责、专岗管理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操作程序,确保运行安全、高效。
第七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风险。
第八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贵金属流转过程合法合规。
第九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贵金属管理水平,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第十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仓库基本管理第十一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拥有具有法定资格的仓库管理人员,全面掌握仓库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配备必要的贵金属仓库管理设备和工具,确保仓库运行的广程度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贵金属物品台账,对接收、储存、流转、调拨等全过程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对贵金属信息、操作等事项进行保密,确保国家贵金属资产的安全。
第十五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贵金属进出仓管理制度,确保贵金属储备的流转安全和准确。
第十六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储运管理制度,确保对贵金属的储存、包装、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对贵金属的安全保管、防火、防盗等措施的实施。
第十八条国库贵金属仓库应当建立健全货物品质检验制度,确保对入库、出库的贵金属进行品质检验,保障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3.06.15•【文号】国发[1983]95号•【施行日期】1983.06.15•【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国发[1983]95号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金银,包括:(一)矿藏生产金银和冶炼副产金银;(二)金银条、块、锭、粉;(三)金银铸币;(四)金银制品和金基、银基合金制品;(五)化工产品中含的金银;(六)金银边角余料及废渣、废液、废料中含的金银。
铂(即白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属于金银质地的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境内机构)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
第四条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第六条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二章对金银收购的管理第八条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贵金属管理制度

贵金属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贵金属管理,保障贵金属安全,提高贵金属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在贵金属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置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贵金属包括金、银、铂等天然贵金属,及其制品。
第四条贵金属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严格保密、安全高效的原则,完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第五条贵金属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贵金属档案,实施货物分类、编码管理。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该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贵金属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贵金属采购管理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采购贵金属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贵金属采购管理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采购资金应合法来源。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贵金属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
采购贵金属应注意质量和价格,确保贵金属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真伪鉴定证书。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贵金属采购发票、合同以及贵金属取得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贵金属采购汇总表及相关资料。
第三章贵金属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贵金属时应充分发挥其效益,遵守相关法规法规,杜绝挪用、私分、私借、私用贵金属的行为。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贵金属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领用和归还。
使用应符合业务需要,经济合理。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使用贵金属时,应进行实物、数量、品质、性能的检验和验证。
第四章贵金属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贵金属库房、库位的干净、整洁和安全,设备齐全,照明充足。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贵金属库房、库位的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并进行明确的岗位职责划分。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相应的贵金属入库、出库手续和记录,实行定期库存盘点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第五章贵金属处置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贵金属的废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将闲置、报废贵金属进行交易或申请处置。
工厂贵重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贵重材料的管理,确保贵重材料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贵重材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铜、铝、稀有金属、贵金属、精密仪器、高价值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贵重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报废等环节,防止贵重材料丢失、损坏、浪费,保障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二章权责划分第四条厂长负责工厂贵重材料管理的全面工作,对贵重材料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
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贵重材料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工作,确保贵重材料在生产线上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贵重材料的采购资金、报销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物流部门负责贵重材料的运输、储存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贵重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贵重材料的安全储存、使用和运输进行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十条贵重材料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明确,计划采购;2. 选用优质供应商,保证材料质量;3. 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行情;4. 采购手续齐全,确保合规。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第十二条贵重材料到货后,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材料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使用与报废第十三条贵重材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避免浪费;2. 专人负责,确保安全;3. 定期检查,预防故障;4. 严格审批,防止滥用。
第十四条贵重材料的使用需填写使用申请单,经生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贵重材料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根据报废申请单,对报废材料进行价值评估,确认报废材料的价值。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第十七条贵重材料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防止丢失、损坏;2. 温湿度适宜,保证材料质量;3. 专人负责,定期检查;4. 防尘、防潮、防火、防盗。
携带金银出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出国旅游、商务活动等日益频繁,携带金银出境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金银作为贵重物品,其携带出境涉及到国家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详细阐述携带金银出境的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引言金银作为一种传统的贵重物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历来受到人们的喜爱。
然而,携带金银出境涉及到国家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障个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银出境的法律法规概述1.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法规,其中对金银出境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例,携带金银出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个人携带金银出境,每人每次携带限额为50克;(2)超出限额的金银,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携带金银出境,应当向海关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携带金银出境申报单》。
2. 海关监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我国海关监管的基本法规,其中对金银出境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携带金银出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个人携带金银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并如实填写《携带金银出境申报单》;(2)超出限额的金银,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海关对携带金银出境的人员进行监管,对申报不实、非法携带金银出境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金银出境的具体操作流程1. 准备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2)金银物品;(3)填写《携带金银出境申报单》。
2. 申报(1)携带金银出境的人员应当向海关申报,并如实填写《携带金银出境申报单》;(2)海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对金银物品进行查验。
3. 办理手续(1)对于超出限额的金银,携带者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海关根据申报情况,对携带金银出境的人员进行放行或者暂扣。
四、金银出境的注意事项1. 了解限额规定个人携带金银出境的限额为50克,超出部分需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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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有贵金属管理规定
1.目的
1.1堵塞漏洞、减少损失、降低成本、保证产品质量;
1.2揭示生产指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贵金属的流程动向。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稀有、贵重金属材料及其在制品、产成品,包括钼、钒、镍、铬、锰、稀土、锡、铜、铝、钛等。
3.职责
3.1生产部:是稀有贵金属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报料、领用的
审批、统计、督查,原始记录的填写与保管;
3.2 仓库:负责稀有贵金属的单独保管、标识、出入库、过磅;
3.3 财务部:负责稀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成本核算、流向的监督;
3.4 采购部:负责稀有贵金属的比价、采购及行情变化的监控;
3.5 技术部:负责稀有贵金属消耗定额的制定和配料方案的优化;
3.6 质检部:负责稀有贵金属入库及其制品的检验;
3.7 行政部:负责安排值班领导对稀有贵金属耗用时现场的监督和
料箱钥匙的保管。
4.领用规定
即:1只箱子,2把锁,3级监管。
4.1领料:
4.1.1准备:
车间送料箱到仓库、查看库存数量是否满足需要;
4.1.2开具领料单:
车间根据生产任务提前开具领料单,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分别签字,如果一次单项领料金额超过1万元,须经主管副总审批;
4.1.3发料:
在下班前1小时,车间持签字审批的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同
时通知当日值班领导到库,3人(车间领料人、仓库保管员、值班领导)必须同时在场开锁、过磅(含剩余的料和本次领用的
料、精确到0.1kg,下同)、入箱、上2把锁,钥匙由车间领料人和值班领导各自保管1把;运送锁好的料箱到生产现场待用。
4.2用料:
熔清铁(钢)水前,通知值班领导到场,各自用钥匙打开
2把锁,从料箱内取出材料,根据配料单过磅、投入炉内熔
化,用毕后再上2把锁。
值班领导必须在现场直至稀有贵金属
全部熔化成液体后才能离开。
4.3原始记录:
在现场及时填写“稀有贵金属领用原始记录”并签字,不得事后补记、追记。
下班后办理交接班手续,车间主任审阅后
将此记录送生产部存档。
4.4核算:
统计员待稀有贵金属制品落箱、简单清砂后,同车间人员一起过磅(包括浇冒口、废品)做好记录、签字并报生产部长
审阅,如果发现异常须立即查明原因;月末再会同财务部核算
成本报生产部长和主管副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