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制度
燃气公司民用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民用燃气用户,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个人用户。
第三条本公司民用燃气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第四条用户必须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合格燃气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五条用户应定期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修。
第六条用户应按照燃气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燃气压力。
第七条用户应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私自拆除、遮挡燃气表。
第三章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第八条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应检查燃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无泄漏。
2. 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 使用燃气灶具时,应先开点火棒阀点燃点火棒,调整灶具风量开关,点火棒对准炉头,然后开启燃气阀门点火。
4. 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燃具阀门,再关闭总阀门。
5. 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应确保热水器排烟管道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6. 严禁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天然气和其它燃料。
7. 禁止在燃气管道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用户应自觉遵守燃气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燃气费用。
第四章燃气泄漏应急处置第十条用户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供应。
2. 打开门窗通风,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 不要开关电器、打电话等产生火花的操作。
4. 立即离开泄漏区域,到安全地方拨打燃气公司客服电话报警。
第十一条燃气公司接到用户报警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到场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用户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章工程安全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1安全教育目的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培训主体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____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4员工的安全教育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6)燃气安全知识;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____学时。
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____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____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
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二安全检查制度2.1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燃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客户及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外来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公司应定期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4. 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安全流程1. 安全生产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安全设施与设备检查(1)公司定期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消防设施设备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安全生产检查(1)各部门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2)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制定与执行,燃气公司可以确保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率,为员工、客户及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3篇)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和供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以《燃气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燃气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燃气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检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燃气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和供气安全。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机构第六条燃气公司应当设立安全检查部门,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安全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和分析安全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等。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部门的主要权限包括:进入燃气公司的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查阅和复制安全检查相关资料、要求燃气公司的相关人员提供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工作第十三条燃气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面覆盖。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安全检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设施、人员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当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安全检查部门可以采取跟踪检查和追责的方式进行处理。
燃气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燃气公司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用气安全,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燃气公司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燃气公司服务内容包括:1. 安全用气宣传: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2. 报装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设施报装、改装、迁移等服务。
3. 维修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设施维修、保养等服务。
4. 投诉处理:及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5. 供气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和用户需求,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燃气供应。
6. 市场开发:积极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五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熟悉燃气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用户建立良好关系。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服务人员服务规范:1. 热情接待用户,主动了解用户需求,耐心解答用户疑问。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燃气设施安装、维修等作业。
3. 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确保用户满意。
4. 严格遵守服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
5. 保守用户隐私,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燃气公司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服务态度。
2. 业务能力。
3. 工作业绩。
4. 用户满意度。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燃气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燃气运营活动的燃气公司。
第三条燃气公司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优质的原则,依法承担燃气供应和安全保障责任。
第四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燃气公司应当设立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燃气运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燃气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燃气公司应当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燃气用户的咨询、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
第八条燃气公司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三章燃气供应与管理第九条燃气公司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燃气供应计划,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燃气采购、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供应制度,制定燃气应急预案,确保在燃气供应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燃气供应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四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第十五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等资源。
第十六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燃气公司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燃气安全供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私占、浪费公司资源。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员工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职业健康与安全第十七条公司应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燃气公司五统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五统一管理制度。
一、统一领导1. 燃气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统一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针对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组织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三、统一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燃气设施、设备、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四、统一应急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职责分工和救援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对突发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统一考核1. 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2. 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 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实施五统一管理制度,燃气公司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燃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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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会议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就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紧急安排,部署专人,落实隐患整改资金,解决隐患。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季度的安全无事故的经验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小结,落实奖励和解决方案。
3、年底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年度安全目标进行总结和评比,对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进行评比,并作出奖励和惩罚的决定。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二、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火种,工作人员禁止穿外露铁钉的鞋子。
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尼龙、晴纶等能产生静电的服装,从事充气、检修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鞋。
四、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在排气管上戴防火罩,同时,严禁畜力车,电瓶车等车辆进入生产区。
五、进入生产区域内的车辆应设有接地连接端板,并采用导电良好的接地带,接地线应与地面接触良好。
六、进入装气现场的车辆必须标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
七、进入装气现场的车辆应先熄火再装车,当罐车装满,卸除连接管线,要待可燃气体安全扩散,才能启动车辆,以免发动车辆打火而发生火灾事故。
八、作业前必须在槽车的左车门上和车尾各挂一块警示牌。
九、在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要负责自己所属设备的操作。
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十、车辆在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十一、汽罐车到站后应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气罐车各附件进行安全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
气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十二、液化天然气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
十三、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气罐车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十四、气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量0.5%或100kg的余量,其余压不低于0.1Mpa。
十五、遇紧急情况时,正在装卸作业或停放在公司的车辆,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
十六、卸液完后,应立即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检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或余压,检查罐体充装重量或余量。
十七、不准在生产区域内放散液化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十八、控制储罐的进液量和出液量,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十九、卸液时若发生泄漏,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停止充装,同时向上级报告。
安全及押运人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现场的有关人员,推出车辆准备消防器材自救。
二十、对泄漏的液化天然气不要直接接触,防止流入下水道等限制性空间,同时用泡沫覆盖,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二十一、如充装管道或阀门出现故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修,并在有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的前提下更换、维修有关阀门和管道(工具必须防静电)。
二十二、如故障无法维修必须向上级报告,请求外部支援,并向现场用雾状水进行喷射,疏散现场人员等待支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开展车辆检查、检测技术培训工作,抽验各车辆的技术状况。
(2)检查并总结车辆换季维护的实施情况。
(3)监督检查车辆、检测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并做好总结通报工作。
(4)对安装GPS定位系统或行踪记录仪的车辆,在每天出门之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台帐。
(5)安全管理员应督促并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定期对各种消防、防护、通讯、报警等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7)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
(8)消防水泵系统应每天检查,保证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充足,保证消防泵、深井泵的正常运转,全面检查消火栓有无漏水,卡口有无损坏等现象。
(9)定期检查各种灭火器的数量和质量,若有失效,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10)班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辨识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苗头。
(11)驾驶室严禁混运禁忌化学品并严格控制火源,如运输禁忌化学品等而导致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12)发生交通事故时,抢救伤员,最快时间向上级汇报事故,并要求支援。
(13)各驾驶员或押运员应互相监督,拒绝违法驾驶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4)公司主管领导(经理)负责检查和督促副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15)押运员应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16)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第二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的部门工作范围内,对实施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有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企业应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企业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二章企业安全职责第七条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和落实。
第八条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第九条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防范胜于泰山”的思想理念,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防范制度。
第三章企业法人安全职责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逐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本企业的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抓好治理、设备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主持召开公司安全学习会议,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并对这些文件、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第十五条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每季组织和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第十六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汇总和审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实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期实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协助管理者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
第二十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办证应根据本规定及《液化气汽车槽车安全监察规程》和省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本公司槽车,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槽车牌照。
第三条汽车槽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第四条公司汽车槽车,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第五条本公司汽车槽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按汽车罐车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槽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经常检查附件(包括安全网、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露、损伤等,按汽车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六条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和标志,并重新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第七条公司采用天立GPS监控系统,派专人对运行车辆实施全程监控管理。
第八条危险物品的车辆的大厢金属部位必须安装在绝缘盒内,电源接头必须包扎。
第九条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证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
4、道路运输证。
5、危险品准运证。
6、汽车槽车定期检查报告复印件。
7、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8、运行检查记录表。
9、汽车罐车装卸记录表。
第十条装卸作业前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具体内容如下:1、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2、进入装气现场的车辆必须有接地线装置。
3、进入装气现场的罐车必须戴好符合安全规定的防火帽,并处于完好状态。
4、进入装气现场的槽车质检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无残液、无损坏或变形、无杂物、无泄露)。
5、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等规定的专用场地。
6、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所运输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装置。
7、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包括灭火器,防毒面罩等消防设施备件。
8、进入装气现场的车辆应先熄火再装车,当槽车装满,卸除连接管线,要待可燃气体完全扩散,才能启动车辆,以免发动车辆打火而发生事故。
9、必须有计量部门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检证书的计量设备。
10、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第十一条在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要负责好自己所属设备的操作安全.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第十二条罐车严禁混运禁忌化学品并控制火源。
第十三条罐车的停放要求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密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