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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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 [开发商全称]乙方(监管银行): [监管银行全称]丙方(购房人): [购房人姓名]鉴于甲方为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甲方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丙方为意向购买甲方商品房的购房人,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目的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特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乙方负责监管。

第二条监管账户甲方应在乙方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第三条资金存入1. 丙方应将购房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存入上述监管账户。

2. 甲方应确保所有购房款项均通过监管账户进行结算。

第四条资金使用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应遵循以下规定:- 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 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申请使用资金。

第五条监管责任1. 乙方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和丙方提供资金监管报告。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使用或挪用监管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文本,实际的协议书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制。

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一般户监管协议书

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一般户监管协议书

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一般户监管协议书监管机构(简称甲方):开发企业(简称乙方):一般户开户行(简称丙方):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XX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订立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资料土地使用证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预计竣工时间:预售款监管专户账号:二、甲方依法组织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行使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的权力。

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

乙方、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乙方的开发项目与丙方合作开展商品房按揭业务,由丙方向购买乙方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

乙方的开发项目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一般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归集上述项目由丙方发放的按揭款。

四、乙方遵守以下约定:1、按揭贷款划入上述一般户后,需在到账后15天内将按揭款划入项目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

2、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预售款监管没有撤销前,一般户中的资金只能划入监管专户,不得向其他帐户支付。

3、督促和协助丙方将项目账户信息与甲方“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平台”对接,并将开户情况报监管专户银行。

4、不在涉及预售资金的银行账户开设网银。

5、如监管专户银行无法通过甲方“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平台”获取按揭款到账信息的,应当在按揭款到账后将到账信息书面报告甲方。

五、丙方遵守以下约定:1、丙方应当直接将按揭款划到项目监管专户,如将按揭款划入一般户账户的,应当在收到甲方归集提醒或乙方归集要求后将按揭款划入项目监管专户。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向乙方销售商品房,为确保乙方交付预售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 甲方将在乙方购买商品房时,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在银行开立专用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

2. 甲方应在与乙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交付预售款项时使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预售款项。

2. 乙方应在交付预售款项时,通过转账等合法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提供交易凭证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预售款项,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或违约金。

第三条账户监管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一经开户,即享有账户资金的监管权。

2. 乙方对账户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转移、挪用账户资金。

3. 甲方对账户的运营负主要责任,应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随时查询和汇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5. 甲方有权就账户监管事宜与乙方进行合理的沟通和交流,并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账户资金的使用1. 甲方承诺,账户资金只限于相关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收付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 如账户资金未按约定用于相关用途,甲方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乙方。

3. 乙方对账户资金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在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作为附件。

2. 双方一致同意,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发生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裁决。

账户监管协议书3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3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3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______(地点)由以下两方达成: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因业务需要,需在甲方开设账户并进行资金往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账户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账户监管的方式、范围以及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二、账户监管范围甲方对乙方在甲方开设的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取款、转账等资金往来。

乙方应确保账户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账户监管方式1. 乙方在甲方开设账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交易频率等。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供与账户相关的交易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

4. 甲方如发现乙方账户存在异常情况,有权暂停相关交易,并要求乙方提供解释和证明材料。

四、双方义务和责任1. 甲方应确保乙方账户资金的安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挪用乙方账户资金。

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3. 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账户,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4.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账户交易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管工作,不得阻碍或干扰甲方的正常监管活动。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南沙分局:为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使用行为,确保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配合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投入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依法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预售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

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开发经营企业。

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预售人,在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

二、预售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

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应当向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设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提供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商品房预售款专户证明、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等资料。

预售人有多个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应根据所申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一个预售项目只能设立一个专用账号。

预售人变更专用账号的,经我局确认后直接在网上公布,不再变更预售许可证。

同时,预售人有义务告知预购人有关变更情况。

三、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四、我局受理预售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预售人及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等三方应签订《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五、专用账号内的商品房预售款,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只能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坐落,拟预售楼栋号,拟预售面积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签订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取进行监管。

甲方授权乙方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务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传送至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账号: 。

三、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五、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

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丙方:_________(购房者)鉴于甲方作为预售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对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购房者权益,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将其预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丙方购房者同意将购房款支付至甲方监管账户,现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乙方、丙方在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监管范围1.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预售过程中所收取的购房者购房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等。

2.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上述预售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3. 甲方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三、监管方式1.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售资金存入甲方监管账户。

2. 甲方对预售资金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4. 甲方应定期向丙方购房者提供预售资金监管信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本协议。

3. 甲方应保证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 甲方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甲方监管账户。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3. 乙方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预售资金,不得挪用、侵占。

4.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六、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丙方有权了解预售资金监管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监管报告等。

2.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3. 丙方应按照规定,将购房款支付至甲方监管账户。

4. 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银行机构):丙方(开发企业):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坐落于,规划许可证号号,项目名称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拨付和使用均应遵守本协议。

该项目施工单位和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如下:多层商品房为元其它商品房均为元数。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账户管理、资金收存、资金划拨等监管义务,积极配合丙方收取售房款工作,并向丙方与购房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丙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户名:监管账号:该监管账户的使用范围仅限本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拨付和使用;该监管账户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办理除查询功能以外的网上银行业务,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

四、丙方应协助购房人通过资金监管专用pos机,或以支票、现金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在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本项目预售资金,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若购房人因乙方信贷政策差异或其它原因未能办理按揭的,乙方出具证明经甲方同意后,丙方可为该购房人在其他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款项直接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五、丙方应按照基础完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分别申请支取不超过监管资金总额的%、%、%、%的款项,优先支付上述相关施工单位建筑、安装、装饰等费用。

超出监管总额部分的预售资金,应优先偿还乙方本项目到期贷款。

六、乙方必须收到甲方拨付通知后,方可向丙方支付监管总额内相关款项。

对丙方申请使用、支取监管总额外的预售资金,乙方可直接拨付。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核对、查询工作,甲方可不定期核查项目销售情况与资金入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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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4841-39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
协议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区_____路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
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
帐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

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签章)
乙方: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签
章)
丙方: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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