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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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资金监管账户详细流程

房屋资金监管账户详细流程

房屋资金监管账户详细流程一、啥是房屋资金监管账户。

咱先来说说这个房屋资金监管账户是个啥玩意儿。

简单来讲呢,这就像是一个专门为房屋买卖或者租赁资金打造的一个安全小窝。

比如说你要买房或者租房,这钱可不能就随随便便地从你的口袋直接飞到卖家或者房东手里,中间得有这么一个账户来管着,就像一个超级靠谱的管家,这样能保证双方的权益都不被侵犯。

这个账户一般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银行来设立和管理的。

为啥要有这么个东西呢?因为房屋交易那可是大事情,涉及到的钱可不少呢。

对于买家来说,就怕把钱给了卖家,结果房子出了问题,或者卖家耍赖皮。

对于卖家呢,也担心把房子过户了,买家却拖着不给钱。

这时候资金监管账户就闪亮登场啦,它就像一个公正的裁判,让两边都能放心。

二、开设账户。

那这个资金监管账户怎么开呢?这得看情况哦。

如果是买房的话,一般是在办理贷款的银行开。

比如说你找了一家大银行办房贷,这银行就会告诉你能不能开这个监管账户,要是可以的话,就会给你一些表格让你填。

你可得好好填,就像写情书一样认真,因为这里面的信息都很重要的。

要填你的个人信息啦,房子的信息啦之类的。

要是租房的话,有些城市也有专门的平台或者部门来管理资金监管账户。

可能会要求房东或者中介去注册账号,然后按照流程一步一步地操作。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繁琐,但是为了自己的钱袋子安全,咱就耐心点呗。

就像化妆一样,虽然步骤多,但是化完了美美的呀。

三、资金存入。

接下来就是存钱啦。

对于买房的小伙伴,你要把首付或者全部房款存到这个监管账户里。

这时候你可能会想,我的钱要在这个账户里待多久呀?这个就得看交易的进度啦。

如果是正常的交易,等到房子过户手续都办好了,银行或者相关部门确认无误了,这钱才会给到卖家。

就像小宝贝在妈妈肚子里要待到足月了才能出生一样,这个钱也要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到卖家手里。

租房的话,租客可能要把押金和租金按照约定的方式存进去。

比如说有的是一次性存几个月的租金,有的是按月存。

房企监管资金的使用流程

房企监管资金的使用流程

房企监管资金的使用流程1. 引言在房地产行业中,监管资金的使用流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监管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金管理方式,目的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确保房企按照约定使用资金,合法合规地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本文将介绍房企监管资金的使用流程,并以标题的形式进行编写。

2. 账户设立阶段• 2.1 账户设立申请:房企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账户设立申请,包括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材料。

• 2.2 账户设立审查:监管机构对账户设立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合规,并进行审核。

• 2.3 账户设立公告:监管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房企的账户设立公告,公示房企的账户信息。

3. 资金划拨阶段• 3.1 资金划拨申请:房企根据项目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交资金划拨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用途等信息。

• 3.2 资金划拨审查:监管机构对资金划拨申请进行审查,核实项目信息和资金用途的合法性。

• 3.3 资金划拨通知:监管机构向房企发出资金划拨通知,通知房企划拨资金到指定账户。

4. 资金使用阶段• 4.1 用款申请:房企根据实际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交资金用款申请,包括金额、用途等信息。

• 4.2 用款审查:监管机构对资金用款申请进行审查,核实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4.3 用款审批:监管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资金用款申请。

• 4.4 用款通知:监管机构向房企发出用款通知,通知房企将资金划拨至指定账户并进行相应用途。

5. 资金监管与追踪阶段• 5.1 监管记录:监管机构对每一笔资金使用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资金的划拨、用款情况等。

• 5.2 定期检查:监管机构定期对房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 5.3 报告备案:房企需要将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给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6. 资金结算与归还阶段• 6.1 资金结算:房企在项目完工或销售阶段,将剩余资金进行结算,并向监管机构报备。

• 6.2 资金归还:房企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将剩余资金归还到指定账户。

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流程

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流程

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流程以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流程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的概念与意义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将购房者的购房款项暂时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防范开发商挪用购房款、违规操作和造成购房者利益损失的情况,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安全。

1.开发商申请提取:开发商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机构提出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申请。

申请中需包含提取金额、提取原因、提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管机构审核:监管机构收到开发商的提取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内容包括核对提取金额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提取原因是否合理合法,提取依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等。

审核通过后,监管机构将出具提取意见。

3.监管机构出具提取意见:监管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出具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意见。

意见中会明确提取金额、提取事由、提取依据等信息,并加盖监管机构的公章。

4.提取资金划拨:监管机构根据出具的提取意见,将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划拨至开发商指定的账户。

划拨过程中,监管机构需确保资金划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记录备案:监管机构在完成资金划拨后,将相关记录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提取金额、提取日期、提取事由、提取依据等信息。

备案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核对。

三、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提取的注意事项1.提取条件:开发商在提取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提取条件。

例如,可能要求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已签订等。

2.提取比例: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提取比例要求。

开发商在提取时,需了解当地具体要求,并确保提取比例符合规定。

3.提取用途: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的提取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用途要求,如用于购房者的退款、购房者的装修补偿等。

买房资金监管流程

买房资金监管流程

买房资金监管流程
买房资金监管流程是指将购房款项由专业的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监管,以确保房款安全有效地使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买房资金监管的流程:
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细节。

2、购房者选择指定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并缴纳一定的监管费用。

3、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的指定账户中进行资金监管。

4、资金监管机构确认资金到账,并核实合同约定的支付金额,以及与开发商等其他相关方确认相关细节。

5、在房屋交付之前,资金监管机构将房款划转至开发商或指定账户中。

6、房屋交付后,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确认合格后,资金监管机构将购房款划转至开发商或指定账户中。

以上是买房资金监管流程的基本步骤,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当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并了解清楚各种条款及收费标准,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对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所收取的款项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用途合法。

下面将介绍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方式及业务流程。

一、监管方式1.银行监管武汉市要求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直接汇入开发商指定的监管账户,由银行监管资金的流转。

2.第三方监管武汉市还允许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预售资金的监管,这些机构通常为专门从事房地产资金监管的第三方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监督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业务流程1.确立监管机构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要与银行或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与协商,确定监管方式和监管期限,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2.开立监管账户开发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开立专门用于预售资金监管的账户,同时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手续,例如预售许可证、资金用途说明等。

3.购房人交纳预售款购房人需要在预售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开发商指定的监管账户。

4.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机构会对购房人的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款项实际进入监管账户,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例如支付购房款、缴纳税费等。

5.资金使用开发商在资金的使用方面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只能将资金用于购房人购房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6.资金调拨开发商在申请资金调拨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监管机构审核,确保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后,方可进行资金调拨。

7.资金结算购房人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到期后,开发商需要将购房款从监管账户中支付给自己,并将相关的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核实。

以上就是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的介绍。

通过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可以确保购房者的利益得到保障,避免开发商挪用资金或未按时交付房屋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对于开发商而言,也需要严格按照监管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使用。

房子监管操作流程

房子监管操作流程

房屋买卖资金监管主要分为全款交易资金监管和贷款首付资金监管,具体流程如下:
全款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由地产、房地产交易市场为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贷款首付资金监管: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提出资金监管需求,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资质,签订贷款合同,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首付款金额,买卖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支付首付款进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买房成功过户后,银行划拨首付款到卖方账户,买方办理完房屋抵押,银行拿到他项权利证书后将贷款划拨到卖方账户。

房产全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房产全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一、意向签订及资金监管申请
1.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1)确定房产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2)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全款支付
2.买方申请全款资金监管
(1)买方向银行提出资金监管申请
(2)提供相关房产交易文件和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金监管账户开立
1.银行受理资金监管申请
(1)银行对资金监管申请进行审核
(2)确认申请资料齐全
2.开立专用监管账户
(1)银行开立专用资金监管账户
(2)买卖双方作为监管账户的受益人进行确认
三、资金监管凭证签发
1.资金监管账户管理
(1)买方将购房款项汇入监管账户
(2)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并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2.发放资金监管凭证
(1)银行发放资金监管凭证给买卖双方
(2)资金监管凭证作为过户凭证进行使用
四、房屋过户
1.过户准备
(1)卖方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
(2)确保房产证和相关文件齐全
2.过户登记
(1)买卖双方携带资金监管凭证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2)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并获得过户证明
五、全款支付及资金释放
1.资金释放申请
(1)买卖双方向银行提出资金释放申请
(2)提供相关过户凭证和资金释放申请文件
2.资金释放审核与处理
(1)银行审核过户文件和申请文件
(2)确认符合要求后,将购房款项从监管账户释放至卖方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及表格

预售资金监管流程一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档登记(一)办理时间:楼栋达到预售条件,办理预售许可证前(二)办理部门:主城区项目到市开发办办理,其他区县项目到项目所在地建委办理(三)需提供的材料:1、《预售项目建档登记申请表》(打印)2、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手册》原件4、联建项目需提供《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建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一式五份)二、办理房屋预售及监管银行手续1、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开发建设单位、监管银行和监理公司三方签订监管协议)(监管银行)2、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交易中心)3、办理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4、建立监管子账户,银行出具账户确认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监管账号和对应预售许可的子账号(监管银行)三、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一)办理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需提供的材料:1、《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申请表》(打印)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与监管银行和监理公司签订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4、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认书》(原件)5、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6、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7、子公司参照母公司监管政策的需提供《子公司参照母公司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申请》(标准格式)(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表》(一式三份)四、超高层完成主体2/3楼层申请调整监管额(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超高层均完成主体2/3楼层(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需提供的材料:《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超高层完成2/3楼层环节)》1、(打印)2、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通知书(超高层完成2/3楼层环节)》(一式三份)五、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申请调整监管额(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高层均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需提供的材料:1、《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环节)》(打印)2、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通知书(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环节)》(一式三份)六、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调整监管额(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楼栋均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需提供的材料:1、《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打印)2、该预售许可所含楼栋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一式三份)七、预售资金解除监管(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楼栋均取得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需提供的材料:1、《预售资金解除监管申请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环节)》(打印)2、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告知报告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解除监管通知书(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环节)》(一式三份)八、预售项目解除监管(一)办理时间:该项目所有监管子账户均解除监管(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三)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四)办结成果:《预售项目解除监管通知书》(一式三份)备注:1、“预售资金核定监管比例”为0的企业,不需办理四、五、六环节手续,其他环节手续需按时办理。

资金监管操作流程

天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共分四步走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诚信、活跃发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将服务企业与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为群众放心购房提供机制与程序上的保障。

一、账户开立及监管签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前,应办理资金监管账户开立手续并将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区内有关配套费用登记到监管系统中。

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开户行及我局监管部门签订《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要件,办理销售许可进件手续。

二、资金收存。

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管理网上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购房专用发票。

还可以通过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pos机签单可作为缴款凭证,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购房专用发票。

三、资金拨付。

监管项目进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和工程进度申请使用资金。

我局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到项目现场核查以后,符合用款条件的,准予支付。

四、撤销监管。

监管项目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解除监管。

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合理、透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购房者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的一项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加强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不被挪用、占用、侵用。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相关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资金监管第五条银行应当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资金实力和合法经营资格。

第六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当由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设立,由银行负责管理。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银行提交必要的预售资金监管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规划书、预售合同等。

第八条银行应当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定期核查,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银行应当加强对预售资金的动态监控,确保其使用符合预售房合同的约定要求,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预售资金进行市场化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银行要求,及时将预售资金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预售资金的入账和出账手续,并及时对账。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预售资金的出账用途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售房合同的约定要求。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预售资金使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四章监管责任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诚信运营,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使用预售资金,并接受银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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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
一、资金账户开立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资金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开发科提出账户开立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开发科向监管银行出具开户通知书——开立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反馈监管账户确认书-提交的资料
1、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申请表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书及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身份证明
4、监管银行营业执照、介绍信及银行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二、签订监管协议
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监管单位(房管局)三方应及时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房管局领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提交资料——受理审核——签订监管协议-提交的资料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施工合同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销合同等
3、资金使用计划表
4、项目成本概算
5、银行经办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6、与资金监管相关的其他资料
施工合同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销合同发生变更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开发科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料。

三、监管账户变更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后,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原监管银行和监管单位书面同意。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开发科提出账户变更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开发科向监管银行出具变更通知书——办理变更
-提交的资料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变更申请表》
2、证明监管账户需要变更的相关材料
3、原监管银行出具同意变更监管账户的证明材料
4、新监管银行营业执照、介绍信及银行工作人员身份
证明
要求变更监管账户时,已签订了《监管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交回《监管协议》原件,解除原《监管协议》,并与新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购房款交存和监管资金入账
监管项目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所有购房款必须交存到监管账
户,开发科见购房款已交至监管账户的证明材料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备案。

-办理流程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缴交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开发科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交资料——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提交的资料
经监管银行和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确认购房款已进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缴款方式
1、银行柜台缴款
2、专用POS机缴款
如发现购房款不是直接缴交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而是先缴交至其他账户后转至监管账户,或除首付款外其他购房款不缴交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房管局将责令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不整改到位的,将暂停该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签备案及资金拨付。

五、监管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监管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建成的房屋进度达到总层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开始申请使用预售资金。

-使用节点
1、施工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三分之一以上不到一半的,可以申请不超过已收到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35%的资金额度;
2、施工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的,可以申请不超过已收到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50%的资金额度;
3、主体已封顶的,可以申请不超过已收到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70%的资金额度;
4、完成室外基础配套设施的,可以申请不超过已收到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85%的资金额度;
5、已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条件的,解除资金监管。

在解除监管前,监管账户余额不得少于已交存资金总额的15%。

为保证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开展业务,可以向监管单位申请不超过已收存预售资金余额10%的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应在监管项目施工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三分之一以上时。

需要补充备用金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已使用的备用金用途证明。

预售资金申请金额为:(所有已交存监管账户的资金-所有已使用的资金)*可使用额度
达到使用节点的预售监管资金,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每个月向开发科申请一次拨付。

-使用节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开发科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查看施工现场--开发科向监管银行出具拨付通知书——银行拨付资金
-提交的资料
1、《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申请表》
2、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资金使用节点证明材料,以监管项目现场照片及监
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说明为准
4、根据不同申请款项提供下列材料
①申请使用工程款的,提供监理公司出具的造价证明
②申请使用材料款、设备款、设计、监理费用的,以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提供的合同为准
③申请法定税费的,提供相关通知证明
④申请支付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按揭贷款保证金支出
的相关证明
⑤申请拨付不可预见费用的,提供相关用途证明
⑥申请归还银行贷款的,应当提供银行要求还款的证
明材料
4、银行盖章确认的监管账户资金余额明细表
为减化程序,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使用50%的监管资金前,每次申请用款只需要向开发科提供《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申请表》、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材料和银行盖章确认的监管账户资金余额明细表。

在申请使用50%以上的监管资金时,还需要根据不同使用款项提供相应材料,在每次申请用款时要提交上一次用款事项的收款票据。

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用自有资金购置土地又未进行项目贷款的,在主体封顶后,可申请拨付土地购置款,但监管帐户余额不得少于已交存资金总额的15%。

六、监管账户的解除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开发科提出解除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开发科向银行出具解除监管通知书-提交的资料
1、《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表》
2、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监管项目已完成首次登并已缴纳销售税款的凭据
4、银行盖章确认的监管账户资金余额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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