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自然无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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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道家老子的为人处世之道。

简述道家老子的为人处世之道。

道家老子是我国古代哲学家,也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的代表作品《道德经》对我国古代和现代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老子的为人处世之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尊重自然老子强调尊重自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是自然界的法则。

他倡导人们要顺应自然,不要随意干涉和破坏自然规律。

他以“无为而治”来表达这一理念,即人们应该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不要过分干预,而是随顺其自然。

这种理念对于现代社会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提醒人们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 谦逊谨慎老子提倡人们要谦逊谨慎,不要过分自大和炫耀。

他认为,越是谦逊的人,越能够取得他人的尊敬。

他主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这种谦逊谨慎的品质,使人们不会自满自足,保持谦逊之心,虚怀若谷。

这种品质在人际交往中也非常重要,能够获得他人的认可和信任。

3. 求得内心平静老子强调内心的平静与自在,认为内心平静是获得真正幸福的关键。

他强调要“无欲,则刚”,通过“无为”的境界,追求内心的宁静与自在。

他主张“近所求则远所惧”,即人们应该尽量退隐求谦,追求内心的平和与安宁。

这种内心平静与自在的追求,对于现代社会压力大、竞争激烈的人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4. 尊重人的天性老子强调尊重人的天性,反对过分干预和限制。

他认为,人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天性,不要强加于人,也不要让外在的规范和束缚过多地左右个体的发展和表现。

他主张“常能自然”的处世之道,即倡导人们要保持真实的自我,不要刻意地迎合他人,以求得真正的自由与快乐。

5. 追求无为而治老子倡导的“无为而治”思想,强调的是以柔克刚,以静制动。

他认为,强大的力量并不总是通过强硬的手段去获取,而是要通过柔弱、温和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这种处世哲学对于处理人际关系、解决矛盾冲突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提醒人们要善于化解矛盾,寻求和平与和谐。

道家老子的为人处世之道不仅在古代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当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他的思想理念可以为人们提供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寻求心灵安宁与坦然自若的指导,对于塑造人们的良好品质和提高人们的处世智慧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

老子德育思想中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老子德育思想中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老子德育思想中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对现代教育的启示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浓厚的文化积淀,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富有民族特色的优秀的传统德育思想。

老子的德育思想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他唯一传世之作《道德经》更是中国德育思想史上的经典之作。

本文主要探讨老子德育思想中的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思想,并根据这两大思想提出几点对现代教育的重要启示。

一、自然无为与柔弱不争思想1、自然无为思想老子讲道法自然(《道德经》25章)就是道。

纯任自然,顺应自然,让万物自由地生长,尽情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老子又讲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37章),道永远是顺其自然不妄自作为的,但是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做的。

无为是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反对人为的破坏与干扰。

无为不是真正的无所作为,更不是天命论那一套消极悲观的思想,而是反对妄为、逆道而为。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道德经》5章)老子认为,在天地之间就像有个风箱一样,它空虚而不枯竭,越鼓动风就越多,生生不息。

政令繁多反而更加使人困惑,更行不通,不如保持虚静。

这说明有时多言、多做未必是一件好事,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老子讲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38章)。

老子认为,礼是忠信的不足,是国家祸乱的开始。

老子提倡自然之上的无为思想,充分肯定人的自然属性,反对礼这样的社会属性,并认为礼是强加给人的绳索。

这一观点也充分体现了老子重内在实质轻表面形式的深刻认识,他强调追求道的人要追求内在的朴实无华,摒弃外在形式的虚华。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道德经》57章)老子主张,用清静无欲的方法治理国家,用奇谲诡诈的方法指导用兵,用自然无为的原则统率天下。

这不仅体现了老子自然无为的观念,还揭示了不同质的矛盾应由不同质的手段或方法来解决这个普遍而深刻的哲学原理。

老子讲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道德经》63章)老子主张,把无所作为当作最大的有为,做事要善于从小事着手,要用恩德去报答自己怨恨的人和事。

论老子哲学中的自然与无为

论老子哲学中的自然与无为

论老子哲学中的自然与无为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被称为道家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德经》中。

在老子的哲学中,自然与无为是两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

本文将从老子哲学中的自然和无为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探讨其思想内涵及对当代生活的启示。

首先,老子哲学中的自然观念是其思想的基石之一。

老子认为自然是万物的根源,宇宙万物皆由道而生,道是自然界的规律和本源。

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强调了道作为宇宙生成的根本力量。

他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要逆自然而行,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和幸福。

这种自然观念体现了老子对宇宙万物的敬畏和尊重,提倡人们要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感悟自然的奥秘,从而领悟生命的真谛。

其次,老子哲学中的无为思想是其独特的价值观之一。

老子提倡“无为而治”,主张顺应自然,不要刻意干预事物的发展,要顺其自然,顺势而为。

他认为过度的干预和努力只会破坏事物本来的平衡和秩序,反而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和困扰。

因此,老子主张“无为而无不为”,即在不为的状态下做到无不为,不为功利而行事,不为名利而劳心,不为私欲而追求,从而达到心无挂碍,自然而然地做到万事顺利。

这种无为的境界体现了老子对于内心平静、超脱世俗的追求,提倡人们要超越功利主义的束缚,追求心灵的自由和宁静。

在当代社会,老子哲学中的自然与无为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面对快节奏的生活和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人们往往感到焦虑和迷茫。

而老子的自然观念提醒我们要与自然和谐共生,顺势而为,不要过分追求物质利益和功名利禄,要学会放下执念,回归内心的宁静。

同时,无为思想也告诉我们要顺其自然,不要刻意追求成功和成就,要顺势而为,顺其自然,做到心无挂碍,超脱世俗的纷扰,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总之,老子哲学中的自然与无为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指导人们的生活和行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社会,我们可以从老子的思想中汲取智慧,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顺势而为,做到心无挂碍,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自由。

论老子的无为思想

论老子的无为思想

论老子的无为思想论老子的无为思想内容提要:人们历来对老子哲学特别是其政治哲学中的基本思想——无为主义或者说无为论存在着较多的歧见甚至误解和曲解, 而要辨明是非, 关键是首先应切实理解老子无为思想的本义, 从而弄清老子提倡无为主义的政治目的和意义,分析其在老子政治哲学中的独特意蕴和理论功能, 为正确地研究和评价老子政治哲学提供了一个可靠的逻辑基础。

为此本文从无为即自然,无为即无事,无为即善为三个层次对无为的含义加以论述。

无为”“上德无为”(《老子》第三十七、三十八章, 以下凡引于《老子》只注章数)。

又说:道生之, 德畜之, 长之育之, 亭之毒之, 养之覆之, 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

也就是说, 道生万物,德养万物但“道”并不因此而把功劳占为己有,也不自恃有功对万物生长横加干涉,这是一种深远的德。

道之所以会具有这种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不居的深厚的道德是出于道的自然本性。

老子认为道的本性就是不用心、不经意、不强求、自然而然的态度去成就一切。

“天之道, 不争而善胜, 不言而善应, 不召而自来” (第七十三章)。

道的这种自然性就是无为“无为”也就是无违自然,因任自然而无所作为或不强作为之义。

王弼以“顺自然”一语来诠释老子的“无为”是深得其精髓的。

在老子看来, 不仅道“无为”, 而且天地万物在其本性上也都是“无为”的,因此人当然也不应例外。

所以老子得到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这一结论。

所谓“自然”, 就道自身来说, 就是自己如此之义, 而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 就是顺应万物之固有本性、使之自然而然地演化之义。

可见, 道的作为就是一种“顺其自然而为”老子说: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 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

天地无所偏爱, 听任万物自生自灭; 圣人无所偏爱, 听任百姓自然地生活, 这种使天地万物“自化”顺其自然而为的结果就体现了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性质。

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读老子《道德经》一得

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读老子《道德经》一得

读书心得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读老子《道德经》一得严春忠 自《道德经》问世以来,人们对其研究探讨从未间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我认为,“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道法自然”的处事原则、“无为而治”的行为方式,是其思想精髓,值得认真研究,深刻思考。

一、“天人合一”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养生和环境保护的哲学基础《道德经》通篇渗透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从“道”的概念出发,间接从各个不同侧面进行阐述的。

“道”是虚空之间的一切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的本源,也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总法则。

“道可道,非常道”。

“道”是难以言说的,能说清楚的就不是“常道”。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道”就是这样一种似无而有,似有实无的东西。

“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能化生万物。

天的处事方法就是天道。

当证明了天道自然,天道就成为表示自然规律的概念,老子认为天道是人们行为应该效法的原则。

在研究社会现象时,老子发现天道和人道的不同,要求人们应该效法天道。

当把天和人放到一起研究时,发现天和人都遵循着同一原则,就是纷纭变化的事物都要回归到他们的出发点,并且是一种永恒现象,所以叫做“常”。

认识了常,就能包容一切,处事公平,天下就会归从,也就能长久。

人们效法天道,做到虚受一切包容万物,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呈现“天人合一”的状态。

老子认为,要真正达到“天人合一”,人们就必须要按“道”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

思想上要淡泊名利,清心寡欲,虚静自守,包容一切;行为上要物我两忘,卑贱下处,柔弱守中,处于无争、无为、无欲的状态;待人上不骄不躁,诚恳谦虚,只作奉献,不求索取,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

所有这些,既反映了“道”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概括了中华文化关于做人的美德,也揭示了人类养生的要诀。

人们若能真正按“道”的要求修身养性,进入清静无为、顺其自然的境界,就能海涵自然精气,滋心养身,延年益寿。

《老子》自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

《老子》自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

《⽼⼦》⾃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然“道”在⽼⼦的思想中有两层意思:⼀是宇宙的本体,⼆是万事万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认为,“⾃然”是⾄⾼⽆上的。

所谓“⾃然”,就是“⾃然⽽然”,也就是没有外⼒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它既应当包含所有“⾃然”的存在,也应当包含“⾃然”运⾏的规律。

就“道”⾃⾝来说,就是⾃⼰如此之义,⽽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就是顺应万物之固有本性、使之⾃然⽽然地演化之义。

在⽼⼦看来,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万物皆源于“道”。

“天下万物⽣于有,有⽣于⽆。

”《⽼⼦》认为“道”产⽣万物有个过程,“道⽣⼀,⼀⽣⼆,⼆⽣三,三⽣万物。

”[1] “道⽣⼀”,即“道”⾃⽣,“⾃本⾃根,⾃⽣⾃成”;“⼀⽣⼆”,即“道”分化为阴阳⼆⽓;阴阳⼆⽓的统⼀叫做“冲⽓”(冲虚之⽓),由阴⽓、阳⽓、冲⽓三者产⽣了万物。

道是万物起始的源头,也是宇宙万物⾃然运⾏的规律,万物皆和谐统⼀于道。

“道”是宇宙间⽣成万事万物的⾃在本体。

⽼⼦⽤“⼤盈若冲,其⽤不穷”(《⽼⼦•四⼗五章》)论述了本体、本原同是“道”的思想。

“⼤盈若冲,其⽤不穷”的“⼤”,也就是“道”,“道”的表现是“冲”。

“⼤盈若冲”说明空间并⾮真空,⽽是充塞满了物质的空间。

《⽼⼦•⼆⼗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寂兮寥兮,独⽴不改,周⾏⽽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道,名之⽈⼤。

⼤⽈逝;逝⽈远;远⽈反。

”可见,《⽼⼦》所说的道,既是世界的统⼀原理,⼜是世界的发展原理。

⽼⼦在这⾥明确说了“道”是“先天地⽣”的⽆、有混成之物。

混成之物遍布空间,“⽆”、“有”处于运动状态,永不停息。

“道”纯任⾃然,它⽣成世界万物,没有任何⽬的性,⽽是⼀种“⾃在⾃为”的结果。

作为世界的发展原理,“道”“独⽴⽽不改,周⾏⽽不殆”,不停地运动,永远都不会改变。

《⽼⼦》认为,宇宙中的具体事物⼀直处于变化之中,不是永恒的,但“道”却是绝对不变的,也只有“道”是永恒的,“道乃久”。

《道德经》中的老子思想

《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哲学经典之一,其作者为老子,他的思想对中国文化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老子思想强调了“道”、“无为而治”、“自然”、“阴阳”等概念,下面将对这些概念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老子思想中最为重要的概念是“道”。

他认为,“道”是宇宙间的至高无上的原则,是万物的本源和规律。

他认为人类应该追求“道”的真谛,以达到心灵的平静和自我实现。

他认为“道”是一种无形的存在,无处不在,无所不在,是一种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存在。

其次,老子思想中强调“无为而治”。

他认为在治理社会时,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让事物自然地发展,不要过度干预。

他认为过度干预只会破坏自然的平衡和和谐,导致社会的混乱和不稳定。

他认为人们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让事物自然地发展,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第三,老子思想强调“自然”。

他认为自然是宇宙间最为完美的存在,是一种自然的力量和规律。

他认为人类应该学习自然的智慧,以达到心灵的平静和自我实现。

他认为自然是一种无私的存在,不会因为人类的行为而改变自己的本性,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四,老子思想中强调“阴阳”。

他认为阴阳是宇宙中两种相反但又互相依存的力量,是一种自然的规律。

他认为人类应该学会平衡阴阳之间的关系,以达到身心的平衡和和谐。

他认为阴阳之间的平衡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如果人类能够顺应这种状态,就能够达到身心的平衡和和谐。

总之,老子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文化和社会的重要基础。

他的思想强调了“道”、“无为而治”、“自然”、“阴阳”等概念,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的哲学、政治、文化和道德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老子思想的精神内涵,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的,它对于每个人的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浅析《老子》中的“无为不争”思想

浅析《老子》中的“无为不争”思想作者:刘青来源:《好日子(中旬)》2017年第12期摘要:老子作为道家学说的代表性人物,其书《老子》闪烁着哲理的光辉,本文对其中蕴含的无为不争的思想加以浅析,并且分析其在当下生活中依然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老子;《老子》;自然;无为古代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思想活跃,学派众多,文化典籍丰富纷繁,史称为诸子百家时期,其中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家和墨家构筑起了三大哲学体系,对中国文化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道家以“道”为核心,其蕴含的无为不争的处世思想给予我们博大智慧。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其书《老子》(又名《道德经》)是道家的开山之作,全文围绕“道”和“德”阐述了老子无为不争的思想,在第八十一章中这样写道,“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可见,这是老子对人的品性的最高描述。

但是无为并不是不作为,而是指人应该不随意作为。

不争也不是消极逃避,反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六十六章)。

1 顺其自然“无为”思想和道家所主张的道法自然是相联系的,“无为”蕴含着对自然事物及规律的尊重和认识。

《老子》第七十三章中写到“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在老子看来,天地自然万物是由“道”来统掌控的,而“道”的特性就是自然,按照“道”来行事,便可以很好地应付外界情势的变化,普通人依照自然无为来处世,生活才能井井有条,收获人生,反对违反自然和规律。

“好事者,未尝不中;争利者,未尝不穷。

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所好,反自为祸”,强求可能适值其反,因此,人应该顺应自然,无为不争,从输臝的小圈子中跳出来,不要什么事都去争抢,乱了自己的心性,反而争不到。

另外,“不为”的思想也是由“道”自身的柔弱性决定的。

道家通过长期对自然万物深入观察,发现柔弱的事物与刚强的事物相比,反而更加具有不朽的生命力。

在老子看来,世上坚强的东西是缺乏生命力的象征,而柔弱的东西却充满了生机,这里的“柔弱”并不是“懦弱”,而是一种胜于刚强的真正意义上的强大。

自然”即“道”——老子《道德经》解读

⾃然”即“道”——⽼⼦《道德经》解读⾃然”即“道”“道法⾃然”真实内涵:“⾃然”即“道”“道法⾃然”的⼏种解释:“道法⾃然”是⽼⼦在《道德经》第⼆⼗五章中提出的,⽼⼦⽈:“⼈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然。

”对于此句的解释有许多谬误,通常有以下⼏种:道法⾃然第⼀,将其理解为⾃然界。

如肖福根先⽣说:“‘道法⾃然’中的‘道’如果指‘天法道’之中的道,那么‘⾃然’就是指⾃然之道,是⾃然天成之道,是道之原始、本源,它没有什么需要去效法的。

但此处的‘道’还可以理解为⼈从天、地之间所悟的规律和为⼈处事之道,这样⼀来,‘⾃然’就可以理解为⾃然界。

⼈对事物运动作⽤规律的认识以及所悟出的为⼈处世之道都是从效仿⾃然界⽽得。

”第⼆,将其解释为⾃然法则或⾃然规律。

如李远国先⽣说“道法⾃然之‘法’,在这⾥是指遵循、仿效之意。

⽼⼦之道是产⽣天地万物的根源,所以天地万物遵循道的变化⽽⽣息。

但作为宇宙最终本源的道,也不能随意的作为,它也有所遵循,这就是⾃然的法则。

……换句话说,宇宙之中的万物万事,都要服从⼀个统⼀的法则,遵循⼀个有序的规律。

那么,作为宇宙之中的四⼤之⼀的⼈类,所作所为当然也应该遵循这个宇宙统⼀的法则,不能脱离和违背。

对此,⽼⼦强调说:⼤德之⼈的⾏为,都是遵循⼤的⾃然规律。

”第三,将其解释为⾃然⽽然或本然。

如东⽅⼦说:“所以说,道伟⼤,天伟⼤,地伟⼤,⼈也伟⼤。

宇宙间有‘四⼤’,⽽且⼈就居于‘四⼤’之⼀。

⼈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然⽽然。

”⼜如任法融说:“⼈为万物之灵。

王为万⼈之⾸。

⼈因与物均有私情,故应取法地之⾄公的⾃然之德,地应取法天⽆不覆的⽆为之道,天应取法⼤道虚⽆清静的真⼀体性。

道本⾃然,‘⽆为⽽⽆不为’。

”当然,李远国先⽣也有类似解释的倾向。

他说:“这就是说,宇宙中的⼀切事物(包括宇宙⾃⾝),都处在⼀种有序的运动之中,⼀切都有内在的法则和秩序,都来⾃于道,都是⾃然⽽然的体现,毫⽆⼈为勉强的痕迹。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第⼀种解释根本不是⽼⼦的本意;第⼆种解释只是表⾯上的,也不符合⽼⼦的意思;第三种解释与⽼⼦思想接近,但也没有道出⽼⼦的意图。

【人生智慧】道法自然:无为而无所不为

【人生智慧】道法自然:无为而无所不为老子所提倡的自然无为、纤弱不争、崇俭节欲的思维,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始终闪耀着智慧之光,在当代同样具备时期意思。

它能够辅助人们正确地处置人际关系,调节心理状况,抉择举动计划,开朗地面对人生途径上的许多问题。

老子的人生智慧,将为人们构建完善的人生供给肥饶、厚实的精力泥土。

顺水推舟,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作为道家思想的开创人,他的智慧拥有赫然的感性颜色。

老子说:“不尚贤,使民无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老子认为,不推重贤能以免人们争功邀名,不重视宝物以免人们竞相为盗,不夸耀可以引起欲望的货色以免人们心理惑乱。

老子的智慧体当初遵守自然之理,顺势以举事,而不能妄因己见,随心所欲。

因此,他数有“为无为”、“无为无不为”之说。

对这种无为而治的引导智慧,老子有一种形象的比方,就是“治大国若烹小鲜”。

鲜者,鱼也,烹小鱼毋庸翻挠,待时可成;治大国同样不用兴作,顺势便能收到功能。

对为什么要无为的问题,老子从无为的最终有为和有为的终极无为两方面做了论证。

对于前者,他主意“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上德无为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对于后者,他则主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那么如何才算无为呢?老子认为应当是“去甚、去奢、去泰”,即因势利导,舍弃所有适度的办法,撤消一切不恰当的政举,去除奢费行动。

老子剧烈地叱责了统治者的“有为”,他把国民的饥饿、贫苦归因于统治者的贪心和有为,堪称一语中的。

老子无为而治的智慧是一种别具匠心的实践。

老子所主张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的碌碌无为,而是要求乘时趁势而动,不违背自然和社会规律去恣意妄为。

任意妄为只会大失所望,适应自然能力建功破业。

正因为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惟命意在此,所以它才可能被后代一些有脑筋的统治者所采取,才会在后人中产生历久不衰的影响。

今天,不尊敬客观规律,凭着个人的激动和爱好办事的还不胜枚举,对这些人来说,应该当真学习一下老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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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進一步闡釋老子所說人與道的關 係及道的創生義
❖ 老子分說道與自由主體,只是方便說法,兩者其實相即 不離,即:在思辯上兩者有所不同,但在實踐上兩者卻 不能分離。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三十二章) 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前兩章上面曾引用,據此可見道與自然、無為其實相即 不離。 後一章的「法」,應指以……為法則之意,天、地與道 應俱指宇宙本體,而自然可理解為價值主體→既說人法 天,又說天法人,意即天與人可互為法則,∴人與天的 內容意義可通而為一。
பைடு நூலகம்
❖ 道不單創生萬物,而且畜養、培育萬物。老子用「道、 德」二詞是分用的,其意義與後來的「道德」一詞亦異。 兩者的分別是:
/道-指宇宙創生的本體
\德-指此本體在現實世界的呈現,∴往往從人事上來 說明。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 為而無以為﹔下德無為而有以為。(三十八章)
❖ 從人事上(人體現道上)來說,道的實現(德)可分兩 種: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十七章)
自然是主體精神自由的狀態。
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 絕對自由的體現,是人的本性自己如此的,並非強加 諸人身上的。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 所過,以輔萬物自然而不敢為。(六十四章)
❖ 「欲不欲」與「學不學」都是詭辭,指表面上矛盾, 但實質超越思想二分的價值實踐的觀念。「不欲」指 不欲之欲,「不學」指不學之學,依次即價值之意欲 與價值之學,兩者俱超越一般的意欲與學問。「不敢 為」即無為,此為自然的同義語,俱指謂主體的自由。
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 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 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五十一章)
進一步說明了道之自然的表現是「生而不有,為而不 恃,長而不宰」,而後者符合「無為而無不為」之義, 即道、德(人)的生、為、長等活動並非一般造作, 而是超越造作的價值實踐活動。
老子的自然無為之道
❖ 老子的生卒年不詳,但可肯定與孔子同時,早於孟、 荀和莊子。
❖ 老子的哲學觀點見於其自著《老子》(又稱《道德 經》)一書,註釋可參考陳鼓應《老子註譯及評介》 (中華書局出版社)。
一 宇宙創生的本體──道、有、無
❖ 「道」是老子哲學的中心觀念,道家之命名,也由於此 觀念。
❖ 老子的「道」最重要的用法,是指一實踐的形上學的觀 念。
❖ ∵與價值實踐有關,∴道只可意會,不可言詮。《老子》 開首即說:
❖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 ❖ 可以用經驗概念來說明的道,便不是最高恒常不變之
道。 ❖ 雖然道不可以言詮,但卻可以藉著經驗概念來作出方便
的說法:
❖ 道是無形的,不可感知的,故只可意會而不能言詮, 只可作方便的了解:沒有邊際,無所不包(大);流 行不息(逝);永恒存在(遠);超越正反二分 (反);但它卻是真實的事物,而且獨立自存,是一 形而上的實體。而且它並非靜態的,而是變動不居的。 道更是宇宙創生的本體,i.e.宙宇萬物都是由它所創 生的。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 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 (五十一章)
❖ -∴老子亦有類於儒家的「天道性命相貫通」的思想, 分別是:
❖ /儒家-從人的道德一面講宇宙的創造
❖ \道家-從人的自由一面講宇宙的創造
❖ -∴老子講存在亦指具價值意義的存在,講創造亦指人 的自我的創造。老子本身並沒有明確表達出這個意思, 但王弼注《老子》時,卻清楚將它表示出來,他在註 釋第十章時,說「生之」指「不塞其原」,「畜之」 指「不禁其性」,而「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 宰。是為玄德。」一段的意義為:
既說無、有是天地之始、萬物之母,又說天下萬物生 於有與無,即表示它們是宇宙的本體,「無、有」與 「道」是同實而異名。
❖ 至於老子為何用「無、有」二詞指謂道,王弼之說可 供參考:
欲言無耶,而物由以成;欲言有耶,而不見其形。 (王弼《老子注.十四章注》)
❖ /說道為無-∵無形(不可感知) ❖ \說道為有-∵是宇宙創生的本體
不塞其原,則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則物自 濟,何為之恃?物自長足,不吾宰成,有德無主,非 玄而何?凡言玄德,皆有德而不知其主,出乎幽冥。 (王弼《老子注》)
道其實並無生物,而只是「不塞其原,不禁其性」, 讓物自我創生。
❖ ∵老子所講的存在是價值意義的存在,是通過人的價值 實踐活動而達成的,而後者必須預設主體的精神的自 由,因如無自由,則人只是物,不能作價值的實踐, 故亦不能成為真正的存在。
/上德-不刻意以德為德,∴是真正的有德(無為) \下德-刻意以德為德,∴非真正的有德(非無為)
❖ 老子有時用「無」、「有」二觀念來指謂道。他說: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 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一章)
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四十章)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 而無不為。(四十八章)
/為學-指學習一般的經驗知識,它們往往使人的欲 望與日俱增。
\為道-指學習超越的價值知識,它們會使人的欲望 減少,最後能達到無為的境界。
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生而 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二章)
「無為之事」、「不言之教」、「作而弗始」、「生 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俱是詭辭, 可作為「無為而無不為」的註腳。
❖ 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亦是從自由的角度講人的自我 創造的,其說可作參考。
/傳統西方的形上學-可稱為本質論(essentialism), 主張「本質先於存在」,即一切事物(包括人)的本 質邏輯地(先驗地)先於其現實的存在。此說其實否 定了人的自由。
\存在主義的形上學-是反本質論的,主張「存在先 於本質」,即人是先現實地存在,其自身的活動塑造 其本質,因人是自由的,而非決定的,除了他自己外, 沒有別的事物能決定其本質。
二 主體的絕對自由的境界 ──自然與無為
❖ 道是一價值的實體,它從客觀方面來說是宇宙的本體, 從主觀方面來說,亦即是主體的絕對自由的境界。
❖ 老子主要以「自然」、「無為」二詞來表示這種主體 這種境界。
❖ 先說「自然」。 ❖ 它的古義是「自己如此」,並非指自然世界之義,而
是主要指主體的絕對自由的境界,即主體將自己真實 的價值本性實現出來;人的本性如此,就如此實現出 來,沒有絲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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