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巡查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范围
本巡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他由监督机构负责监管的工程项目。
三、巡查内容
1. 工程质量:包括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结构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2. 安全生产: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3.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4.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双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 法规遵守:检查各方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方式
巡查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巡查按照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安排,不定期抽查则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
五、巡查程序
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重点监控内容,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
2. 实施巡查:巡查人员按照计划到现场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 巡查报告: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需撰写巡查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巡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巡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可上报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巡查方案(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本方案针对工程巡查工作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巡查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通过实施本方案,旨在提高巡查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巡查目的1. 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 督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4. 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交付使用。
三、巡查范围1. 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设施、临时设施等。
2. 施工单位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3. 监理单位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4. 设计单位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5.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6.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7. 设计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等。
四、巡查内容1. 工程进度: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滞后现象。
2.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
3. 施工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现场秩序等方面。
5. 施工资料管理: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监理单位的监理记录、设计单位的图纸设计等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6.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检查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是否顺畅,是否存在分歧。
五、巡查方法1. 实地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
2. 资料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监理单位的监理记录、设计单位的图纸设计等资料。
工程部巡查制度

工程部巡查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现场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部门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的日常巡查工作。
三、巡查内容1. 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进度是否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是否存在拖延情况。
2.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环保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5. 工程变更:检查工程变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存在不合规变更。
6. 工程成本:检查工程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是否存在浪费现象。
7. 工程合同:检查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合同纠纷。
8. 工程团队:检查工程团队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四、巡查频率1. 日常巡查:工程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工程现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定期巡查:工程部经理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巡查,至少每月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特殊巡查:在恶劣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巡查,确保工程安全。
五、巡查流程1. 制定巡查计划: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季节特点等因素,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时间、人员和责任。
2. 执行巡查: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现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拍照。
3. 整改落实: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4. 巡查总结: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形成报告,提交给工程部经理,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5. 整改反馈:工程部经理对巡查报告进行审核,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对整改不力的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
六、巡查奖惩1.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的,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奖励。
工程管理部巡检制度

工程管理部巡检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保障施工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工程管理部需制定并执行巡检制度。
该制度以“预防为主,检查结合”的原则为核心,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并解决施工现场的潜在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二、组织结构工程管理部应设立专门的巡检小组,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
巡检小组成员需对工程项目有全面了解,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
三、巡检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
2. 安全生产:监督现场作业是否遵守安全规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违章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 进度控制:核实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及时发现可能导致延误的因素。
4.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噪音、扬尘控制和废弃物处理等。
5. 合同履行:监督各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包括材料供应、劳务分包等。
四、巡检方式1. 定期巡检: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周期性的全面检查,如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
2. 不定期巡检:根据实际需要,对特定环节或突发问题进行突击检查。
3. 特殊巡检:在关键节点或重大风险工序实施专项检查,确保关键环节的安全与质量。
五、巡检程序1. 巡检前准备:巡检小组应提前熟悉相关资料,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
2. 现场检查:按照计划进行实地查看,记录检查情况,必要时采集样品或数据。
3. 问题汇总:将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
4. 反馈与整改: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
5. 跟踪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记录与报告巡检过程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巡检报告。
报告应包括巡检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及跟踪情况等。
所有记录应保存备查,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与奖惩对于巡检中发现的优秀实践和表现,应予以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团队的积极性。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3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一、范围适用于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二、权责监督人员:组织实施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三、内容(一)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工前质量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1.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二)质量保证措施检查程序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委派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
由质量监督员在首次进场监督检查时,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对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2.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取样员、资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构成资料,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
3.对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3)监理例会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及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4)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方案;(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格证书。
(三)对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立即督促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2)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的需要,通过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之施工现场安全巡查要求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之施工现场安全巡查要求一、巡查内容:1.工作区域安全:(1)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是否存在坠落、滑倒、冲击等危险因素;(3)是否道路、通道与施工区分清晰。
2.承重结构安全:(1)现场的支撑体系是否牢固可靠;(2)是否存在承重结构的严重变形或损坏;(3)是否存在没有进行临时支撑工作的承重构件。
3.电气设备安全:(1)是否符合电气安全要求;(2)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良好绝缘;(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损坏、老化等现象。
4.高处作业安全:(1)是否设置了安全护栏;(2)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备;(3)是否存在没有进行高处安全操作的人员。
5.施工机械安全:(1)施工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检测并取得合格报告;(2)施工机械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老化等情况;(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二、巡查方法:1.巡查时间:(1)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巡查应随时进行,特别是在危险作业前后要做好巡查工作;(2)夜间施工时,应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巡查范围:(1)对施工现场的各个作业区域进行逐一巡查;(2)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进行巡查;(3)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巡查,特别是危险作业人员。
3.巡查方式:(1)巡查可以采用走访、观察、询问等方式进行;(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即时记录,做好整改工作;(3)巡查必要时可以使用检测设备进行。
三、巡查频次:1.高危环节:(1)高处作业、电气作业、施工机械操作等高危环节要加强巡查,保证安全;(2)高危环节的巡查频次可以根据危险程度进行调整,特别是在危险作业开始前、进行中以及结束时要进行巡查。
2.定期巡查:(1)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如每周巡查一次;(2)巡查期间要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临时巡查:(1)对于特殊情况,如天气突变、设备故障等,要进行临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对临时工地、临时设施等要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安全。
工程项目巡视检查制度(二篇)

工程项目巡视检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加强对工程项目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经研究决定在项目范围内建立如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一、巡查人员组成:由项目总工办、质量安全部以及抽调公司其他部门(如技术部)相关人员组成巡查小组。
二、巡查范围及时间:1、各施工队(每月检查____个项目,不限检查次数,但每月不少于两次)。
2、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突击巡查。
三、巡查的主要内容:1、质量控制和主要功能检测资料。
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各类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涉及质量、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文件。
2、编制的施工____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编制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编制的施工____设计或施工方案对现场实际是否有针对性;____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施工的全过程。
3、施工现场是否作符合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
各类起重机械、物料提升设备的检测和验收情况;“三宝”、“四口”防护用具情况,现场设置、配备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脚手架搭设;各类施工机具设置、检测、验收和使用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设置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资料收集、记录、整理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各类主要受力构件(埋件、后埋件、幕墙龙骨、钢结构工程、索结构等)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的____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外观质量情况,并对实物质量辅以检测手段,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1、巡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实填写《工程质量安全核查记录单》,并依据检查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项目部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在当月的《质量安全月报表》中向质量安全部汇报(每月____号前上报上月份情况)。
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巡查实施细则(2023)

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巡查实施细则为加强人防建设工程巡查工作,规范巡查工作行为,提升巡查工作能效,促进本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同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主席令第18号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修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3)7号)《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沪民防【2023】2号)等法律、法规。
二、职能分工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动办”)负责本市人防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巡查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受市国动办委托,负责实施具体巡查工作。
三、巡查对象具有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或档案管理职能的各级人防管理部门及单位(以下简称:各级人防管理部门)。
四、巡查内容各级人防管理部门落实人防建设工程履行安全质量监督和人防工程档案管理职能的情况。
安全质量监督巡查内容:(一)监督程序是否合规;(二)监督资料是否齐全;(三)监督结论是否准确。
档案巡查内容:(一)人防工程档案保存、数字化信息建设、档案查询利用的程序是否合规;(二)人防工程档案实物或电子档案是否齐全;(三)公用人防工程加固改造档案归集是否完成。
五、巡查方式(一)日常巡查监管中心每月对各级人防管理部门的巡查应不少于一次,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上一年报监项目的10%。
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台账不齐全、监管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有集中投诉情况或较为严重的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的问题,监管中心可增加巡查频次。
(二)专项巡查结合近期突出的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针对人防建设工程在全市或部分地区开展的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专项巡查范围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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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管理巡检实施细则一、目的1、为了促进各下属子集团规范化管理,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同时更好的履行工程中心监督、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2、通过对在建项目的巡视检查,协助下属子集团、子公司、项目部发现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给予一定的建议和帮助,从而促进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巡查。
三、工作机制:根据项目的特点,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不同的巡查机制。
日常巡查:有重点的分区域的制定季度日常巡检计划。
重点督办:根据集团领导安排,对业主发文和过程中各项指标严重偏离计划的重点关注项目,将重点关注和巡查。
联合检查:必要时和审计、财务、物资、机务等部门联合检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由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巡查小组进行检查;2、巡查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工程项目巡查计划;(2)、对在建项目进行巡查评分;(3)、收集项目部反馈的问题、意见及建议;(4)、对项目巡检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5)、编写《工程管理动态巡查表》和《动态巡查记录表》,进行评分,并抄报相关领导,抄送各项目部;五、巡检频率1、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季度巡检一次,子集团项目较多时,每个子集团每季度巡查项目不少于3个;2、每个项目的巡查时间为2-5天;六、巡查内容以项目为中心,对下属子集团所有项目进度、质量、造价、内业、合约、安全文明等方面管理进行检查。
具体详见后附《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及《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
七、巡查结果与奖罚:1、依据后附《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及《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2、根据工程巡查评分结果,每季度汇总奖罚一次;(1)、单个项目本季度考评分<60分,对该子集团处以 1 万元罚款;单个项目本季度考评分>90 分,对该子集团处以 1 万元奖励;(2)、单个项目连续两季度考评分<60 分,对该子集团处以 3 万元罚款;单个项目连续两个季度考评分>90 分,对该子集团处以 3 万元奖励;(3)、单个项目连续两季度以上(含两季度)考评分<60 分,则集团将对该子公司领导进行调整;(4)、奖罚在年底兑现,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分摊标准按海商集团规定执行;八、附则1、下属子集团工程巡检人员参照细则内容日常做好自查自纠。
2、根据工程巡查评分情况,子公司应及时组织项目部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并编写整改报告,经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子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3、各项目收到巡查结果后,应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如在15天内整改完成,可申请复查一次,该项目季度巡查评分以最后一次检查考评为准。
4、本细则自2017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2 、《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 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年** 月** 日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检查序号检查类别项目序号检查项目分值检查要点1、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扣 2 分1 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 2、未按领导层、管理层、作业层三个层次设立机构,层次缺少或设置与实际不符,扣0.5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至少得 1 分2、对照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当覆盖全部门、全岗位,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扣0.2 分,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 责任划分不清晰、不正确、应负责任缺少每项扣0.1 分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全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每缺一人扣0.1 分4、未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扣 1 分;未按规定进行考核,扣0.5 分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 1 分2、编制操作规程得 1 分3建立符合项目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3、主要制度每缺一项扣0.2 分,制度条款明显不符合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没有针对性、时效性差的每项扣0.1 分4、操作规程应当覆盖全工种、项目使用的所有设备、机具(不含工具),每缺一种扣0.1分二人员考核与持证情况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5 1、按规定配备,须有效持证,每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扣 1 分1、未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扣 1 分5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人 32、未制订项目总体安全工作计划扣 1 分,计划实施性差,扣0.5 分3、未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及编制计划,每月至少一次,不全则扣0.5 分4、安全工作计划未分解落实到人,每项扣0.5 分1、会议按制度要求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缺少一次扣0.5 分,扣完 1三安全管理活动 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日志、台账、会议记录,安全管理资料完整2分为止2、安全日志不完整、不连续,扣0.5 分,安全活动等在安全日志内未记录或记录不全,扣完0.5 分1、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 分;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性不强,扣0.5 分;未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扣 1 分,带班记录不全,扣0.5 分2、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扣 1 分;未按规定的频率开展隐患排查,扣0.2 -0.5 分;未对隐7 按照国家法规和现场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有整改、奖惩记录5患进行分析,扣 1 分3、防汛防台、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时间、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不明确,扣 1 分4、安全大检查未满足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扣 1 分;检查记录不真实、不闭合,扣0.5 分5、未建立奖惩制度,扣 1 分;奖惩记录不全,扣0.2 -0.5 分8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单独的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保证方案,并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41、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全,少一项扣 1 分2、专项施工方案未报批或未经评审,发现一份扣 1 分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的,发现一份扣 2分4、单独的安全保障措施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的,扣0.2 分四安全技术管理9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建立台账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安全保障31、未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扣 2 分2、未按工程进展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及处置,每例重大危险源扣0.2 分1、未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扣 1 分;未分级进行,扣0.5 分;未按工程进展情10认真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书面记录2况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的,每一例扣0.2 分2、未对作业工人进行工种交底,扣 1 分,每缺少一人,扣0.1 分3、未履行签字手续或交底人员未覆盖全员,每例扣0.1 分11项目经理部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及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要求31、未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扣 1 分2、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扣1-2 分五安全培训12 对转岗、新进场、复工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安全培训21、未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扣 1 分;人员登记不全,扣0.5 分2、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 2 分;三级教育不全,扣0.5 -1 分3、签字或日期等不全,扣0.5 分1、未编制安全经费使用计划,扣 1 分安全经费13 有符合生产需要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 22、使用计划应符合生产需要,发现不符合项扣0.5 分3、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未记录,扣 1 分六使用及4、台账不清晰、费用明细不清晰、记录不全面,扣0.5 分保险办理14 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1、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扣 2 分2、保险覆盖不全或不连续的,扣0.5 -1.5 分1、五牌一图等不齐全,扣 1 分15 安全宣传气氛浓厚,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和各种禁止标志按要求设置52、主要路口、临边、河边、坑洞口、跨线施工段等关键部位未设置标志牌,每发现一处扣1 分3、安全宣传不到位,扣1-2 分1、卫生环境差乱,扣0.5 -1 分;施工现场防尘、防噪音等措施不到位,扣 1 分七施工环境及安全防护16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按要求设置,环境整洁。
各类施工设备、器具和物品按要求堆放整齐。
32、施工机械、器具、物资等堆放杂乱,扣0.5 -1 分3、材料堆放杂乱,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 1 分;料场无标识,扣0.5 分;易燃易爆材料未专门存放,扣 1 分4、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0.5 分施工便道、便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通道和应急1、便桥未专项设计或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扣 1 分17救生通道保持畅通。
泥浆池、取土坑、基坑、挖孔桩孔洞等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休工、工序交32、便道排水设施不到位,通行能力差,扣0.5 分3、便桥未设限速、限载标志,护栏缺损,损坏未及时维修,每发现一处扣0.5 分叉及转换期间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封闭施工及孔、洞、坑、池等未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扣0.5 分八施工机具1819 场内机械均应有检测合格记录,标示。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机械、锅炉等压力容器必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并将检验合格证书放置于明显位置。
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需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需经过专项验收。
电器设备必须接零(地),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
塔吊等高大设备的防雷设施421、未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测或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扣 2 分;进场验收不全或验收内容与相关设备无关,扣0.5 -1 分2、进场的特种设备无有效检验合格证书,每例扣 1 分3、大型支架、模板使用前未进行专项审查验收,扣 2 分1、用电器具无接零或接地措施,未设备防雨措施,每发现一例,扣0.5 分2、高大设备未设置防雷措施或措施无效,每例扣0.5 分各种施工机具应保持良好施工状态,不得使用国1、未建立设备台账,扣 5 分20 5 2、无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扣 2 分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工法和机具。
特种设备应建立台账。
3、特种设备未单独建立台账,扣 2 分;特种设备登记不全或无报批手续,扣 1 分1、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或措施,扣 1 分21 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批。
2 2、方案或措施无相关责任人签字,扣0.5 分3、方案中用电设备清单、负荷计算、用电工程图纸等不完整,扣0.2 分;无用电平面布置图,扣0.2 分九临时用电22 施工用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配电房应有可靠的防水、防雷、防潮、防小动物和绝缘措施。
21、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保”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0.5 分2、漏保未能正常工作的,每发现一例扣0.5 分23 电线架设、配电箱设置符合要求,严禁私拉乱接,铜丝代替保险丝。
21、用电私拉乱接的,每例扣 1 分2、配电箱门未闭锁、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未做防水等措施,每发现一例扣0.2 分3、电线架设或埋地,高度或深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例扣0.2 分24 现场每位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知晓各自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