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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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教育培训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教育培训投入的效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1.教育培训:指为了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工作本领而组织的培训活动,包含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学习班等形式。

2.教育培训费用:指用于教育培训的各项支出,包含培训费、差旅费、留宿费、餐费以及相关料子费等。

第二章教育培训费用管理流程第四条申请与批准1.员工若有参加教育培训的需求,应填写《教育培训申请表》,认真说明培训内容、时间、地方等信息。

2.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字后,将申请表送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表,核实培训内容及相关支出,如有需要可以向申请人发起增补询问。

4.人力资源部经过内部评估后,将申请表报批至财务部。

5.财务部对教育培训费用进行预算,并进行资金布置和决策。

6.财务部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人力资源部,并供应相应的费用预算。

第五条报销与结算1.员工参加教育培训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相关费用凭证报销。

2.员工填写《教育培训费用报销单》,并将培训费用凭证、发票等相关料子一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对报销单进行核实,如有疑问可以向员工进行增补询问。

4.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单及相关资料送至财务部。

5.财务部进行费用核对,并依照审批结果进行报销或结算。

6.财务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或结算,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管。

第三章费用管理要求第六条费用预算1.教育培训费用应依照公司年度预算进行布置。

2.每个部门在订立年度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教育培训的需求,并合理调配费用预算。

3.人力资源部应依据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提出合理的培训费用预算建议,并提交给财务部进行审核。

第七条费用支出管理1.全部教育培训费用支出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

2.教育培训费用支出应具备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必需有相应的费用凭证、发票等支持文件。

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教师培训保障机制,促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市区教育局等部门精神,特制订大港第五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根据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情况,结合教师培训规划和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下达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工作,培训经费达到生均经费10%。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培训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岗位职能所进行的培训、继续教育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括:1.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根据教育发展需要进行的各种专题培训,包括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新课程培训,教育技术培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训,学科教学技能(含实验操作技能)培训等。

2.班主任培训:根据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行的班主任培训。

3.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开展提升专业综合素质的培训。

目标是构建高素质的研究型、专家型教师队伍,使其成为师德模范、教育教学专家。

4.新教师岗前培训:对新录用到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开展的旨在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

包括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进行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学科教学法和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

5.干部培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市级及其以上提高班培训、高级研修班培训。

6.其他方面培训:国家、市区举办的其他方面教育培训。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是指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其经费使用范围为:1.参加教师培训的教师和参加干部的培训费(含培训教材)和规定报销的旅差费及伙食补助;2.教师培训的培训费(含培训教材)、住宿费、伙食补助;3.校本培训经费支出。

第五条教师培训经费承担的项目和标准1.培训费。

按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规定的标准据实凭票报销;2.资料(教材)费。

按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规定的标准据实凭票报销;3.住宿费和学习伙食补助费。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doc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doc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严格培训经费支出纪律,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教师培训,是指中小学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而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区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经费全额保障。

各中小学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学年日常公共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费用。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统筹、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在安排教师培训资金时,应先使用公共资金总额的5%,然后使用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第六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预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教师培训资金将在同一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支出、非教师培训业务支出及其他支出。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包容性原则,保证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学时数,防止教师培训经费集中用于教师个人。

第三章使用范围和标准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专职在职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贴和经高等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贴。

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和福利性质的娱乐活动,不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经学校批准参加职业发展培训的教师,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工资。

培训结束后,教师应向所在学校提交培训通知单、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期间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超出标准限额的部分由教师承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黄陵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文件执行。

中小学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培训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参加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条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培训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合理性原则: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合理、节约,确保培训效果;(三)公开透明原则: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四)效益优先原则:培训经费的使用应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首要目标。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培训经费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学校自筹资金;(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五条建立培训经费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培训经费的审批程序:(一)培训部门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培训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二)学校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三)培训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调整预算,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四)学校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拨付培训经费。

第七条培训经费的使用范围:(一)培训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二)培训资料、场地租赁、交通等费用;(三)培训活动所需的设备、器材购置费用;(四)培训成果的展示、推广费用。

第八条培训经费的报销程序:(一)培训教师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二)培训教师将相关证明提交给培训部门;(三)培训部门审核证明,确认无误后,将报销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四)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单据,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学校成立培训经费管理小组,负责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培训经费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二)审核培训经费预算;(三)监督培训经费的使用;(四)定期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五)对违反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管理办法(2023年版)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课外培训机构的费用管理,保障学生权益并促进教育公平。

课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科培训班、艺术培训班等。

第二章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的收取原则
1. 课外培训机构的费用收取应符合价格公示、公开、合理和明码标价的原则。

2. 课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收取学杂费以外的费用。

3.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提供明细清单,详细列示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章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的管理措施
1. 课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费用收费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和时限。

2. 课外培训机构应向学生及其家长提供费用收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费项目、标准、缴费方式等。

3. 课外培训机构应建立缴费记录,并提供查询平台,方便学生
及其家长查阅费用缴纳情况。

第四章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的监督与处罚
1.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费
用收取行为合法合规。

2. 对违规收取费用的课外培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
整改,并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全部内容,敬请遵守。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物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

二、在学校各报名点、各类广告和网站统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及时更换公示内容。

四、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缴纳培训费。

五、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培训的实行一次性收费,不多次收费。

六、收取培训费由报名点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七、报名点收费后出具正式发票。

八、由分管财务的学校领导负责收费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乱收费。

九、在收费公示的同时公布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投诉电话:66003636内乡县一兵驾校第二篇:驾驶培训站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执行收费。

二、在培训站的各报名点,统一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亮证、内容。

四、学员报名学车时先交一部份入学报名费,待手续办完后,正式上车训练时补足余额部份学费。

五、培训站收费由财务人员统一办理,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六、在收费公示的同时公布交通管理部门和培训站的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培训站的投诉电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第三篇:收费管理制度收费管理规定一、收费硬件要求:1、营业厅应根据本辖区营业户数合理确定收费窗口数量,营业厅营业收费员一般设3-4名,从中选定该营业厅水费管理专责一名,收费窗口一般设2-3个,必要时设立临时应急收费窗口。

2、各收费网点要在明显位臵公告交费方式、步骤,保证用户缴纳水费及时、方便。

3营业厅收费人员本着“一人一机”的原则,收费权限密码要严格保密,杜绝泄露,登陆密码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如发生因密码泄露而导致的收费差错现象,由营业厅收费员承担责任。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选5篇)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选5篇)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选5篇)第一篇: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在申报、使用、审核中有据可依,实现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取标准根据《关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通知》和《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教育培训经费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5%。

二、使用权限(一)合同化、合同制员工教育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由公司和各厂处单位分别管理使用40%和60%。

员工技能鉴定费用由各单位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引进工程项目、引进新设备、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发生的员工教育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不进教育培训经费。

公司工会经费中用于员工业余教育培训的费用,由公司和各厂处单位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二)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随意挤占和挪用。

当年用不完允许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对不能履行专款专用和经费切块不落实的单位,公司劳动工资处根据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经费留用比例。

三、使用管理原则(一)足额提取、适应需要的原则。

依据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预算并足额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满足企业持续有效快速协调发展对员工教育培训所需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严格控制、量入为出的原则。

按照“帐务清楚、开支有据、管理严格”的总体要求,推行年度费用预算提取与开支总额报告制度,保障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归口管理、分块使用的原则。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坚持统一提取、切块划拨、两级管理、专款专用。

在油田公司、厂处单位两级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由员工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四、使用范围(一)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授课、出题、阅卷、监考费,印制、订购教材、资料与培训软件费,培训音像(光盘)制品资料费,教学设备设施购置和租赁费,教室及实习场地费、实践教学消防设施器材费,试卷编印费,自编培训教材编审费,培训课题研讨和其它相关费用。

学校教师培训费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培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培训费管理,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培训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公开透明原则:收费项目、标准、程序公开,接受监督;(三)合理使用原则:确保培训费用用于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培训费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四条培训费用包括:(一)校内培训费用:指学校组织或委托内部教师进行的培训活动费用;(二)校外培训费用:指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院校或学术会议等培训活动费用。

第五条收费标准:(一)校内培训费用:按照培训项目、课时、师资等因素合理确定;(二)校外培训费用:按照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收费程序:(一)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项目、时间、地点、人数、费用等;(二)公示培训计划,接受教师咨询和监督;(三)教师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批准;(四)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培训费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培训费用使用范围:(一)培训师资费用:包括教师外出培训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二)培训资料费用:包括教材、课件、教学用品等费用;(三)培训场地费用:包括教室、会议室、实验室等场地租赁费用;(四)培训组织费用:包括培训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费用。

第八条培训费用使用程序:(一)制定培训预算,明确各项费用;(二)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培训预算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费用;(三)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者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交费用报销申请;(四)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申请,确保费用使用合规、合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学校设立培训费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培训费用收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培训费用收取是否符合规定;(二)培训费用使用是否合理;(三)培训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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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规范管理,有效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体现教育培训为生产服务、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参照《中国*****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三条教育培训经费按当年工资总额的1.5%提取,当年结余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条教育培训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控制费用的开支,实施归口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60%左右用于参加上级规定的各类培训,40%左右用于开展公司内部培训。

综合管理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核、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账目管理;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的与本职岗位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
(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
(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六条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学习权利,不断提高员工基本技能,教育培训经费应重点用于一线员工及重点岗位的教育和培训,着重投向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七条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考试,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公司的文件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需求,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登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因个人意愿参加各类考试及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赴境外参加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它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
(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
(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资格证书者。

(四)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本人为取得学历而参加在职教育者。

第三章经费补充
第十条根据基建项目工作需要组织员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十二条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员工教育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第四章费用支付标准
第十三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讲课,应事先申报综合管理部同意。

高级教授、专家每课时200元;其余每课时100元(根据讲
授内容及所聘人员知名程度,费用超标时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第十四条聘请本单位有关人员讲课,每课时50元。

第十五条专业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应事先申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

根据规模大小和取得的效果,每次500~2000元;特大活动可另行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统一组织各类考试,如竞赛考试、岗位统考等,聘请外单位有关人员出题(包括试题答案),每套150元;公司聘请本单位有关人员出题(包括试题答案),每套100元。

第十七条公司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有关人员监考,每场次5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要购买有关培训教材(包括音像教材),需提出书面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主办部门购买,实报实销。

第十九条员工外出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按上级(培训机构)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五章费用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统考抽考等发生的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

由主办部门按规定制表,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风电场、光伏电站组织的各类现场培训,如专题讲座、技术讲课、技术问答、技术比武、知识竞赛、反事故演习、设备抢修演练及购买教材等所发生的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综合管理部按标准统一制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外出培训所发生的费用,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类培训均需列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以外发生的培训费用,除上级安排或公司根据重点工作需要安排的以外,均不予报销。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会要切实维护员工的学习权利,并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员工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监督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应分别对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六条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应列为司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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