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快讯:2014年聊城军队转业安置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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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8月11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驻济有关部队转业办负责人会议,对2014年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山东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要求,经领导同意,全省军转干部安置统一时间考试定于8月19日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目前,组织报名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为做好2014年的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16号),对考点设置、安全管理、考生服务和工作协调等工作进行具体明确,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

2014年军转干部安置考试范围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以及军队和地方应知应会的知识。

入围省直单位的军转干部考核依据本人档案记载,对军龄和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依据笔试分数加考核量化赋分总分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接收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

军转干部与企业或中央驻济单位,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自主联系、协商,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以此确定安置单位;其他入围人员,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安置计划和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

山东省在去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安全厅、省审计厅等部分省
直单位实施人岗相适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在省公安厅扩大人岗相适试点,部分计划根据这五个单位设定的需求条件,由入围省直的军转干部优先选择。

各市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由有关市按要求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可登录山东省军转安置信息网()查询。

2014军转时政:慰问军转干部 共话发展成果

2014军转时政:慰问军转干部 共话发展成果

军转干考试
2014军转时政:慰问军转干部共话发展成果南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光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慧分别看望慰问了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了党和政府的一片深情。

1月27日上午,陈光杰先后到企业军转干部李献亭、张家成家中看望,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陈光杰指出,军转干部在部队为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转业后继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奉献力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经常上门看望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月26日上午,王智慧看望慰问了企业军转干部刘荣玉、赵令振、陈老照。

每到一户,王智慧都与企业军转干部畅谈发展成就,共话美好明天。

王智慧指出,各级组织一定要竭尽全力落实好上级对企业军转干部的各项政策,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得越来越好。

希望广大军转干部保持革命军人的优秀品质,把满腔热情转化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南阳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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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时讯: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召开

军转时讯: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召开

军转时讯: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召开
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转安置军转考试军转培训
本报讯(记者袁京)昨天,本市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姜志刚出席会议。

去年本市共完成2800余名军转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安置任务,620余名师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150余名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军转干部得到照顾安置,本市连续第四年实现“当年接收安置、当年报到完毕”,较好地落实了全年任务。

姜志刚指出,今年本市的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任务依然很重,各区县、单位要全力保证计划分配安置任务顺利落实,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坚持多方挖掘安置潜力,认真开展教育培训,为军转干部适应地方工作和发挥作用创造积极条件。

李士祥对去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予以肯定。

他指出,各区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今年的任务,坚持突出团职干部安置重点,保证其得到妥善安置;完善鼓励自主择业相关政策制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好现行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军转干部的后续培养和使用。

张为臻博客,此外,还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范围,强化工作监督考核。

(原题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召开;来源:北京日报;记者:袁京;责任编辑: 华政)。

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

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下面将对现有军转干安置政策中,有关安置地的规定给军转干部做一个深入剖析,以打消大家内心对安置地选择的困惑,使军转干部做到心中有数。

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的基本规定是什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问:我和我爱人都是军队干部,我在东北边防,我爱人不久前刚调到上海,请问如果我选择转业,可以到上海安置吗?《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按照这个规定,您可以到上海安置。

问:我是一名待转业的干部,符合自主择业条件,我想知道,如果选择自主择业安置,除了基本规定的安置地点外,还有什么相关规定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还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因此,如果您选择自主择业,还可以到您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问: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的规定是什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八条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问:我在艰苦地区工作多年,转业时在安置地的选择上有什么照顾性的政策吗?军转干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九条规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014军转快讯: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办法(试行)

2014军转快讯: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办法(试行)

军转干考试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办法(试行)山东省军转办为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山东省省情实际,特制订《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办法(试行)》。

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为方便2014年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对相关政策的了解,现将此办法整理如下:第一条为了解掌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沟通联系,保证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社区)在县(市、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第三条逢“八一”等重大节日应组织做好走访慰问工作。

走访慰问可采取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登门看望、发放慰问金(品)、寄发慰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辖区内居住的,应每年慰问一次;异地居住的,可采取寄发慰问信、慰问品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对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乡镇、街道(社区)应及时探视慰问,协调解决看病就医中的实际困难。

第六条对家庭遇到重大灾难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乡镇、街道(社区)应及时上门慰问;对生活确有较大困难的,应积极协调申请社会救助。

第七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死亡后,乡镇、街道(社区)应及时慰问其家属,并报告上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机构,按规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要结合走访慰问工作,认真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实际情况,听取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协调解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九条走访慰问工作所需经费,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题目: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6号);来源:山东省军转安置信息网)更多2014军转考试信息请关注:军转论坛。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

军转干考试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军转干部都很关系在离开部队以后,社会能否给相应的社会保障,尤其现在住房,户口,医疗等社会保障收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下面是国家关于军转干部安置的社会保障一些说明,希望可以为2014年转业的军官提供帮助。

军转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转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转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军转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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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军转表彰推荐对象公示

2014年山东省军转表彰推荐对象公示

2014年山东省军转表彰推荐对象公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军转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军转工作者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644号)要求,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初审同意,我省拟推荐曹京敏等13名同志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表彰对象,山东省军转办等8个单位为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对象,张广林等8名同志为全国先进军转工作者表彰对象。

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公示期限: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22日(不含公休日)附件:全国军转表彰推荐对象公示材料2014年4月14日附件全国军转表彰推荐对象公示材料一、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13名)1.曹京敏,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济南曹博士美容整形医院院长。

该同志是中华医学会显微外科学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特聘专家、山东省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从事美容整形行业近30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编写医学整形学术著作6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军队科技进步奖2项,2009年被评为济南市模范军转干部。

2.王晓龙,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登州路派出所调研员。

该同志转业以来,热爱岗位、情系百姓,服务扎实到位,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被誉为“陈永富式的好民警”。

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暨“大走访”开门评警先进个人、省厅大走访和谐警星、第二届青岛公安爱民模范。

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3.董其军,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山东明嘉勘察测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中发[2001]3号)一、总的原则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地点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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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快讯:2014年聊城军队转业安置会议召开
关键词:聊城军转张为臻军转干部军转安置 2014年军转政策
12月2日,聊城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涛,聊城军分区政治处主任梁文江出席会议。

耿涛指出,军转安置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近年来,聊城市军转干部的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经过部队长期的培养锻炼,具备了较强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在新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聊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当前聊城市上下深入贯彻“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战略的大背景下,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有利于用好用活军转干部这一宝贵人才资源,为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力量,促进聊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后,在聊城市直安置的军转干部进行了现场选岗,并与接收单位交接了军转干部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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