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与过失责任的区别
民法典重点条文裁判规则:关于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

关于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一、重点法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类案裁判规则1.申请保全错误,须以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为要件,不能仅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为充分条件——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欣、张学山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案例要旨: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对案件事实的举证证明能力、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各不相同,通常达不到司法裁判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因此当事人对诉争事实和权利义务的判断未必与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一致。
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的要求不应过于苛责。
如果仅以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作为申请保全是否错误的依据,必然会对善意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保全程序维护自己权利造成妨碍,影响诉讼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中并不包含申请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申请保全错误,须以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为要件,不能仅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为充分条件。
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2027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9期(总第263期)2.网络直播平台未对受害人上传自拍高风险动作的视频进行审核,受害人在挑战高风险动作过程中死亡的,网络直播平台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何某诉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案例要旨:网络直播平台未对受害人上传自拍高风险动作的视频进行审核,受害人在挑战高风险动作过程中死亡的,网络直播平台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虚拟空间,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进行必要的规制。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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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中,侵权人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就包括了过错责任。
对应的就是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那么大家知道对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如何认定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错责任原则如何责任认定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它是现代侵权法之基本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二、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由此可见,有过错必须担责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从侵权法理论上讲,过错是主观上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责任上的故意和过失有别于刑事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它没有民事法律后果上的区别,也就是说民事侵权上的故意和过失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是一样的,没有孰重孰轻之别,而刑法意义上的故意和过失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区别很大,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且相应较轻。
(三)从构成要件可以看出,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区别有二:前者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后者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前者行为人不必过错,后者有过错。
在司法实践中应加以区别。
应将无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加以区别。
特殊侵权的种类很多,但并非所有的特殊侵权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共同构成现代司法制度中侵权民事责任的三大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而无过错责任是特殊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该条及民法通则其他相关条款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主要包括: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等,你可以参考民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过错原则,里面讲得更详细。
两者的区别简单区分如下:1、前者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后者的行为具有违法性;2、前者行为人不必过错,后者有过错追问请再解释下过错责任好吗回答这个额是归责原则里嘴容易理解的一个了,简单的说就是有错才承担责任。
他包含一下含义: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
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
请问: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和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有什么区别?最佳答案第一,构成要件不同。
无过错责任在构成要件是只有3个构成要件,而一般侵权责任是四个构成要件。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损害事实;2.违法行为;3.因果关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损害事实;2.违法行为;3.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标题: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引言概述:在法律领域中,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常见的责任形式。
它们在合同关系和民事责任领域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别对这三种责任形式进行详细解析。
一、缔约过失责任1.1 缔约过失的概念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情况。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基于过失原则的责任形式,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缔约过失的要件要求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包括:合同关系存在、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失行为、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损失与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3 缔约过失责任的后果当当事人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二、违约责任2.1 违约的定义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违约责任是一种基于合同原则的责任形式,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违约责任的种类违约责任可以分为实际违约和法定违约两种情况。
实际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定违约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3 违约责任的后果当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等。
三、侵权责任3.1 侵权的概念侵权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情形。
侵权责任是一种基于民事侵权原则的责任形式,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责任。
当事人应当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存在过错行为。
3.3 侵权责任的后果当当事人存在侵权行为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比较

2.约定损害赔偿:
预定性:缔约时确定
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 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
一、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
1.以约疋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 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 定超过损失的30%”为条件
2.经当事人请求
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
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二、增加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 失额为限。增加后,当事人又请求 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的适当减少:法院综合 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 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衡量 裁决
定金罚则:
1.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 当抵作价款或 收回
2.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指在履 行期到来之前 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适用: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 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约疋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疋范 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 责;如大于,则超出部分视为另外成 立了免责条款 依其约定
1J Zy J—- 口J/-41——1 1—i HJ1J x vx J
2.给付一方不 履行约定的债 务的,无权要求 返还定金
3.收受一方不 履行约定的债 务的,应当双倍 返还定金
缔约过失
损害赔偿
的范围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1.合同不成立、成立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缔约过失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订立合同的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以及上述费
用的利息,间接损失主要指对方因此丧失商机所造成的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引言概述:在法律领域,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两种常见的责任原则。
它们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确定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间的关系。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1.1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上,主要以个人的过错或者过失为责任依据的一种责任原则。
1.2 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责任主体在行为上存在过错或者过失,才干被追究法律责任。
1.3 过错责任原则强调了责任主体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是一种相对严格的责任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2.1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上,主要以行为的结果为责任依据的一种责任原则。
2.2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要求责任主体存在过错或者过失,只要行为导致了伤害结果,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3 无过错责任原则强调了行为的结果,是一种相对宽松的责任原则。
三、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与区别3.1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都是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但其侧重点不同。
3.2 过错责任原则注重责任主体的主观过错或者过失,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注重行为结果。
3.3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结合运用,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四、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4.1 过错责任原则通常适合于侵权责任、合同责任等领域,要求责任主体存在过错或者过失。
4.2 无过错责任原则通常适合于产品责任、环境污染等领域,只要行为导致了伤害结果,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3 在实际案例中,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可能会有交叉和重叠之处。
五、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5.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可能会不断扩大。
5.2 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更加灵便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5.3 法律界需要加强对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研究和探讨,促进责任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公正。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一、引言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民事法律中两个重要的责任原则,它们在确定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表现和适用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如下:1.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合同约定而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行为,如故意侵权、过失行为等。
2. 相对性: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的发生必须与过错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3. 需要证明: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受害人需要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的发生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4. 赔偿方式: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行为,一方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如下:1. 危险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危险活动或危险物品的使用,如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2. 绝对性: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只需证明损害与危险活动或危险物品的关系。
3. 赔偿方式: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民事法律中相互补充,有着以下关系:1. 适用范围: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大部分民事法律关系,而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危险活动或危险物品的使用。
2. 赔偿方式: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都要求责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方式和赔偿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3. 证明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受害人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损害的发生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只需证明损害与危险活动或危险物品的关系。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一、概述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责任原则,它们在确定责任的时候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详细介绍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适用条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遭受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权行为,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其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过错:过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过错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
2. 因果关系:过错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是导致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
3. 损害:过错行为必须给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民事处罚等。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行为,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法律关系,如产品责任、雇佣关系等。
其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特殊法律关系:无过错责任原则通常适用于特定的法律关系,如产品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等。
2. 损害:当事人必须证明自己受到了实际的损害。
3. 产品缺陷或劳动关系:无过错责任原则通常适用于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劳动关系中的事故等情况。
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无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仅需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即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责任的时候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适用范围,但它们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1. 适用范围: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权行为,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法律关系。
2. 证明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而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无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仅需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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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错责任与过失责任的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不仅要考察违约人的违约行为,而且要考察违约当事人的主观上的过错.若当事人没有过错(如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虽有违约发生,违约当事人也不负责任.其次,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即在已经确定违约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还应当根据违约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来确定违约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二、我国侵权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有如下作用
1.淳化道德风尚
侵权行为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强烈的道德价值,过错要以道德为评价标准,对过错的确定必然包含着道德上的非难,对过错行为的制裁,实际上是对在道德上应受非难的行为的制裁。
审判中分清是非的过程,也就是道德标准适用的过程。
所以贯彻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淳化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至关重要。
2.确定行为标准
人们有选择行为的自由,过错意味着行为人选择了一种与法律和道德要求不相容的行为,行为人应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可见法律上的过错体现了对行
为人的行为的违法性,非道德性的价值评断。
在过错概念中包含了一定的行为模式,对过错和非过错的评价,实际上是行为准则的确定。
3.预防损害的发生
适用过错责任通过教育、惩戒有过错行为人,能够指导人们正确行为,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对过错行为的制裁,意味着法律要求行为应该尽到合理的注意,应该象一个谨慎、勤勉、细心的人那样,努力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损害,努力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害。
过错责任要求把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从而要求人们尽可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选择更合理的行为,以避免不利的后果。
总之,过错责任通过对有过错的行为人的教育和惩戒,能够有效防止损害的发生。
4.协调利益冲突
人们的活动都是为了追求一定利益的有目的的活动,一定的利益常常决定着主体的意志,行为方式和选择自由。
在侵权行为领域,某些侵权行为仅仅是给受害者造成不利益,而另一些侵权行为则可能既给受害人造成损失,也使加害人获得利益。
因此,侵权行为责任需要合理地协调当事人的利益纠纷和摩擦,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过失责任赔偿处理
(一)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二)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与免赔额之和,最高不超过本保险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