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审核规则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以项目形式实施。
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公正立项,科学运作。
第二章项目内容第三条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类项目。
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通过训练,学生可获得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工程实训、社会实践的训练机会,达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发挥个人潜质”的训练目的。
2.创业训练类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通过训练,学生可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达到“激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提高创业能力”的训练目的。
3.创业实践类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学生可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实践,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第四条学校每年资助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并遴选校级项目进行培育,同时,各学院可根据学校管理办法,自筹经费自主设立培育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带动全校学生开展自主研究,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氛围,使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得到持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
大创怎么样算审核通过

大创审批标准解析
在大学生活中,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简称为大创)是一种重要的机会。
然而,大创项目要通过审核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解析,大创项目如何才算是审核通过的。
项目需具备的创新意义
首先,大创项目要有明确的创新性,也就是说,要有新颖的创意在里面。
这种创新意义可以体现在技术、商业模式、社会影响等方面。
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
其次,大创项目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合理的实施计划。
审批者通常会考虑项目是否可以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成果。
因此,项目的可行性和详细计划是审核通过的重要条件。
团队匹配及资源保障
此外,审批者也会关注团队的结构和组成,团队成员的技能和背景是否与项目匹配。
同时,大创项目还需要有足够的资源保障,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等支持。
完善的研究方案和实施步骤
另外,大创项目需要有完善的研究方案和实施步骤。
在项目申报中,需要清晰地阐述研究问题、方法、进度安排等方面的内容,以及详细的实施计划。
前瞻性和成果预期
最后,大创项目要具备较强的前瞻性和预期成果。
审批者会考虑项目的长期影响和社会意义,以及预期的研究成果是否有一定的创新和推动力。
总的来说,要想通过大创项目的审核,需要从多个方面全面考量,严格要求自己的项目符合以上各项标准。
这样,才能在大创项目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认可。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XX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和《XX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以学生为主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就业创业的实践训练活动,应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类,立项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学校统一组织,教学学院具体实施。
第六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处、计财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负责人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落实“项目”的实施,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政策、落实经费,聘请评审专家,组织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审等工作。
学科知识、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积分评定标准

学科知识、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积分评定标准竞赛创新积分=A*B*C2.B为同一项目类学生排序系数集体项目的前三名参赛者获取相同的最高学分,第四名以下(含第四名)的参赛者乘以调节系数5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 则取0;0.5-0.9 则取0.5。
3.C为竞赛项目的影响因子物理学院竞赛项目影响因子对应表对于以上未涉及到的项目,若其确实具备较高水平且对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具有较为显著推动作用,经学院认定后可追加赋值。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积分=A*B*C1.A为项目级别2.B为同一项目类学生排序系数第一负责人系数为1.0,非第一负责人乘以调节系数5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3.C为“十佳”或“优秀”项目系数。
被评定为校“十佳”或“优秀”的项目,给予1.5优秀项目系数。
公开发表作品积分评定标准公开发表作品创新积分=A*B2.B为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以下(第四作者以下不得分)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80%,60%,4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积分评定标准表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创新积分=A*B2.B为负责人排序系数第一转让人、第一开发人、第一研制人、第一专利人等第一负责人系数为1。
第二负责人以下(第四作者以下不得分)以第一负责人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80%,60%,4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开放实验积分评定标准表开放实验积分=A*B*C1.A为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系数教务部根据申报项目内容与性质核定该课题的开设学时数。
核定学时数的1/32为系数A。
(A值最大不超过2)2.B为开放实验项目难度系数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开放实验项目的复杂与难易程度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该系数。
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比赛评审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评审标准(一)赛事设置本届大赛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各专项、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
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1.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台湾青年创业四个专项。
(1)科技创新专项。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特别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重点关注茶产业、大黄鱼、食用菌等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数字经济专项。
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3)社会企业专项。
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4)台湾青年创业专项。
重点关注台湾来闽青年创业项目,着重对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予以倾斜。
2.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乡村振兴专项。
乡村振兴专项。
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项目,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
3.项目分组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社会企业专项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乡村振兴专项分设初创组、成长组、电商组。
台湾青年创业专项单设一组。
(1)创新组指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评审方案

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评审方案•评审目的和原则•评审标准和流程•评审团队和分工•参赛项目分类和分档•评审细节和注意事项•评审结果公示和反馈•总结与展望•其他相关事宜目录评审目的1. 选拔优秀创业项目01通过评审,从参赛项目中发掘出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潜力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其实现商业转化。
2. 引导创业方向02评审不仅是对参赛项目的筛选,也是对未来创业方向的引导。
通过评审,可以发现市场趋势和空白,引导创业者关注和投入到相关的创业领域。
3. 提升创业素质03评审过程中,参赛者需要向评审专家展示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前景、团队组成、技术可行性等。
这一过程不仅考验参赛者的项目实力,也是对创业素质的锻炼和提升。
1. 创新性原则评审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包括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对于已有的成熟项目,评审会关注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独特性。
评审强调项目的实用性,即项目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社会效益。
对于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的项目,评审会谨慎对待。
评审要求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即项目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合理、可靠,能够在现实中实现。
对于技术上不可行的项目,即使其他方面再优秀,也难以获得高分。
评审关注项目的商业潜力,即项目是否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潜力。
对于市场前景不明朗或盈利模式不清晰的项目,评审会谨慎对待。
2. 实用性原则3. 技术可行性原则4. 商业潜力原则评审原则商业模式可行性评估项目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运营策略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商业可持续性。
项目创新性评估项目是否具有新颖性、独特性和创造性,是否能够解决现有问题或满足潜在需求。
团队能力和背景评估项目团队成员的技能、经验和背景是否与项目相匹配,是否具有执行项目的能力和资源。
社会和公益价值评估项目是否具有社会和公益价值,能否促进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技术和研发实力评估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研发能力和技术壁垒,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竞争力。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18•【字号】闽教高〔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20〕17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福建教育学院: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创造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我厅会同13家单位于2020年6月至9月举办了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经省赛网络评审和在线路演,最终结果如下:1.主赛道金奖项目45个、银奖项目26个、铜奖项目68个,优秀组织奖14个,高校集体奖1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42名,十佳人气奖40个。
2.红旅赛道金奖项目12个、银奖项目18个、铜奖项目32个,单项奖15个,集体奖5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30名,十佳人气奖20个。
3.职教赛道金奖项目34个、银奖项目57个、铜奖项目89个,创意奖15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34名,十佳人气奖30个,优秀组织奖20个,突出贡献奖2个。
4.萌芽赛道创新潜力奖10个、创新鼓励奖10个、创新入围奖20个,单项奖3个,集体奖4个。
现将以上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把大赛作为推动“三创”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持续打造“三创”教育福建经验、福建模式,有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规范和科学发展,扩大学生受益面,增强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立项申报制。
学校在相关专项经费中予以资助。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第三条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是在校学生,原则上以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
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6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每个项目组应确定1-2名指导教师。
第四条项目申报与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年评选一次,3月份启动项目申报工作,4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对申报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人须作答辩陈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
如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评选程序如下:(一)各学院创新活动指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指标进行评审,并安排级和省级项目答辩环节,分别初选出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
(二)创新创业学院聘请院创新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及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分别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同一项目不重复,就高不就低。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福建省的即将要迎来学生毕业季,同学们想好了毕业后做什么了吗?知道现在有什么关于创业的政策吗?今天店铺整理了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经营场所条件放宽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除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外,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依照规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业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法申请减免税。
可获10万元资金扶持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
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经评审每项可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
各市级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每户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其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3年免费享用办公场地我省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办公经营所需场地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内由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
厦门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创业实践项目的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项目申报、负责监督实验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验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由各学科教学科研水平高、有热情、肯投入且具有一定创业背景的教师组成。
第五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大创”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项目的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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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20
带动就业
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其他社会效益。
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增加就业份额。
1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13
闽南师范大学
14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8
福建工程学院
18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10
厦门理工学院
15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9
闽江学院
14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5
武夷学院
11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6
宁德师范学院
5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7
泉州师范学院
13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8
莆田学院
1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2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1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3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4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5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3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3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2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填表人:联系电话:
10
附件2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院校名称
推荐数
院校名称
推荐数
厦门大学
24
闽南理工学院
11
华侨大学
20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1
福州大学
23
厦门工学院
7
福建师范大学(含福清分校)
26
阳光学院
6
福建农林大学
19
福州理工学院
4
福建医科大学
11
厦门华厦学院
4
福建中医药大学
9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6
集美大学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5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4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4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5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1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4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3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审核规则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创新性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
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技术领先。
40商Leabharlann 性商业模式: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
调查研究: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经营绩效: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营运成本、现金流、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融资方案和市场份额等情况。
30
团队情况
考察管理团队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
1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4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3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武夷山职业学院
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1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附件3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
学校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考生号
主要指导
老师姓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备注栏填写享受照顾政策的内容,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与本表请于9月20日前发至邮箱**************
5
三明学院
1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9
龙岩学院
8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5
仰恩大学
4
黎明职业大学
6
福建江夏学院
1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5
福建警察学院
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6
厦门医学院
4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4
福建商学院
15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6
院校名称
推荐数
院校名称
推荐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