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联系单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指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双方单位之间交流信息、落实责任、确认进度、协调问题的书面文件。
工程联系单必须是真实、准确、详尽的记录,是工程联系双方共同约定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址、项目负责人等;2.联系单编号:每份工程联系单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查询和归档;3.联系双方信息:包括发起方和接收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事项描述:具体描述此次联系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5.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并约定完成的时间节点;6.确认方式:确认落实情况的方式,如书面回复、电话通知等;7.附件: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文件、图片等。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通知类:用于告知对方某个事项或状态;2.咨询类:用于向对方咨询意见、解决问题;3.确认类:用于确认对方已经收悉或执行某项事务;4.协调类:用于协调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复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署。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整理。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制订及流程第九条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
第十条发起方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联系双方信息、事项描述、落实责任单位等,然后交给接收方。
第十一条接收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应当及时阅读、确认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或无法按时完成,应当主动与发起方联系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发起方在规定时间内应当确认接收方的执行情况,并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编写。
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费用预算等。
3.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工程实际情况。
4. 工程联系单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工程联系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5. 工程联系单经审核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章或者公司章。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归档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 工程联系单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作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归档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原件、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工程联系单的批准意见等。
4.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联系单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程联系单的修改和作废1. 工程联系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物资等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单管理。
三、联系单的定义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传递信息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文件。
四、联系单的分类1. 设计联系单:用于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2.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3. 监理联系单:用于监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监理工作、监理意见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4. 采购联系单:用于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采购计划、采购进度、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5. 物资联系单:用于物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物资供应、物资管理、物资使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五、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内容、处理意见等。
2. 联系单的填写应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联系单的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4. 联系单的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 联系单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联系单的处理流程1. 接收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收到联系单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2. 处理联系单:根据联系单内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处理结果。
3. 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及时反馈给联系单的发起人。
4. 跟踪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跟踪联系单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是一个组织在实施工程项目时所设立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管理工程联系单的创建、分发、执行和关闭等流程。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定义:明确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和作用,包括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2. 创建流程:规定工程联系单的创建流程和要求。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申请、审批和编制等环节。
3. 分发流程:制定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方式。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发送、接收和确认等步骤。
4. 执行与监督:规定工程联系单的执行方式和监督要求。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执行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把控。
5. 变更管理:制定工程联系单的变更管理流程和要求。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变更申请、审批和执行等流程。
6. 关闭与存档:规定工程联系单的关闭和存档要求。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完成确认、存档归档和档案管理等流程。
7. 责任与考核:明确相关人员对工程联系单的责任和考核要求。
包括工程联系单的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责任人的绩效评估等方面。
8. 培训与宣传:规定对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的方式和要求。
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该制度。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工程联系单必需由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亲自填写,包含填写日期、工程名称、工程描述、工程开始时间、工程结束时间、工程费用估算等内容。
–工程联系单必需准确、清楚地描述工程情况,包含工程地方、工程规模、工程周期、工程人员布置等信息。
–工程联系单必需注明相关的工程料子、设备、工具等需求,以便采购部门进行准确的物资调配。
–工程联系单必需确定工程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流程:–工程联系单必需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后才略执行。
–部门主管在审批工程联系单时,必需审查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
–部门主管对于工程联系单的审批结果必需做出书面看法,并进行记录。
3.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联系单执行过程中必需有特地的工程监督人员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依照计划进行。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期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提交工程进展报告,以便及时跟进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中的问题和改进看法,并将其反馈给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
四、考核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和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工程联系单,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没有遗漏。
–工程联系单必需依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及时收集和整理审批结果。
2.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时完成工程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必需详实、准确。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问题和改进看法,保证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执行结果:–工程必需依照工程联系单要求的时间、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执行。
–工程执行结果必需符合工程联系单中的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认可。
五、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填写工程联系单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处理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联系单是建筑行业中常用的一种工作联系方式,用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沟通和协调各方面的事宜。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效益。
二、工程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可将工程联系单分为以下几种:1.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现场各方之间协调工作、确认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
2. 质量联系单用于质量现场监督,记录现场各方人员在质量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与整改。
3. 安全联系单用于安全方面的责任及规范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保证现场人员安全。
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1. 填写工程联系单填写工程联系单需要如实、准确地记录内容,不得有涂改、抹去等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联络人员、联络单位及其联系电话。
•事发时间及地点,情况描述和建议处理措施等。
2. 签字确认工程联系单填写完成后,必须由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 反馈处理根据不同的工程联系单种类和情况,及时分配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 归档备案处理完成后,工程联系单需按要求归档,并做好备案工作。
四、工程联系单的保密性所有涉及工程联系单的信息都应该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避免信息泄露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五、工程联系单的注意事项1. 确定联系人在填写工程联系单时,需确保联系人员的身份和所在单位,防止填写记录出错,导致工作受阻。
2. 协调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工程联系单,协调处理,保证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关注进展一旦工程联系单被派发给相关部门,需要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度和效果,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六、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工程联系单及其相关管理流程、注意事项和保密性要求。
工程联系单不仅能有效协调施工现场的各方面工作,还能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稳定推进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
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质量联系单、工程安全联系单等。
三、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发出,用以通知、提醒、催办、协调、确认、记录等目的的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文件。
四、工程联系单的种类1.工程变更联系单:用于跟踪和管理工程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审批、变更执行等。
2.工程质量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3.工程安全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4.其他工程联系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制定其他形式的工程联系单,如工程进度联系单、材料采购联系单等。
五、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处理流程1.工程联系单的发放:(1)由工程联系单发起人填写相关内容并上报至相关部门或责任人;(2)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批并确定处理人员;(3)处理人员按照工程联系单要求进行处理并填写反馈意见;(4)发放人收到反馈意见后进行记录并归档。
2.工程联系单的处理:(1)收到工程联系单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进行确认,并按要求进行处理;(2)对于不能按要求及时处理的情况,需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3)处理完成后,反馈处理意见,并提交相关记录材料。
六、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和归档1.工程联系单的保存:(1)所有发放的工程联系单都应备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留存发放人处,复印件留存处理人处;(2)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
2.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已处理完成的工程联系单,应及时归档并做好相关记录;(2)已归档的工程联系单,应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期限进行存档管理。
七、工程联系单的执行和监督1.工程联系单的执行:(1)所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得到充分落实;(2)对于不能及时落实的情况,应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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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指挥部(即业主,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的管理流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和专职资料员,负责日常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向设计单位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或确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五条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六条指挥部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或协调有关问题,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填写要求
(一)表格内容:编号、提出单位、送单位、填报单位、主题、性质、内容、起草人、签发人、时间等。
(二)工程联系单编号:按照指挥部统一编号填写,顺序号由资料员排列后确定,如“GCLXD-2013-XXX”;
工程联系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三)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填写,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如内容较多或为详细说明事宜,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的附页形式。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
(一)工程联系单是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按指挥部留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准备足够原件份数。
(二)工程联系单由各职能组长审核后,呈送至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
(三)签发的工程联系单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由资料员于1小时内送达各接收单位。
(四)当工程联系单不需回复时,不进行跟踪处理,由指挥部资料员直接送达各主送、抄送单位,由接收单位专人进行签收。
(五)当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单位应在联系单所要求的时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
工程联系单起草人应对联系单回复情况进行跟踪,接到的回复材料要转交资料员一份。
(六)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的,一般由主送单位答复,需要抄送单位回复的,要在联系单中注明。
第九条如接收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回复的,由联系单起草人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请分管领导督办,并在协调会或监理会等场合通报批评。
如回复晚于规定时限三天以上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如经多次督促仍不回复的,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条指挥部资料员应做好工程联系单的收发记录并妥善保管留底原件和回复材料,建账登记。
每半年向综合组进行资料移交
附《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
注:本工程联系单指挥部留底一份,其余按需准备足够份数。
若有回复附本表后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