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准范本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法律法规规章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1.1 职业病防治的目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的目标是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1.2 职业病防治的原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管理、依法保护和社会参预等原则。
1.3 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机构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2.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包括对化学、物理、生物等各类危害因素进行评估。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包括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劳动方式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要求3.1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通风设备、防护装备、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
3.2 职业病防护设备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防护设备、检测设备、治疗设备等,用于预防和治疗职业病。
3.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四、职业病防治的监督与检查4.1 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机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国家和地方设立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法律、法规、规章也对职业病防治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以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法律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等内容。
-法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管理、依法防治等原则。
-法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包括用人单位、职工、政府等,各方都有责任参预职业病防治。
1.2 职业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对职业卫生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内容。
-法规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包括保障职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等。
-法规规定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
1.3 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是职业病诊断的依据,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方法。
-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要求和程序,确保职业病的诊断准确性和科学性。
-标准还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便于医务人员对职业病进行准确诊断和治疗。
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规定了监测结果的报告和应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措施。
2.2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防治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范了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和方法,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防治设施的建设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工作环境对工作者身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法律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雇主有义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规定了雇主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二、法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治措施。
2.2 《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诊断方法。
2.3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规章的职业病防治制度3.1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
3.3 《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标准》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设置条件和职责。
四、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4.1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责。
4.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3 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五、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5.1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5.3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机制,监督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结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是保障职工健康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共同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4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预防、控制、评估、诊断、治疗和职业康复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岗位上履行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全公司职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学习并遵守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
第七条全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估第九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工种和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掌握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剂量和日常暴露时间等相关情况;(三)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与监测第十二条全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全公司应当加强职业病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相关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第十四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第十五条全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设备。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应当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关的职业病诊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旨在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法律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概念和范围,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利。
- 规定了职业病预防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等内容。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标准》- 该标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评价指标,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科学的评估依据。
-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危害因素。
- 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类和规范,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
1.3 《职业病防治规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和方法,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检测和诊断等内容。
-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
- 强调了职工应当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法规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
-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保障了法律的执行。
- 对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2.2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 该技术规范是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操作指南。
- 规定了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技术要求和措施,有利于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2.3 《职业病防治标准》- 该标准是对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5篇)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健康监护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以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1.1 法律法规的依据: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内容。
1.3 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规章的制定2.1 规章的制定机构:国务院、卫生部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
2.2 规章的内容:规章详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防治措施、职业病诊断标准等内容。
2.3 规章的执行:企业要按照规章的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三、规定的制定3.1 规定的内容:各行业、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如《矿业企业职业病防治规定》等。
3.2 规定的执行: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3.3 规定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4.1 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企业要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4.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制度:企业要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持。
4.3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企业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五、结语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文(3篇)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给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加大了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声誉风险。
为了更好地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以下是对一些典型的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的介绍。
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配套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
该法主要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原则、预防措施和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等内容。
根据该法,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职业病防治计划制定、职业病防治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用于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录中列举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要求企业针对相应的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目录的发布对推动企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是工信部、卫生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标准,用于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
导则详细规定了预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求企业在引入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下及时进行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要标准之一,用于规定各类危害因素的允许接触量。
标准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制定了相应的接触限值。
企业应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不超过允许接触量。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办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定期告知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治知识等,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确保员工享有知情权,及时告知他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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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
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健康监护规定。
1健康体检
1.1上岗前体检
1.1.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1.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
如出现弄虚作假,或失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1.3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1.2在岗体检
1.2.1公司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接触超标的岗位人员,体检周期为一年。
1.2.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1.2.3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1.2.4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人事劳资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
人,以便进行治疗
1.2.5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如造成遗失,则应扣发当事人的考核分,2.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
2.1公司热源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尘毒分布情况。
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
2.2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监测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随时监测。
2.3对粉尘、噪声超标的工序,由热源部在超标处设立卫生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
2.4对超标的场所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用新工艺替换旧工艺,以无毒无害的新药剂替代有毒有害的药剂,减少劳动场所的有毒有害物
质。
2.5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三、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诊断鉴定制度
1)、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
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2)、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审核盖章。
4)、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治疗康复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费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
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四、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者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2、为了消除职业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
3、计划下达后,资产费由公司统一采购。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
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使用。
五、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人负责。
2、资料的收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收集,收集应按一定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
3、资料的甄定:对所有需要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的可靠真实程度。
4、资料的分类归档: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根据资料的性质、来源,设计一种较为合理的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
5、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质量考核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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