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招聘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招聘流程

中国人寿招聘流程
中国人寿的招聘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职位发布:中国人寿会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公司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上,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待遇等信息。
2. 简历筛选:招聘人员会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面试。
3. 面试:符合要求的候选人会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可能包括初试、复试和终试。
面试中通常会对应聘者的个人能力、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潜力进行评估。
4. 背景调查:被录用的候选人通常会接受公司进行的背景调查,以确认其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和个人背景等。
5. 录用决策:综合考虑面试表现和背景调查结果,公司会做出录用决策,并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
6. 入职办理:录用的候选人需要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署劳动合同、提供个人材料、参加入职培训等。
以上是中国人寿招聘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岗位和部门而有所差异。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附件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行招聘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招聘的统一管理,规范员工招聘流程,提升员工选拔效率和质量,为本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招聘是指根据本行业务发展、管理提升等需要,在全行人力资源规划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的程序,吸引、寻找和选拔合适人员,并进行合理岗位配置的工作。
第三条员工招聘包括社会招聘、校园招聘两种类型。
社会招聘是指面向社会招收有工作经验的符合本行发展需要的合适人员;校园招聘是指从境内外知名高等院校选拔招收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与本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五条招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开展(一)战略导向原则。
以战略发展为导向,强化与业务和专业相契合。
(二)公平原则。
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统一原则。
全行统一组织管理,统一选拔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审核审批。
(四)重点突出原则。
关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加大专业性领军人才引进,助推全行业务快速发展。
第二章招聘工作职责第六条本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审议并确定本行招聘政策及相关制度。
(二)确定本行年度招聘计划及招聘重点工作。
(三)协调解决员工招聘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四)对本行招聘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行员工招聘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管理和指导组织本行员工招聘工作,促进提升全行员工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配置效率和录用质量。
(二)负责制定本行员工招聘实施细则和具体流程。
(三)负责本行员工招聘审核,确定录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各用人部门是员工招聘的参与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等提出人员需求。
(二)明确本部门招聘岗位职责和招聘人员条件等要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中国人寿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的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级分支机构按照分级授权、逐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员招聘和录用第四条人员招聘、录用是控制人力资源数量、质量的第一关口,各省级分公司应从严掌握,把好人员入口关,并在人员录用中遵循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人岗匹配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各省级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人员招聘统一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和具体审批,其中:(一)省级分公司的本部人员、地市分公司和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的经营决策类岗位人员、一般管理类岗位人员和业务类岗位经办及以上人员的招聘,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其中总公司实施的集中招聘,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总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下具体实施。
(二)地市分公司和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的业务类岗位协办级人员、事务类岗位人员的招聘,具备条件的应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可由省级分公司授权地市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录用人员须上报省级分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入司手续。
第六条招聘的渠道主要包括:(一)校园招聘;(二)社会公开招聘;(三)商调;(四)复转军人;(五)其他渠道。
第七条拟录用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认同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资格条件;(二)学历要求1、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各级分支机构拟录用的复转军人和业务类岗位协办级人员、事务类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可经省级分公司审批同意后适当放宽;4、具备条件的公司应进一步提高拟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应优先从国家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并重点选拔与拟录用岗位专业对口且排名靠前的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中国人寿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的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级分支机构按照分级授权、逐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员招聘和录用第四条人员招聘、录用是控制人力资源数量、质量的第一关口,各省级分公司应从严掌握,把好人员入口关,并在人员录用中遵循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人岗匹配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各省级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人员招聘统一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和具体审批,其中:(一)省级分公司的本部人员、地市分公司和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的经营决策类岗位人员、一般管理类岗位人员和业务类岗位经办及以上人员的招聘,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其中总公司实施的集中招聘,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总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下具体实施。
(二)地市分公司和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的业务类岗位协办级人员、事务类岗位人员的招聘,具备条件的应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可由省级分公司授权地市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录用人员须上报省级分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入司手续。
第六条招聘的渠道主要包括:(一)校园招聘;(二)社会公开招聘;(三)商调;(四)复转军人;(五)其他渠道。
第七条拟录用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认同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资格条件;(二)学历要求1、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县支公司、城区专业化支公司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各级分支机构拟录用的复转军人和业务类岗位协办级人员、事务类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可经省级分公司审批同意后适当放宽;4、具备条件的公司应进一步提高拟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应优先从国家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并重点选拔与拟录用岗位专业对口且排名靠前的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保险公司招聘人才计划方案

保险公司招聘人才计划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行业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的招聘人才计划就显得异常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全面而有效的保险公司招聘人才计划方案,以确保公司获得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素质的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
二、背景分析1. 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和意识的转变,保险行业正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保险公司需要充足的人力资源来满足市场需求,创造企业利润。
2. 人才市场竞争激烈保险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含量,需要具备一定经验和素质的人才。
在人才市场上,各大公司争夺优秀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需要一套科学的招聘人才计划。
三、目标设定1. 吸引高素质人才通过优厚的薪酬福利、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机会等,吸引有经验、有潜力、有学识的高素质人才。
2. 选拔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结合公司实际需求,通过科学的招聘流程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手段,选拔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
3. 建立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为招聘来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建立一套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培养出适应公司需求的专业人才。
四、招聘人才计划方案1. 招聘需求分析公司应通过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定位等,明确招聘需求,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任职资格等。
2. 招聘渠道多元化公司可通过在线招聘平台、校园招聘、内部推荐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增加招聘效果的同时,提高人才多样性。
3. 简历筛选与初试根据简历评估应聘者的资历和背景,初步筛选出符合职位要求的候选人,并进行初试,了解其专业能力和潜力。
4. 终面与背景调查给予初试通过者进行终试,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面试并评估其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同时,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以确保其荣誉和信用。
5. 薪酬福利及签约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情况和市场标准制定合适的薪酬福利方案。
当选人同意并满足条件后,进行正式录用和签约。
6. 培训和发展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使其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中国人寿保险任职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任职要求中国人寿保险是中国领先的保险企业之一,为了维持和提升公司的良好形象和服务质量,对于职位的要求非常严格。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任职的各方面要求。
首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的学历要求相对较高。
一般来说,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
通过高等教育的学习,能够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在保险行业中,相关专业如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等的学历背景也会给予一定的优先考虑。
其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的专业知识要求很高。
在招聘过程中,公司会重点考察员工在保险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对于销售职位来说,需要具备良好的销售技巧和市场拓展能力;对于理赔职位来说,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评估和理赔处理能力;对于保险产品研发职位来说,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和创新能力。
总之,无论是哪个职位,员工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的道德品质要求严格。
作为一家长期经营的保险企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
招聘时,公司会注重员工的诚信和正直,以及对于客户利益的保护意识。
此外,公司还鼓励员工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的工作经验要求也较高。
特别是一些高级职位,对于候选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
例如,高级销售经理需要有多年的销售管理经验;高级理赔员需要有丰富的理赔处理经验。
工作经验可以锻炼和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对于新入职员工来说,也有一定的导师制度和培训计划,帮助他们适应和成长。
最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也有一定要求。
招聘时,公司会综合考量员工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保险公司需要以团队的形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需要员工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进取,以适应行业的变化和发展。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B类).精讲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B类)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营销员组织 (1)第三章营销员招聘与离职 (6)第四章营销员福利 (8)第五章营销员薪酬 (9)第六章营销员考核 (19)第七章附则 (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诚信立业、稳健经营、创造卓越、回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为塑造诚信、专业营销员队伍,对所属营销员实施统一、规范、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销员”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
第三条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第四条营销员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营销员组织第五条营销员管理职能部门营销员由公司各级个人业务部门负责管理。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负责全系统营销员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公司个人业务发展。
分支机构营销部为营销员队伍的管理部门,指导所辖营销员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第六条营销员职业生涯规划营销员分为两大职业发展系列:(一)个人行销系列:共分四个职级,包括业务代表、资深业务代表、行销主任、行销经理;(二)组织发展系列:共分三个层级六个职级,业务主任层级包括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两个职级;营业部经理层级包括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两个职级;总监层级包括总监、高级总监两个职级。
第七条营销员职责(一)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1.宣传公司文化和保险知识;2.收集整理准客户信息并进行拜访;3.为客户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4.积极主动增员;5.参加早夕会、业务会议、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6.拟定年计划、月计划和周目标,填写拜访记录,进行自我活动量管理;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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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的招聘.............................................第二章员工的录用.............................................第三章试用................................................第四章转正................................................第四章附则................................................附件分支机构招聘管理制度(试行)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机构各级员工的招聘、录用工作,统一员工的招聘、录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1、计划原则:以掌握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以及招聘计划,包括以定编计划确定招聘计划数,以岗位聘任标准定招聘人员类型、条件;2、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3、鼓励举荐原则: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并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表彰奖励;4、时间程序原则:招聘报批程序尽量全面快捷。
5、考察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察、择优录用,保证入司员工的高素质。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执行统一的招聘标准,并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聘活动由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含分支机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各具体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下直接参与招聘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1、人力资源部门(1)招聘策略策划;(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控;(3)招聘审核中对应聘人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的审定及具体评定;(4)招聘审批过程。
2、用人部门(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与协助实施;(2)招聘过程中对招聘人专业素质要求的核定及具体评定;(3)同化新员工。
第五条招聘计划1、制定招聘计划必须遵循定编原则、岗位需要原则和统一协调原则。
2、招聘费用计划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订,并由人力资源部门报所在机构有关领导审批后确定。
3、招聘计划为年度计划,其基本依据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招聘计划年中应进行检讨和修订。
4、整个招聘活动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对于超出计划之外的招聘要求,应首先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有关部门及分公司总经理室确认后,上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严格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招聘渠道1、招聘渠道和费用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策划和安排。
各用人部门可根据本专业具体情况,就本部门的招聘渠道在制订年度招聘计划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相应建议。
2、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一切对外招聘活动。
对于所有由内部员工进行举荐的招聘过程由人力资源部门参照外部渠道招聘流程统一管理。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基本招聘条件为:1、遵纪守法,为人正派,热爱保险事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管理能力,富有团队精神,认同公司理念。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对于从事金融保险业务所需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常住户口在当地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3、年龄在18~40岁之间。
高级管理人才、规划决策人才或技术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但超过40岁以上者必须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审批同意。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缺陷及严重疾病),具有本地区县(区)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5、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必须严格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凡在公司系统内工作的员工的直系旁系亲属、姻亲以及在法律上存在抚养及被抚养关系者,不得调入公司工作。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招录:一、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合约。
二、见习期未满的应届毕业生。
三、国家特定的不能流动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国家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五、正在其它单位怀孕及哺乳期间的人员。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1、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选,凡初选合格的应聘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初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出《面试通知书》(参见附件1)并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初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应聘者需持有原单位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材料参加初试,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参见附件2)。
3、初试合格者须安排复试,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负责面试人员须填写《面试评价表》(参见附件3),并签署本人意见。
面试合格者报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签署意见。
4、初审合格者须安排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或分支机构总经理)面试,分公司总经理(或分支机构总经理)核准签字。
签字后公司予以录用,人力资源部门向被录用者下达《人才引进意向书》(参见附件4)。
未被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须及时向应聘者本人书面通知结果(参见附件5)。
分公司录用新员工必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章员工的录用第十条被录用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所在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时须带齐以下材料:1、公司《人才引进意向书》。
2、最高学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
4、本地区县(区)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须及时安排填写《入司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附件6)确认员工入司、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从原单位离职的被录用者还须填写《个人声明》(参见附件7)。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员工卡。
雇员应在工作时间内佩戴由人力资源部门所发的员工卡。
此证为公司财物,必须妥为保存,如有损毁或遗失,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发,并需缴交工本费。
第十三条新员工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司培训。
第三章试用第十四条公司实行一定时间的试用(见习)期制度,根据被录用人员的学历、经验等具体情况确定试用期长短(参见附件8)。
第十五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办理接收或调入手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十六条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不予正式录用,终止《劳动合同书》。
第四章转正第十七条试用(见习)期员工转正的条件: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作风正派,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岗位职责内工作任务。
3、每月迟到、早退不超过2次,事假不超过2天,无旷工记录。
4、无严重疾病。
5、参加过入司培训。
第十八条员工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1、对因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而未批准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予延期试用。
2、对因缺勤而未批准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予延期试用。
第十九条员工转正的审批程序:1、对于试用期已满并达到转正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
2、审批:对于分公司本部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之日为员工正式转正日期;对于分支机构员工,经机构领导批准后,所在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材料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之日为员工正式转正日期。
自转正日起,员工开始享受正式员工相应的待遇。
3、员工转正后,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正式通知该员工。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司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分支机构招聘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公司经营管理大集中模式的要求,分支机构实行与总公司一致的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支机构总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招聘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直接指导分支机构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分支机构招聘管理中,确立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总公司所有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适用于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在具体管理流程上根据不同权限行使管理责任。
二、分支机构在招聘工作中应当遵循多元化的原则,主要体现在招聘渠道和招聘来源上保持员工构成的合理性。
三、分支机构实行人力资源信息报备制度,各项招聘、录用、薪资信息须及时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第二章招聘第三条分支机构综合管理部门每年12月末前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对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进行审批。
第四条各分支机构依据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分支机构可选择当地较为适当的招聘渠道,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分支机构在招聘工作中的简历筛选、面试进程进行有效监控,对不符合总公司规范要求的流程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七条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的招聘、面试、录用、转正审批权在总公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各项人事流程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分公司各部门经理、支公司负责人的招聘经分公司总经理室面试后,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总公司相关部门、总公司分管领导进行电话复试,财务企划部负责人需到总公司进行复试,通过面试的在分公司所在地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录用审批和报到手续。
第九条分公司其他内勤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定薪和转正考核由分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分支机构所有录用人员的体检在当地进行,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财务企划部负责人的录用通知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它员工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全部招聘人员资料须提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章试用及转正第十二条.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各项入司手续,并组织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管理培训。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员工试用期考核按照总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未能通过转正考核的人员,分公司办理辞退手续,结果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第四章分支机构管理权限第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室对所属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具有决定权,对涉及总公司直属岗位的员工,有建议录用权。
第十五条分公司总经理室对所辖岗位招聘人员的薪资有建议权,招聘人员的薪资确定还需要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第十六条分公司总经理有代表公司与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权。
第十七条分公司总经理室对所属全体员工的试用期工作具有考核权,分公司部门经理(含)、支公司负责人以上职级员工的转正还需要总公司审批。
第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在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人力资源招聘和录用实施规范管理,有效提升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二人力资源招聘管理流程图附件三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试通知书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感谢您应聘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您的资历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