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收取的通知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在中标后作为保证项目履约的资金保障。
为了规范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流程,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和退还流程。
三、保证金的缴纳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后的指定日期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缴纳。
2. 缴纳金额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金额。
3. 缴纳方式包括电汇、现金等。
四、保证金的管理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由项目管理部门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违规使用将按规定处理。
五、保证金的使用1.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有合同履约问题需要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应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 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执行相关程序,确保使用合规。
六、保证金的退还1. 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商。
2.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项目履约情况,确保无争议。
3.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填写相关退还手续,保证金应原路退还至承包商指定账户。
七、风险控制1. 保证金管理涉及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管理规范。
2. 如有风险事件发生,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资格等。
以上内容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1. 缴纳对象
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X)的约定,监理人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第X条的规定缴纳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
2. 缴纳金额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X天内,将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开户行:X银行
•账户名:X公司
•账户号码:
•缴纳金额:人民币X(大写:壹佰万元整)
3. 缴纳方式
建设单位可以选择方式缴纳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
•线上转账:建设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或方式银行等方式,在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并将转账凭证发送至监理人提供的联系。
•纸质汇款:建设单位可以在指定账户办理人民币汇款,将汇款凭证通过快递或挂号信等方式邮寄至监理人提供的联系地质。
4. 缴纳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X天内,完成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的缴纳。
5. 重要提示
•建设单位缴纳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后,请及时将缴款凭证发送给监理人,以便监理人核对并记录。
•如建设单位未按时缴纳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监理人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设单位在缴纳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后,如发现金额或账户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监理人联系进行核实和修正。
6. 联系方式
•监理人姓名:X
•联系方式:X
•联系:
•联系地质:X市X区X街道X号
请建设单位按照本通知书的要求,尽快完成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保证金的缴纳。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监理人。
谢谢合作!
注:本文档仅为通知书模板,具体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填写。
关于在合同审计中涉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有关通知

关于在合同审计中涉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有关通知第一篇:关于在合同审计中涉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有关通知关于在合同审计中涉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有关通知各位项目经办人员请注意:1、在项目招标结束后,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如涉及有“履约保证金”款项缴纳的,请及时关注并督促中标方在规定时限缴纳,缴纳时必须以中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2、未能在规定时限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在合同送审节点未上传“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的,审计科在合同审签节点不予以受理,由此引起的违反程序规定的,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相关后果。
审计科2014.6.12第二篇: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协议甲方:中铁x局集团福厦铁路项目经理部一工区乙方:甲乙双方就山外水库特大桥已达成劳务分包意向并谈妥了具体事项,双方约定待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关于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后签订如下协议: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2、乙方在2006年7月25日16:00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对乙方出具收款凭据证明保证金已收到。
3、其他事宜执行合同中具体规定。
3、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仲裁解决,协商不成或乙方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协议签订地所属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约保证金甲方全部返还给乙方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三篇: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关于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及结算《招投标法》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法没有明确如何缴纳、缴纳标准、方式及如何结算;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本级预算单位、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加强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能力,构建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政府采购全周期服务体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收取(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一律不得收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
(二)对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原则上免收履约保证金。
(三)对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降低收取比例,最高收取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二、全面推广电子履约保函(一)对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使用电子履约保函提供业务指导,鼓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使用电子履约保函替代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依托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履约保函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区实现了线上开立电子履约保函、缴纳保费、下载保函和在线索赔等保函办理功能,将政府采购项目和保函信息自动关联,供应商可线上完成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线上核验保函,实现了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担保机构无缝衔接,做到全程足不出户、网上留痕、可追溯开具电子履约保函,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工作要求(一)采购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差别对待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供应商,不得拒收供应商以电子履约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分包单位或个人履行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由分包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并在施工完成时予以退还。
它是防止分包单位或个人违反合同约定使总承包单位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制度,是保护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的一种有效措施,主要担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符合合同的约定。
分包单位或个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全额返还;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项目部制定履约保证金具体收取额度1.水电暖通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0.5万元;2.装饰装修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3万元;第四条管理细则1、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项目部负责,依据现场施工情况予以不定期考核,并报项目经理、主管领导签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现场扣、罚款时,不足部分从其结算金额中扣除。
2、检查考核人在签发现场问题处罚单时必须列清时间、地点、责任人、违反事由或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可以附带现场影像资料,处罚单必须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并送达被处理人或单位。
3、报送财务部门的处罚单及相关资料等证据链完整齐全,不发生扯皮等纠纷。
凡因检查人的主观原因造成处罚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时,每次扣罚检查人100-500元。
4、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办理齐全以下资料:①退还申请书②竣工报告③验收合格报告④保证金押金条原件⑤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
5、履约保证金执行时限:自安全合同、综治维稳协议书签订之日(或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
第五条项目部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公司管理规定出具处罚通知书,对施工单位因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等违约行为处罚的违约金,项目部留取影像资料后有权直接从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
闽建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闽建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保证金制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b7d037e01f69e314332948f.png)
闽建筑[2013]2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对建筑施工企业违规收取保证金,大大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导致建筑市场无序竞争。
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发展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保证金制度通知如下:一、规范各类保证金收取1、保证金种类。
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工资保证金等5种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向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保证金外,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时,不得将其他保证金收取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88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19号),不得扩大工资保证金的收取范围和标准。
2、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多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使用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相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予以签收。
对于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建立投标人自愿采用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事项。
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递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的工程价款,不得扣留工程价款。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保证金的目的1.2 保证金的法律依据1.3 保证金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2.1 缴纳标准2.2 缴纳时间2.3 缴纳方式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3.1 管理主体3.2 管理职责3.3 管理流程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4.1 退还条件4.2 退还时间4.3 退还方式第五章:保证金的扣除5.1 扣除条件5.2 扣除程序5.3 扣除后的补缴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情形6.2 违约责任6.3 违约处理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变更条件7.2 解除条件7.3 变更与解除后保证金的处理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法律适用8.3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章:附加条款9.1 特殊约定9.2 保密协议9.3 其他补充条款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保证金的目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旨在确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1.2 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保证金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3 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2.1 缴纳标准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______%缴纳履约保证金。
2.2 缴纳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3 缴纳方式乙方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2.3.1 缴纳凭证乙方缴纳保证金后,应向甲方提供缴纳凭证。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3.1 管理主体甲方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主体。
3.2 管理职责甲方负责保证金的收取、保管、退还和扣除等管理工作。
3.3 管理流程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______。
3.3.1 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保证金的存储、利息处理、账目核对等。
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4.1 退还条件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证金金额1.1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1.2 保证金的支付2. 保证金的使用2.1 保证金的使用范围2.2 保证金的使用条件3. 保证金的退还3.1 退还保证金的条件3.2 退还保证金的方式4. 保证金的管理4.1 保证金的管理机构4.2 保证金的管理规定5. 保证金的责任5.1 保证金的责任范围5.2 保证金的责任限制6. 保证金的扣除6.1 扣除保证金的情形6.2 扣除保证金的方式7. 保证金的通知7.1 保证金的通知义务7.2 保证金通知的方式8. 保证金的监督8.1 保证金监督的机构8.2 保证金监督的方式9. 保证金的调整9.1 保证金调整的条件9.2 保证金调整的方式10. 保证金的解除10.1 保证金解除的条件10.2 保证金解除的程序11. 保证金的利息11.1 保证金利息的计算11.2 保证金利息的支付12. 保证金的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的机构12.2 争议解决的方式13. 保证金的法律法规13.1 保证金适用的法律法规13.2 法律法规的变更对保证金的影响14. 保证金的合同变更14.1 合同变更的条件14.2 合同变更的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保证金金额1.1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1.1.1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证金的具体金额,该金额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金额、风险评估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
1.1.2 保证金的金额一经确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1.2 保证金的支付1.2.1 合同一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支付给合同另一方,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1.2.2 支付保证金后,合同双方应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以证明保证金的支付情况。
2. 保证金的使用2.1 保证金的使用范围2.1.1 保证金主要用于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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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收取的通知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8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7﹞207号)文中关于“严格控制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的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不能直接从国库划转到学校实有资金账户。
为了规范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确保学校利益,对保证金将采取以下办法处理,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一、货物和服务采购
(一)分散采购货物合同(单价10万元或批量2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到货验收合格后付100%货款。
(二)集中采购货物合同由用户在采购前决定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付款方式为到货验收合格后付100%货款,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缴纳/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如下:
1.缴纳保证金
(1)用户开具保证金交款凭证,交中标供应商到学校财务缴纳(现金和POS机交款填写内部交款单;银行汇款填写银行来款认领确认书并由用户确认后入账);
(2)合同签订审核或备案时,附保证金交款凭证(银行来款认领确认书或内部交款单第二联收费单位存根联)复印件。
2.退还保证金
中标人凭用户签字同意退款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到学校财务办理退款手续。
二、工程(含维修)采购
(一)学校后勤集团(校内二级单位)承接校内工程的原则上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时支付100%工程款。
(二)非校内二级单位承接的工程(国拨项目),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依据合同约定退还。
操作程序参照设备和服务采购。
(三)如国拨项目开支的合同已约定留存质量保证金的,需施工方先交纳质量保证金后才能结算。
计划财务处
8年3月6日
《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收取的通知》
送达单位签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