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实施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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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最新的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在选址上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

在选址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力求选择对当地贫困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有利的地点。

同时,要充分调研当地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潜力,为搬迁后的群众提供更好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其次,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在安置点建设上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在安置点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

同时,要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包括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提高搬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再次,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在产业发展上更加注重可持续性和市场化。

在搬迁后,要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发展当地的产业,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推动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搬迁群众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实现产业发展和脱贫致富的良性循环。

最后,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在政策扶持上更加注重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制定精准的扶持政策,包括资金扶持、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等,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惠及搬迁群众。

同时,要加强对搬迁群众的跟踪服务和帮扶措施,解决他们在搬迁后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最新在选址、安置点建设、产业发展和政策扶持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案和路径。

希望相关部门和地方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最新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摆脱贫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实施目标。

我们的实施目标是全面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实现稳定脱贫。

具体目标包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规划,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制定搬迁规划,确定搬迁地点和安置方式,确保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2. 建设基础设施,加大对搬迁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建设,提高搬迁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

3. 发展产业,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发展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帮助他们实现稳定脱贫。

4. 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对搬迁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5. 强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搬迁群众帮扶机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实施保障。

1. 资金保障,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政策支持,依法依规提供搬迁群众相关政策支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协调,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他们实现稳定脱贫。

同时,项目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六、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3)加强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搬迁群众就业能力。
4.2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搬迁工作流程,确保搬迁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3)加强搬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4)加强搬迁后续服务,确保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五、搬迁进度与评估
5.1搬迁进度
3.2搬迁规模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预计搬迁规模为XX户,共计XX人。
四、搬迁选址与规划
4.1选址原则
1.交通便利,便于搬迁群众出行。
2.资源丰富,有利于搬迁群众就业与发展。
3.生态环境良好,有利于搬迁群众身心健康。
4.基础设施完善,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2规划设计
1.合理确定住宅面积、户型及配套设施,满足搬迁群众生活需求。
(1)依据搬迁规模,合理确定住宅面积、户型及配套设施。
(2)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活习惯,合理布局住宅、公共设施及绿化空间。
(3)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人性化、生态化、智能化。
四、搬迁政策与措施
4.1政策支持
(1)搬迁对象享受国家及地方有关扶贫、住房、就业等优惠政策。
(2)为搬迁群众提供土地、资金、技术等支持,助力搬迁群众发展产业。
第2篇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条件,根据国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
2.1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基本生活条件。
2.促进搬迁地区经济发展,助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按照以下阶段实施搬迁:
(1)前期准备:完成搬迁选址、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等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贫困地区的居民从原址搬迁至相对富裕地区,通过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产业发展等方式来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是指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政策,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贫困问题长期困扰着国家的发展进程。

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全面解决贫困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和措施,旨在通过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

二、实施原则1.全面依法依规。

依法制定、实施及监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权益。

2.全面科学规划。

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规划,考虑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

3.全面参与社会各界。

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共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4.全面持续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不是简单的搬迁,更需要在新的地方提供就业机会和扶贫产业,促进搬迁群众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1.制定搬迁规划。

根据各地的贫困程度和可行性,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该规划应涵盖搬迁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就业机会等方面。

2.资金筹措。

全国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

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设立专项扶贫基金等方式筹措资金。

3.选择搬迁地点。

根据搬迁规划确定需要搬迁的地区,并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搬迁地点。

4.实施搬迁方案。

确定搬迁对象和搬迁时间,向搬迁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补偿,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搬迁工作,确保搬迁过程安全顺利。

5.建设基础设施。

在搬迁地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条件。

6.推动产业发展。

根据搬迁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发展适地适业的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帮助搬迁群众增加收入。

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县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更好地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我县决定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确保贫困群众有安居的住房条件。

2. 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实施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 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质量,确保搬迁户住房安全。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易地扶贫搬迁分房方案,包括选址、规划、设计等内容。

2. 开展搬迁户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群众能够顺利享受搬迁分房政策。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顺利实施。

4. 加强对搬迁户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他们能够理解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

四、实施措施。

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合法合规。

2. 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4. 加强对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五、实施效果。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实施,我县将有力地改善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有力地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

六、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分房项目的实施是我县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帮扶力度,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以上即是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第1篇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日益扩大。

为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国政府提出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旨在通过搬迁贫困地区的居民到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

二、项目目标1. 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质量,使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2. 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增加收入来源;3. 优化区域人口布局,促进资源合理利用;4. 实现搬迁群众与当地居民的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稳定。

三、实施方案1. 搬迁对象(1)生活在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群众;(3)生活在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地区的群众。

2. 搬迁地点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作为搬迁地点,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

3. 搬迁方式(1)整村搬迁: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实施整村搬迁;(2)分散搬迁: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分散搬迁。

4. 搬迁补助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搬迁补助标准,确保搬迁群众在搬迁过程中得到妥善安置。

5. 产业发展结合搬迁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搬迁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来源。

6.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搬迁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

7. 公共服务提升搬迁地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

8. 社会融合加强对搬迁群众与当地居民的交流互动,促进搬迁群众尽快融入当地社会。

四、组织保障1.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工作;2. 设立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4. 建立项目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通过将贫困地区的居民迁移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方,可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为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实现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2. 原则:以扶贫对象为中心,注重项目可持续发展,促进扶贫区域的整体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确保搬迁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二、实施步骤1. 项目筛选和规划: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项目筛选和规划,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地点和规模。

2. 安置点建设:根据搬迁规划,在适宜的地方进行安置点建设,包括住房、水电路网、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确保搬迁对象具备正常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3. 接收地支持政策:制定接收地的扶持政策,鼓励当地企业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免费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为搬迁对象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

4. 搬迁办法和方式:根据搬迁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搬迁办法和搬迁方式,采取征地拆迁、交换安置、自愿迁移等多种方式,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5. 产业发展和就业培训:在易地扶贫搬迁地点,积极引导搬迁对象发展农业、养殖业、种植业等产业,提高居民的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

同时,组织搬迁对象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其就业技能。

6. 帮扶措施和创业支持:制定帮扶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搬迁工作,为搬迁对象提供创业支持和贷款,并且加大对搬迁对象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创业项目。

三、工作保障1. 人力资源: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与搬迁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资金保障: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

并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公平分配。

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易地搬迁工作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城市更新等原因,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将受影响的居民群体重新安置到新的居住区域的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最新的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顺利完成易地搬迁工作,保障居民权益,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1.确定易地搬迁范围和受影响居民群体:通过综合调查和评估,确定易地搬迁的范围和搬迁的受影响居民群体。

时间安排:两周内完成。

2.制定易地搬迁方案:根据受影响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易地搬迁方案,包括新的居住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配套等内容。

时间安排:一个月内完成。

3.协商和征求居民意见:与受影响居民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征求他们对搬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时间安排:两周内完成。

4.安置新居住区域建设:按照搬迁方案进行新居住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六个月内完成。

5.搬迁工作实施:根据搬迁方案和征求居民意见后的调整,组织专业搬迁队伍进行居民搬迁工作。

时间安排:三个月内完成。

6.安置后的辅助工作:为居民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配套,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支持。

时间安排:长期进行。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划分1.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决策。

2.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包括调查评估、方案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搬迁等。

3.社区代表:作为沟通和协调的桥梁,负责与受影响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

4.搬迁队伍:负责居民的实际搬迁工作。

五、资金和资源保障1.政府投入: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新居住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配套。

2.社会资助: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六、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1.风险评估: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居民安全。

七、评估和反馈1.定期评估:在搬迁工作实施过程中,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和居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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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16〕3号),加快推进易地移民搬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采取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桂林市“十三五”时期易地移民搬迁11975户,共47908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10770户43084人,同步搬迁对象1205户4824人。

其中,2016年搬迁2730户109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40人),2017年搬迁5655户226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819人),2018年搬迁3590户1437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25人),2019年、2020年进行搬迁扫尾、巩固工作。

我市易地移民搬迁工作,涉及龙胜、资源、灌阳、全州、阳朔、永福、临桂和雁山等8个县(区)。

二、政策措施(一)明确易地移民搬迁重点对象。

易地移民搬迁的重点对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过精准识别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人口。

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各县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地搬迁规模 10%的比例确定并分年度实施。

搬迁对象最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易地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对象为准。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得列入易地移民搬迁安置范围。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规划引导。

各项目县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编制县级易地移民搬迁工程“十三五”规划,搬迁规模不足6000人的县可只编制易地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易地移民搬迁规划或实施方案要将搬迁任务明确到村到屯到户到安置点。

要绘制2016-2018年移民搬迁“红线图”,制定本县(区)移民搬迁操作管理细则,明确年度搬迁任务、安置方式、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后续发展和管理、政策保障措施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三)创新移民搬迁安置方式。

1.实施梯度搬迁。

以县城为龙头,充分发挥县城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资源优势,带动县、乡、村“三级联动”。

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县城进产业园区进景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户”、智障和残疾人员)、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养老院)。

2.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

(1)对经过精准识别需要整村整屯搬迁的实行整体搬迁。

重点支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 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

通过严格的调查评估,确认属于特殊贫困群体的由政府兜底,把解决这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搬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搬迁对象采取敬老院、养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过渡安置和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搬迁住房问题,确保搬得出、不落下。

(3)对历年异地安置租地群众实行分层分类搬迁。

对于不用二次搬迁能就地解决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过常规扶贫方式逐步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对于就地解决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过纳入易地移民搬迁规划,进行二次搬迁给予解决,最终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的目标。

(4)对自主移民遗留的历史问题实行专项解决。

对建档立卡农户纳入当地“十三五”易地移民搬迁规划;非建档立卡搬迁农户,有序合法引导其搬迁,能列入规划尽量列入规划;已脱贫、融入当地生活的自主移民,尽力解决其土地、户籍等权益合法化问题。

3.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等。

依托县城、产业园、重点镇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县城、产业园区、重点镇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养生旅游和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开垦或调整使用耕地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或周边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易地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人民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项目县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安置方式,原则上在本地安置,本地水土资源确难以承载的可酌情考虑跨县安置。

4.安置点实行统一冠名。

全市所有新建设的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统一冠名为“老乡家园—XXX 移民安置小区”,积极打造我市易地移民搬迁工作的品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

1.科学规划移民搬迁安置点。

安置点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安置点规划和住宅户型图样设计要结合当地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2.创新安置点建设模式。

安置点建设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农民自建等模式为辅。

结合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稳步探索安置点建设模式。

(责任单位:项目县(区)人民政府)3.控制安置点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 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5人户以上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和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万元以内。

超过上述标准建设增加的投资,自治区和市级不负责筹措,由项目县(区)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4.实行差异化建(购)房补助。

(1)自治区确定不同区域基准补助。

自治区按不同区域确定基准补助标准(即最低一档补助标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2.4万元;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待遇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1.8万元;其他面上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1.35万元。

各县实际基准补助标准,由项目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评分结果、安置区域和安置方式、当地平均建设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

(2)项目县(区)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以县级人民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不超过15%。

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按照上述原则补助后,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级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以上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3)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补助标准。

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纳入“十三五”自治区易地移民搬迁规划、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县级人民政府按不高于当地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基准补助标准执行,其中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区上述住房补助政策,制定本地易地移民搬迁住房补助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基准补助标准及差异化补助方案,按规定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开,并在方案印发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备案,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备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5.保障安置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自治区统一筹措的资金,首先保障搬迁对象基本住房建设投入,再用于集中安置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项目县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投入、引入社会投资等渠道解决。

分散安置所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产经营设施和其他设施投入,由县纳入迁入地基础设施统筹解决,自治区不另行筹措安排。

迁出区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及整理等所需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中解决。

(责任单位: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6.加强安置点住房保障。

搬迁农户拥有房屋全产权,可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10年内不得转让,原迁出的宅基地交由村委会按集体所有财产逐步统一处置,同时对搬迁移民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原迁出地的宅基地具体处置办法由各项目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没有享受国家易地移民搬迁补助的移民户,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用于移民住房建设,程序与标准按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执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配建扶贫移民安置住房。

对搬迁到城镇落户的移民,可结合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多渠道筹集房源。

安置点住房建设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可按不低于相对应价格的50%执行。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7.强化安置点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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