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理制度

学校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理制度
学校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理制度

学校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理制度

投保范围:按我区规定,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普通中小学在校生

保尽保的原则,推行校方责任保险。

保险期限:原则上按学年度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

保险责任:在校园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大陆境内),因校方责任(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承保公司负责赔偿。学校无责任的特殊事故,承保公司应帮助学校妥善处理。校方责任事故可采用协调、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认定和处理。

赔偿范围: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事故责任类型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费标准和责任限额: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部门和保险机构共同设计校方责任保险差异化费率体系,依据应保尽保原则,设定责任限额。

哪些伤害事故校方应担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宿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作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而致使顾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障公司按规定获得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活动。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职责 安航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所属从业人员险情报告。 5.内容与要求 5.1承运人责任险,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或货物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坏和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货物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保险。

5.2公司安航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司运输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及保险范围。 5.3安航部根据公司的决定负责选择规范的保险公司,洽谈保险范围、保额与保费,签订保险合同。 5.4安航部应将运输车辆的保险险种、保额及保费等信息下发地面运输部并建立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安航部应按规定填写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包括车辆号牌、保单号、保险公司、投保额、生效时间、赔付金额等项目。 5.5地面运输部在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并协助安全部门准备理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安全部门视情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共同确定损失情况。 5.6理赔时,安全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5.7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得漏保、脱保。 5.8公司原则上优先参与行业联保业务范畴。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5829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政教处、班主任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管理机制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慎之又慎、依法处置、积极妥善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教育系统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苗头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意外伤害事件,是指因学校重大教学活动、教师待遇、重大教育改革改制等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引发的,侵犯师生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成立沈河区教育局校园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冬校长曲徽书记

副组长:学校各中层领导 成员:各学年组长教研组长 负责人:安全主任尹哲 主要任务: 1、排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收集各类有可能引发校园安全的信息,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 2、确定事件的类别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有关成员进行处置。 3、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 在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向区信访部门报告,由区信访部门直接通知有关当事人所在单位到现场协助处理。 (二)现场处置组组长根据校园伤害事故类别由局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兼任。成员由分管科室及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任务: l、现场处理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 2、协助有关领导处理意外伤害现场,化解矛盾; 3、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反馈事件情况; 4、对校园意外伤害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 5、掌握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6、与政法部门衔接、联络,落实保卫、警戒工作; 7、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违法行为;

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已满十二周岁,离校20分钟以上路程的学生,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

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 (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我保护好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 (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其在作业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根据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保险公司所赔款纳入投保单位补偿给遭受意外伤害人员的补偿费总额内,但保险公司所赔意外伤害款由受害人或受益人领取,急救费谁垫付钱谁领取。 4、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在本项目部所属施工场地施工,并与之所属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的所有人员。 5、保险统一由项目部向具备合法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种为团体意外伤害险。 6、保险的保险期限为本合同段整个工程工期。各施工队所承担劳务合同期验收离场后,即终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不属保险范围。 7、保险办理及费用缴纳由项目部投保时统一办理,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8、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我合同段各施工队从事与本合同段施工相关的工作,并在项目部花名册备案人员,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的,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保

险公司,积极办理相关认定、索赔事宜。并按保险条款约定办理手续,给付保险金赔偿。 9、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通知项目部,并保护好现场,再由项目部及时上报有关保险部门。事故处理完后,代办人员应将保险单、单位证明、交费凭证、给付申请书及所需证明等,收齐后交项目部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10、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致残或死亡的,不认定为意外伤害: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自杀或自残的; (三)醉酒导致伤亡的; (四)斗殴伤亡的; (五)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的其他故意行为。 (六)保险条款规定的其他无效赔偿情况 11、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弄虚作假逃避缴费义务或骗取保险补偿费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简单版】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XX]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一)统保对象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二)统保险种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方案》(三)统保标的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车辆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保险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保险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保险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保险费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承运人投保车辆座位数之和*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保险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三)保险单、保险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四)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乙方按保险合同及保险单的规定出具保险单并承担保险责任。(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保险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保险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保险和风险管理知识。(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执行情况和保险事故的理赔情况。(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七)双方均有义务

校方责任险典型案例汇编

校方责任险典型案例汇编 来源:日期: 公共设施 【情况介绍】年月日上午,某小学地一节体育课上,安排一名实习教师组织学生活动,学生牛某在活动过程中被绳子绊倒,一颗门牙当场被磕掉.事发后,学校将牛某送至口腔医院进行诊治,诊断结果为四颗上门牙受损,其中一颗脱落.在治疗过程中,学校为牛某垫付医疗费用元,其余医疗费由牛某监护人自行支付.治愈后,牛某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万余元,学校认为索赔数额不合理,不予承认,牛某监护人遂将学校起诉至法院.北京联合接到报案后,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经过,并为学校安排了法律顾问,免费提供诉讼代理服务.b5E2R。 【理赔结果】 经法院判决,认为牛某提出地索赔要求过高,最终判定学校赔付医药费用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精神损失费元,合计赔付元.最后通过校方责任险进行了赔付.p1Ean。 【案例评析】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地、集体地财产,侵害其他人财产、人身地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这起事故中,学校对牛某负有教育和保护地义务,因体育课与其他课程相比存在一定地危险性,故作为具有管理保护责任地学校应对学生负有更多地义务,但学校却仅安排一名无授课经验、无教师资格地未毕业大学生单独授课,且该校操场地水泥地面不符合国家标准,客观上加重了牛某地损伤后果,故对于牛某在体育课上致伤,该小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因牛某在活动中注意力不集中,也要承担部分责任.DXDiT。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地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RTCrp。 安全管理 【情况介绍】 年月日,下午点钟,学生王某课间去三楼厕所,而厕所因为门把手坏了,所以一直都用一根绳子拴住.当王某进去后,厕所门刚好关上了,从里面根本打不开,王某就打算从厕所窗户跳到楼道窗户,返回教室.厕所窗户和楼道窗户成直角,跨度大约为一米二左右,当王

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新农小学课间活动学生安全管理方案 为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安全教育 1、加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利用集会、晨会、班队会、橱窗等阵地进行课间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 2、加强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玩危险性玩具,遇到伤害不慌张,沉着应对,设法自救,及时联系老师。 3、适当训练,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通过班队会、晨会时间,进行情境模拟训练、口语交际训练、辩论会、讨论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能力训练,普及知识,提高能力。 二、安全管理 1、定期召开值日生、值日教师工作会议,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 2、明确值日生和当天值日教师的工作要求,做到眼到、口到、心到。规范护导,安全防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值日教师及时到岗,密切关注学生活动,对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正确地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4、发动教师和学生,多角度地排查活动安全的隐患,包括活动场地和活动内容,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5、设立年级、班级“安全检查员”和学校“文明礼仪小使者”。每到课间,楼道楼梯口、操场和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安检员”学生和“文明礼仪使者”学生在巡视,并对同学友情提示“轻声、慢行、不要拥挤”“慢慢走,不要跑”“请不要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等。 三、安全职责 在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由杨丹主任总负责,大队部徐小琴老师具体负责。各班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负责当日安全工作,加强巡查、

监督,担当督导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四、具体措施 1、丰富学生的课间游戏活动 在小学生群体中流传的课余游戏活动,大多是内容单一、狭窄,教师应该依据学生的活动内容、过程、步骤适当地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并积极鼓励他们自己在原基础上进行大胆地创新改革,推陈出新,使活动内容更加具体、规范、有意义。可以举办一次“我的游戏我做主”课间小游戏征集活动。 2、参与学生的课间活动 教师和学生做游戏无疑是一种极好的休息,使自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得到放松。同时,教师参与其中,将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活动兴趣,规范学生活动的游戏规则,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品质。 3、积极倡导课间体育 最有效的措施是开展课间体育,用课间体育占领课间活动,只有引导小学生开展健康的、安全的课间体育活动,来替代“追逐打闹”,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小学生的课间行为。体育教师可以教授学生一些健身益智的体育小游戏。 4、课间播放优雅的音乐。 心理学家们研究得出,音乐可以明显地左右人们的行为,课间十分钟播放优雅的中外经典曲调,不仅可以陶冶学生的性情,而且能让学生主动选择雅致的课间活动,从而有效降低课间活动的不安全因素。

学生意外伤害预防安全制度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生的安全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学校和家庭不可能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 1.建立“三位一体”的联控联防长效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安全防护体系。比如,公安、交通、工商、消防、卫生防疫与教育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各种隐患,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环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聘请公安民警为学校的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通过法制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和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机制。发生学生被敲诈后,应主动和派出所联系,在重点路段、部位和地区要求加强警力巡逻,防止拦路抢劫、勒索和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在学校附近的十字、丁字路口应设立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和社区的联系。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联控联防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2.建立社会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使损害赔偿社会化。学校每年向学生宣传意外伤害险,组织学生购买由个人只承担三分之一金额的教育局统一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1.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校领导应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方法。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2.。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重点在于预防,重视和加强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年级特点,环境、季节特点及有关规律适时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伤害等方面的教育。要善于利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事例教育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完整word版)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作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而致使顾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障公司按规定获得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车辆活动。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其他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所属从业人员险情报告。 5.内容与要求 5.1承运人责任险,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或货物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坏和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货物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保险。 5.2公司安委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司运输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及保险范围。 5.3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根据公司的决定负责选择规范的保险公司,洽谈保险范围、保额与保费,签订保险合同。 5.4车辆保险人员应将运输车辆的保险险种、保额及保费等信息通报各相关单位,并建立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车辆保险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包括车辆号牌、保单号、

保险公司、投保额、生效时间、赔付金额等项目。 5.5各相关单位在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并协助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准备理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视情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共同确定损失情况。 5.6理赔时,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5.7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得漏保、脱保。 5.8公司原则上优先参与行业联保业务范畴。 6附录: 6.1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和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拥有或管理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场所(以下简称“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被保险人受教育对象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本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对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本条相关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责任限额(赔偿限额)外另行赔付,每人和每次事故的上述相关费用最高不超过对应的每人和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本条相关费用之和最高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受教育对象故意自伤、自杀,而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教育管理并无不当; (二)被保险人受教育对象本人具有特异体质,而被保险人事先并不知情;

小学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 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 学生进行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进出教室、甬路行走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教师、校园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课外活动一般以组为单位由监管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课外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体育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校领导进行处理。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学校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要针对具体个案具体分析。一般说来,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涉及的主体有学校、监护人、学生本人或者是混同主体。 1 .《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案例评述:1998年8月15日的《法制日报》报道了一起校园旗杆倒下砸伤学生的案例。4月29日,江苏省灌县长茂镇耿冯小学12岁的学生冯盼盼在校园内旗杆下玩耍时,旗杆上端固定的铁栓脱落,致旗杆倒下,将冯盼盼的右手砸伤。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右手食指近指节中段缺失,右手中指近指节骨折,灌南法院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灌南

县法院判令耿冯小学赔偿冯盼盼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补助费等共计16095.45元。 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是保证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前提。国家有关法律对学校有保证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部对此问题也三令五申,在1989年做出了《关于中小学危房修缮、改建工作的通知》,1992年又与财政部、国家计委做出了关于发布《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的通知。2002年6月25日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设施和生活设施。?± 综上所述,因学校、幼儿园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而发生未成年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冯盼盼案件中,校方疏于对旗杆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三、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班主任利用晨会课、班会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五、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六、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七、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八、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九、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十、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1)大课间活动要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2)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十一、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十二、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xxxx初级中学 xxxx年x月

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井沟镇田庄小学 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校园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陈进好 副组长:李义昌王永祥李桂仁 成员:于新富高洪年薛建国张子和石方玉田炤王成县陈书明 二、落实校园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1.明确校园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及责任人,落实安全工作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2.每周教师例会和班会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全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到警钟常鸣,警示不懈,时时做好应急准备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参与防范的校园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3.有关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对本监管的责任范围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责任人。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惩戒 1.如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在场的领导、教师,应首先组织学生离开事发现场,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保护好现场;若有伤员,以抢救伤员为主;其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

员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再是稳定师生,勘察现场,制定方案,慰问受伤人员,调查事发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2.凡责任人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一切应负监管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人年度内不能评优。 附表:校园安全监管一览表 校长室: 全校性校园安全监管 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制订相关管理方案 接到报告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 学生处: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落实具体制度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等 立即报告校长现场应急处理 政教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务处: 学校财产、校舍安全监管 学校财产、用水、用电、锅炉操作等安全教育 立即报告校长现场应急处理 总务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教导处:

校园方责任险风险评价表

校园方责任险风险评估表 一、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基本资料 1.投保人名称及地址: 2.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 3.学校类型: □幼儿园□非寄宿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 □寄宿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 4.学生人数:人(请附学生清单) 二、风险评估信息 1.学校占地面积: 2.学校建筑概况: 2.1教学楼概况 2.2宿舍楼概况: 2.3图书馆概况: 3.餐食供应情况: 餐厅(食堂)间,外包还是自营? 是否为学员提供课间点心?□有/□无所供应的点心是自产还是外买?。有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无

有无卫生检疫证?□有/□无 4.实验室间, 建造日期: 对仪器、设备、试验品是否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有/□无 检查周期多长? 试验品中是否有易燃易爆材料?□有/□无 易燃易爆材料的保管情况: 5.体育馆个,面积平方米 建筑结构:已使用年限: 是否有停车场地?□有/□无 是否有专人看管?□有/□无 6.运动场(操场)个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已使用年限: 操场上是否有供学员娱乐的设施? □有/□无 如有请列明: 这些设施是否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和修理等工作? 7.娱乐厅个面积平方米 游泳池个面积平方米 8.组织大型活动(运动会、比赛、春游等)频率:次/年 省际交流频率:次/年 国际交流频率:次/年 9.学校的安全、保卫情况: 10.学校周边环境及交通情况: 11.历史赔付情况: 三、投保需求 1.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2.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3. 附加险 附加境外人身伤害责任保险□附加/□不附加 附加财产损失责任保险□附加/□不附加 附加在校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不附加 4.费率及保费: 4.1每人保费: 主险: 附加险:

某某镇小学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梁集镇小学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各校参考试行)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

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梁集镇教委 2020.09.28 梁集镇 ----小学

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险(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下列附加险为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相应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一、附加驾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保险单列明的客运船舶运输旅客的途中且在客运船舶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损失、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附加险合同所称驾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驾乘人员因疾病(包括在客运船舶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驾乘人员在客运船舶外遭受的人身伤亡; (四)任何财产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二、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按照国家相关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送旅客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旅客死亡、伤残或怀孕妇女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生效判决或者经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发生以下情形或损失之一者,保险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一)客运船舶未发生直接碰撞事故,仅因本船上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 (二)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责任限额 第三条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5万元,累计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限额

校园方责任险理赔须知

校园方责任险理赔须知 一、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 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内外活动过程中,因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定的; 2、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3、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4、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标准的; 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7、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8、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校方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 9、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药品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10、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1、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2、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13、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致使损害扩大的; 14、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1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16、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 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7、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8、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19、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0、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找不到事故责任方, 被保险人应负公平责任而负担的费用; 21、因第三人对学生的侵权行为,被保险人需负赔偿责任的。 二、扩展责任 1、超赔保障条款 为充分保障校园方,除按每人每年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以外,特别在上述每人每年赔偿限额30万元以上另设累计次每人每年30万元的超赔保障。 2、抢救费担保扩展 不论是否属保险责任,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抢救费用可直接通过抢救费医疗担保卡在我公司的合作医院先行进行

课间、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昔元完小学生课间课外活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共建文明、整洁、优质、安全、和谐校园。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晚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校会、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则,课间(课外)玩耍应适度,同学相处应和睦。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巡查校园,对存在安全的设施和设备要排除。同时对学生违纪行为应进行制止。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

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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