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doc-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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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门诊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门负责人是本规章制度的具体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门诊顺利运行。

第二章门诊开诊与休诊第四条门诊部门应当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开诊,严禁因私事拖延开诊时间。

第五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结束门诊,不能擅自延长门诊时间。

第六条门诊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休诊安排,不得擅自停诊或者调整休诊时间。

第三章门诊医生管理第七条门诊医生应当遵守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第八条门诊医生必须持有效执业证书,不得擅自超出执业范围进行诊疗。

第九条门诊医生应当严格按照患者就诊时间进行诊疗,不得随意更改候诊顺序。

第十条门诊医生在接待患者时应当礼貌待人,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当的言语攻击或侮辱。

第四章就诊流程管理第十一条患者在就诊前应当进行挂号,不得擅自插队或者未挂号就医。

第十二条患者在就诊时应当主动配合医生的诊疗工作,不能故意扰乱医疗秩序。

第十三条患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就诊,不得因私事而擅自取消就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五章门诊设备及药品管理第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门诊部门必须遵守药品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药品,防止药品浪费。

第十七条门诊部门不得私自调整药品使用数量或者规格,必须按照医疗程序规定使用。

第六章门诊收费管理第十八条门诊部门应当公示诊疗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者私自收费。

第十九条门诊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程序进行收费,不得随意增加医疗项目或者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患者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收费方式进行支付,不得拖欠费用或者恶意逃费。

第二十一条门诊部门财务必须严格管理,不得私吞患者医疗费用。

第七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二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门诊管理制度最新5篇

门诊管理制度最新5篇

门诊管理制度最新5篇根据《某某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管理。

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暂提供1/3)、专科门诊(提供全部号源,口腔科专科号按当日接诊患者人次提供号源)和普通门诊(提供全部号源)。

七、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4、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5、每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局《天津市预约挂号统计表》。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

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

门诊复诊预约率40%,产科门诊和口腔科门诊复诊预约率100%,出院病人门诊复诊预约率60%。

十、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一、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

十四、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天津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从20某某年1月1日起执行。

门诊规章制度篇二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3、科主任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

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议或抢救。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一、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确定一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门诊工作,要求门诊医师相对固定,护士长期固定。

三、门诊医师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停诊、调换时,应及时通知门诊部。

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专家门诊人员固定出诊时间,并由门诊部制表公布。

四、门诊各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门诊工作人员对病人应关心体贴,态度温和,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序安排患者就诊。

六、门诊医师应认真诊查病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人的负担。

规范书写处方、门诊病历、申请单;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暜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三次未确诊者应报请门诊部组织会诊。

八、对基层或者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九、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十、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疫情报告十一、导医做好分诊工作,维持好正常的就诊、候诊秩序。

十二、治疗室护士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十三、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病人健康教育,防病治病卫生知识宣传十四、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十五、开展多种预约服务,以便患者进行就诊。

门诊前台工作制度一、门诊前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二、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三。

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门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门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门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门诊科室的运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声誉,保障患者权益,保证医疗工作效率。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科室的管理工作。

1.3 门诊科室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门诊挂号规定2.1 门诊挂号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2 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证件进行挂号,如未携带相关证件,不得办理挂号。

2.3 患者需按照科室指引排队等候挂号,不得插队或擅自闯入挂号窗口。

2.4 挂号时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填写错误需及时更正。

2.5 患者需按照医生安排的就诊时间前往相应科室就诊,迟到超过30分钟将重新排队等候。

2.6 患者应保持礼貌,文明用语与工作人员沟通,不得使用暴力或侮辱行为。

2.7 挂号收费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要求附加费用。

三、医生门诊诊疗规范3.1 医生需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如规范就诊时间,接诊患者数量,无合理理由不得私自延长就诊时间。

3.2 医生需认真仔细核对患者个人信息,诊断前需全面了解患者病史及症状,确保准确诊断。

3.3 医生须依法合规开具药方,严格遵守处方规范,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3.4 医生须及时为患者填写病历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5 医生需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耐心细心解答患者疑问,确保患者理解治疗方案和用药说明。

3.6 医生需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四、门诊科室医疗设备管理4.1 门诊科室的医疗设备需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2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擅自拆卸、修理。

4.3 医疗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实完整,作为设备管理的依据。

4.4 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弃责私自解决。

五、医院门诊科室卫生保洁管理5.1 门诊科室的卫生保洁由专门保洁人员负责,每日按时进行卫生保洁工作。

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为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提升就诊体验,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疗帮助,我们制定了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出诊时间1.1 门诊出诊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医生每天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做好门诊准备工作。

1.2 医生出诊时间应按照科室安排合理分配,避免出现集中出诊或者长时间无人值守的情况。

1.3 突发情况下,医生可以提前请假或延迟出诊,但需提前向院务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替班医生。

二、挂号就诊2.1 患者需提前挂号,按照医生出诊时间到达门诊就诊,不得迟到或者提前就诊。

2.2 患者到达门诊后,需按照顺序等候,不得插队或者擅自调换排队位置。

2.3 患者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就诊,需提前通知医护人员,以便安排后续就诊事宜。

三、医生值班3.1 医生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患者随时能够联系到医生。

3.2 医生值班期间应遵守门诊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岗位或者私自离开门诊。

3.3 医生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或者无法继续值班,应立即报告院务办公室,协调安排替班医生。

四、值班守则4.1 医生值班期间需保持精神饱满,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状态。

4.2 医生值班期间需认真对待患者问题,不得敷衍塞责或者拒诊患者。

4.3 医生值班期间需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涉及医疗纠纷或者擅自开销售药品。

五、加班情况5.1 医生如需加班出诊,需提前向院务办公室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加班。

5.2 医生加班期间需保证医疗质量,不得因疲劳导致医疗失误。

5.3 医生加班期间应定时休息,避免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以上就是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就诊体验,保障患者安全就医。

感谢大家的配合!。

卫生院门诊、医技管理制度

卫生院门诊、医技管理制度

卫生院门诊、医技管理制度MZ-1 门诊工作制度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2、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3、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4、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5、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6、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7、门诊有等待就诊患者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9、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11、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13、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14、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

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15、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MZ-2 门诊管理制度1、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医院晚间门诊及节假日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晚间门诊及节假日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晚间门诊及节假日门诊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医院对患者的责任意识,充分体现医院实行的人性化管理,有效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各专业科室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门诊部,节假日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各专业科室的值班分派,值班人员由各科主任按照门诊部要求人数安排,门诊部负责监督考核。

二、晚间及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5.1、10.1、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晚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六、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七、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

八、医院将采取劳务补贴的方式给予相关医生适当鼓励。

专家(科)门诊管理制度

专家(科)门诊管理制度

专家(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开设、取消专家(科)门诊或更换专家(科)门诊医生,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
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并予以公布。

二、专家(科)医生必须按照门诊部公布的安排依时出诊,出诊日期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或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开会、会诊、休假等),应事先与科主任联系,安排同一专业的专家(科)医生代为出诊,尽量避免停诊。

确实需要停诊的,经科主任及医务科批准后,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门诊部。

由门诊部通知挂号处停止挂号,并予以公布。

没有医务科及门诊部的通知,挂号处不得擅自修改医生排班。

三、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医
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为患者提供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四、专家门诊人员应在业务上帮助门诊年轻医师解决疑难
问题,负责本专业的门诊会诊,对病情复杂需多科会诊者,按
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五、成立由医务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部、门诊部组成
的评价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专家(科)门诊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每季
度综合考评检查的情况反馈到相关科主任及主管院长,联合相
关部门进行整改。

六、加强对各科专家(科)门诊的组织协助沟通工作,保证日常工作良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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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临床科室:为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加强门诊质量管理,特制定门诊管理制度,望各临床科室配合执行。

本制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

医务处2008年10月16日门诊管理制度附一、门诊分类及相关规定附二、门诊考核相关制度附三、退休专家门诊管理办法附四、外院专家门诊管理办法一、门诊分类及相关规定(一)、专科门诊(含普通门诊、便民门诊、快速门诊等)1、名称含义:以规范的三级专业学科名称为门诊名称,如消化专科门诊、泌尿专科门诊,各科及门诊部设置的普通门诊、快速门诊、便民门诊等也属于专科门诊管理范畴。

2、挂号诊疗费:按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普通门诊收取。

3、开设要求:全院所有设置病区的专业学科(SICU除外)及门诊独立科室均应开设自周一至周日的专科门诊,以方便病人。

此项内容做为科室及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4、开设资质: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满两年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在该专业科室工作一年以上者,经本专科考核通过,均有资格出该专科门诊。

为保证门诊质量,科室应尽量优先安排本专业主治及以上资质者出专科门诊。

5、业务管理:专科门诊的医疗质量由本专科负责,实行学科及院部两级考核,院部由考核医疗质量的专门部门——医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6、日常管理:各专科门诊的日常行政管理由各专科负责,门诊部负责督察及考核。

7、诊次限制:专科门诊在规定的挂号时间内不限诊次,如果病人过多,各专科应及时增排人员,避免门诊病人等候时间过长。

(二)专病门诊(特色门诊、联合门诊、护理专家门诊等)1、名称含义:以专业疾病或其它能体现门诊特色的名称为门诊名称,如糖尿病门诊、白内障门诊、高血压门诊等,特色门诊、联合门诊、护理专家门诊等也多属于专病门诊管理范畴。

2、挂号诊疗费:一般按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普通门诊收取。

联合门诊除申请专家或特需以外的均归属于专病或特色门诊管理。

3、开设资质: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在获得本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后,可以出本专业专病门诊。

各临床专业主治医师出专科、专病等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周两个半天。

此项内容是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晋升、聘任重要内容之一。

4、开设要求:各科室根据本学科疾病谱特点、亚专业方向选择开设专病门诊,多科室开设联合门诊的,各科均计为一个专病门诊。

此项内容做为科室及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5、申请流程及审批说明:专病、特色等门诊名称由各专业科室自行决定,报医务处审核备案,对不符合本专业诊疗范围或我院未获得相关许可的,医务处会说明原因并予以否定。

医务审核同意后,由门诊部根据条件安排时间与场所。

6、业务管理:专病门诊的医疗质量由本专科负责,实行学科及院部两级考核,院部由医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7、日常管理:专病门诊开设时间以半天为单位,每周至少开设一次。

各专科门诊的日常行政管理由各专科负责,门诊部负责督察及考核。

8、诊次限制:专病等门诊在规定的挂号时间内不限诊次,如果病人过多,各专科应及时增排人员,避免门诊病人等候时间过长。

9、联合门诊特殊说明:是以专病为诊疗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科室联合开设。

患者一次挂号,可同时接受联合门诊各专业科室诊疗。

凡参与联合门诊涉及的科室,自行协商出门诊的人员及分配方法。

(三)专家门诊:1、名称含义及申请资质:以专家姓名为门诊名称,该专家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特长,对某类疾病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可以申请开设专家门诊。

2、挂号诊疗费:按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门诊收取。

3、开设要求:全院所有在临床工作的高级职称人员均应开设专家门诊,自周一至周日均可,以半天为单位。

临床非手术科室系统副高及以上人员每周出门诊时间不低于三个半天,其中专家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临床手术科室系统副高及以上人员每周出门诊时间不低于两个半天,其中专家门诊不少于一次。

此项内容是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晋升、聘任重要内容之一。

其他科室及机关高级职称人员鼓励开设专家或专病门诊,暂不作考核要求。

4、业务管理:专家门诊的医疗质量由本专科负责,实行学科及院部两级考核,院部由医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5、日常管理:各专家门诊的日常行政管理由各专科负责,门诊部负责督察及考核。

6、诊次限制:为保证医疗质量,专家门诊实行限额挂号,在规定的挂号时间内每半天限挂35号,如果病人过多,该专家应增加专家门诊次数或开设特需门诊。

7、申请及审批流程:有资格申请者填写专家门诊申请表,经科室、医务处两级审批同意后,由门诊部安排时间和场所。

8、专家门诊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至少要提前三天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准假,原则上在本周内补出专家门诊。

9、不得由他人代出专家门诊,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四)特需门诊:1、名称含义及申请资质:以专家姓名为门诊名称,该专家在专业领域有显著特长,有较高的知名度,对某类或多种疾病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取得正高职称满三年可以申请开设特需门诊。

或取得正高职称虽未满三年但出专家门诊每周超过两次,平均每次挂号>20人的可以申请。

2、开设形式:特需门诊原则上设定在每周固定时间开设,部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定时间,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预约,与专家约定时间后出诊。

特需门诊患者在辅助检查、住院、手术等可通过预约后优先进行。

3、挂号诊疗费:目前我院新申请的特需门诊挂号费统一定为60元(另加诊疗费8元,病人实际支付68元)。

4、业务管理:特需门诊的医疗质量由本专科负责,实行学科及院部两级考核,院部由医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5、日常管理:各特需专家门诊的日常行政管理由各专科负责,门诊部负责督察及考核。

6、诊次限制:为保证医疗质量,特需专家门诊实行限额挂号,在规定的挂号时间内每半天限挂20号。

7、申请及审批流程:有资格申请者必须填写特需专家门诊申请表,经科室、医务处两级审批同意后,由门诊部安排时间和场所。

8、特需门诊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至少要提前三天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准假,原则上在本周内补出专家门诊。

9、不得由他人代出特需门诊,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二、门诊考核相关制度门诊工作是我院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各临床专业科室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医务人员的言行更代表我院的窗口形象,因此在大力发展门诊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门诊考核工作。

考核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

其中行政考核与管理由门诊部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由医务处及门诊部负责,满意度考核由文明办负责。

(一)科室门诊月度考核:被考核单位:各临床专业科室,急诊,口腔,感染科。

门诊部下属独立班组可以参考本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奖惩办法:每月15日前,门诊部、医务处、文明办提供各科室考核分数至管理办汇总,药占比做为最重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分配挂钩。

各考核部门留详细资料便于反馈至各科室。

各科室根据扣分内容逐项整改并落实到个人。

对于考勤部分及医疗投诉,性质严重者除扣分外,考核部门可以酌情处罚。

(二)退休及外聘人员考核表:退休及外聘人员每月考核分与其收入挂钩,考核分低于80分,门诊部告知并谈话,连续3月考核分低于80分,取消门诊资格。

三、退休人员门诊管理办法1、凡是我院退休的临床副高职称以上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人员,会基本电脑操作的,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申请在我院开设专家门诊。

专家门诊量多的或本人有极高知名度的专家也可以申请开设特需门诊。

2、退休专家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提出申请前要先征得家庭同意,签署身体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署的志愿书。

(见附表)。

3、退休人员填写好志愿书及申请表后,经所在专业科室、医务处根据专家身体状况、病人数量、科室自身门诊情况等具体安排退休专家出门诊的次数和时间,由门诊部统一安排,院部鼓励退休专家在双休日开设专家门诊。

4、退休专家应积极了解、学习医院制定的关于门诊及其它医疗行为的规章制度,并认真遵守。

5、退休专家应积极参与所在专业的继续教育学习、科室业务学习等,不断更新自己的医学知识,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

6、退休专家同样需要接受包括日常行政及医疗质量在内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专家个人月度收入挂钩。

7、为保证专家及特需门诊的医疗服务质量,退休专家出专家与特需门诊与在职专家一样实行限号措施。

8、退休专家门诊统一在每年年初进行调整,申请人员必须在每年11月15日前填写好申请表,并签署科室意见后交医务或门办。

9、退休专家门诊临时停开的,除突发意外的,应提前三天通知门诊部,便于对外通知。

10、与在职人员一样,为避免后续病人等候时间过长,退休专家在出专家门诊及特需门诊时间,不得进行门诊手术及时间较长的治疗项目,而是应另安排时间进行。

11、本院退休人员被聘任在外院工作的,应由双方医务处(科)备案并约定责任,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可随时取消在我院出门诊资格。

四、外院人员出我院门诊管理办法1、外院专家来我院原则上以出特需门诊为主,特殊情况下,经科室申请,院部同意也可出专家门诊。

2、外院专家出我院门诊,必须遵照我院门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医院考核,承担相应医疗责任。

3、由于注册点不同,外院专家须得到自己注册单位许可后,方能来我院进行门诊工作。

4、如外院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与我院退休专家一样,要先征得家庭同意,签署身体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署的志愿书。

5、外院专家出我院门诊,每周不得超过两个半天。

6、外院专家出我院门诊,不得独立进行门诊手术、创伤性检查和操作。

备注: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申请表,专家门诊请假单,退休人员出门诊志愿书等表格可至门诊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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