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用药人药品购进、储存、调配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医疗机构;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戒毒机构等。

第三条用药人应当对所使用药品的质量负责,依据本规范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医疗机构内药事部门及人员设置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不需设置药事部门的医疗机构和其他用药人应当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药事部门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三级医疗机构药事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二)二级医疗机构药事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三)一级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事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第七条 用药人直接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用药人应当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第八条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查体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药品购进与验收

第九条用药人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第十条用药人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索取以下

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药品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四)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货单位开具的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十一条 用药人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二条 用药人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批准文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及验收人签名等内容。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三条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第十四条用药人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

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

第十五条用药人储存药品应当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置药库;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置药房。

第十六条药库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在相应的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

(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第十七条药库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施;

(二)避光、通风设备;

(三)监测和调控温、湿度设备;

(四)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五)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以及防火等设施。

第十八条药库内应当划分合格药品区、待验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等专用场所;各区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第十九条 库存药品与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药品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

第二十条库存药品应按照药品属性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分库存放;化学药品、中成药分类存放;易串味药品单独密闭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设专库存放,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天定时对药库温湿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第二十二条药房应当配备药品陈列货架(柜)。不合格药品应当单独存放,并有明确标识;需避光储存的药品应当有防护措施;冷藏药品应当在相应的温度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三条陈列药品应根据品种规格剂型或药理作用分类摆放,药品与医疗器械、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药品、拆零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第二十四条 对库存药品和陈列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第五章药品的调配

第二十六条 用药人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

第二十七条 用药人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第二十八条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用药人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

调配、拆零场所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调配、拆零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

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第三十条 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在包装材料上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医疗机构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

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

第三十一条药品拆零应当做好详细记录。拆零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一年,原包装应当保存至拆零药品用完为止。

第三十二条 中药饮片的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用药人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用药人应当根据药品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并执行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级药品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环节的管理;

(三)首次供货企业合法资质审核的管理;

(四)调配和审核处方的管理;

(五)药品效期的管理;

(六)特殊药品的管理;

(七)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八)与药品质量有关设施设备(如温度调控设备、冰箱、冷柜、去湿机、温湿度计等)使用的管理;

(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

(十一)人员健康查体的管理;

(十二)药品拆零的管理;

(十三)人员培训的管理等。

第三十五条用药人应当对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用药人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七条 用药人应当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依法履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义务,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涉及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准登记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护理院(站)等。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三)药事部门,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置,并在其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购进、保管、调配、调剂使用等药事管理工作的部门。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五)拆零药品,是指拆掉药品最小包装即失去该药品的名称、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用法、用量和有效期等标识,需要再包装的药品。

第三十九条疫苗的质量管理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质量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第四十一条本规范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培训考核试卷 姓名:岗位: 得分:考试时间: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2分) 1、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系统等。 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5、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6、计算机系统数据的更改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 7、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8、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式货物运输工具。 9、企业对首营企业应审核营业执照及其。 10、《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应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号码。 11、企业应当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 12、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标志。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6分) 1、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 2、储运部门负责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 3、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 4、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 )

药品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1、 药品质量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诊所(或卫生室)质量教育的全过程。 3、制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4、责任人:质量管理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5、管理规定: 5.1、质量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协助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 5.2、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3、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药剂科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学习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质量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4、新录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类质量台帐的记录及登记方法等。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5.5、在岗人员必须进行药品基本知识的学习与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与次年签定上岗合同挂钩。 5,6、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每年应接受县级以上药监部门

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养护、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季度应接受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为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购进的各个环节。 3、制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4、责任人:药品采购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5、管理制度: 5.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 5.2、进货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5.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记载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5.5、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6、从首营企业或购进首营品种,应按照审核程序经质量管理员审批后方可购进。对购进产品,应进行质量验证,质量验证合格后方可

全面加强制药企业质量管理

全面加强制药企业质量管理 内容提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结合质量管理的内容及制药企业的实际情况寻找现阶段制药 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途径。作者通过对质量管理理论的学习研究结合其在药品££产企 业生产、质量管理的经验,阐述了质量、质量管理的定义及研究内容,针对制药企业 的特点总结出制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个方面:首先是质量意 识的提高,它直接关系着质量管理工作的结果,强调了领导层提高质量意识的重要性; 其次要在生产前建立试验研究保证体系,提出从新产品设计就开始进行质量控制,使 产品从设计时即保证较高的质量水平;再次,指出在生产过程中按管理及建立 完备的质量体系的措施,强调了制造过程控制质量的重要性,分析了从物科采购到产 品制造的各主要环节对质量的影响及如何做好质量控制,突出j.以“预防为主”,变 “事后把关”为“事前预舫”的质量管理思想;最后从关注顾客,提高服务质詹的角 度出发,分析企业应严格把握个环节,做到真正关注顾客。在论文的最后一部分结 合国内、国际质量管理的新趋势,提…在制药企业应落实大众质量观的观点,在环境 保护方面加强质量管理,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质量管理制药企业太众质量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丈 《全面加强制药企业质量管理静

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今所呈交的《全面加强制药企业质量管理》论文 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尽我所 知,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 经发表或撰写的内容及科研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 作者签名: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有关 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借阅 或网络索引;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取影印、 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就遵守此规定) 首都经济贸易失学硕士学位论文 《全面加强制药企业质量管理》 引言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为市场和利润进行的斗争中, 质量是最有力的战略竞争武器,是企业求得生存、提高效益的关键。因此加强质量管 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现代企业的重要课题之一。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治病救人的广:品,不仅种类复杂,而且对产品的质幂有 着近乎苛刻的要求,无论从产品本身还是从产品的生产环境、设备到售后服务都有特 殊要求。 本文以加强制约企业的质量管理为出发点,把伞面质景管理的思想、方法及新兴

论研发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研发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 质量两个字已经是老掉牙的名词了,还没有发明货币之前以物易物的交易,我们的老祖宗就知道看货色了,货色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产品质量,企业要赚钱,货好才是硬道理,货不好,卖得再起劲,那叫骗人,货好,卖不出去,那是笨蛋。产品质量是一切硬道理之上的硬道理。 二、如何理解质量管理的三个阶段? 几乎所有的企业在产品的质量上都会下一番功夫,书上说那叫质量管理,根据一个叫朱兰的质量管理大师的说法,质量管理有三个阶段,最初是质量检验阶段,那个时候企业的管理者认为产品质量是检验出来的,因为通过检验可以把质量不好的产品挑出来,后来发现只是在事后来检验,故事都发生了,返修、报废的损失无法避免,这些损失就是利润呀,所以就思考能不能在制造过程中控制质量呢?这就到了质量管理的第二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著名的新老七大质量管理工具闪亮登场,统计学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应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在质量改进方面拍脑袋也变得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尊重数据了。再到后来,人们发现单纯在制造过程中控制质量也控制不住,而且成本也不低,一些产品缺陷是先天性的,好多产品从娘胎中出来就躺在了担架上,这个时候,人们意识到产品质量是设计出来的,这就到

了质量管理的第三个阶段: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这时,6SIGMA、QBD等质量管理工具开始被一些企业应用到产品规划和产品设计中,从一开始就进行质量的设计,这些企业属于先知先觉。 三、企业研发质量管理现状 不过,先知先觉的企业实在太少了,大部份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重点还是在制造过程,不是说这些企业不想在源头(产品设计)来控制产品质量,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在设计中构建产品质量,有些企业是被客户逼到去做研发质量控制,比如有些企业要想成为某大客户的供应商,客户就要对企业进行审计,第一轮审计下来,问题列了一大串不说,还被客户画了一个像,类似于“公司不具成长性”、“过程不可控制”、“质量不可追溯”、“质量管理只是形式而没有实际效果”等等。这时,企业老总以及各级管理者都犯迷糊了,你说我们GXP早就通过认证了,年年内审、三年一度的外审也没问题,公司还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研发管理办都在抓质量,质量就象阶段斗争一样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怎么就不灵呢?客户审出的这些问题难道我们自己审查不出来?还是我们对这些问题都习惯了而不当成问题了,所谓久居鲍鱼之室而不闻其臭?还是我们这些年的质量管理都象中国足球一样的假(甲)A? 四、搞好研发质量管理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零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结果判定 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0 0 ≤20% 通过检查 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0 <10% <20% ≥1 不通过检查 0 ≥10% 0 <10% ≥20% 0 ≥30%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序号条款号检查项目 1 总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 量 管 理 与 职12301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 保药品质量。 4 **124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5 *12501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6 *12601 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7 12602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8 12603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9 *12604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制度

药品调配工作制度 1、调配人员根据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放药品,非本单位处方、非本单位处方权医师签字不予调配。 2、收方后认真审查处方内容,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配方时按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称量准确,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4、配方应认真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核发药品人员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将患者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向病人交代清楚,中药处方需先煎、后入、冲服、烊化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说明。 6、对拆零分装药品须具备相应分装用设备及工具,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不得混批包装。对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应定期清洗或消毒,并做好分装记录。 7、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配。 8、对已发出的药品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者,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9、完成调配后的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1、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设施中。应按剂型及给药途径分类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特殊管理药品和危险品按规定贮存条件存放。 2、药品堆垛应留一定距离,并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要求,药品与墙、屋顶(梁)及散热器、供热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跺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 3、药品贮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4、对库存及陈列药品每季度至少养护和检查一次,重点品种要重点养护,并做好记录。每日至少一次做温、湿度记录,超过规定要求的应采取控制措施。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5、库存养护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暂停销售使用,并尽快报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6、药品出库应有清晰明确的记录,载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

药品质量管理技术_习题集(含答案)(1)

《药品质量管理技术》课程习题集****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 习题 【说明】:本课程《药品质量管理技术》(编号为07014)共有单选题,填空题1,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判断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简答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第一部GMP是在( )国家版布 A.美国 B.英国 C.日本 D.中国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日期() A.2000年7月1日 B.2001年12月1日 C.2000年12月1日 D.2000年1月1日 3.《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日期() A.1998年8月1日 B.2000年7月1日 C.2002年6月1日 D.2003年9月1日 4.已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 A.按假药处理 B.按劣药处理 C.不得继续生产和销售 D.可以继续申报新药 5.产品质量评定不包括() A.评定产品质量 B. 评定管理质量 C.评定工序质量 D. 评定工作质量 6.下列认证,目前哪一个不是强制实施的() A.GAP B.GLP C.GMP D.GSP 7.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GSP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B.GLP为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C.GCP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质量管理规范 D.GMP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8.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QA为质量保证 B.QC为质量控制 C.QM为质量规范 D.GSP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目前我国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机关是() A.国家医药管理局 B.国家药品管理局

C.国家药品监督局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涉及() A.药品储备管理 B.药品研制管理 C.药品、药事组织、执业药师管理 D.药品研制、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管理 1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进口许可证》 1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进口许可证》 13.药品必须符合() A.国家药品标准 B.省药品标准 C.直辖市药品标准 D.自治区药品标准 14.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 A.《进口许可证》 B.《进口药品许可证》 C.《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D.《新药证书》 15.下列药品标准,哪一个不是国家药品标准() A.中国药典 B.部颁标准 C.局颁标准 D.省市药品标准 16.设置有洁净室(区)的洁净厂房与交通主干道间距宜在()米以上 A.20 B.50 C.80 D.100 17.下面哪个不是中药材生产企业厂区布局应遵守的原则之一() A.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排水明沟 B.厂区功能设施一定要配套 C.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厂房应放在制剂厂房下风侧 D.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18.洁净室内温度应控制在( )℃ A.18-24℃ B.15-20℃ C.18-26℃ D. 20-26℃ 19.洁净室内相对湿度控制在( )% A.40-60% B.45-65% C.50-70% D.55-75% 20.对于进入洁净区的人员要严格控制和监督,其中水针车间洁净区人数最多能容纳()人,固体制剂车间洁净区人数最多可进入()人 A.20 30 B.20 40 C.30 40 D.25 45 21.动态监测时洁净室内噪声不超过()dB A.70 B.65 C.60 D.75 22.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大于()帕 A.4.9帕 B.5帕 C.7帕 D.9帕 23.批生产记录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 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应保存( ) 年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4.按药品抽样原则,药品抽样应具有()

药剂科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医院质量工作部署,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药剂科质量管理方案,通过这次“质量年”活动,使职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实行责任分工,责任到人。 3、研究和确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4、实行质量奖惩制度。 二、保证药品质量的条件设备及设施完整 1、办公场所保持宽敞、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 2、特殊管理药品,配置存放专柜及保管设备。 3、配备完好的衡器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及包装用品,配置冷藏设备,并对衡器、湿温度计、 冰箱等定期检测维修,保证正常功能。 4、保持药品之间、药品与地面之间有规定的间隔。 5、药品防尘、防潮、防虫、防污染设备齐全。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1、对全科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及培训。 2、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者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可能 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做好药品摆放及储存工作 1、摆放药品的货柜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进行清洁,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按品种、规格、剂型及用途分类摆放整齐。 3、对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近效期药品促销制度。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好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漏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6、危险药品不应陈列,储存应按国家规定管理和存放。 7、每日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记录在册。 8、检查或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尽快处理。 五、做好药品投递和售后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 1、投递药品应正确介绍药品的用法、性能、禁忌等。 2、投药前须经药师审核方可投递。 3、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从新签字方可调配, 投药后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4、在工作岗位上佩戴胸卡,衣着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5、拆零药品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 6、对毒麻药品及精神药品, 7、设置意见薄和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解决。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药品疗效的有关反馈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按规定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工作质量管理,其管理内容主要是指对药品采供、药品调剂、药品存储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微观上的管理)和对药学工作的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宏观上的管理)。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方案如下: (一)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及任务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第3号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为GSP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二章场所与设施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六条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应当平整、光洁,门、窗应当严密、易清洁。 第八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 (二)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 (三)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的设施、设备; (五)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备、整洁、完好,并根据兽药品种、类别、用途等设立醒目标志。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十条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以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且其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主管质量的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 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幸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不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目前,《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第9号局长令公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五章物料 第六章卫生 第七章验证 第八章文件 第九章生产治理 第十章质量治理 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十三章自检 第十四章附则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 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习题集(含答案)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课程习题集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编号为07015)共有单选题,名词解释题,计算题,简答题, 填空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简答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 ) A、GAP B、GCP C、GLP D、GMP E、GSP 2.日本药局方的英文缩写是( ) A、BP B、JP C、USP D、ChP E、以上都不是 3. GLP的中文全称是( ) A、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B、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D、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E、分析质量管理规范 4.下面哪些指标不是药物分析常用的效能指标() A、准确性 B、回收率 C、精密度 D、检测限 E、选择性

5.我国现行药品质量标准有() A、国家药典和地方标准 B、国家药典、部标准和国家药监局标准 C、国家药典、国家药监局标准(部标准)和地方标准 D、国家药监局标准和地方标准 E、国家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标准) 6.对于制剂的检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片剂的一般检查不包括含量均匀度检查 B、重量差异检查 C、溶出度检查属于片剂一般检查 D、防腐剂的检查属于注射剂一般检查的范围 E、片剂检查时常需要消除维生素E的干扰 7.注射剂一般检查不包括() A、注射液的装量检查 B、注射液的澄明度检查 C、注射液的无菌检查 D、pH检查 E、注射剂中防腐剂使用量的检查 8.单剂量固体制剂含量均匀度的检查是为了() A、控制小剂量固体制剂、单剂中含药量的均匀度 B、严格重量差异的检查 C、严格含量测定的可信度 D、避免制剂工艺的影响 E、避免辅料造成的影响

2015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2015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莱西市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我院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我院药品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从6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莱西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指导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创建工作,为迎接上级监管部门的现场验收,我们从制度建设到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组员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包括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冷藏药品管理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职责及质量管理资格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办法;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等等。 二、药品的质量管理 1、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临床使用确定了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并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网上采购。 2、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建立合格的供货方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所有购进药品均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购进的麻醉及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账记录,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设有防盗设施;实行药品效期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储存并定期养护。保证药品购进、储存等环节的质量。

如何构建研发质量管理体系

如何构建研发质量管理体系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 质量两个字已经是老掉牙的名词了,还没有发明货币之前以物易物的交易,我们的老祖宗就知道看货色了,货色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产品质量,企业要赚钱,货好才是硬道理,货不好,卖得再起劲,那叫骗人,货好,卖不出去,那是笨蛋。产品质量是一切硬道理之上的硬道理。 二、如何理解质量管理的三个阶段? 几乎所有的企业在产品的质量上都会下一番功夫,书上说那叫质量管理,根据一个叫朱兰的质量管理大师的说法,质量管理有三个阶段,最初是质量检验阶段,那个时候企业的管理者认为产品质量是检验出来的,因为通过检验可以把质量不好的产品挑出来,后来发现只是在事后来检验,故事都发生了,返修、报废的损失无法避免,这些损失就是利润呀,所以就思考能不能在制造过程中控制质量呢?这就到了质量管理的第二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著名的新老七大质量管理工具闪亮登场,统计学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应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在质量改进方面拍脑袋也变得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尊重数据了。再到后来,人们发现单纯在制造过程中控制质量也控制不住,而且成本也不低,一些产品缺陷是先天性的,好多产品从娘胎中出来就躺在了担架上,这个时候,人们意识到产品质量是设计出来的,这就到了质量管理的第三个阶段: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这时,6SIGMA、QFD等质量管理工具开始被一些企业应用到产品规划和产品设计中,从一开始就进行质量的设计,这些企业属于先知先觉。 三、企业研发质量管理现状 不过,从我们杰华咨询长期与企业接触的情况来看,先知先觉的企业实在太少了,大部份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重点还是在制造过程,不是说这些企业不想在源头(产品设计)来控制产品质量,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在设计中构建产品质量,有些企业是被客户逼到去做研发质量控制,比如有些企业要想成为某大客户的供应商,客户就要对企业进行认证,第一轮认证下来,问题列了一大串不说,还被客户画了一个像,类似于“公司不具成长性”、“过程不可控制”、“质量不可追溯”、“质量管理只是形式而没有实际效果”等等。这时,企业老总以及各级管理者都犯迷糊了,你说我们ISO9000早就通过认证了,年年内审、三年一度的外审也没问题,公司还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ISO9000办、研发管理办都在抓质量,质量就象阶段斗争一样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怎么就不灵呢?客户审出的这些问题难道我们自己审查不出来?还是我们对这些问题都习惯了而不当成问题了,所谓久居鲍鱼之室而不闻其臭?还是我们这些年的质量管理都象中国足球一样的假(甲)A? 面对企业的这些困惑,我们来剖析一下企业在研发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误区,能被大家有所借鉴就满足了。 四、搞好研发质量管理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首先,研发质量管理的基本前提是研发的业务流程要理清楚。很多企业的研发管理者说,我们搞产品开发这么多年了,流程肯定是有的,要不然怎么做得出产品呢?然而,大多数企业的产品开发流程可操作性不强,基本上是按ISO9000的要求设计的,一般是4到7页纸,产品开发流程独孤一剑(只有一个层次),有少量的模板或检查表,企业经常是写流程的人不执行流程,执行流程的人不写流程,开发流程是ISO9000办或质量部或研发管理办为开发人员写的,而开发人员觉得这个流程只是为了应付ISO的要求,缺乏可操作性,实际工作中就不按照流程操作,在大多数开发人员眼里按流程操作是做不出产品来的,还不如自己的经验来得实在。企业对流程的管理也存在两个极端,一是流程经常变,使用人员无所适从,二是流程没有责任人,没有人维护,纸上的规定与实际运作相差太远还没有修订,对于一些新的业务,老流程不适合了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8号令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6年07月20日发布 (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 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6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 竺 1月22 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经过程中其它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经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第十四条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总则 1. 本附录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 年修订)对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等生产和质量管理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 2. 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洁净室(区)空气洁 净度级别表 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洁净度级别> 0.5um >5um 浮游菌/立方米沉降菌/皿 100 级3,500 0 5 1 10,000 级350,000 2,000 100 3 100,000 级3,500,000 20,000 500 10 300,000 级10,500,000 60,000 1,000 15

3. 洁净室(区)的管理需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其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对进入洁净室(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2)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3)100 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操作人员不应裸手操作,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消毒。 (4)10,000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不得穿越较低级别区域。 (5)100,000 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应按要求灭菌。 (6)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7)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清毒的卫生工具,卫生工具要存放于对产品不造成污染的指定地点,并应限定使用区域。 (8)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监控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 (9)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0)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4. 药品生产过程的验证内容必须包括: (1)空气净化系统 2)工艺用水系统 (3)生产工艺及其变更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_习题集(含答案)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课程习题集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编号为07015)共有单选题,名词解释题,计算题,简答题, 填空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简答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的英文缩写是( ) A、GAP B、GCP C、GLP D、GMP E、GSP 2.日本药局方的英文缩写是( ) A、BP B、JP C、USP D、ChP E、以上都不是 3. GLP的中文全称是( ) A、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 B、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C、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D、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 E、分析质量管理规 4.下面哪些指标不是药物分析常用的效能指标() A、准确性 B、回收率 C、精密度 D、检测限 E、选择性 5.我国现行药品质量标准有() A、国家药典和地方标准 B、国家药典、部标准和国家药监局标准 C、国家药典、国家药监局标准(部标准)和地方标准 D、国家药监局标准和地方标准 E、国家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标准) 6.对于制剂的检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片剂的一般检查不包括含量均匀度检查 B、重量差异检查 C、溶出度检查属于片剂一般检查 D、防腐剂的检查属于注射剂一般检查的围

E、片剂检查时常需要消除维生素E的干扰 7.注射剂一般检查不包括() A、注射液的装量检查 B、注射液的澄明度检查 C、注射液的无菌检查 D、pH检查 E、注射剂中防腐剂使用量的检查 8.单剂量固体制剂含量均匀度的检查是为了() A、控制小剂量固体制剂、单剂中含药量的均匀度 B、严格重量差异的检查 C、严格含量测定的可信度 D、避免制剂工艺的影响 E、避免辅料造成的影响 9.片重在0.3g或0.3g以上的片剂的质量差异限度为() A、±7.5% B、±5.0% C、5.0% D、7.0% E、±0.5% 10.片剂或注射液含量测定结果的表示方法是() A、含量相当于片重的百分数 B、含量相当于标示量的百分数 C、g/100mL D、g/100g E、百分含量 11.下列哪种色谱方法的流动相对色谱带的选择性无影响() A、液-固吸附色谱 B、液-液分配色谱 C、空间排阻色谱 D、离子交换色谱 12.在气-液色谱法中,为了改变色谱柱的选择性,可进行如下哪种操作() A、改变载气的种类 B、改变载气的速度 C、改变柱长 D、改变固定液的种类 13.在HPLC法中,为改变色谱柱选择性,可进行如下哪种操作() A、改变流动相的种类和配比 B、改变色谱柱的直径 C、改变填料粒度 D、改变色谱柱的长度 14.色谱柱长2米,总理论塔板数为1600,若将色谱柱增加到4m,理论塔板数(/米)应当为() A、3200 B、1600 C、800 D、400 15.液相色谱分析中,在色谱柱子选定以后,首先考虑的色谱条件是() A、流动相流速 B、流动相种类 C、柱温 16.表示色谱柱效率可以用() A、理论塔板数 B、分配系数 C、保留值 D、载气流速 17.色谱分析中其特征与被测物浓度成正比的是() A、保留时间 B、保留体积 C、相对保留值 D、峰面积 E、峰高 F、半峰宽 18.要增加柱子的选择性能,应采取以下哪些有效措施() A、采用最佳线速 B、减少流动相对组分亲和力 C、增加柱长 D、增大相比率 E、使用高选择性固定相 F、增加理论塔板数 G、采用细颗粒固定相载体 H、减少柱外效应I、增加柱温 19.指出下列哪种参数改变会引起相对保留值的增加() A、柱长增加 B、相比增加 C、降低柱温 D、流动相速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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