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院内部安全稳定,预防、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医院保卫科负责医院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院各部门、科室、病房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3. 医院保安人员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的维护,执行保卫科的工作指令。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大门、病房楼、门诊楼等出入口设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医院。
3. 对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的人员,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4.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1. 医院内部禁止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2. 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医院治安秩序的活动。
3. 医院内部禁止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 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 严禁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五、医疗秩序维护1. 严格执行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2. 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3. 对医闹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六、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七、监督检查1. 保卫科定期对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为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工作,需加强对医院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下面是整理的几篇医院治安管理制度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条医院治安管理工作,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三条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容,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医院领导负责,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第四条实行治安管理工作责任人制度。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科室负责人是同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五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组织护院力量,同时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七条1、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医院 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治安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医务人员、患者及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措施,建立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医院治安管理工作由医院行政部门、保卫部门等部门共同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医院治安。
第五条医院治安管理应该建立预防、巡查、制度、整顿、宣传、应急等六大体系,确保医院安全有序。
第二章预防体系第六条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患者和来访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做到有人防范、有人处置、有人监督。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包括设施设备隐患、安全防护隐患等,确保医院内部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巡查体系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保卫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周边环境、楼道、门诊等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巡诊、护士站巡查、大厅值班、手术室巡查等多层次巡查制度,确保各处有人负责,有人检查。
第四章制度体系第十一条医院应该建立健康有序的排队制度,做到有序就诊,减少人员拥挤,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请假、进出制度,对于不明身份的人员应当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医院内部环境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整顿体系第十三条医院应该建立不定期的整顿工作,对医院内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整顿,确保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医院内危险物品进行管控,严防危险物品泄漏、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第六章宣传体系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安全、防范火灾、防范盗窃等宣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模版(四篇)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是指对医院内部安全保卫、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防范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参与。
第四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采取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第五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协作制度。
医院领导是治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治安保卫部门是具体负责治安工作的部门,各科室、各行业也要配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合理的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关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提高职工和患者的安全保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立治安保卫部门,专门负责医院的治安工作。
医院治安保卫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治安保卫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二)组织医院内的治安巡逻和秩序维护;(三)做好医院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四)负责医院的监控设备和报警设备的管理维护;(五)建立医院内部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六)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工作纪检安全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条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保卫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治安巡逻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治安巡逻制度,确保医院内外的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根据所处环境和规模设立治安巡逻警察岗位,保证医院的治安巡逻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警察应当熟悉医院的各个区域和重点部位,严格履行巡逻任务,提高警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
医院内部监督与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监督与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内部的秩序与安全,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院内部的工作行为,特订立本《医院内部监督与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保安人员、清洁工等。
第三条医院内部监督与治安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内部监督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内部的监督工作。
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
第五条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含:1.订立医院内部监督与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2.监督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3.接受内部举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4.促进医院内部的工作环境改善,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包含以下内容:1.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体系,加强对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教育培训;2.健全内部举报制度,允许医务人员向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理;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反馈,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矫正问题。
第七条医院内部应加强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处理,确保透亮公正,保护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内部学术沟通活动、病例讨论会等,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互助,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本领。
第三章治安管理第九条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由保安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含:1.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2.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订立安全防范措施,并受理、处理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3.帮助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医院内部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治安管理体系,包含以下措施:1.订立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引导医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2.加强对医院出入口、重点区域的管控,设置监控设备,保障医院内部的安全;3.加强医院内部的防火工作,做好防火设施的维护和消防演练;4.加强对紧要物品和宝贵设备的保管,规范财务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范为先。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目标是: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的稳定、有序,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范围包括医院内部和周边区域,涉及医院内部的场所、设施、人员以及市政公共区域、交通工具等。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由医院领导负责,设立治安保卫办公室,设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具体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以及处理医院内部的治安突发事件。
第七条治安保卫办公室应与医院其它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
第八条医院领导应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推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治安保卫人员第九条医院应设立治安保卫人员岗位,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条治安保卫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治安保卫和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十一条每个治安保卫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素质:遵守法纪、守法自律;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善于沟通、协调能力强。
第十二条治安保卫人员的职责包括:1. 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2. 监控医院重点区域的安全;3. 巡查医院内外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处理突发事件;5.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制定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医院内部安全责任人,加强对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的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包括:1. 设立监控系统,监测重点区域的安全;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3. 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人员和重要财产的保护;4. 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管理;5. 加强医院门岗、通道等处的管理。
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是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患者、家属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组织架构、强化治安防范、规范事件处理、加强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员工培训与教育、患者及家属安全管理、外部协作、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安全文化建设等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医院安全管理水平。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医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确保医院持续、稳定发展。
3.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的保护,防止恶意破坏。
十五、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
1.开展定期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并限时整改。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十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2.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宣传活动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十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2.明确应急响应的组织架构、职责分配和响应流程。
3.定期进行应急响应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二十六、安全风险保险
1.推行安全风险保险制度,为医院和员工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2.与保险公司合作,制定合理的保险方案,降低安全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文件
一、目的与原则
为确保医院治安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家属及员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组织架构
1.成立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治安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医院院内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院内治安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消防、应急处理等。
第三章治安防范第八条医院入口处设立门卫,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医院内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医院安保部门应定期开展巡逻,加强夜间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四章治安秩序第十三条医院内禁止打架斗殴、侮辱他人、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内禁止患者及家属在病房内聚众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医院内禁止私自携带宠物进入。
第十七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教育,提高其遵守医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由医院安保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患者及家属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维护医院秩序。
第二十三条患者及家属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在病房内乱扔垃圾、乱贴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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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
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
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院内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
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五、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