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组织纪律性,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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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一、工作制度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对于队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无条件的圆满按时完成。
2、所有人员在执勤、值班或外出时,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为城管执法队伍树立良好新形象。
3、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接受贿赂。
4、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与所办理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饮酒,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罚款500元,第三次或者违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5、执勤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无故不得与人发生争执,如执行公务遭受谩骂、侮辱和殴打时,须有组织地逐级汇报,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6、严格队容风纪,工作日一律着装整齐,标志佩戴齐全,保持仪表端正和服装整洁。
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罚款20元。
7、工作日不准打牌、下棋或进行其它不允许的娱乐项目,违者每人罚款50元。
8、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办事效率,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9、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努力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严禁自由主义,歪曲事实,制造不团结气氛,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严于律已。
二、考勤制度1、实行上下班点名答到制度,全体队员按规定时间到点名地点集合,由大队指定人员进行统一点名。
上午点名时间为8:00,第一次点名未到者,重复第二次点名仍未到者,一律视为迟到。
下午点名时间为18:30,点名不到者视为早退。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
第六条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城管大队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城管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四)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全面;(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城管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
城管规章制度

城管规章制度在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者起着重要的作用。
城市管理者主要负责对城市中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执行,以确保城市的秩序、安全和环境卫生。
城市管理者必须遵守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确保他们的行为和决策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
以下是一些不得不遵守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1.城市管理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保护好城市环境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2.城市管理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质,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勤勉尽职。
3.城市管理者必须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做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4.城市管理者必须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
5.城市管理者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6.城市管理者必须关注城市环境保护和市容市貌建设,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境治理和城市美化工作。
7.城市管理者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8.城市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或推责。
9.城市管理者必须注重团队合作,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城市管理事业的顺利进行。
10.城市管理者必须不断学习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拓展视野和思维,以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总之,城市管理者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只有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保障城市的繁荣稳定和市民的安全幸福。
希望各位城市管理者能够深刻领会和落实好上述规章制度,为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概述:城管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明确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城管规章制度的范文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正文:一、市容环境管理1.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与整齐。
2. 管理和监督各类商业广告牌匾的摆放,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的美观。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
二、建筑物管理1. 管理和监督建筑物的外观,确保建筑物的外立面整洁、无破损。
2. 监督市民违规搭建和改建建筑物,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3.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建筑物的风貌统一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市场管理1. 监督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市民的安全。
2. 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市场整治活动,清理非法摊贩,提升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交通管理1. 组织并执行交通指挥任务,保障交通流畅和市民出行的安全。
2. 执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突发事件管理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 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应急资源,确保灾害损失最小化。
3. 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总结:城管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确保市民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市容环境管理、建筑物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规范管理和有效执法,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觉性和合作性,也是城管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的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和使命。
城管规章制度

城管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保障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到执法有法、执法有据、执法有序。
二、执法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下列事项的执法工作:(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包括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广告招牌、施工工地管理等;(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建筑设计审查、违法建设查处等;(三)市政管理方面,包括市政设施、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管理等;(四)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包括绿化规划、绿化建设、绿化保护等;(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括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噪声管理等;(六)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方面,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公共资源利用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城市管理执法事项。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执法事项进行查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程序和方式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立案,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二)决定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执行行政处罚,采取措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结案,对案件进行归档。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方式:(一)宣传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行政处罚,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方式。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严格、高效。
城管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

城管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一、城管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执法: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权力范围,不能滥用职权。
2. 公平公正:城管部门执法必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市民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权现象。
3. 依法行政:城管部门的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程序规定,不能擅自制定规章制度。
4. 服务为民:城管部门必须把服务市民作为中心工作,做到民生为民,让市民满意。
5. 防腐倡廉: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防止腐败现象。
二、城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1. 政策法规:城管规章制度要明确城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2. 执法程序:城管规章制度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程序,比如巡查、检查、查处等程序,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执法标准:城管规章制度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标准,明确执法人员的权力范围和执法方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4. 执法责任: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明确执法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和监督。
5. 执法文明: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强调执法文明和执法礼仪,提高城管执法效果。
6. 执法督察: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部门的督察机制,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反馈。
7. 执法处罚: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的处罚措施和标准,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8. 执法教育:城管规章制度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建立健全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各级城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建立城管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3. 加强对城管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城管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城管全套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前言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全套管理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1. 内务管理规定(1)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容,文件材料、法律文书归类整理。
(2)加强办公室管理,确保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2. 票据及收入管理规定(1)收费和罚款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并及时结算。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收支透明。
3. 案卷管理规定(1)统一使用城管局制定的文书;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县城管局审批、备案;建立案件登记台帐。
(2)对案卷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4. 县容县貌管理规定(1)对辖区内有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进行整治。
(2)对临街门店占道装修、擅自占道堆物、作业或进行其他影响镇容镇貌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管理。
(4)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街道旁建筑物、电杆等物体上的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刻广告进行整治。
(5)对垃圾乱堆放进行清理。
5. 执法形象规定(1)执法必须2人以上,不得单独进行执法。
(2)执法时必须着制服、携带执法证、配戴胸牌。
(3)带齐综合执法文书和票据,举止文明,不得有简单粗暴行为。
(4)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宁乡县城管局队容风纪等规定。
三、城管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1.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车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外观,按照有关规定喷涂标识图案。
3. 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
(1)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驾驶人员必须着制式制服,严禁非执法执勤人员驾驶。
(2)遵守交通法律规定,文明驾驶。
(3)明确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责任,确定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纪律1. 办公室成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管段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00-13:00,下午13:00-19:00。
城管工作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工作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管工作大队是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履行依法管理城市管理事务的职责。
城管工作大队的任务是依法规范执法,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第三条城管工作大队的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业市场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
第四条城管工作大队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第五条城管工作大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队伍的纪律性,严格执行岗位标准,维护城市管理工作的形象和权威。
第六条城管工作大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坚决打击乱执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城管工作大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装备的安全,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城管工作大队提倡团结协作,树立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第九条城管工作大队制定本规章制度,对队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队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为城市管理事务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条城管工作大队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城管工作大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队长、副队长等职务,由领导小组提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任免。
队长为城管工作大队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城管工作大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二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不同的执法局,负责不同的城市管理事务,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交通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等。
第十三条城管工作大队设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案,指导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综合保障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装备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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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长职责一、全面负责中队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队工作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令畅通,按时完成园区管理办及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熟悉掌握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以及监控重点,及时检查本中队工作的落实情况,主动加强与区企业和施工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
五、组织队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教育,同时做好对队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
六、切实提高中队整体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行为。
七、严格遵守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副中队长职责一、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
二、熟悉掌握中队辖区情况及执法中队的工作情况,协助中队长抓好中心工作,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三、协助中队长贯彻落实中队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请示报告。
四、按照中队领导职责的分工,对所分管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共同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六、完成中队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中队办公室职责一、负责中队行政事务工作;二、负责中队文字处理工作,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三、负责中队物品、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中队信息报送工作;五、负责对各小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纪问题查处;六、负责对各小队执法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七、负责草堂基地土方、垃圾车辆《准运证》的办理工作;八、负责中队队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中队职责一、负责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辖区围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监察等执法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乱倒垃圾、私设垃圾场、非法采矿取石、非法挖掘取土、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洗车等不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三、负责辖区围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辖区围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负责辖区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规划建设部门,查处未按规定修建的建筑物。
六、负责辖区围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辖区围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完成分局领导和各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法规宣传岗位工作职责一、接受中队长、副中队长的领导,并向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二、负责中队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三、受理中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投诉接待工作;四、负责中队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五、负责中队执法信息、宣传工作;六、负责中队队员法律文书的档案管理工作;七、完成中队及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条禁令一、严禁打骂、体罚执法相对人和粗暴执法,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二、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着制式服装进入餐馆、市场、商场、娱乐等场所消费或在流动商贩处购物,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严禁在执行公务时佩带饰物、浓妆艳抹、吃东西、吸烟或在执法车辆睡觉、玩扑克,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调离执法岗位。
八、严禁在执行公务时服装混穿、衣帽不整、标志符号佩带不齐,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勤政爱民的观念。
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公正执法,积极维护政府形象和法律权威。
执法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究;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勤奋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和跨区域执法,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罚没、暂扣物品按规定登记、入库,不得随意处置;三、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良好的事业道德,坚持廉洁奉公,执法为民,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淡薄名利。
不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不接受贿赂,不吃拿卡要;不为执法对象充当保护伞;杜绝罚款不撕票或者少撕票的行为;四、仪表端正,着装整齐。
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着制式服装,按规定佩戴标志,保持整洁,不得混穿。
不准披衣敞怀、挽卷袖裤。
不准戴装饰性首饰,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服,执勤时不得插手、背手、袖手和吸烟,做到男不留长发,女不浓妆艳抹,不涂彩油,语言得体,举止端庄;五、文明执法、礼貌纠违。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自觉做到以理服人,依法办事。
执法中要执行一敬礼、二亮证、三指违、四纠正、五处罚的执法规。
严禁滥用职权,粗暴训斥、打骂执法对象;六、严肃认真,程序规。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有效法律文书和罚款票据。
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对当场不处罚事后难以执行的按简易程序处理;对情节严重,因故不能当场处罚的,按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进行处理。
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是对中队工作人员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办公室负责中队队员、队干部的考勤监督工作。
二、所有工作人员休病事假、婚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凡休假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队。
由请假人写出请假条,逐级报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下可有中队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口头同意,事后进行补写假条。
四、队员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小队、中队签署意见后,报执分局法监察室审批;中队长以上人员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报分局办公室签署意见,经分局分管领导审批。
假期结束后,即按级销假。
五、凡请病假的,须有医院证明;病假需延长修养期的,均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分局办公室或执法监察室审核,经分局分管领导批准。
六、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假擅自离队、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情况,以旷工对待,超过2天,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超过3天,将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七、病事假1个月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公休假除外),扣发第13个月工资,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工伤休假酌情处理。
八、原则上不允许攒假、过期休假,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在两周补给与值班时间相等的休息时间换休。
年休假、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各科室、大队应按级上报加班人员,并注明加班事项,加班时间,经分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加班。
十、办公室定期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坚持每天按时如实考勤,如违反考勤纪律,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考勤人员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城管队员仪容仪表规一、所有队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精神面貌;二、工作时间必须按季节、按规着工作制服,做到服装不得混穿,衣帽整齐,标志符号要佩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三、头发要整洁,蓄发露于帽外部的过长,不准留大、大鬓角,不准留胡须。
四、风纪严明、形象端正。
肩章、领花、袖标、衣扣完整无缺。
着装应当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五、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带耳套;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标志服。
六、制服不准变卖、拆改或外借非城管人员穿着;七、着装人员必须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不准袖手、背手或手插入口袋。
不准搭肩、挽臂,嬉笑打闹,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饮酒。
八、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赌博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九、执勤时,执勤人员应扎武装带。
在其他场合和时机,由中队办公室酌情而定。
十、季节换装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集会、检阅和外出活动及有接待任务时的着装要求,应按中队综合科规定执行。
十一、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规定事件和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喧哗打闹,不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装备管理规定一、不得擅自将执法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二、不得用办公等通信装备拨打公共信息台;三、凡配备的对讲机、城管通、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及附件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保养,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四、装备持有人必须爱护装备,科学使用,保持装备良好;五、各部门对所配发的装备要进行建档,设专人进行管理,装备持有人因工作调动,职责改变,应将所持装备上交;六、工作期间,因保养不善,责任心不强,未按使用规定使用造成装备损坏、遗失的,及时上报分局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处理;七、非工作期间,造成装备损坏、遗失的,由持有人赔偿;八、中队长以上人员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
交接班管理制度一、每班执勤期间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容包括:值班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工作建议,交接班时间等;二、严格执行对班交接制度,交接人员必须当班情况予以详细交接,不得简略;三、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四、车辆交接。
各班执勤完毕,必须将车辆擦洗干净,交下一班使用;接班方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确认完好后可予接收;五、器材交接。
为确保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全体队员要爱护器材,交接时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予以接收,在交接记录中注明。
值班制度一、值班制度值班员由中队干部轮流担任;带领领导由中队领导担任,周一至周日轮流带班;值班表由中队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值班时间白班:每日8:30至18:00,夜班:每日18:00至次日8:30;工作日白班由办公室代理,夜班安排专人担任;重大节日或非常时期应安排值班表,确保责任落实。
三、值班员工作职责值班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承接上级通知事宜,接听下级汇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二)接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作出初步判断,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持与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随时注意事件以及处置的最新情况,并及时、准确传达领导的指示和指令,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承担联络协调任务。
(三)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记录,妥善处理。
(四)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五)搞好驻地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整理、保存有关原始资料,按照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