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国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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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养老保险

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养老金计划和私人养老金计划构成。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对全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的国家基本养老金

和对雇员提供的与收入相关联的国家第二养老金,两者都采用现收现付制。

在英国,国家养老金仅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说最低生活需要,更高的退休待遇主要依靠私人养老金来满足。

(一)国家养老金

国家养老金计划主要分国家基本养老金和国家第二养老金。1.国家基本养老金

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以强制性、费率统一和全民覆盖为特征。每位符合领取条件的退休人员都可得到等额的基础年金,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雇主和雇员强制性缴费共同负担。

(1)筹资方式。英国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缴费通过征收国民保险税的方式实现,由皇家税收总署统一征收。缴费按不同人群分类:一是对有雇主的雇员征收,计税基数是雇员的薪金总额,其中雇主12.8%,雇员11%,雇员缴费由雇主按月代扣代缴。对于高收者,国家还要区分不同档次,征收20-40%的高收入税,建立国家准备金,以应对养老金的支付风险。二是对自营职业者征收。自营职业者缴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采取定额征收方式,统一起付标准(现行标准为每周2.3镑),并有免征额规定,对低收入(年收入4475镑)的

人,可以免除缴费。第二部分以自营职业者的经营利润为计税依据,按不同比例的税率纳税。即如果其年纳税利润在低利润界限和高利润界限之间的,按纳税利润的8%的比例缴费。超过高利润界限的部分再按1%的比例缴费。目前英国自营职业者约300万人。三是征税对象是自愿缴纳者,既包括没有正式职业但又想保持领取养老金权利的人,也包括一些想增加养老金权益的雇员和个体经营者,并统一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周12.05镑)。

国民保险税纳入国家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缴费型的社会保险待遇。政府精算署每5年对国家保险基金进行估值,以确保基金的可支付能力。

(2)领取养老金年龄。英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0岁。根据1995和2007年立法规定,到2020年女性退休年龄将提高到65岁,到2046年将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68岁。英国不允许在法律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延长养老金的支付年龄。如果在职期间有中断缴费现象,允许补缴,但最多只能补缴6年。

(3)计发办法。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规定统一的给付标准限额,并

根据不同的缴费年限给予差别。国家基本养老金的标准为每周95镑,全额领取资格为缴费年限达到工作寿命的90%以上(工作寿命指个人满16岁的纳税年度与达到退休年龄的纳税年度之间的时期,一般情

况下,男性应有49 年,女性应有44年的工作寿命)。缴费年限在

工作寿命的25%~90%之间的(男性缴费11-44年,女性缴费10-39年),在每周95镑的基础上,按比例减少领取额。缴费年限不足5%

的,不能领取养老金。男性缴费满11年、女性缴费满10年,可享受最低养老金,为国家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5%。

按照个人或配偶的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的缴费记录、年龄、社会经济状况等不同条件,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待遇领取对象分为A、B、C、D四类。

同时符合上表两类或两类以上条件的人,按规定只能领取最高的一类。

(4)养老金调整机制和替代率水平。英国国家基本养老金实行每年增长的调整机制,目前规定增长水平只与物价水平相挂钩,与工资增

长幅度不关联。由于英国物价涨幅较缓慢,而工资增长相对较快,国家基本养老金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1998年为24.4%,到2006年下降到17.7%。新的立法规定,从2012年起国家基本养老金增长与工资收入增长率相挂钩。

2.国家第二养老金

国家第二养老金是国家提供的收入关联的一项国家基本养老金附加额。1975年社会保险法案推出,2002年4月6日以前,称国家收入关联计划(SERPS),该计划要求全部工薪雇员强制参加,且有最低收入的限制。其自动加入条件是,受雇工作人员收入超过国家基本养老金缴费规定的下限。年收入低于下限,就没有资格参加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收入不平等问题,英国政府在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S2P),作为SERPS的替代政策,致力于为中低等收入者、特殊职业者和带有终身疾病或残疾的人提供更加优厚的补充养老保险。

(1)覆盖范围。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目标人群是中低收入者以及看护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者的从业人员。作为国家养老金体系的一部分,它的准入门槛很低,任何已缴纳了国家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参加职业养老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雇员将自动具备享受资格。

(2)“协议退出”。该计划还设定了所谓的“协议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如果雇主提供职业养老金计划,在满足雇员在职业养老金计划中获得的养老金等于他们能够在国家SERPS计划中可能获得的最

低保证养老金时,雇员可以‘协议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协议退出”机制为收入较高者提供相对优惠的选择余地,引导其更多地加入职业养老金及个人养老金计划,本人及其雇主将会享受到国家基本养老金保费缴纳的折扣与优惠,雇员个人收入越高,折扣就越多,只是这些折扣并不是直接返还给雇员个人,而是进入由本人选择的职业养老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并进行投资和增值,政府对这些折扣金的增值部分实行税收优惠。“退出机制”目的是使国家全力帮助经济状况确实堪忧的人,即所谓的“绝对无法作为者”,以使国家养老金的基础保障作用更为突出。

(3)待遇计发。为了体现公平原则,也为了吸引更多地低收入群体加入该计划,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计发方式采用了与工资报酬相关联的累退制,即在缴纳基本养老金保费年数相同的情况下,按不同收入层次支付给参保人不同的养老金,而且是年收入越少,所得到的替代率水平越高。作为对弱势群体的直接照顾,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待遇给付水平明显优于它的前身国家收入关联计划。据测算,年收入在9000英镑的个人,退休后可获得的国家第二养老金将是他在原国家收入关联计划中的2倍。与国家基本养老金相同,国家第二养老金实行每年增长的调整机制,目前规定增长水平只与物价水平相挂钩,从2012年起与工资收入增长率相挂钩。

(4)替代率。国家第二养老金的替代率在2002年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1999年,按照工资收入的高低所占的比例为0—30%,即低收入者可能为0,而高收入者则可以达到30%。由于2002年对国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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